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公益性宣传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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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人口和计划生育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419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公益性宣传
分类号: C913.7
页数: 8
页码: 156-163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志中的宣传教育,公益性宣传包含了组织领导,宣传内容,宣传方式和投入保障的相关内容.
关键词: 福建省 人口和计划生育 宣传教育 公益性宣传

内容

宣传、教育、科技、文化、人口计生等部门密切配合,利用各种传媒和宣传平台,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人口和计生公益性宣传,普及人口理论、计生政策法规和避孕节育知识,促进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和育龄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
  —、组织领导
  从1990年开始,省、市(地区)、县(市、区)党委将计生宣传作为重要内容纳人党委政治思想和宣传工作年度计划、城乡精神文明建设、普法和科技教育及各部门的工作内容。宣传和计生部门每年都联合召开一次有关部门参加的计生宣传教育工作会议。1991年2月5日,省委宣传部和省计生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市(地区)、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必须在各级计生领导小组内成立由党政领导或党委宣传部门的领导任组长,计生委领导任副组长,新闻、出版、教育、卫生、文化、民政、司法、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部门和团体的负责人为成员的计生宣传教育组,宣传教育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计生宣传教育工作。
  从1991年开始,省委、省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在组织群众参与各类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少生快富文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晚婚晚育好青年、上门好女婿、好婆婆、好媳妇、五好文明家庭等先进评选时,都将计生情况作为必备条件,并共同参与建设。省委宣传部将计生宣传教育纳入政治思想文化建设和宣传工作计划。省委文明办将计生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重要内容,作为评选文明城市(文明县、区)、文明单位、文明楼院、小康村、文明村、五好文明家庭的条件之一。省、市、县的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也积极开办了人口与计生专栏和专题节目。
  2001年9月19日,省委宣传部、文明办、计生委、教育厅、民政厅、文化厅、广播电视厅、总工会、团省委、妇女联合会、计生协会等11个部门联合下发了《福建省关于“十五”期间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实施意见》,联合进行指导、评估、总结、表彰活动。省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厅、民政厅、文化厅、广播电视厅、总工会、团省委、妇联、计生协会、人口学会、社科联、新闻摄影学会、音乐家协会、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书法家协会、美术家协会、摄影家协会等部门、团体共同参与计生宣传,开展人口和计生基础知识教育、婚育新风进万家、计生宣传访视、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要做计划生育的模范、送法下乡等主题宣传,组织计生文艺调演、人口科学研讨、计生歌曲征集及人口文化艺术作品创作、评选、表彰、巡回演(展)出等活动。
  二、宣传内容
  人口和计生公益性宣传贯穿于人口计生工作的各个阶段和各个层面,随着工作的发展,宣传内容也随着不同时期工作重点的变化而变化,不同时期的宣传内容各有侧重。
  “八五”期间。1991年,中共中央第一次在全国人大、政协“两会”期间召开计生工作座谈会,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在座谈会上强调计生工作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同年4月19-21日,省委、省政府在马尾区召开了全省计生工作会议,提出三年打翻身仗的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之后,省委、省政府根据中央《决定》精神,于5月17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提出20条具体措施加强对计生工作的领导。因此,“八五”期间,全省计生宣传的重点是:宣传中央座谈会和中央《决定》精神,宣传计生工作要坚持“三不变”原则(现行生育政策不变,既定的人口控制目标不变,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变),落实“三为主”方针;宣传省委、省政府三年(1991-1993年)打翻身仗,三年(1994—1996年)创先进的决心和措施;结合宣传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以下简称《公开信》)和省委书记陈光毅、省长贾庆林发表的《坚持不懈地搞好农村计划生育工作——致全省村两委的公开信》的精神,向党员、团员和干部群众宣传国情、省情、县情、乡情、村情,提高各级干部主动抓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宣传省人大常委会1991年6月28日通过修改后的《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重点宣传《条例》规定的生育政策和节育技术政策,提高群众落实计生政策的自觉性;全面开展人口与计生基础知识教育,向广大育龄群众进行人口理论知识、计生政策法规以及晚婚晚育、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等教育;宣传各地开展计生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基层干部群众实行计生的先进典型。
  “九五”期间。贯彻国家计生委提出的计生工作要实现“两个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由以往的就计生问题抓计生向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采取综合措施解决人口问题转变;由以社会制约为主向逐步建立利益导向与社会制约相结合,宣传教育、综合服务、科学管理相统一的机制转变)的要求,与此同时,福建省计生工作经过三年打翻身仗,三年争创先进,从1997年开始进入抓巩固提高的阶段。这一时期,计生宣传主要内容有:国家计生委“两个转变”的思路和要求,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巩固创先成果,加快两个转变,提高整体水平,实现良性循环”的目标和措施;各地推广“三结合”的经验;各地开展优质服务试点工作,认真执行国家计生委关于不准非法关押、殴打、侮辱违反计生规定的人员及其家属,不准毁坏违反计生规定人员家庭的财产、庄稼、房屋,不准不经法定程序将违反计生规定人员的财物抵缴计划外生育费,不准滥设收费项目、乱罚款,不准因当事人违反计生规定而株连其亲友、邻居及其他群众,不准对揭发、举报的群众打击报复,不准以完成人口计划为由而不允许合法的生育,不准组织对未婚女青年进行孕检等“七个不准”(以下简称“七个不准”)的规定,开展依法行政的经验;继续开展人口计生基础知识教育,重点宣传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知识;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宣传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优育优教、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计划生育丈夫有责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人口计生工作的成就和稳定低生育水平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五”期间。2000年3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2001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人口计生工作进入依法行政、综合改革、建立工作新机制的新时期。这一时期计生宣传主要内容有:贯彻中央《决定》和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人口计生工作的成就和稳定低生育水平面临的各种困难局面,鼓舞各级党政领导和人口计生工作者坚定信心、坚持不懈做好人口和计生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一法三规”和《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福建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福建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条例》等三部地方性法规;各地建立利益导向机制,落实法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和建立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经验;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非法行为(以下简称“两非”),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宣传开展计生综合改革,建立和完善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推广各地开展“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新机制建设工作的先进经验;继续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开展百乡千村新型生育文化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对二女户开展致富、安居、成才、亲情、保障“五项工程”,加大移风易俗、生男生女一样好宣传活动力度,依法打击“两非”行为,遏制出生性别比偏高;各地开展计生工作的先进经验,基层干部群众实行计生的先进典型,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支持人口计生事业的先进事迹。
  三、宣传方式
  (一)对党员干部开展人口理论教育
  对党员干部的人口与计生宣传和教育主要采取党校、行政干校授课,举办各种培训班和纳入计生考核等形式。
  1.各级党校开设人口和计生课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的要求,福建省委、省政府把党校人口理论教学和科研纳入人口和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对教学质量进行追踪考评,要求做到“四有”,即党校教学大纲中有人口理论计划,举办的培训班有人口理论课,学员调研讨论有人口理论和计生的内容,培训班结业成绩有人口理论与计生基础知识内容的测试。1999年7月29日,省委组织部、宣传部、党校、省计生委发出《关于党校系统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理论教育的通知》,《通知》要求:省、地、县级党校要有1~2名专职或兼职教师,要和计生委加强联系协调;“十五”期间,要将党政干部的人口计生基础知识知晓率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党政领导和计生系统干部的计生基础知识普及率要达95%以上,其他在职干部的普及率应达80%以上。为评估干部基础知识掌握情况,2000年起,省计生委把此项指标纳入年度现场考核内容。
  各级党校对主体班次进行考核时,针对学时的长短,采取闭卷考试或撰写调研报告的方式检验学员人口理论知识掌握情况。随着工作重心由控制人口数量为主转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为主,各级党校人口理论教学内容的侧重点也由人口数量控制及以“两种生产一起抓”理论学习为主转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问题的学习探讨上。
  2001年以来,省委党校从事人口理论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有关教员和其他教员,撰写和发表了有关人口理论和人口问题方面的论文和研究报告各20多篇。2005年,省委党校成立了由5位教授、5位讲师组成的“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承接省人口发展战略研究部分课题。
  2.组织培训计生干部
  省委组织部与省计生委联合在1994年8月、1998年5月、2000年6月、2004年3月举办4期县级计生分管领导研讨班,并连续对人口较多的乡(镇、街道)计生分管领导进行人口理论、业务知识的培训。各级人口计生部门每年都对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村(居)计生管理员进行培训。
  (二)集中宣传和入户访视相结合
  各级宣传、文化、计生部门重视组织各地结合民间民俗活动、农村墟日、元旦、春节、“三八”、“五四”、“六一”等节假日和“7·11”世界人口日、“9·25”《公开信》纪念日、“10·28”男性健康宣传日等计生重要宣传活动纪念日,联合相关部门和志愿者开展各种集中宣传活动。如晚婚晚育签名、计生游园、宣传踩街、人口形势图片展览(摄影展、书画展、集邮展)、有奖知识竞赛、文艺演出、家庭趣味体育比赛、独生子女才艺表演、栽种婚育新风林(婚育文化林、独生子女林)、计生电影宣传等多样性和趣味性活动。宣传、文化、卫生、科技、妇联等部门每年都一同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宣传周、双学双比竞赛等活动。
  各级计生部门为群众提供多方位、个性化、面对面的宣传教育服务。(1)建设县、乡计生服务站(所)的悄悄话室(宣传室、图书角)和在人口学校配备必要的宣教设备及有关报刊、文图、声像宣传资料与各种实物宣传品,方便群众根据个人的需求阅读。(2)推广闽侯县村村开展宣传访视工作,与被访视人签订《宣传访视协议书》的做法,每年组织村干部和计生工作者进村入户开展两次以上面对面计生宣传访视活动,为群众提供计生法律法规、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和致富信息服务。
  (三)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
  省委宣传部、省计生委推广计生工作先进典型。1991年推出浦城县、闽侯县认真落实“三为主”方针的经验;1992年推出漳州市村自管理为主等计生工作的五条经验;1997年、1998年分别推出邵武市和漳浦县在村民小组建立中心户长(协会小组长)的经验;2000年推出华安县党政领导一任接一任抓好计生工作的经验;1998年、2001年分别推出沙县、南安市开展二女户致富、安居、成才“三大工程”,龙岩市“一县一品”多形式开展人口计生宣传,泰宁、建瓯两县(市)干部夜访送政策、送科技、送信息、送法律、送温暖的“五送融情”的经验;2003年推出顺昌县在农村推广公德榜、好样榜、成才榜、能人榜等“四榜”工作中,将计生纳入评比内容的经验;2004年推出上杭县建立“宣传访视中心站”,宁化县建设客家新型生育文化,安溪县关爱女孩行动,在落实致富、安居、成才、保障、亲情“五项工程”中积累的新经验。
  福建《人口与家庭》报社、《婚育导刊》杂志和《人口之声》内刊等省计生专业报刊加强对先进入物、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先后宣扬了仙游县郊尾镇原计生助理员林福田(1990年),浦城县临江镇寨下村原计划生育管理员罗秀珍(1991年),延平区莱舟镇计生办主任陈凤英(2003年),长泰县计生局原局长林亚聪(2005年),华安县计生服务站站长杨爱珠(2005年)、宁化县石壁镇石壁村党支部原书记张仁和(2005年)等一批先进典型。
  省委宣传部、省计生委每年召开新闻恳谈(通气)会,向各新闻单位通报全省人口计生工作情况,通过省级主要传媒宣传计生工作典型。省计生委、省新闻工作者协会每年都开展福建省人口新闻评选活动,推动各地报刊、电台、电视台加强人口计生新闻报道。2002—2005年,福建省参加全国人口和计生好新闻评比连续4年名列全国前6位。2005年,获奖名次跃居全国计生系统第一位。其中《泉州晚报》(海外版)刊登的《特别的爱给特别的女——安溪关爱女孩在行动》,获2005年度中国新闻奖三等奖,2005年度全国优秀人口新闻作品特别奖;《中国人口报》福建特约记者采写的《维护计生户利益毫不含糊——宁德市两级法院审结一起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户利益侵害案》报道获《中国人口报》2005年度特约记者优秀作品一等奖;福建电视台记者采编的《计生户维权第一案》在福建电视台“新闻启示录”栏目中播出,获2005年全国优秀人口新闻作品一等奖。
  (四)宣传教育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
  在开展计生宣教工作中,把解决群众思想认识和解决家庭实际困难相结合,关注群众家庭发展生产和提高生活质量,突出宣传生产、生活、生育三结合和少生孩子快致富的典型。每年元旦、春节期间,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带队开展“五访五问”活动,密切党和政府与群众之间的关系。1993年全省计生宣传工作会议,邀请9个单位领导交流全面落实“三为主”和逐步推广“三结合”实践的经验。2003年,实施关爱女孩行动,通过宣传“五项工程”,推动各地在落实对自觉实行计生家庭法定奖励政策、免费提供计生基本项目技术服务,同时,从政策、措施、习俗、观念、资金等各个层面制定并建立健全有利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户家庭的社会经济政策与社会保障制度。
  各级计生部门普遍在每年三轮的“三查一治”(查环、查孕、查治妇科常见病)中结合开展生殖健康宣传教育。全省的县(市、区)、乡(镇)计生服务站(所)每年为近280万人次育龄群众开展生殖健康知识宣传教育,为140多万育龄妇女进行常见妇科病的查治。
  (五)拓展宣传渠道
  (1)宣传教育与美化环境结合。长乐市的中国长乐关爱女孩文化公园;政和县城区公园的婚育新风园、仓山区的独生子女纪念林;毗连广东、江西4县7乡的武平县在边界修建了一座由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张维庆亲笔题词的婚育新风园,每年组织边界乡镇的晚婚晚育夫妇、二女户代表种植友谊树、纪念树,开展文艺汇演等,建立边界育龄群众传播婚育新风的平台;新罗区保丰村建设全省第一个农民婚育新风园。各地都相继建起婚育新风林(园、步行街)、婚育新风楼(院)、婚育新风船、宣传访视中心站、婚育新风示范户(文化中心户)、青年文化沙龙、学生国情教育基地、婚育新风网站、活动中心等。(2)利用新科技创新宣传方式。计生宣传方式随着科技进步也不断创新,省政府、人口计生委及福州市、泉州市、芗城区、鲤城区、集美区、古田县等地计生部门运用公众网站开展计生宣传。连城县、秀屿区、浦城县、闽侯县等地计生宣传“登上”公交车、长途车。全省19个市、县、区开展手机计生短信宣传,上杭县设立关爱女孩彩铃宣传志愿者服务。(3)用实物宣传吸引群众。柘荣县、漳浦县、南平市、南安市等地印制婚育新风剪纸明信片和计生宣传扑克;莆田市、石狮市、芗城区、柘荣县、政和县等地印制计生谜语集,开展计生谜语有奖竞猜;松溪县组织创作婚育新风民间版画;光泽县印制计生宣传983电话卡;柘荣县、周宁县、寿宁县、蕉城区设立婚育新风漫画墙;福州市、南平市、安溪县、漳平市、宁德市、石狮市印制婚育新风和计生知识信封纪念封;漳平市、安溪县举办人口安全和关爱女孩、养个好娃娃集邮展等。2001—2005年,各地为满足群众需求印制的各种实物宣传品达3500多万份(件)。
  (六)打造宣传精品
  “十五”期间,福建省着力打造人口计生宣传精品。2001年组织国道、省道宣传标语精品评选活动;2002年省计生委、文联、计生协会联合组织“福建省部分县(市)人口文化作品评选和巡回展览”;2003年省委宣传部、省计生委、文化厅、广电厅、计生协会、省电视台联合组织“春雨飘洒——第二届计划生育文艺汇演”,南安市与中国人口文化促进会联合举办“人口文化走进南安”人口文化奖颁奖文艺晚会;2005年省人口计生委分别开展“阳光女孩”征文评选和演讲比赛。2001—2005年全省共举办各种展览9000多场,参观群众达506万多人次;县级以上举办计生文艺汇演1088场,下乡巡回演出3155场。福建省参与国家组织的人口计生文化、文艺作品评选活动,年年都创好成绩。据统计,全省共有248件作品获奖,其中金奖(一等奖)25件。
  (七)发挥志愿者作用
  各地涌现一批计生宣传群众志愿者,在计生群众性宣传工作中发挥独特作用。如尤溪县92岁高龄的义务宣传员余雅锦,宁化县70岁退休文化干部黄瑞海,为上千名青少年解答青春期成长烦恼的退休医务工作者杨洪瑞,新罗区85岁的老艺人温七九和电影放映员林一汉、文化大户张大振,永定县的山歌大王李天生,安溪县集邮爱好者林荣祖,南安市业余作曲家侯世恭,莆田市涵江区陈梓笛家庭宣传队,政和县余惠珍夫妻广播室,上杭县茶地乡民间精神文明促进会等一批婚育新风传播志愿者。志愿者以移风易俗、改革传统生育文化为切人点,创作、改编和表演小戏、小品、说唱、歌舞等文艺节目和文艺作品,反映农村生活,歌颂群众身边的婚育新风尚,批判早生多生、重男轻女的旧观念,起到群众宣传群众的作用。
  四、投入保障
  1992年,省计生委在全省计生宣传工作会议上提出各级计生宣传经费不低于计生社会事业费的10%。1993年开始,全省各地计生宣传经费基本达到要求,有的地市还达到20%以上,初步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的计生宣传经费投入机制。1996年4月8日,省委宣传部和省计生委联合下发《关于“九五”期间深化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提出“九五”期间计生宣传教育经费应在不低于计生事业费的10%的基础上,逐年有所增加。1999年,省计生委要求各级计生宣教经费要占同级计生事业费的15%以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实施后,各地争取财政进一步加大计生宣传教育经费投入,并挖掘社会资源,发动企业、慈善组织、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社会贤达能人等共同参与人口计生主题活动和环境宣传,参与计生文艺节目创作、演出和关爱女孩行动的“五项工程”活动。据统计,2001—2005年全省利用社会资金开展人口计生环境宣传经费达16666.27万元,华侨、企业、慈善组织资助的经费达3332.54万元。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人口和计划生育志(1991-2005)

《福建省志·人口和计划生育志(1991-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志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人口变动、人口迁移与流动、人口结构、婚姻与家庭、宣传教育、法制建设、科学技术、优质服务与工作创新、规划统计、利益导向与社会保障、基层基础工作、对外交流、机构与队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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