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干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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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气象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374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干旱
分类号: P429
页数: 4
页码: 113-116
摘要: 本节记述了福建在一年中降水量分配很不均匀,全年有80%以上的雨量集中于3~9月,而10月至次年2月仅有20%是属于相对干季,所以春至夏初常湿、秋冬常干,夏季旱涝兼有。雨量随季节、年际变化都很大。年雨量相对变率各地为15~20%,春季为30~50%,夏季为40~60%,秋冬为60~80%。
关键词: 气象灾害 福建省 干旱

内容

福建在一年中降水量分配很不均匀,全年有80%以上的雨量集中于3~9月,而10月至次年2月仅有20%是属于相对干季,所以春至夏初常湿、秋冬常干,夏季旱涝兼有。雨量随季节、年际变化都很大。年雨量相对变率各地为15~20%,春季为30~50%,夏季为40~60%,秋冬为60~80%。
  一、干旱的标准
  干旱是指大气降水缺少到使土壤墒情欠佳至不能满足植物正常生长发育而造成的灾害。干旱的因子很复杂,涉及大气降水量多寡以及地形、植被、土壤性质和作物品种等因素。福建干旱的指标只采用省气候中心60年代以来常用的小于2毫米的降水日数和解除旱情的降水量进行统计分析。同时只考虑旱、大旱、特旱三级,小旱不考虑(见表5-6)。
  二、春旱
  (一)春旱的地域分布及其频率
  福建春旱最严重的地方是发生于福清湾以南沿海地区,尤其泉州、漳州两市各县和龙岩的西南部。这一带的干旱(含旱、大旱和特旱)出现频率为30~45%,相当于2.2~3.3年一遇,离海越远,旱情越轻。闽东北沿海,福州地区西部,泉州、漳州两市北部和龙岩地区大部,干旱出现频率为15~30%之间,相当于3.3~6.6年一遇。三明市大部在10~15%,相当于7~10年一遇。三明市北部、宁德地区西部和南平市各县在6%左右,相当于16年一遇。
  (二)大一特旱的地域分布及其频率
  大~特旱主要发生于福州市东南部各县、莆田、泉州(德化除外)、漳州的各县以及龙岩地区南部,其出现频率在15~30%之间。相当于2.8~6.6年一遇。湄州湾以南沿海出现频率为20~35%,相当于3~5年一遇,其中诏安、东山最为频繁,3年一遇。宁德、福州两地区大部、三明南部以及德化、松溪、宁德三县出现频率在2~8%,南平地区大部和三明市北部以及寿宁、周宁在近50年来未出现过大~特旱的春旱。
  (三)大一特旱范围≥10县出现频率及其典型年份
  1939~1990年,出现大~特旱的春旱达到≥10县范围年份有民国28年(1939年)、民国32年、35年、37年、1949、1954、1955、1963、1965、1971、1977等11年,平均4.5年一遇。其中最严重的是1963年,旱期长达8个月之久,漳州市部分县250天无透雨,全省受旱范围达46县之广,受旱面积达608万亩。其次是1977年大一特旱范围达37个县市,这是由1976年秋冬季连续下来的。在1976年秋冬期间南部27个县市已达到旱标准,1977年2~4月各地又连续少雨,这3个月总雨量比常年同期偏少5成以上达24县,受旱面积达473万亩,各地旱情最早在4月14日解除,历时63天;最迟5月26日才解除,历时106天。再次,1946年大一特旱范围达31个县。此外,1971年大一特旱年达27县。
  三、夏旱
  (一)夏旱的地理分布及其频率
  夏旱的范围最广,频率最大。全省各地都会出现,但主要集中于沿海一带,尤其闽江口以南至厦门之间出现最经常,其频率达50~80%,几乎1~2年一遇。其次为厦门港以南沿海,其频率为40~60%,相当于1.7~2.5年一遇。第三是闽江口以北沿海地区,其频率为25~60%,相当于2~4年一遇。闽北的出现频率为20~40%,相当于2.5~5年一遇。其它地方的出现频率在20~25%,相当于4~5年一遇。
  (二)大一特旱的夏旱地域分布及其频率
  大~特旱的夏旱主要出现于闽江口一厦门港沿海,其频率为20~40%,相当于2.5~4年一遇。厦门以南在15~25%,相当于4—6.6年一遇。闽北频率最高的地方相当于6~7年一遇。全省除寿宁、周宁未出现过大旱外,其它地方都曾出现过,其频率在2~10%之间。
  (三)全省大一特旱范围≥10县频率及其典型年景
  民国28年至1990年,明显的夏旱(大~特旱范围≥10县)年景有民国32年、1953、1954、1955、1956、1957、1964、1965、1966、1967、1969、1971、1974、1978、1983、1986、1988年,其出现频率为34%,相当于3年一遇。其中1956年范围最大为27县,1978年21县,1974年20县,1953、1957、1971年达19县。单从特旱来看,1956年特旱只有2县,1957年范围最大,达10县。1971年春开始由于福州市南部各县、莆田市、泉州、漳州三市和龙岩地区大部出现大~特旱,三明市西部、南平地区各县(浦城除外)出现了大旱,夏季仍然少雨,以致沿海各县和内陆部分地方分别出现旱、大一特旱,平潭旱期达80多天,其它地方也达到小旱。到9月1日止全省受旱面积达492万亩,其中水稻田达217万亩,古田水库水位降到距死水位仅有1.6米,只能发电5~6天,福州市区内居民无电照明。
  福建夏旱通常发生在7、9月,尤其7月,由于被副热带高压中心控制,全省容易出现干旱少雨现象。8月副热带高压北抬,常有热带系统影响福建,下雨机会增多,出现干旱的机会较小。6月通常年景不发生干旱,但个别年景由于大气运行失常,雨季过早结束,出现了“卡脖子的干旱”,如1980年6月福州全月雨量仅有16毫米。
  四、秋冬旱
  秋冬是福建常定的干旱,这两季总雨量占全年的总雨量20%以下。
  (一)秋冬旱的地理分布及其频率
  秋冬旱主要发生于闽江口以南沿海至闽西南地区,其出现频率在30~50%,相当于2~3年一遇,其它大部地方在15~25%,相当于4~6年一遇。
  (二)大一特旱的地理分布及其出现频率
  秋冬大~特旱主要分布在福清以南沿海各县和龙岩地区南部以及漳州市北部、其出现频率为10~25%,相当于4~10年一遇。其它地方在2~6%。
  (三)秋冬季大一特旱范围大于等于10县(市)的出现频率及典型年景
  民国27年至1990年,全省大一特旱范围大于等于10县(市)的年份有民国31年、32年、37年、1954、1958、1962、1967、1979、1983、1986年,其频率为18%,相当于5.6年一遇。范围最广的有1983、1962、民国37年。民国37年大一特旱达32县,主要分布在沿海一带,特旱级达26县市;1962年达41县,特旱达2县;1983年达39县,其中特旱达9县;1954年虽无特旱,但大旱达29县之多;1967年是夏秋冬连旱,沿海许多地方在秋冬季中井泉枯竭,溪河断流,有的地方全年雨量是近百年来最少的一年。
  五、干旱的分区
  从各季节各地区干旱的发生频率来看,总是沿海及其所属的岛屿重于内陆各地,闽江口以南沿海地区为全年重旱区,愈近海边愈旱,尤其在大陆的突出部和岛屿地方最为严重。闽东北沿海至福州西部、莆田市西部、泉州、漳州西北部、厦门、龙岩地区的西南部为次旱区,这些地区主要是夏秋旱。龙岩地区西北部、三明市西部(将乐至明溪之西)、宁德地区西部为轻旱区,尤其鹫峰山地更轻。周宁、寿宁地高雨水多,不会出现大旱,轻旱的机遇也不多。南平以北地方出现大~特旱的机率比其周围地方稍高。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气象志

《福建省志·气象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是福建省气象事业发展脉络的资料性著述。全书全面、系统地、准确地记述了1991-2005年期间气象事业在历史巨变中的新面貌、新成就、新特色,客观地体现出气象与经济、气象与社会民生的密切关系,详述出气象科技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所具有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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