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劳动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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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人口和计划生育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4157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劳动人口
分类号: C924.25
页数: 11
页码: 99-109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福建省劳动人口情况包括劳动年龄人口数量、劳动年龄人口的性别与年龄构成、劳动年龄人口区域分布、劳动人口就业程度、失业人口等。
关键词: 福建省 劳动人口 劳动年龄

内容

一、劳动年龄人口数量
  根据劳动年龄人口标准统计(男16~59岁、女16~54岁),1990年全省劳动年龄人口为1710.02万,占总人口比重为56.91%,2000年为2187.80万人,占总人口的64.16%(见表3-25)。2000年比1990年增长27.94%;劳动年龄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上升了7.25个百分点。劳动年龄人口大量增加,除人口自然增长的因素外,省外劳动年龄人口流入是一个重要方面,2000年全省外来劳动年龄人口达200.34万人,占全省劳动年龄人口的9.16%,根据2004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数据推算,2004年福建省劳动年龄人口为2278万人,占总人口的64.90%,与2000年相比增长4.12%,劳动年龄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上升了0.74个百分点。2005年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65.1%。据测算,2000—2010年,全省平均每年进入劳动年龄人口在64万人左右,而同期每年退出劳动年龄人口有30万人左右,劳动年龄人口处在增长时期。
  二、劳动年龄人口的性别与年龄构成
  (一)性别构成
  1990年全省劳动年龄人口中,男性为911.02万人,占53.28%,女性为799万人,占46.72%。2000年全省劳动年龄人口中,男性为1147.60万人,占52.46%;女性为1040.20万人,占47.54%,劳动年龄人口性别比呈逐渐下降趋势。2005年继续下降。
  (二)年龄构成
  1990年劳动年龄人口的平均年龄为31.4岁,劳动年龄人口的年龄中位数为29.87岁,2000年劳动年龄人口的平均年龄为32.95岁,劳动年龄人口的年龄中位数为32.80岁,分别比1990年提高1.55岁和2.93岁。分性别看,2000年男性的平均年龄为33.66岁,女性为32.16岁,男性比女性高1.50岁。从年龄构成看,16~34岁的青年劳动力占劳动年龄人口的比重最大,1990年为63.68%,2000年为58.50%,16~34岁、50~59岁劳动力从1990年到2000年人数有所增加,但比重下降;35~49岁的壮年劳动力人数和比重都不断上升。2005年劳动年龄人口分年龄组人口比重,与1990年、2000年相比,年龄组越大所占比重上升越快,16~34岁比重比2000年下降;35~49岁、50-59岁比重上升。
  三、劳动年龄人口区域分布
  劳动年龄人口的地区分布与总人口的地区分布基本一致,大部分集中在经济发达、人口密集的沿海地区。1990年各地市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厦门、南平、三明、漳州、福州较高,依次为62.30%、61.27%、59.68%、58.06%、57.87%;其余地市比重在53%~55%之间。2000年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四地市的劳动年龄人口达1345.03万人,占61.48%。劳动年龄人口最多的是泉州市;增长幅度较大的是厦门市、泉州市、福州市,增长幅度最少的是南平市,与1990年基本持平;三明市也仅比1990年增长3.45个百分点。
  2005年,各设区市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福州、厦门、宁德市比2000年略有下降,其他地区均有不同程度增长。
  从劳动年龄人口的城乡分布看,1990年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乡村高于市镇,全省1710万劳动年龄人口中,乡村拥有1297.6万人,占75.88%,城镇有412.5万人,占24.12%。2000年城镇拥有劳动年龄人口996.67万人,占全省劳动年龄人口的45.56%,比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高出3.6个百分点;乡村劳动年龄人口为1191.13万人,占全省劳动年龄人口的54.44%。2005年城镇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为54.17%,而乡村为45.83%。
  四、劳动人口就业程度
  1990年全省15岁以上就业人口为1495.52万人,就业程度达72.63%,2000年全省15岁以上就业人口为1819.34万人,比1990年增加323.82万人,增长21.65%,与1983—1990年就业人口年均增加40.09万人、年均增长3.06%相比,1991-2000年就业人口增长速度减缓,低于劳动年龄人口的增长速度。全省就业人口占1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由1990年的72.63%下降到2000年的69.30%。2005年15岁以上就业人口为1868.49万人,比2000年增加了49.15万人,但就业人口占1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为64.70%,就业程度继续下降。
  (一)性别构成
  1990年全省就业人口中,男性占59.61%,女性占40.39%。2000年全省就业人口中,男性为1037.75万人,占57.04%,女性为781.59万人,占42.96%。与1990年相比,男性就业人口增加了146.28万人,女性就业人口增加了177.55万人;由于女性就业人口的增长速度快于男性,就业人口性别比也由1990年的147.58下降到2000年的132.78,男女就业失衡的状态有所改善。2005年就业人口性别比继续下降到131.03。
  (二)年龄构成
  1990年就业人口的年龄构成比较年轻,15~29岁的比重占48.37%,30岁及以上的共占51.63%,其中15~24岁的比重占32.96%。2000年全省就业人口中,低年龄段就业人口所占比重明显下降,15~24岁组占20.30%,主要是由于中、高等教育的迅猛发展为低龄劳动人口提供了更多在校接受教育的机会;最佳劳动年龄段所占比重上升,25~44岁组的比重高达56.51%,比1990年上升了7.54个百分点;45~49岁组和60岁及以上组的比重略有提高。随着就业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2000年就业人口的年龄中位数为33.25岁,比1990年提高了2.63岁。2005年就业人口中的低年龄段人口比重继续下降,15~24岁组占16.28%;25~44岁组人口比重与2000年基本持平,达55.97%,但其中35~44岁组人口比重有所上升;45~59岁各5岁组年龄人口比重均比2000年上升;60岁以上就业人口比重达4.23%。
  (三)产业构成
  1990—2005年,就业人口在三大产业中的分布发生了较大变化,第一产业就业人口数量锐减,所占比重大幅下降,1990年就业于第一产业的有1014.66万人,占就业人口总数的67.85%,2000年减少到870.16万人,占就业人口总数的47.83%,人员减少144.50万人。第二、三产业就业人口数量急剧增加,比重大幅提高。第二产业1990年为250.90万人,占16.78%,2000年增加到496.95万人,占27.31%;第三产业1990年为229.96万人,占15.37%,2000年增加到452.23万人,占24.86%。就业人口的产业分布变化趋势与产业结构调整趋势一致。从产业结构类型看,1990年就业人口产业结构类型尚属传统型,到2000年就业人口产业结构类型已经转变为发展型。据统计,2004年在全社会从业人员中,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分别为728.89万人、533.59万人和551.55万人,与2000年相比分别下降6.10%、增长31.10%和15.70%,其中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年平均增长速度分别达到7.00%和3.70%。2005年全省社会从业人员达1868.5万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占37.6%,从事第二产业占31.16%,从事第三产业占31.24%。
  (四)行业构成
  1990年,农、林、牧、渔、水利业行业就业人数占总人口的比例最大,达67.85%;其次是工业,占14.02%;再次是商业、公共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占5.03%。2000年,农、林、牧、渔业仍是就业人口结构的主体,其次是制造业,位于第三位的是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建筑业占5.03%,而其他行业人口比重都在4.00%以下。
  2000年与1990年相比,除农、林、牧、渔业的就业人口减少144.50万人、采掘业略有减少外,其他行业的就业人口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就业人口的数量增加最多的是制造业和批发零售贸易及餐饮业,最少的是地质勘察业和水利管理业。增幅超过100%的有制造业、建筑业、批发零售贸易及餐饮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和社会服务业。增幅最大的是房地产业;其次是社会服务业;增幅最小的是地质勘察业、水利管理业及国家机关、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
  2005就业人口的行业构成与2000年相比变化较小,行业构成中比重最高的仍是农、林、牧、渔、水利业,占就业人口的36.77%,比2000年下降了近11个百分点,其次是制造业,第三是批发和零售、餐饮业,分别比2000年上升了4.16个和3.23个百分点。2005年从全社会就业人口的单位性质看,全省1868.5万就业人员中属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或其他单位职工占20.71%,城镇个体劳动者占8.32%,乡村劳动者占70.27%,其他从业人员占0.7%。
  (五)职业构成
  1990年就业人口的职业构成中,农、林、牧、渔及水利业生产人员最多,其次是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商业、服务业人员位于第三。2000年、2005年全省就业人口的职业构成与1990年趋势一致。居前三位的职业都是直接从事体力劳动的,1990年合计占就业人口的91.06%,2000年占88.52%,2005年占86.16%。
  2000年与1990年相比,除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减少外,其他职业的就业人口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从人员数量看,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增加最多,增加最少的是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从增长幅度看,商业服务业人员增幅最大,其次是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再次是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增幅最小。
  五、失业人口
  1990年人口普查,全省城镇待业人口为12.72万人,女性待业人口少于男性,分年龄组男性比重大。2000年15岁及以上有劳动能力人口中失业人口达91.77万人,占总人口2.69%。其中:城市有33.18万人,占失业人口的36.16%,镇有22.68万人,占24.71%,乡村有35.91万人,占39.13%。失业人口,男性有51.63万人,女性有40.14万人,性别比为127.07。城镇劳动力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城镇失业率处于上升趋势,2000年人口普查,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6%,2005年城镇失业率上升到4.0%。
  (一)年龄构成
  1990年、2000年各年龄组失业人口占失业人口比重随年龄上升呈下降趋势,大部分失业人口来自新增劳动力,1990年城镇待业人口年龄结构很年轻,15~24岁占待业人口总数的79.51%。2000年年龄在15~24岁的失业人口占失业人口比重达58.93%。
  (二)受教育程度
  2000年失业人口中,受教育程度为初中的,占58.53%;高中及中专的,占23.33%;受教育程度为小学及以下的占15.38%;受教育程度为大专及以上占失业人口的2.76%。
  2000年全省失业人口中,从未工作正在找工作的有58.75万人,占64.02%,失去工作正在找工作的有33.02万人,占35.98%,近2/3的失业人口来自于新增劳动力。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人口和计划生育志(1991-2005)

《福建省志·人口和计划生育志(1991-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志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人口变动、人口迁移与流动、人口结构、婚姻与家庭、宣传教育、法制建设、科学技术、优质服务与工作创新、规划统计、利益导向与社会保障、基层基础工作、对外交流、机构与队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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