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气象技术装备供应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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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气象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3813
颗粒名称: 二、气象技术装备供应管理
分类号: P4
页数: 2
页码: 181-182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气象技术装备供应管理的情况。
关键词: 气象技术装备 供应管理 福建省

内容

气象技术装备管理,实行国家气象局、省(市)气象局(处)二级管理,形成结构合理的技术装备综合管理体系。
  气象技术装备,指基本气象业务系统使用的地面气象仪器设备、高空气象仪器设备、农业气象仪器设备、计算机、雷达探测设备、通信设备、卫星云图接收设备、检定检修设备、通用机电设备和各类消耗器材。
  气象技术装备管理,按照国家的方针、政策,通过技术、经济和行政措施,对基本气象业务系统使用的气象技术装备,从规划、开发、试验、选购、质量监督、储备、供应、维修、检定、更新、改造直至报废等全过程进行综合管理,保证基本气象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行。
  1971年以前,气象雷达、通信(大型、主要)装备,均由业务部门负责供应、管理,1972年起改由仪器检定组管理,1976年则由雷达通信处管理;其他气象业务专用仪器、图表等装备,均由器材部门供应和管理。
  1982年1月中央气象局颁发了{气象物资供应管理办法》,对气象技术装备实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统筹与自筹相结合的原则,进行集中统一供应管理。对技术要求高度统一的气象技术装备,则由中央气象局统一管理,这部分统管装备(也称统筹)由省气象局上报年度需要计划,中央气象局按供销办法统一组织供应。省级气象技术装备部门,则负责本省气象技术保障体系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对气象计量施行业务管理;组织并协调气象技术装备的供应和质量监督;负责国家指令性计划和国家合同订购物资计划的管理实施。统筹以外的技术装备物资,则由省局自筹解决。根据气象各行业的业务技术需要,省局装备部门按技术装备配备标准和消耗定额,统一归口供应管理,并以《福建省气象局技术装备供应管理办法》规定的计价供应进行价拨的形式供应到各级气象台站。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气象志

《福建省志·气象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是福建省气象事业发展脉络的资料性著述。全书全面、系统地、准确地记述了1991-2005年期间气象事业在历史巨变中的新面貌、新成就、新特色,客观地体现出气象与经济、气象与社会民生的密切关系,详述出气象科技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所具有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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