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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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农业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341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行政
分类号: D035.5
页数: 5
页码: 467-471
摘要: 本节记述福建省1991年至2005年农业机构行政概括了省级、市(地)县级发展历程。
关键词: 福建省 农业机构 行政

内容

一、省级
  1990年12月,福建省农业厅设有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监察室、审计室、计划财务处、粮油生产处、经济作物处、科教处、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处、农垦局和畜牧局12个行政处室,共有编制130名,实有人数125名。其下属37家事业单位,编制1169名,实有人数1052名。
  1991年3月,将厅机关党委纪委和监察室合署办公,统一处理日常业务工作;同时为加强对台湾事务的交流,在厅对外经济联络办公室设立省农业厅台湾工作办公室,一个机构,两个牌子。10月,泉州动植物检疫所变更隶属关系,改为厦门动植物检疫所的分支机构。年底,省编办核定福建省畜牧防疫检疫站编制26名、省兽医生物药品厂编制180名、省天马种猪场编制220名、福州种子中转站编制8名。
  1992年3月,省农业厅粮油处增挂福建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牌子,在福建省种子公司增挂福建省农业厅种子管理总站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个机构管理。福建省委、省政府于3月根据工作需要批准成立福建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厅农村经营管理处合署办公,同时撤销福建省农民负担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月,在省农业厅内部成立农村合作基金会办公室(在厅农村经营管理处办公),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全省农村合作基金会工作,并接受农业部农村合作基金会办公室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同月还设立福建省秸秆资源开发项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畜牧局),与饲草饲料站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1995年,福建省委、省政府确定省农业厅是省政府有关农业行政执法和综合管理种植业、畜牧业、农垦的职能部门。厅内设有办公室、人事处、政策法规处、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计划财务处、科技教育与技术监督处、外经处、粮油处、经济作物处、畜牧局、农垦局、机关党委、派驻纪检组和监察室合署办公(挂审计室牌子)、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挂靠)等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农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或起草全省农业产业政策和法规;参与研究制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重点经济政策、农民奔小康的规划、措施;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编制农业和现代农业的发展规划、设计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农业现代化、产业化规划;组织农业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组织贯彻主管产业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实施;制定农垦经济发展规划;承担农机化管理工作;负责承办农业涉外涉台事务等。
  1997年5月,省编委核定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编制6名。福建省农业利用外资项目办公室(副处级)成立,核定事业编制8名。为进一步加强海峡两岸农业合作,省委、省政府在同月成立福建省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政事分开的原则,福建省农业厅对外关系经济联络办公室于8月更名为福建省对外农业经济技术合作中心(副处级),确定编制12名,并把原行政职能划归厅外经处。
  2000年8月,福建省委、省政府实行机构改革,省乡镇企业局并入省农业厅,省农业厅挂福建省乡镇企业局牌子,同时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省农业厅合署办公。省政府明确省农业厅是主管农业(含种植业、畜牧业、农垦、乡镇企业、农业机械化)和有关农村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全厅设有办公室、人事处、政策法规处、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计划财务处、科技教育处、外事外经处、乡镇企业发展规划处、乡镇企业管理处、乡镇企业市场与综合处、乡镇企业产业指导处、种植业管理局、畜牧兽医局、农垦局(亚热带作物开发利用管理办公室)、农业机械管理局(挂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局牌子)、离退休干部工作处、机关党委、纪检组和监察室合署办公18个行政处室,另外,还有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省饲料工作办公室(原为饲料工业办公室)、省农业资源区划委员会办公室、省食用菌工作办公室和省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5个挂靠机构,共核定机关编制163名,实有166名。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省委负责农村工作的议事协调办事机构,设有综合处、农村政策法规处、山海协作处、农村扶贫小康工作处(挂“省脱贫致富办公室”牌子)和农科教工作处5个职能处室,编制共51名(其中机关行政编制46名、事业编制5名)。
  2002年3月,省委编办核定福建省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正处级单位。年底,省委编办核定农业厅机关编制152名。
  2004年1月,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划出省农业厅。5月,省农业厅承担的指导乡企局管理职能划入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不再挂省乡镇企业局牌子,撤销其乡镇企业管理处、乡镇企业市场与综合处、乡镇企业产业指导处和乡镇企业发展规划处。年底,省委编办核定省农业厅机关编制共有125名。至2005年12月,厅机关共有编制142名,实际有140名,其中机关行政人员113名、工勤人员13名、老干部管理人员15名。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农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或起草全省农业产业政策和法规;参与研究制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重点经济政策、农民奔小康的规划、措施;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编制农业和现代农业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农业现代化、产业化规划;组织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贯彻、拟定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的有关政策和发展规划;组织贯彻主管产业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实施;制定农垦经济发展规划;承担农机化管理工作;负责承办农业涉外涉台事务等。
  二、市(地)县级
  1990年年底,各地(市)、县已基本成立农业局或农牧渔业局,有的地(市)、县还单独成立农垦局、农业机械管理局、畜牧水产局、经济作物局、茶叶局,负责各地区的农业生产经营管理。
  1992年6月,南平市(县级市)农业科学教育站成立,1995年1月更名为延平区农业科学教育站。1992年9月,南平市(县级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下设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1995年1月更名为延平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小组,2002年挂靠区农业局)。10月,寿宁县兽医卫生监督所成立。建瓯撤县建市,农业机构相应更名。同年,松溪县成立青梅研究所。
  1993年4月,福清市减轻农民负担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立。5月,南安撤县建市,农业机构相应更名。同年,上杭县增设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
  1995年,南平地区改制为南平市,南平地区农业局相应改为南平市农业局。原南平市农业局更名为南平市延平区农业局。9月,莆田市农业机械监理所成立。
  1996年5月,泉州市农业局增加原农业委员会的部分职能。8月,南安市经济作物局、南安市水产局并入南安市农业局。同期,莆田成立湄洲湾北岸农林局。9月,漳州芗城区农牧渔业局与芗城区林业局合并成立芗城区农林局。同期,三明市农牧渔业局与三明市经济作物局合并,成立三明市农业局和三明市畜牧水产局。10月,闽清县水产局从闽清县农业局分离单独成立(2002年7月更名为闽清县畜牧渔业局)。11月漳州市农垦局归并到漳州市农业局。12月,宁化县畜牧水产局并入县农业局,但牌子保留。
  1997年1月,甫田城厢区和涵江区农业委员会分别更名为城厢区和涵江区农业局。2月,沙县、清流县乡镇企业局分别与县农业局合署办公。两县的经济作物局、农业机械局职能分别并入各自县农业局。邵武、沙县和清流畜牧水产局分别并入各自农业局,沙县和清流保留县畜牧水产局牌子。将乐县畜牧水产局并入县农业局。3月,尤溪县果树技术推广站、茶叶技术推广站、经济作物综合站并入尤溪县农业局。5月,龙岩撤地设市,撤县级龙岩市,设立新罗区。龙岩地区农业局和畜牧水产局分别更名为龙岩市农业局和龙岩市畜牧水产局。8月,宁化县设立县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泉州原鲤城区进行行政区划调整,分为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原鲤城区农业局与鲤城区农办、林业局、水利水电局、水产局合并为鲤城区农林水局;丰泽区、洛江区分别成立农林水局(至2001年6月,洛江区农林水局又更名为洛江区农业水务局)。厦门行政区划调整,同安县改为同安区。各区农委(办)陆续并入农业局,实行两块牌子、一个机构办公;同安县水产局和乡镇企业局并入区农业局。10月,沙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成立。同月,武夷山市农业局加挂武夷山市畜牧水产局牌子。是年,建阳市畜牧水产局并入市农业局,加挂畜牧水产局牌子;政和县食用菌办改为食用菌研究开发中心。
  1998年,将乐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并入县农业局。4月,漳州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成立。6月,福鼎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市农业局。
  2000年11月,宁德撤地建市,地区农业局更名为宁德市农业局,相关的农业机构名称相应变更。福州区划调整,成立仓山区农业局(2002年6月,仓山区农业局变更为仓山区农林水局)。
  2001年南平市畜牧水产局成立。2001年4月至2003年12月,宁德市、屏南、寿宁、古田、周宁、福鼎、霞浦、柘荣陆续成立农村社会服务联动中心。
  2002年5月,三明市乡镇企业局并入市农业局。三明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成立。6月,光泽县农业局加挂光泽县畜牧水产局牌子。7月,安溪县农业与茶果局成立。8月,福州晋安农业局、林业局、水利电力局合并成立晋安区农林水局。
  10月,莆田市进行区域调整,莆田县农业局更名为荔城区农业局、湄洲湾北岸农林局更名为秀屿区农业局。11月,清流县乡镇企业局并入县农业局,对外挂乡镇企业局牌子。同年,全省进行机构改革,福州、宁德蕉城区、漳州地区、龙岩新罗区、长乐、漳平、平潭、永定、武平、连城等的乡镇企业局并入当地农业局,宁德蕉城区、漳州芗城区、龙岩新罗区、漳平、武平、连城、龙海、漳浦、云霄、东山、南靖、长泰、华安、顺昌、将乐的区划办转入农业局;南安组建南安市农业与海洋局;建阳市农村环保能源站并入市农业局。
  2003年1月,连江县成立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同年,厦门市进行行政区域调整和机构整合,集美区、杏林区、湖里区和新建的翔安区、海沧区分别整合(合并或合署办公)为农林水利局;厦门市委农办和市农业局分开设立,市农业局与市林业局合署办公;撤销龙岩市农垦管理站,在市场产业发展与市场信息科加挂农垦科牌子,并承担原农垦站行政职能。建阳市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市食用菌办公室并入市农业局。
  2005年1月,三明市三元区农业机械管理站更名为三元区农机农垦管理站。厦门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更名为市农村经济管理站。龙岩地区的乡镇企业局从农业局划转到各经济贸易局。同年,明溪县畜牧兽医站、水产站、渔政站、卫生监督所从县农业局划出,新成立县畜牧水产局;厦门湖里区农林水利局并入区园林局,保留农林水利局牌子;连城农业区划办划归县委农办管理。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农业志1991-2005

《福建省志·农业志1991-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设有生产条件、农村经济、农业技术、粮油作物、工业原料作物、园艺作物、热带与南亚热带作物、教育与科技等类目,记述了1991~2005年福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历史发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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