一、法制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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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人口和计划生育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4220
颗粒名称: 一、法制宣传教育
分类号: D920.9
页数: 2
页码: 176-177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志中法制建设的依法行政,法制宣传教育的相关内容。
关键词: 福建省 人口和计划生育 依法行政 法制宣传教育

内容

1992年4月,省委、省政府要求把《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作为“二五”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提高计生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服务的意识,增强群众依法履行计生义务,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计生依法管理、文明执法的水平。
  1994年4月,省委、省政府要求认真宣传《条例》,乡村两级要严格按照《条例》落实人口出生计划,积极主动地做好计生宣传和服务工作,各级干部和计生工作人员要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把抓紧与抓好统一起来。当年8月26日至9月3日,省举办首期县(市、区)计生分管领导研修班,把依法行政作为研修班重要教学内容,此后每一期县(市、区)计生分管领导研修班都把依法行政内容作为必修课程。
  1996年12月26日,在全省计生工作会议上,省长贺国强要求把计生法规纳入“三五”普法教育内容,提高全民依法生育观念,提高基层行政执法水平,坚持依法行政,正确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行“七个不准”规定,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1997年7月,国家计生委政策法规司、监察局、办公厅信访处组成联合检查组,针对福建贯彻落实国家计生委关于计生“七个不准”规定,行政执法规范管理,清理县、乡规范性文件,政策法规队伍状况以及计生工作人员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提出改进意见。省计生委9月召开全省计生行政执法研讨会,请省人大有关委员会领导和专家到会指导。省计生委制订学习培训计划,确定分级培训对象、内容和时间要求,分批举办全省计生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培训班,对全省所有县乡党政分管领导、计生行政干部、技术服务人员、计生协会干部、村主管干部和计生管理员以及中心户长轮训人口和计生法律法规知识。12月27日,在全省计生工作会议上,省领导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干部依法行政的教育和培训,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1999年8月、9月,省计生委分两期举办全省县(市、区)计生局长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要求各级计生部门把依法行政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化领导责任,对因计生工作方法不当引发恶性案件和严重弄虚作假的坚决执行“一票否决”。
  2000年10月,省计生委就乡镇计生工作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开办专题讲座,连续举办5期全省大乡镇(沿海5万人以上、山区3万人以上)计生分管领导培训班,共有250人参加培训。
  2001年4月3日,省计生委针对《条例》的第三次修改,举办了有市、县、区计生委(局)分管政策法规的副主任(副局长)和政策法规科(股)长200多人参加的计生法律法规培训班,重点培训《条例》的相关内容以及其他与计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统一规范相关口径。同年12月14日,在全省计生工作会议上,省委、省政府要求人口和计生工作必须走法制化的道路,各地各部门要把计生法制宣传纳入“四五”普法教育内容。
  2002年8—9月,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布和《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次修改实施,省计生委举办4期计生法律法规培训班,对全省各县(市、区)计生部门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和政策法规科(股)长共500多人进行轮训。
  省人口计生委于2002年11月、2005年7月举办全省人口计生信访培训班,培训市县两级计生信访干部181人次。
  2004年,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学习,省人口计生委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专题讲座、开办培训班等形式,再次对全省县级以上计生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进行全面培训。
  截至2005年,省级培训计生系统公务员达65期,6040人次;计生系统政策法规干部培训10期,888人次。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人口和计划生育志(1991-2005)

《福建省志·人口和计划生育志(1991-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志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人口变动、人口迁移与流动、人口结构、婚姻与家庭、宣传教育、法制建设、科学技术、优质服务与工作创新、规划统计、利益导向与社会保障、基层基础工作、对外交流、机构与队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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