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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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气象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4092
颗粒名称: 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管理
分类号: P4
页数: 6
页码: 246-251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管理的情况,其中包括了人工影响天气管理体制、法规、规章制度、人工降雨弹管理、安全管理等。
关键词: 人工影响 天气作业管理 福建省

内容

(一)人工影响天气管理体制
  1987年,省气象局成立人工降雨办公室,负责与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业务联系、申请人工降雨经费、参与防旱抗旱作业指挥、炮弹采购与安全管理及技术培训。
  2000年1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规定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并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配合气象主管机构做好人工影响天气的有关工作。
  2002年5月,省气象局成立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技术组。6月,省气象局向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报送《福建省飞机人工增雨作业预案》的函。省政府成立飞机人工增雨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协调调入飞机、使用机场、经费预算等重要事项。协调小组由副省长刘德章担任组长,成员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和空八军、省防汛办、省气象局等单位组成。
  2003年7月,省气象局下发《关于认真做好人工增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省作业的市、县政府成立人工增雨作业领导小组,加强省、地、县三级组织领导和监.管。
  2004年3月,省政府印发《关于研究人工影响天气有关工作专题会议纪要》,在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设立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由省气象局副局长陈彪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挂靠在省气象局业务科技处。
  2005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结合福建实际,下发《关于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落实各项措施,保障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顺利开展。
  (二)法规、规章制度
  1998年11月,执行中国气象局下发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管理试行办法》,对省级人工影响天气的工作机构、职责、任务、要求都作出规定。
  2002年5月,执行国务院颁布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对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计划、规范、工具、操作规程、空域管理、作业时限、作业点选择、作业单位和人员资格条件、效果评估等都作出规定。7月,省气象局制定《福建省人工增雨作业程序》,包括组织领导、高炮(火箭)人工增雨作业实施工作程序、飞机人工增雨作业程序等各项制度。11月,省气象局根据规定的要求,在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预先制定工作计划,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实施。
  2003年4月,省气象局印发《福建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或单位)资格证管理办法》,规定从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或单位)必须持有省气象主管机构的资格证,方可进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同时印发《福建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上岗证管理办法》,规定参加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省气象主管机构的上岗证,方可作业,禁止无证人员上岗作业。
  2005年3月,经省政府同意,省气象局下发《2005年福建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健全完善炮弹管理、旱情监测、空域申请、作业指挥、信息上报、事故处理及效果评估等制度。4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通知》,规定要健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规章制度,完善作业规范和操作规程,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作业安全保障机制。要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和作业设备的管理,严格操作程序,保证作业的及时、安全、有效。11月,省气象局修订《福建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或单位)资格证管理办法》,并重新颁布《福建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资格证管理办法》,做到依法管理。
  (三)人工降雨弹管理
  20世纪90年代,省气象局人工降雨办公室在福州市新店鼓岭半山区设立人工降雨炮弹仓库,建立炮弹安全保管、专人采购、押运和报批及炮弹进出仓清点等管理规定。
  2000年,福州市新店人工降雨炮弹仓库撤销,委托永安驻军某部仓库管理人工降雨炮弹。
  2003年7月,省气象局下发《福建省人工影响天气专用炮弹管理规定》,明确管理职责、保管部门及销毁手续等。
  2004年12月,省气象局向省政府呈报《关于省级人工增雨火箭弹调拨暂行规定办法》的请示,省政府原则同意。《暂行办法》对增雨弹的购置、储备、调拨及其程序作出规定。
  (四)安全管理
  1991-1999年,省气象局人工降雨炮弹仓库委托驻地部队管理。驻地部队对仓库禁区的安全防护网、库房外观情况(周围沟地是否积水、房屋是否因风雨而损坏等)进行定期检查和做相应记录,若发现有可疑或特别情况及时报告省气象局人工降雨办公室。对仓库内的炮弹,每年人工降雨作业季前(3—4月)、作业季后(10—11月),由专业人员进行清点搬动和登记,以防炮弹潮湿、外壳生锈或发霉等情况发生。对过期炮弹清点后报请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及时作销毁处理。
  2002年5月,人工增雨的个别炮点发生违反空域管理有关规定,省气象局对此作出严肃查处。并下发《关于严格遵守人工增雨作业空域管理的紧急通知》,履行在批复空域时间内提前一小时申请作业、作业前10分钟向空域管理部门确认、临时作业需再次向空管部门确认等相关规定。9月,省气象局上报省政府《关于建立人工增雨火箭弹作业临时靶场的请示》,经批准于9月23—25日在永安市举办火箭人工增雨作业,试射两枚火箭弹。
  2003年2月,执行中国气象局下发的《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规定》,规范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7月,省气象局下发《关于认真做好人工增雨工作的紧急通知》,各地参与人工增雨的机构和人员,严格执行《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规定》,确保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安全。8月,省气象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增雨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针对个别地方出现使用过期炮弹、没有严格遵守空域申请程序等情况,要求各级气象部门切实做好“作业操作安全、空中管制安全、靶场交通安全、炮弹储运安全”,把安全放在首位。10月,省气象局向省政府提出关于销毁过期人工增雨炮弹和高炮检修的申请,经同意销毁过期炮弹4399枚,检修高炮5门。
  2004年1月,省气象局在福鼎市主持召开有省政府相关部门、驻闽空军空域管制、民航航管站和气象部门参加的人工增雨空域管理协调会,经过协商讨论,通过《福建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空域管理办法》。3月9-16日,省气象局组织开展全省火箭发射装置的年检工作,检查火箭发射装置及配套汽车维护情况,并召开年检工作总结会,督促各单位做好保养维护、维修工作。7月,省气象局贯彻国务院文件,向全省设区市气象局发出关于做好当年人工增雨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各设区市气象局分管的领导亲自抓安全大检查工作,检查的重点是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项责任是否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到位,事故隐患是否及时清除,重大事故的应急预案是否建立与完善等。8月,省气象局向中国气象局呈报人工影响天气安全大检查情况报告,从检查情况看,各设区市气象局严格按照《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福建省人工增雨作业空域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作业,至8月10日,全省开展火箭人工增雨作业304次,发射火箭炮弹819枚,均按规定安全作业,没有发现非法转让、出售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或遗失、违反操作规程等违章事故。10月,省气象局再次与相关部门就空域管理进行协商。
  2005年4月,省气象局根据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中国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实际,起草《福建省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条例》,规范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
  (五)技术流程管理
  2000年,省气象局人工降雨办公室在总结20世纪90年代古田水库高炮人工增雨抗旱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人工降雨作业技术规定与流程。
  1.高炮人工增雨外场作业点选择
  在人工增雨作业点选择前必须到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当地地理环境、旱区位置、水库及其流域分布,云雨源地及云雨移动的路径。作业点应满足以下条件:①作业点位于影响区(或水库)的上风向(由引导气流的风向风速来定)云雨移动路段(或主要路段),且四周开阔、视界很好,便于监视云层变化。②作业点应远离居民集中点,交通方便,并有畅通的有线或无线通信条件。为扩大抗旱救灾人工降水作业范围和提高效益,应采取流动作业方案,选择多个炮点。
  2.雨量点的设置
  为检验催化作业效果,根据影响区地形特点、作业云性质和作业项目的要求来确定雨量点的密度。平原地区雨量点代表性比山区雨量点代表性强,雨量点布设相对稀些;层状云降水较积状云降水稳定均匀,雨量点布设可相对少些;单纯抗旱作业雨量点密度可相对稀些,科研项目雨量点要求稠密些。设置雨量点时,应充分利用现有的水文站、气象哨和水库雨量点。
  3.人工降水作业资料收集
  ①地面资料收集,常规地面气象资料包括作业前后作业区及附近气象台(站)的雨量、温度、气压、湿度、风向和风速、能见度、云雨演变及各种天气现象,特别要注意降水时空变化、地面滴谱资料收集及采集雨水样品和大气气溶胶样品等。②天气过程资料收集,包括常规天气形势图、天气系统及其变化、卫星云图及各种物理量的分布和变化。③雷达探测资料,即催化前后回波参量演变资料的收集,包括云顶高度、云底高度、云厚、移向移速、回波强度、水平范围和高度等。观测时间间距为5~10分钟。④高炮人工降雨作业资料收集与记录,包括作业起止时间、射击方位和射角、射击组合形式、射击部位和扇面、弹型、弹距、弹重、炮弹爆炸声响和曳光亮度等。⑤作业前后云体演变记录,包括云状、云顶高、云底高、云的水平尺度、云的移向移速、云体晶体化时间、降水性质和强度、云状分离与合并,云顶上升与下塌等宏观结构的连续演变等。
  4.现场作业指挥系统
  指挥系统功能:根据作业指挥系统作出的作业决策开展外场作业,并及时反馈作业中遇到的问题,同时根据实际云层、天气条件和云物条件等的变化修订作业方案,保证决策科学和客观。
  作业区指挥任务:①根据作业区实况,对作业决策结论作进一步客观分析,保证决策结论正确无误。②根据指挥系统的决策判定出详细、具体的实施方案。③指挥现场作业并与高炮作业点及飞机作业保持联系,随时掌握情况,将不断变化的情况反馈到指挥决策系统,以便及时补充、修正决策结论,使决策科学、客观。④根据作业决策分系统制定观测方案,收集作业过程有关资料(包括飞机、地面、遥感收集的宏观、微观资料和气象资料)。⑤采用GPS(全球定位系统)和PMS(工程管理系统)对飞行轨迹、飞行剖面图及时进行宏观处理,并传给指挥中心。
  (六)队伍培训与经费运作
  1994年6月,省气象局向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呈报《关于申请购置人工降雨弹周转金报告》,要求库存炮弹2万枚,购置经费70万元,获得批准。7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的科学试验和作业所需工作条件与经费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受益单位提供。
  1998年8月,实施《福建省气象条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及其所需基本建设投资和有关事业经费,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并根据气象防灾减灾的需要和有关规定增加资金投入。
  2002年5月,省气象局向省政府申请购置人工增雨消雹专项经费。申请购置5000枚人工增雨弹,需40万元专项经费。11月5—9日,省气象局举办全省气象部门人工增雨工作培训班。
  2003年6月,省气象局发文,要求省、市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加强和规范人工影响天气管理,省建立1~2个省一级的人工影响天气试验示范基地,设区市气象局要建立2~3个市一级人工影响天气试验示范基地,建立和健全人工影响天气基地和队伍。9月18日,省气象局下发《关于表彰2003年人工增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对作出显著成绩的3个先进集体和37位先进个人给予表彰。
  2004年1月,省气象局向省政府申请安排2004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经费的请示,省级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经费得到落实。3月17—18日,省气象局在泉州市举办全省火箭人工增雨培训班,经考试颁发合格资格证33本。7月6—8日,省气象局在三明市泰宁县举办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培训班。
  2005年,省气象局举办全省人工影响天气培训班两期,第一期内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火箭架年检和人工影响天气管理信息系统;第二期内容:人工影响天气安全和作业指挥。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气象志

《福建省志·气象志》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是记述福建省气象事业发展脉络的资料性著述,它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了这一时期气象事业在历史巨变中的新面貌、新成就、新特色,客观地体现出气象与经济、气象与社会民生的密切关系,详述出气象科技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所具有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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