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药控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农业志1991-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3374
颗粒名称: 三、农药控制
分类号: F326.5
页数: 2
页码: 410-411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91-2005年福建省各地加强农药污染控制遏制高毒农药的销售的内容。
关键词: 农产品 农药 福建省

内容

20世纪90年代,部分水源、空气、土壤、农产品、水产品等被农药污染较为突出,全省各地加强农药污染控制。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重视控制农药污染工作,制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2001年省政府颁发《福建省农药管理办法》。全省各级政府实施“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禁止生产销售甲胺磷等高剧毒农药。
  按照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和农业部有关规定,加强农药流通市场的检查监管,打击和查处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农药,重点是禁止高毒、高残留的有机磷、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在农产品上的使用,做到监管关口前移,有效减少和避免剧毒农药使用。2002年执行农业部第199号公告,福建禁止氧化乐果(omethoate)在甘蓝上使用,禁止特丁硫憐(terbufos)在甘庶上使用,全面禁止使用六六六(BHC)、滴滴涕(DDT)、毒杀芬(strobane)、二溴氯丙烷(dibromochloropropane)、杀虫脒(chlordimeform)、二溴乙烷(EDB)、除草醚(nitrofen)、艾氏剂(aldrin)、狄氏剂(dieldrin)、汞制剂(mercurycompounds)、砷(arsenide)、铅(plumbumcompounds)类、敌枯双,氟乙酰胺(fluoroacetamide)、甘氟(gliftor)、毒鼠强(letramine)、氟乙酸钠(sodiumfluoroacetate)、毒鼠硅(silatrane)等农药,禁止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使用甲拌磷(phorate)、甲基异柳磷(isofenphos-methyl)、特丁硫磷(terbufos)、甲基硫环磷(phosfolan-methyl)、治螟磷(sulfotep)、内吸磷(demeton)、克百威(carbofuran),涕灭威(aldicarb)、灭线磷(ethoprophos)、硫环磷(phosfolan)、蝇毒磷(coumaphos)、地虫硫磷(fonofos)、氯唑磷(isazofos)、苯线磷(fenamiphos)。禁止在茶树上使用三氯杀螨醇(dicofol)、氰戊菊酯(fenvalerate)。2003年4月30日执行农业部第274号公告,省内禁止丁酰肼(daminozide)在花生上使用。
  2005年开始,对5种高毒农药(甲胺磷、对硫磷、中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逐步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各地配合工商局、经贸、城管等部门,逐步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入市前各生产基地要做好农产品质量自检工作。
  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建立福建省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逐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研究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及控制技术等。避免使用含有重金属的农家肥,控制化肥、动植物生产调节剂用量,控制农药残留量。
  调整农药生产品种结构,加强高效、低残、低毒新型农药的研制与推广,引导生产企业调整和优化产品结构,降低高毒农药所占比例。加强对农户的技术培训,引导他们正确用药。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植保方针,开展稻、蔬、果、茶等重大作物病虫综合防治示范推广,加强农业生态调控,推广应用生物农药、灯光诱杀、防虫网、黄色板及高效低毒新农药,应用高效先进施药器械、改进施药技术等,减少农药用量,减少农产品和环境受农药污染。加强对农药市场的监督,遏制高毒农药的销售。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农业志1991-2005

《福建省志·农业志1991-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设有生产条件、农村经济、农业技术、粮油作物、工业原料作物、园艺作物、热带与南亚热带作物、教育与科技等类目,记述了1991~2005年福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历史发展过程。

阅读

相关地名

福建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