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发展农业“三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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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农业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3376
颗粒名称: 五、发展农业“三品”
分类号: F326.5
页数: 6
页码: 413-418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91-2005年福建省发展农业“三品”的情况,包含了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有机食品等。
关键词: 农产品 农业 福建省

内容

(一)绿色食品
  1990年,全省绿色食品开始起步,由省农业厅农垦局项目办兼管全省绿色食品开发工作。1993年成立了福建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由省农业厅分管副厅长兼主任。1995年由16个厅、局、委为成员单位共同组成的福建省绿色食品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分管副省长兼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1996年12月,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成员大会。
  1997年,全省已有31个产品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占全国总量的3%,形成生产基地10万亩,年产值达7亿元的生产规模,并在建瓯凤山茶场建立了、2000亩绿色食品茶叶示范基地。是年组织参加“中国绿色食品’97广州宣传展销会”。省农业厅成立福建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配备食品加工、农学、植保、经济管理等专业人员15名。
  1999年,联合省技术监督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及新闻部门,对市场中的假冒绿色食品给予曝光,并针对不同的假冒侵权行为,对生产企业进行了处理。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确定福建省作为进行绿色食品年检制的试点后,省农业厅制定了《福建省绿色食品年检实施办法》,绿色食品生产资料认证逐步展开,环球天然有机肥(漳州)有限公司的“三环”牌有机肥首家通过认证。是年,全省各地(市)均有一批项目进行绿色食品标志申报,共有40个产品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产品总量达到117个。
  2000年,福建长富集团、福建超大集团等行业的龙头企业都成功开发出绿色食品产品。2月份在福州举办首届闽都绿色食品节,组织省内外60多家绿色食品生产企业近200个产品参展;11月组织参加了中国绿色食品2000年昆明博览会。
  2001年,省人大、政协代表提出两个关于保护环境、减少污染、开发绿色食品的提案。福建省省长习近平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根据市场需要,紧紧依靠科技,调整种养业结构,大力发展名特优新产品和绿色食品,提高农业的综合效益;农业生产要推广“绿色食品”标准,从源头上根治餐桌污染。全省农业工作会议提出发展生态农业和绿色食品,继续加大产品开发力度,加强绿色食品的市场管理,防止绿色食品质量滑坡。截至2001年年底,全省已有98个企业的186个产品获得了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产品总数居全国第四位,检测监控的产地面积达80万亩,年产值达20亿元,出口创汇额达1100万美元。福建雪津啤酒集团有限公司一举获得了8个啤酒产品绿色标志使用权。
  2002年,根据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下发的《绿色食品企业年度检查暂行管理办法》,在《福建省绿色食品年检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制定了从土地到餐桌全程质量监控的《福建省绿色食品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加强对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和监督管理。重新编制了《福建省绿色食品产业“十五”发展规划》。省农业厅与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出《关于规范使用、依法保护绿色食品证明商标的通知》,加强全省绿色食品商标的管理,规范绿色食品市场。福建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和法国家乐福公司在上海签订了福建农产品供货质量监督协议,成为家乐福公司在福建地区质量体系生鲜食品供应商的质量监督机构。南靖芦柑和平和琯溪蜜柚通过该渠道走向全国市场。组织福建省绿色食品开发公司、福州超大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厦门如意食品有限公司参加日本福冈绿色食品贸易洽谈会。成立了厦门如意绿色食品配送中心,为绿色食品销路打开了新的渠道。11月举办中国绿色食品2002福州博览会,共有153家企业、300多个产品参展。福建省共组织了145个展位,开辟了福建省绿色食品和“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两个中心展馆。
  2003年,实施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有机食品认证工作,将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有机食品工作一并纳入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全局。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赴企业考察等形式组织和指导了2万多人次的培训工作。组织80多家企业参加了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全省共设立了40多家绿色食品专卖店(柜)。
  2004年3月,向社会公告福建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标志的生产单位和产品名单。制作《绿色食品辉煌十年》光盘,发放了《绿色食品宣传手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手册》、《福建绿色食品简报》等宣传材料10万多份。举办“2004年海峡两岸优质农产品贸洽会”,共有15个展团的近300家企业到会参展,展出了近3000种产品,1500名客商莅临洽谈订货,订货金额达8350万元。组织参加了“中国绿色食品2004年上海博览会”,达成贸易意向销售总额2.5亿元,位居全国第四位。成功地在厦门举办“中日绿色食品产品交流会”,日本与中国的26家企业的100多种产品在会上交流。组织人员考察欧洲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认证标准、认证程序和生产加工企业。截至2004年年底,全省绿色食品出口贸易额10944.2万美元,位居全国第3位。至2005年,累计培训认证企业生产人员、技术人员及各级管理机构人员达1000人次,培训从业人员5000多人次,全省已有绿色食品注册检查员50人,绿色食品注册监管员63人。依托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企业,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促进了蔬菜、水果、畜禽、茶叶、食用菌等产品的产业化升级。共建立了国家级示范区21个,省级示范区52个,全省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企业有110家,产品262个。
  (二)无公害农产品
  2001年,福建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开始起步。根据省长习近平关于“餐桌污染”问题的批示精神,省政府成立了由21个成员单位组成的“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联席会议,省农业厅承担工作方案规定中40%多的专项治理任务。省农业厅厅长办公会议确定由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负责牵头协调各处室开展治理“餐桌污染”工作,并负责拟定《福建省“餐桌污染”现状及其工作措施》、《治理餐桌污染,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产业工作方案》、《福建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材料。
  2002年,规范福建省无公害食品认证管理工作,加快无公害食品生产发展,有效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无公害食品认证工作全面开展。按照国家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农业部第12号部长令)的规定及省政府赋予省农业厅的职能,明确由省农业厅开展无公害食品基地认证工作。当年制定《福建省无公害食品管理暂行规定》、《无公害食品认证管理办法》、《福建省无公害食品产地环境检测实施细则》和《无公害食品认证申请表》,在全省开展无公害食品的技术推广、认证管理和基地建设等工作。举办两期无公害种植业产品和畜牧业产品培训班,受训人员达700多人。为推动“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实施,省农业厅对农药检定所、饲料兽药监察所、土壤肥料实验室进行整合,组建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完善仪器设备配备,统一使用和合理配置检测力量,全面开展农业环境质量的监测和农产品质量的定性定量检测,对肥料、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流通、使用环节进行质量监督。开展福建省无公害食品认证工作,首批有35个农产品通过福建省无公害食品认证,其中厦门银祥食品公司成为福建省首家获得“无公害猪肉”认证的企业。
  2003年,根据《福建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产业“十五”发展规划》,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全面开展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全省共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203个,省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234个,其中225个产品通过全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转换,首家生产资料生产企业的10个产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资料认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监测面积达90万亩,养殖业无公害生猪年出栏近155万头,总产值逾50亿元。同时,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还牵头做好“餐桌污染”专项治理协调工作,并初步构建以治理“瘦肉精”违禁药物和农(兽)药残留超标为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三明市及晋江、石狮、南安、上杭、永定等地率先出台资金及政策的扶持措施,有12个企业开设了140多家无公害农产品专卖店,推进产供销一体化,走上品牌经营之路。
  2004—2005年,全省9个设区市和58个县(市、区)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并有专人负责。省农业厅行业主管部门和省直有关部门成立了省级无公害产地认定委员会,建立了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专家库,整合社会资源服务认证工作,引导和规范企业正确使用认证标志,全省共核发无公害农产品标志2220.1万枚,市场上贴标产品明显增多。为加强企业年检和标志管理工作,转发了《关于积极配合国家认监委开展农产品认证有效性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制定了《福建省无公害农产品监督检查若干规定》,并印发了《监督检查表》,对认证企业开展监督检查。采取以蔬菜、畜产品等食用农产品为重点,通过建立产销衔接机制,推行农产品标志管理,设立农业“三品”专销区(店、柜),实行连锁配送等多种形式,严把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关,逐步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福州市政府施行蔬菜上市准入制度,凡进入福州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各大型超市上市的蔬菜必须出具产地农业部门的准入证明,否则工商部门予以禁售,发现上市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的,依法予以处罚,并追究市场开办者的责任。省农业厅编印《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手册》,抓好从业人员培训工作,举办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班,受训人员1000多人。截至2005年年底,全省累计通过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481个,认证企业429家,产品596个;种植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监测面积203万亩,产量257万吨,养殖业无公害生猪年出栏达到323万头;有10家企业的208个产品通过无公害生产资料认证。
  (三)有机食品
  2001年,福建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加入了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IFOAM),并参与各项活动,包括在瑞士举办的有机农业科技大会和在杭州举办的亚洲有机农业研讨会。参与了与美国、日本、澳大利亚、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的认证机构就质量标准、技术规范、认证管理、贸易准则等方面的谈判和交流。
  2003年,成立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福建省分中心,全面启动有机食品认证工作。选派骨干力量多次参加全国有机食品认证检查员培训,系统学习有机食品相关业务知识,同时督促获证及正在申报的企业参加全国有机食品内部检查员培训,帮助各有机食品生产企业熟悉有机产品认证的特点、标准和要求,了解国际有机农业和有机市场的发展和动态,强化质量管理意识。根据有机食品“一年一认证”的特点,以国际市场为导向,以茶叶、笋制品、食用菌等优势产品为重点,选择生态环境优越的产地和管理规范的企业,开发品质优越、效益突出的有机食品;做好AA级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衔接工作,推进有机食品认证。是年7月,福建省大坪绿色食品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坪山牌乌龙茶成为福建省第一个通过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认证的有机食品。截至2005年年底,福建省累计通过有机食品认证的企业7家、产品28个。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农业志1991-2005

《福建省志·农业志1991-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设有生产条件、农村经济、农业技术、粮油作物、工业原料作物、园艺作物、热带与南亚热带作物、教育与科技等类目,记述了1991~2005年福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历史发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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