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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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民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20003127
颗粒名称: 附录
页数: 46
页码: 210-255

内容

一、大事年表(1908~1995年)
  清朝
  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
  设置巡警道(中央民政部的下属地方机构),掌管民政工作。
  宣统元年(1909年)
  省城设置巡警道,统辖全省警察及保甲6宣统三年(1911年)
  十一月九日,福州光复。十二日,成立福建都督府,孙道仁任都督。都督府下设民政、财政、外交、军务、司法、教育、交通、警务8个部。民政部长高登鲤。
  中华民国
  民国元年(1912年)
  废府、州、厅,实行省、道、县三级地方政制。全省设东、南、西、北四道,共辖64县。
  6月,福建省民政部撤销,设置内务司,司长江畲经。
  民国2年(1913年)
  3月,并闽县、侯官两县为闽侯县。并建安、瓯宁两县为建瓯县。废永春、龙岩两州立永春县和龙岩县。废平潭、云霄两厅,立平潭县与云霄县。11月,析同安县厦门岛为思明县。
  民国3年(1914年)
  3月,改永福县为永泰县,析同安县浯州屿(金门岛)及烈屿、大小嶝诸岛置金门县。
  5月,撤销内务司,改置政务厅,王家俭任政务厅长。
  6月,东、南、西、北四道改称闽海、厦门、汀漳、建安四道。
  民国4年(1915年)
  析诏安县铜山岛及漳浦县古雷岛置东山县。
  民国9年(1920年}
  6月,大雨连降7天,福州、大田、晋江、龙岩大水,福州水灾奇重,灾民流离失所,省设置13处粥厂,从事急赈。沙县地震。民国12年(1923年)
  1月,私立福建贫儿医院建立,地点在福州市福新街,专为贫民施医治病。
  3月,公立福建残废收容所成立,地点在福州道山路。
  6月,成立福建惠儿院(地点在福州北库巷)。
  民国14年(1925年)
  废道,实行省、县二级地方政制。
  民国15年(1926年)
  8月,私立福建妇女工艺传习所成立(地点在福州华林坊)。
  民国16年(1927年)
  1月,福州南门外斗中街法国天主堂发生神甫杀害婴孩事件,福州市民激愤,举行示威游行,并捣毁天主堂。
  厦门发生天主堂——仁慈堂虐杀婴儿事件。
  福州市政府派员接收法国天主堂——仁慈堂,改为福州贫儿教养院。
  4月间,美国军舰焚掠惠安县稔山等乡',焚毁民屋2000余家,人民死伤1000余人。
  4月,福建省政务厅改设为民政厅。5月,郑宝菁任民政厅长。
  民国17年(1928年)
  3月中旬,福建苏区第一个县级红色政权——长汀革命委员会成立。
  5月,龙溪县的华封佐改设为华安县。
  5月,全省20多个县市先后被日机487架次轰炸148次,投弹940多枚,炸死群众435人,伤608人,炸毁房屋900余间,学校20余所,机关13所,医院1座等。
  民国18年(1929年)
  全省大旱,晚稻歉收,省政府下令禁止五谷出境。
  民国19年(1930年)
  3月,闽西苏维埃政府成立,辖有龙岩、永定、长汀、连城及深圳(新设之县)等县苏维埃。
  民国20年(1931年)
  福建省振务会成立。
  民国22年(1933年)
  2月省政府公布福建省保甲规程。
  春,十九路军入闽发动闽变。
  11月20日,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在福州成立,将福建省划分为闽海(省会在福州)、延平(省会在南平)、兴泉(省会在晋江)、龙汀(省会在龙溪)四个省及福州、厦门两个特别市。
  民国23年(1934年)
  1月13日,闽变失败,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解散。2月,成立福建省政府,省政府设置民政、财政、教育、建设4个厅。
  5月,全省实行保甲制度。
  7月,省政府实行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制度。全省划分为10个行政督察区署,辖64个县。并设立三都特区。
  8月15日,光泽县划归江西省管辖。
  民国24年(1135年)
  2月,撤销思明县,以原有市区改设为厦门市、,
  4至6月,先后设立南日、禾山、周墩、柘洋、上洋5个特区。
  5月起,原民政厅执掌之水陆公安事宜划归省保安处执掌。
  6月,成立福建省产育院,对贫寒妇女生育施以救助。
  7月,福建大水灾。受灾有福安、云霄、长乐、清流等36个县,灾民84万多人,因灾迁移7884户,死亡5007人。秋,福建各地旱灾,受灾达66个县区,灾民84万多人。莆田、德化、福鼎、宁德、崇安等县饥荒或瘟疫严重。
  省禁烟委员会成立。11月,全省烟民登记人数111482人。
  民国25年(1936年)
  6月,开始编制水上保甲,全省划为12个区。
  11月,设立石码、峰市二个特区。
  全省由10个行政督察区署改划为7个行政督察区署和1个市,辖62个县、8个特区。
  民国26年(1937年)
  6月,民政厅增设第三科,办理兵役事务。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10月26日,金门县沦陷,各地普遍设立抗敌后援会。
  10月,成立非常战时难民救济委员会福建分会,专门办理抗日战争时期难民的收容、安置和救济等事宜。
  民国27年(1938年)
  2月;福州首次遭到日机轰炸。
  2月,民政厅卫生科裁撤,成立福建省卫生处。
  4月28日,福建省政府及其附属机构陆续内迁永安县,永安县定为战时省会。
  5月11日,厦门市沦陷,市政府移设于海澄县之海沧。
  5月,省賑务会和难民救济福建分会合并,设置福建省赈济委员会,主持战时难民救济事务。
  9月,福州各界5万多人举行对抗日寇示威大集会与大游行。
  民国28年(1939年)
  5月间,日机先后出动487架次,轰炸20多个县市,投弹940枚(其中燃烧弹93枚),炸死群众435人,受伤608人,炸毁房屋900多栋,学校、医院、机关单位34所。省政府立即派员到江西省采购大米3万包,接济福州灾民。
  民国29年(1940年)
  析沙县三元区设置三元县,析建瓯县水吉区置水吉县。撤销仁寿、峰市、南日3个特区。
  10月,各县抗敌后援会奉令结束,省抗敌后援会所募捐的现金及公债息计共35万元,汇往重庆国民政府。
  民国30年(1941年)4月19日,连江、长乐、福清等县沦陷。
  4月21日,福州沦陷,第一区署移驻福安。
  7月12日,日机4架轰炸晋江、安溪、永春、惠安、莆田、海澄、诏安7县。8月9日,多架日机在永安、龙岩等地投弹。10日,在集美、晋江县围头投弹。12日,15架日机在永安投弹,毁坏房屋60余间,震倒40余间,死伤10多人。13日至30日,日机先后在集美、建瓯、漳平、三明、南平、同安、龙溪、古田、莆田轮番狂炸。9至12月,又在集美、福州、永安、建瓯等地滥炸。11月4日,永安被炸死炸伤300余人,烧房700多间。5日,长汀民众被炸死、炸伤百余人。
  9月,福州收复。
  9月,中央赈济会拨款40万元,急赈闽海各县难民。
  民国31年(1942年)
  1月16日起,日机先后在福州、闽侯、长乐、连江、建瓯、建阳、浦城、崇安、永安、漳平、长汀、晋江、泉州、漳州等县市轮流轰炸。
  2月,成立福建省社会处,专管慈善救济和社会福利等事业。
  6月,闽江大水泛滥,福州、南平、建瓯等县市洪水成灾。全省春旱并发虫害,粮食损失2.81亿多斤。
  12月,省冬令救济会成立,办理冬令救济事宜。
  民国32年(1943年)
  1月2日,日机30架狂炸永安临时省会。4月7日,建瓯、建阳、浦城等县遭敌机多次轰炸。11月4日,16架次日机又轰炸永安。毁房700余栋,死伤600余人。
  3月,全省7个行政督察署调整为8个。
  省赈济会开办救济公典局。
  民国33年(1944年)
  1月,日机多次轰炸建瓯、平潭等地。
  3月止,全省宣布登记公民为4675118人(男2555316人,女2119802人)。
  7月10日,省府在永安成立康乐新村。
  7月,福州市南台大火,焚毁1500户,损失300多万元。
  10月5日,福州再度沦陷。在沦陷期间,被日军烧毁房屋3223座,造成难民18万人;连江县被烧毁318座,难民3万人;长乐县被烧毁200余座,难民1.3万多人;福清县被烧毁700多座,难民5万多人;闽侯县被烧毁1000多座,难民6.2万多人,省政府拨款200万元,救济闽海难民。
  10月10日,闽侯县改名林森县。
  民国34年(1945年)
  1月,中央拨款1000万元,救济侨民。
  省卫生处并入民政厅,并增设地政局。
  9月,周墩特区改周宁县,10月柘洋特区改为柘荣县。
  9月2日,日本正式签署无条件投降书,18日,日军撤出福州。10月15日起,省政府及其附属各机构陆续由永安返治福州。民国35年(1946年)
  1月,福州市政府正式成立,市长黄曾越。
  全省8个行政督察区又改划为9个行政督察区,2个直辖市,66个县。
  在抗日战争的8年期间,据省政府公布,被日军炸、烧毁坏房屋2.9万多座,炸死3702人,难民270万人(包括粤、赣、浙、湘、沪等省市逃亡入闽的难民40万人及战事影响返回的闽侨8万人)。
  9月,福州、莆田、同安、古田、清流、华安、泰宁等44个县遭受风雨灾,灾民167万人。
  本年内,福州、晋江等13个县市的救济公典局撤销。
  民国36年(1947年)
  4月,全省9个行政督察区又改划为7个行政督察区,辖58个县,另有2个市、8个县为省府直辖。
  8月,福州、龙岩、惠安、晋江、南安、永春、安溪等27个县发生台风洪水,灾民79.9万多人,中央拨款4亿元,华侨捐助2165万元和大米5750包赈闽灾民。4至6月,德化大旱,秋,莆田旱。
  8月,光泽县由江西省划归福建省管辖。
  民国37年(1948年)
  6月13至17日,52个县、市暴雨成灾,受灾面积699.5万市亩,受灾218.6万多人,死亡1986人,倒毁损坏房屋19321间,粮食减产1147.29市担,流失25379市担。灾后,福州有万余名灾民集于20个收容所前,坐待施粥果腹。
  10月,开始使用金圆券。
  民国38年(1949年)
  3月,开始使用银圆卷。
  6月19日,以张鼎丞为书记的中国共产党福建省委员会在苏州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49年
  8月17日,省会福州市解放。
  8月24日,以张鼎丞为主席的福建省人民政府成立。
  9月10日,福建省民政厅成立,蓝荣玉任厅长。厅内设秘书室、干部科、民政科、社会科四个科室及荣军管理局。
  9月10日,全省划分为8个行政督察专员区署和福州、厦门2个市及67个县(包括金门县)。
  10月,成立省散兵游勇收容所,先后收容国民党残兵败将及流窜于社会的散兵游勇等6000多人,教育后,资送回乡生产或安置。
  1950年
  3月,省人民政府命令更改各专署名称,即将原称第一至第八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改称为建瓯、南平、福安、闽侯、泉州、漳州、永安、龙岩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5月,撤销省荣军管理局,成立福建省荣军学校,校长孙培琦。
  5月25日至6月3日,福建省第一次民政会议在福州召开。研究干部整编情况,废除保甲制建立乡村人民政权、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和优抚、救灾救济等各项工作。并初步确定基层政权建设、行政区划、人事编制、救灾救济、拥军优属、社会福利、户籍地政、老区建设、民工动员、社团登记、禁烟禁毒、婚姻登记、公墓公葬、宗教事务等为民政部门主要业务。
  6月,成立福建省转业建设委员会。张鼎丞任主任,蓝荣玉、黄火星任副主任。
  9月,漳州、泉州、建瓯3个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分别改称为龙溪、晋江、建阳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1月1日,政务院批准,设立泉州市,划归晋江专区;设立漳州市,划归龙溪专区。
  1951年
  4月5日至20日,第二次全省民政会议在福州召开。传达华东民政会议精神,总结本省民政工作基本情况,讨论1951年工作任务和《民主建政工作的实施方案》、《乡人民代表会议试行组织条例》、《乡人民政府组织条例》、《优抚代耕工作方案及试行办法》,以及社会福利救济、干部管理、机构接收、整顿等问题。
  8月,设立福州市鼓楼、大根、小桥、台江、仓山、水上、盖山、鼓山、洪山9个区。
  8月,中央人民政府南方老根据地访问团团长谢觉哉一行抵闽西等地访问。
  9月6日至15日,第三次全省民政会议在福州召开。传达贯彻第一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总结两年来全省民政工作成绩和经验。华东军政委员会民政部副部长李步新参加会议并作了指示。
  9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福建省社会团体登记办法》。
  12月,全省先后建立乡人民政府5967个,与此同时,对国民党政府建立的901个乡、镇、10265个保、131978个甲宣布废除。
  1952年
  6月上旬,7月中旬、8月中旬,连续发生三次较大洪水灾;其中7月17日至23日洪水,为解放来第一次最大洪灾。政府先后发放救灾款300多万元帮助灾民解决生产生活困难。
  7月12日至21日,福建省第四次民政会议召开,讨论民主建政工作和民政事业费的清理与管理问题以及防灾救灾、试建义仓,加强优抚代耕等工作。
  8月,设立厦门市开元、思明、鼓浪屿3个区。
  9月10日,北京(光明日报〉刊登福建省民政厅厅长蓝荣玉的《我们是怎样领导民主政权建设工作的》文章。12日,内务部也将这篇文章转发各省、市、自治区民政厅(局)。
  10月,福建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成立。主任委员张鼎丞,副主任委员曾镜水、伍洪祥,委员叶飞、蓝荣玉、黄火星、刘永生、杨文蔚、胡铁生、刘裕民、贾久民、江一真、石英、刘明凡、黄开云、高磐九、王竞成、孟东波、王文波、张招娣、王敬群。
  1953年
  1月31日至2月4日,召开福建省第一次烈属、军属、革命残废军人、复员军人模范及拥军优属模范代表会议。出席会议代表305人,大会评选出省一级各类模范58人。
  4月开始,省地县乡各级先后成立了选举委员会,开展普选运动。经过选民登记,全省有选举权的选民计7302881人,直接参加投票选举有6065395人,参选率达83.05%。
  7月,省宗教事务处在福州北郊马鞍山“万童坑”举办现场展览,揭露帝国主义以“仁慈堂”名义虐杀中国儿童罪行。
  7月16日晨,盘踞在台湾、金门的国民党残余部队万余人在飞机、军舰掩护下,窜犯东山岛。中国人民解放军在民兵配合下展开围剿,17晚战斗胜利结束,共歼灭国民党军队3500多人,击沉登陆艇3艘,击落飞机2架,缴获机枪109挺,大炮26门,火箭筒18具以及大批弹药和军用品,省各界人民组织慰问团前往慰问军民,省政府发给东山县受难群众救济款5万元,救济粮3万斤。
  12月13日至23日,第五次全省民政会议召开,传达第二次全国民政会议决议,检查总结四年来福建民政工作经验教训,研究讨论1954年民政工作实施方案。
  1954年
  3月,设立厦门市禾山区。
  5月15日至22日,召开第一次全省生产教养工作会议,传达全国城市救济工作会议精神,研讨加强城市救济工作,开展整顿生产教养院等工作。
  6月,全省有67个县遭旱,受旱面积391.5万亩,颗粒无收50万亩,民政厅发放给旱灾区救济款66万元,各地民政部门也先后拨出救济款254万元。
  9月7日至9日,台湾国民党出动大批飞机及炮艇连续轰炸炮击厦门、晋江等沿海地区,共投弹900多枚,发炮4800多发,伤亡群众163人,民房被毁不计其数。省和当地人民政府及时对死伤群众进行埋葬和抚恤。
  1955年
  1月20日,盘踞台湾的国民党出动轰炸机12架,在福州市投下一批定时炸弹和燃烧弹。烧毁民房4000余座,死伤居民300多人,受灾8500余户30000多人。国务院专电慰问受灾群众。省和福州市人民政府组织慰问团,并发放救济款计200多万元。
  5月,撤销福州市的盖山、鼓山、洪山、新店4个区。
  7月,闽西革命烈士陵园建成(地点在龙岩县北门外虎岭山)。国务院副总理邓子恢参加落成典礼。
  8月,省人民政府从沿海的福清、莆田等14个县3个市组织39425名志愿劳动者前往地广人稀的南平、沙县、邵武等24个县安居落户,开发山区经济。到1957年,留下的仅18817人。
  10月20日,召开第二次全省生产教养工作会议,总结一年来生产教养工作成绩和存在问题,交流管教工作和生产方面的经验,部署1956年工作任务。
  1956年
  1956年先后出现4次台风,4次洪涝和春夏两季连旱。受灾作物785万多亩,粮食减产3.2亿斤,倒坏民房21.7万多间,渔船损坏900多艘等。死亡188人。
  1月20日至31日,福建省第六次民政会议召开。传达全国优抚、复员安置工作会议和全国救灾救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1955年全省优抚、复员、救灾救济工作经验、教训,讨论制定出《1956年优抚、复员、救灾救济工作计划》。
  3月,厅长赵源调离民政厅,10月,杨德明任民政厅长。
  8月1日至6日,召开全省烈军属、革命残废军人和复员建设军人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大会。会议代表244人。会议评选出席全国烈军属、残废、复员军人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大会代表16名。
  11月,国务院批准设立南平市(县级)。
  1957年
  3月,成立省政法干部学校。
  1958年
  1月,撤销厦门市禾山区。
  3月,省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办事机构撤销。具体业务由民政厅负责办理。
  8月,闽侯县划归福州市,同安县划归厦门市。
  8月,福州市郊鼓山公社创办全省第一所农村敬老院。
  10月至1959年上半年,全国各地人民及文艺界纷纷派出慰问团到我省前线祝捷慰问。其中有田汉、梅兰芳、田间等率领的全国文艺界慰问团;有爱国艺人常香玉率领的河南豫剧院慰问团;有中央侨委、全国中华归侨联合会、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湖南、湖北文艺界慰问团,还有广东、江西、山东、山西、浙江、上海、天津、新疆、辽宁、吉林、黑龙江等省市自治区地方和部队的慰问团也陆续抵闽前线阵地向三军指战员慰问演出。
  1959年
  4月26日至5月2日,召开全省烈属、军属、革命残废军人、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代表大会,大会表彰先进、交流经验,并选出39名代表出席全国烈军属、残废、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大会。
  7月,将南平专区管辖的松溪、政和两县划归福安专区管辖。
  8月,恢复闽侯专区,管辖闽侯、永泰、长乐、连江、闽清、福清、平潭7个县。
  8月23日,闽南海澄等县和厦门遭受40年来未有的“3号”特大台风袭击。省委、省政府成立抢险救灾委员会,并派出省委书记、副省长魏金水,副省长刘永生、民政厅长杨德明率领民政、水电、农业、交通、财政等单位负责同志连夜分别赶赴龙溪、厦门两个重灾区慰问灾民,并就地指挥抗灾救灾和恢复生产等工作。
  1960年
  1月2日,国务院批准,将清流、宁化两县合并为清宁县。
  1月撤销南平县,其行政区域归南平市。
  2月3日至9日,在福州召开第七次全省民政会议。会议以整风精神检查了领导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法,广泛交流了各项民政工作经验,讨论安排了上半年工作。
  2月,成立福建省假肢整形工厂(后改称假肢厂)。
  3月2日至7日,福建省首届盲聋哑人首次代表会议暨文艺会演大会在福州同时举行。会议讨论并通过《福建省盲人聋哑人协会章程》,民主选举出杨德明等31名组成的第一届盲人聋哑人协会委员会,文艺会演6天中先后演出9场73个节目。
  5月,设立三明市,由省直接领导。6月8日,台风在广东、澳门登陆,影响福建大雨暴雨,造成50年来未遇的“六•九”特大洪涝灾害。省委派出省委候补书记杨文蔚、副省长叶松、民政厅长杨德明率领民政、水利、农业、粮食等厅局负责同志共40多人,分乘飞机前往龙溪、晋江两地区指挥救灾抢险。
  8月15日,国务院批准:设立松政县,撤销松溪、政和县,松政县治驻原松溪县旧址;设立龙海县,撤销龙溪、海澄县,龙海县治设在石码镇。
  9月,民政厅党组向省委报告由于“大跃进”和浮夸风的“左”倾错误,加上连续两年严重自然灾害、经济严重失调,粮食歉收,农村中到处发生粮食恐慌,农民普遍发生“四病”(水肿、妇女闭经、子宫脱垂、小孩疳积)。劳力大量外流、群众弃婴、出卖子女现象不断发生。省委对此十分重视,及时通知各地认真搞好灾民生活安排,并派出大批干部深入重灾区协助社队开展生产救灾工作。并先后发出救灾款2000多万元,贫病治疗专款和弃婴收容救济款228万元,救济粮41.7万余斤,副食品30万余斤等。
  11月,设立福州市马尾区。
  1961年
  2月7日,“二•七”烈士林祥谦陵园在闽侯县枕峰山落成,并举行灵柩迁葬典礼。
  5月31日至6月6日,全省救灾救济和民政事业工作会议召开,会议以党的八届九中全会精神为主导思想,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揭露和检查几年来在指导思想上存在盲目性、片面性、冒进、浮夸等问题与教训,根据党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部署救灾救济工作和民政福利事业单位的整顿等问题。
  8月16日,国务院批准:恢复柘荣县;撤销清宁县,恢复清流县和宁化县。
  1962年
  1月24日至29日,第八次全国民政会议召开。总结第七次民政会议以来的各项民政工作的成就和经验。检查存在的问题,研究讨论并制定了1962年民政工作规划。
  5月,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内务部联合组成检查组到我省福安地区检查了3个县、15个区、23个公社、66个大队救灾救济发放使用情况。查出52名干部贪污救济款物;2711名基层干部私分多占、挪用滥用救灾款物,并发现积压了一批救灾款和衣被、棉花等救济物资。
  5月,连江和罗源县划归福州市。
  9月,永安、清流和宁化县划归三明市。
  11月29日至12月2日,福建省首届少数民族代表会议在福州召开。
  12月15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松政县,恢复松溪县和政和县。
  1963年
  4月,三明市改为县级市,设立三明专区,专署机关驻三明市。
  5月,大田划归三明专区。
  5月,民政厅增设老区办公室机构。
  6月,撤销福州市马尾区。
  9月17日至21日,在福州举行福建省第一届聋哑人篮球、乒乓球锦标赛,篮球冠军为晋江专区代表队夺得;乒乓球男子组冠军是福州队黄芮昌;女子队冠军是厦门队林郁文。
  上年至本年6月中旬止,连续7个多月久晴无雨,出现百年罕见的冬、春、夏三季连续的大旱灾,受旱作物608万多亩,旱灾高峰期平均每天投人抗旱200多万人。在抗旱过程中,龙溪县榜山公社发扬了“舍己为人”,“丢卒保车”的精神。榜山人民的共产主义风格被编成《碧水赞》、《龙江颂》等剧目,搬上了舞台和银幕,美名传全国。
  9月,连江、罗源、古田、屏南县划归闽侯专区。
  1964年
  3月,民政厅颁发《福建省农村人民公社五保户、困难户供给补助工作试行办法》(草案)。
  4月,三明县改名明溪县。
  6月,设立建西县、以南平市、建瓯、顺昌县各一部分行政区域为建西县的行政区域。
  6月22日至7月2日,第九次全省民政会议在建瓯县召开。会议贯彻把城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进行到底,进一步学习解放军,推广建瓯县民政科革命化先进经验等。
  10月,抽调杨德明厅长及处科级干部15名参加省委统一组织的“四清”工作队。
  1965年
  年初,拨出42万元救济专款,支持龙海、平和、云霄、惠安、长汀等16个老区贫困社村发展生产,治穷致富。
  4月,全面开展民政企事业单位的整顿调整工作,先后移交出生产单位35个;下马合并3个;撤销合并事业单位19个,缩短企事业战线,初步改变“多、小、散”的局面。
  6月,民政厅颁布《福建省农村人民公社五保户、困难户供给补助工作试行办法》(修正稿)共18条。
  1966年
  下半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民政厅机关受冲击逐步处于瘫痪状态。
  1967年
  “文化大革命”进入高潮,群众组织夺了行政领导权,民政厅基本停止行使职权。
  6~10月,少雨,出现历史上罕见的秋季大旱灾。受旱面积达557万多亩。民政部拨来救济款500万元支持灾区生产自救。
  1968年
  8月18日,福建省革命委员会成立。
  8月,民政厅机构撤销,在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里设立民政卫生组,承担原来的民政和卫生业务工作。
  10月,民政厅全体干部(除留少数人处理遗留问题)集中办“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地点在省假肢厂),搞所谓“斗、批、改”运动,时间长达1年之久。
  9月,厦门市设立郊区。
  10月,福州市设立郊区。
  1969年
  10月16日,民政厅“毛泽东思想学习班”结束。17日,第一批31名干部下放农村。
  12月,民政卫生组撤销,成立民事组。民事组下设综合、民政、劳工和动员4个办事组。军代表张明皋、李甲先后任民事组组长。
  1970年2月,撤销建西县,并人顺昌县,撤销柘荣县,分别并入福安、福鼎两县;松溪、政和两县合并为松政县(县治设在原松溪县)。
  2月开始,南平专区机关迁驻建阳县;闽侯专区机关迁驻莆田县;福安专区机关迁驻宁德县。
  6月,设立福州市马江区、北峰区,撤销郊区。
  1971年
  4月13日,国务院批准南平地区改为建阳地区;福安地区改为宁德地区;闽侯地区改为莆田地区。
  6月17日,省革命委员会批准,全省各专区一律更名为地区。
  1972年
  2月12日,省革命委员会政治部发出《关于不要改变民政事业单位性质任务的通知》,对已改变性质的单位,应重新改变过来,对已被占用或挪用的资金、房产等,应当退回。
  2月22日至3月4日,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召开,总结交流几年来的民政工作成绩和经验,着重研究讨论当前民政工作任务,部署1972年民政工作计划。
  1973年
  6月5日,国务院批准,将莆田地区的闽侯县划归福州市;晋江地区的同安县划归厦门市。
  1974年
  1月,撤销福建省民事组机构,成立福建省革命委员会民政局,局长左丰美。
  9月下旬,召开地、市和部分县民政局长工作座谈会,批判林彪反革命集团的罪行,检查、交流民政工作情况与经验,讨论今后民政工作任务和有关政策问题。
  12月,恢复柘荣县;恢复松溪县和政和县,撤销松政县。
  1975年
  5月28日至31日,全省收容遣送工作会议召开。汇报分析当前收容遣送工作的情况与特点,总结交流经验;揭露矛盾,联系实际批判林彪反革命集团的罪行,从思想认识上解决收容遣送工作的路线和方向问题。
  6月23日至29日,召开全省民族事务工作会议。
  1976年
  2月,全省烈属、军属和复员退伍军人代表会议在福州召开。
  4月17日下午,全省普降冰雹,从邵武县沿闽江直至平潭海岛,共波及8个地市、33个县(市),受害群众达18万户,92万多人,砸坏民房40多万间,公房瓦片被砸碎4亿多片。死亡群众16人,伤99人,农作物受灾32万多亩。
  是年,全省出现严重的“三寒”(倒春寒、五月寒、秋寒)和两次波及8个地市33个县、市的大面积冰雹灾,加上江青反革命集团干扰破坏,造成全省65个县、市有54个县、市(占83.5%)粮食减产达8亿多斤,造成有1050万人占全省的51.5%的农民每月吃不上30斤原粮,成为全国闻名的“重灾区”。省人民政府拨出地瓜片5.4亿市斤和520万元救济款,解决灾民生活上困难,同时还为灾区减免征购粮3.8亿斤。
  1977年3月6日至10日,召开地、市和部分县、市民政局长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1977]6号文件和华国锋对解决福建省春荒问题“要早解决,要解决好”的重要指示,部署春荒救济工作,会上分配国务院拨给我省800万元的春荒生活救济专款。
  11月,全省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学大庆经验交流座谈会在漳州市召开。
  1978年
  1月,设立厦门市杏林区。
  2月,设立福州市环城区,撤销马江区,并入郊区。
  4月,福州市红卫区复名鼓楼区;赤卫区复名台江区;朝阳区复名仓山区。
  11月21日至11月28日,在福州召开第十次全省民政会议,传达贯彻第七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揭批林彪和江青反革命集团对民政工作的干扰破坏,总结全省民政工作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教训,分析研究我省民政工作战线的形势和任务,动员广大民政干部努力做好民政工作,为实现新时期总任务而奋斗。
  1979年
  2月,晋江地区民政局和惠安县民政局在惠安县霞山公社开展农村规划扶贫工作,这是我省农村规划扶贫工作的第一个试点。
  4月6日,在建阳县麻沙安置农场召开全省安置农场工作会议。
  9月,省民政局在惠安召开农村规划扶贫工作山霞现场会议,推广经验。会后,全省有28个县的30个公社开展面的扶贫试点。
  1至10月完成了全省优抚对象的普查工作,建立优抚对象档案,同时,平反昭雪了优抚对象中的冤、假、错案2446人,并确认享受老红军待遇的92人。
  10月,厦门市东风区复名开元区;向阳区复名思明区。
  1980年
  2月25日至29日在福州举行福建省第二届盲人聋哑人代表会议,通过民主选举产生31人组成的福建省第二届盲人聋哑人协会委员会。
  6月2日至6日,在漳平县召开全省农村扶贫会议。讨论贯彻中共民政部党组《关于农村扶贫工作向中央的报告》和省人民政府8号文件精神,总结交流1979年30个公社扶贫试点经验,研究讨论扶贫工作的方针、政策,部署今年全面开展农村扶贫工作任务。
  7月,撤销福建省民政局,成立福建省民政厅,陈云飞任厅长。
  10月12日至16日在建瓯召开全省优抚、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工作经验交流会。
  1981年
  3月16日至23日在福州召开第十一次全省民政会议,根据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工作会议精神、总结经验教训,清除“左”的影响,研究确定在新的一年里,应围绕促进社会安定这个总题目,抓紧抓好复员军人和军队退休干部安置,做好农村群众优待,继续开展农村扶贫,切实做好收容遣送,开展优抚救济企事业单位整顿,加强民政事业费使用管理等8项任务。会议还表彰了95个先进单位和个人。
  9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龙岩市(县级),撤销龙岩县。龙岩市由龙岩地区行政公署代省领导。
  1982年3月,全省完成换发革命残废军人和残废人员的抚恤证任务,其中残废军人8608人,残废工作人员268人,残废民兵民工113人,残废人民警察29人。
  4月,省委、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出《关于切实做好农村五保户供给工作的意见》,全面开展对五保户的普查、登记、评定和发证工作。通过普查,基本澄清全省五保户的人数为47920人,并逐户造册建卡,落实供养标准和确定供养形式,发给《五保证》。
  5月5日至10日,在福州召开全省殡葬改革工作会议。
  5月21日,民政厅发出《关于福建省火葬场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6月19日,福州、宁德、建阳、三明、莆田5个地市的34个县(市)遭到洪水灾害。7月和8月,又遭到两次台风灾害,波及40多个县。
  8月,设立福州市马尾区;撤销环城区,并入郊区。
  12月7日至12日和9月15日,分别在福州举行第二届盲人聋哑人文艺会演和首届盲人聋哑人美术、书法、摄影、工艺品展览会。演出有歌、舞、弹、唱、乐器、哑剧、相声和小魔术等77个节目。参加展出有美术作品81幅、书法20幅、照片94幅、工艺品42件。
  1983年
  年初,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纪念“双拥运动”四十周年,在新年、春节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
  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省政协等党政领导机关,各有关部门和各界人民共同组成省春节慰问团,分别向29军、31军、海军基地、龙岩革命老根据地的人民子弟兵和老区人民进行慰问。
  年初,省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在明溪、福鼎两县以及三明市梅列、三元两个区进行了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试点工作。
  3月19日至23日,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军区在福州联合召开福建省暨福建前线部队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代表大会。大会表彰了545个“双拥”先进单位和个人。
  4月28日,经国务院批准:(一)连江、罗源、闽清、永泰、福清、平潭县划归福州市;(二)三明市改为省辖市,撤销三明地区,设立三明市梅列区、三元区,明溪、永安、清流、宁化、大田、尤溪、沙县、将乐、泰宁、建宁县划归三明市。
  8月17日国务院批准设立邵武市(县级),撤销邵武县。
  9月9日国务院批准设立莆田市,由省直接领导,撤销莆田地区,设立莆田市城厢区、涵江区,莆田、仙游两个县划归莆田市。
  8月8日至12日,在福州召开第十二次全省民政会议,会议传达第八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研究部署新时期民政工作的主要任务。
  9月24日至27日,以省政府名义在永春县召开扶持农村退伍军人勤劳致富现场会。会上介绍永春的经验,全面开展扶持农村退伍军人勤劳致富的工作。
  9月,民政厅颁布《关于计灾、查灾、报灾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关于灾民生活救济款发放使用管理工作若干问题暂行规定》两个文件。1984年
  4月24日,民政厅首次召开民政理论研讨会。参加研讨会的有各地、市、县和省厅论文作者以及省委党校和省委政策研究室专家、学者20多人,会议收到论文16篇,在会上宣读的有11篇。
  9月12日,国务院批准设立永安市(县级),撤销永安县。
  9月12日,召开福建省第三届盲人聋哑人代表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省第二届盲人聋哑人代表会议以来的工作总结和今后的任务报告,选举产生省盲人聋哑人协会第三届委员会(组成人员31人)和出席全国第四届盲人聋哑人代表会议的代表12名。
  11月22日,全国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改革整顿工作经验交流会议在我省漳州市召开。全体代表参观了厦门市社会福利院。
  1985年
  1月3日,在福州第一次召开全省10个城市先进居委会和先进居民干部表彰会议。会议总结交流几年来城市居委会的工作成就与经验,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快我省基层社会物质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
  2月,成立福建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3月23日至28日,在福州召开第十三次全省民政会议。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民政厅局长会议精神。总结第十二次全省民政会议以来的各项民政工作的成就和经验,分析研究我省当前民政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讨论改革和发展民政工作的对策,对今后民政工作的奋斗目标和当前工作进行了部署。会议还表彰、奖励罗源县双扶领导小组等23个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和戴启天等90位民政先进工作者。
  5月14日,国务院批准:(一)泉州市升为地级市,撤销晋江地区,设立泉州市鲤城区,惠安、晋江、南安、安溪、永春、德化、金门(待回归)县划归泉州市。(二)漳州市升为地级市,撤销龙溪地区,设立漳州市芗城区。龙海、云霄、漳浦、诏安、长泰、东山、南靖、平和、华安县划归漳州市。
  1986年
  1月13日至18日,在泉州召开全省社会福利生产改革工作经验交流暨表彰会议。传达贯彻大连会议精神,以改革为中心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七五”期间我省福利生产改革任务和发展方向,在会上,表彰了13个先进单位和150名先进个人。
  1月25日至27日,第一次民政信息员会议召开,研究讨论如何进一步围绕民政工作中心,搞好信息、报道等问题。
  3月31日至4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田纪云到福建安溪老、少、边等贫困地区进行调查考察。
  6月1日,民政部部长崔乃夫应省委书记陈光毅的邀请,到闽东、闽南等地考察和检查工作。
  7月11日凌晨,“7号”台风袭击漳州地区。省委、省府抽调13个厅局负责同志组成救灾慰问团,分赴闽南重灾区慰问灾民和指导抗灾救灾工作。
  9月14日,召开全省第一次“双扶”表彰大会,共表彰罗源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等64个“双扶”工作先进集体和刘国锦等95名先进个人,并选出13个先进单位和2位先进个人出席全国1986年“双扶”表彰大会。
  9月,福建省第一所民政中等专业学校开始招生,校址暂设在福州市梅亭村。1990年迁往连江路新建学校楼。
  12月23日,福建省民政学会成立,伍洪祥、王直任第一、第二名誉会长,李心莦任会长,郑廷植、张振郎、郑文盘、辛炳尧任副会长,陈坚任秘书长,严宗院、彭景舜、戴启天、沈德潜任副秘书长。
  11月,民政厅、省军区政治部在长汀县联合召开全省培养和开发使用军地两用人才现场经验交流会议。
  1987年
  2月19日,在福州举行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成立大会,会议通过《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章程》,民主选举产生出由53位同志组成的理事会。
  4月,民政厅在沙县推行第1个农村救灾合作保险工作试点。
  8月30日,福建省伤残人运动员在全国第二届伤残人运动会上获得8块金牌,4块铜牌,8人次破7项全国第一届伤残人运动会纪录,7人获得7项第4名,7人次获得5项第5名,8人次获得7项第6名,3人获得大会精神文明奖励。
  7月,福建省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成立,苏昌培任主任,办公室设在民政厅内。
  9月10日,“12号”强台风袭击闽东,宁德地区和福州、莆田两市的一部分县受到严重损失。省委书记陈光毅、代省长王兆国都深人重灾区慰问灾民和勘察灾情。国务院十分重视福建灾情,李鹏副总理专门作重要批示。
  9月,成立《福建省志•民政志》编纂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11月10日,民政部副部长范宝俊、顾问杨琛到福建检查考察民政工作。
  12月25日至27日,在泉州召开福建省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总结全省两年来安置工作的成就与经验,部署1988年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任务。会议还评选出22名模范离退休老干部,10名先进工作人员和5个先进单位。颁发了“松鹤”奖匾和奖品。
  4月1日起至12月止,完成16个县、市(区)104个调查单位的残疾人抽样调查任务,抽样调查结果推算,全省各类残疾人的总数为130.9万人,约占全省总人口的4.76%。
  12月17日,国务院批准,设立石獅市(县级)。
  1988年
  春,在顺昌、将乐、明溪、德化、南靖5个县开展农村救灾合作保险试点,并拨出试点保险基金160万元。
  晋江县第二福利厂厂长蔡建设同志荣获全国民政系统模范称号和“孺子牛”奖。
  2月,全省地、市民政局长会议暨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会在福州召开。
  5月20日,建阳、宁德、福州等地、市有17个县(市)遭到特大暴雨洪水灾害。省长王兆国带领一支由省农委、民政厅等单位组成的救灾工作组赴重灾区建阳了解灾情和慰问灾民。
  6月3日,民政部农村救济司司长陈虹等5人到遭受“5·21”特重灾害的建阳县漳当乡龙安村和将口乡南台村考察灾情并慰问受灾群众。6月上旬,联合国救灾署、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卫生组织、美国、日本、英国、澳大利亚、意大利、欧洲共同体为福建的“5·21”洪水灾区提供了67.5万美元、12万英磅和5000吨谷物的援助。
  7月10日,欧洲共同体代表,比利时无国界医生组织官员乔治•阿诺根先生在民政部同志陪同下到建阳重灾区考察灾情,并提供50万欧洲货币单位的援助。
  8月2日,欧洲共同体又捐助57万美元(折人民币205万元),支持“5,21”灾区,受益的有建阳等12个县、市的86个乡、990个村、23978户、55081人。
  9月21日至25日,漳州、厦门、泉州、莆田、福州、宁德、龙岩等7个地市的38个县(市)遭到洪涝灾,受灾有164.6万多人,被洪水围困15万人,死亡56人,受伤146人,冲倒民房55万间,受害农作物161.3万亩。21日,国务院副总理田纪云对福建救灾工作做了重要指示,当晚省委、省政府将田副总理的指示,传达到各地、市、县。
  10月28日,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会议民主选出苏昌培任主席,张振郎、邱林华、萧枫华(肢残人)、夏荣强(盲人)、丁佑(聋人)任副主席。会议通过《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福建省实施方案》。
  11月,国务院批准建阳地区驻地迁移南平,更名南平地区;撤销宁德县,设立宁德市(县级)。
  11月28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福建省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实施细则》。
  11月,福建省伤残儿童康复中心和福州市儿童福利院举行落成典礼。
  12月14日,在泉州市召开全省军供站工作座谈会。
  12月15日,民政厅副厅长邱林华率领福建慰问团一行18人,前往广西法卡山等地看望慰问福建籍的指战员及前线部队。
  12月27日,在福州召开全省社会福利有奖募捐会议。
  1989年
  1月8日至11日,全国培养和开发使用军地两用人才福建现场会议在厦门召开。在会上,表彰了9个先进单位和7名先进个人。
  2月,1989年度退伍军人安置工作会议在泉州召开,研究探讨在新形势下退伍安置工作改革新路子。
  2月,全国沿海省、市福利生产发展外向型经济座谈会在泉州召开。
  3月,美国海德里盲校在福州设置第八分校(校址在福州盲聋哑学校),面向全国招生。
  4月7日至9日,第十四次全省民政会议在福州召开。会议传达贯彻第九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总结5年来民政工作经验,部署今后5年工作任务。民政部副部长张德江莅临并讲话。副省长苏昌培、省顾委副主任温附山、省政协副主席高胡、许集美,省军区、空八军、海军政治部等部队领导参加了会议。出席会议代表共200多人。在会上,表彰了89名民政工作先进单位和92名先进个人。
  7月22日,南平、宁德两地区遭受洪灾,受灾95.7万多人。省民政厅及时拨出救灾款35万元,用于应急救灾。
  8月21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崇安县,设立武夷山市(县级)。
  11月21日,民政部部长崔乃夫一行4人来闽考察民政工作,省委书记陈光毅、省长王兆国分别会见,并陪同到宁德、福州等地考察。
  1990年
  2月6日至8日,召开福建省民政工作会议,传达全国民政厅局长座谈会议精神,部署1990年民政工作。在会上,给为社会主义民政事业服务20年以上的477名民政干部颁发了荣誉证书(名单见附录四)。
  2月12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切实做好1990年度退伍军人安置工作的通知。
  2月,福建省残疾人事业领导小组成立。组长苏昌培(副省长),副组长吴建华(省府副秘书长)、张振郎(民政厅厅长)、潘心诚(财政厅厅长)、张瑞尧(省计委副主任),委员13名,秘书长兰杰北(省残联理事长)。
  2月22日至24日,全省退伍安置工作会议在莆田召开。
  3月17日,民政厅首次组织百分制年度民政工作检查评比工作,评出先进民政局11个,单项工作先进单位18个。
  4月9日,省民政厅、省委宣传部、司法厅、省计生委、省妇联等10个厅部委联合下发贯彻中央10个部委关于开展(婚姻法》宣传活动通知的意见。
  4月11日至12日,在南平市召开全省城市社会福利奖券发行工作会议。
  4月19日,经省政府批准,在民政厅增设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
  6月6日至8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和驻闽部队在福州联合召开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共建精神文明表彰大会。会议全面总结交流了近年来“双拥共建”经验,表彰了115个先进单位和112名先进个人。民政部副部长范宝俊、总政治部副主任于永波等领导莅临大会并讲话。
  7月29日至31日,在武夷山市召开全省地市民政局长座谈会,交流了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村活动,建立乡镇民政办公室,提高福利事业整体效益,搞好民政对象普查等经验,部署今后工作任务。
  8月1日,民政厅在武夷山市召开全省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深化改革工作座谈会议,会议传达民政部在湖南湘潭召开的全国会议精神,交流了经验。
  8月20日至22日,历史上罕见的第12号“怪台风”连续3次正面袭击福建沿海县市,危害极大,经济损失9亿多元,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国务院总理李鹏对灾民表示关怀和慰问,对救灾工作作了重要指示,省委、省政府及时给灾区发出《慰问信》,并拨出救灾款300万元,用于安顿灾民、恢复灾后生产。
  9月,省民政厅、教委、总工会、侨联、台联、残联等9个单位联合倡仪在全省开展“捐赠一元钱、扶残作奉献”活动。
  10月6日,福建省退伍军人福安培训学校建成并开学。
  10月,22个国家和地区使节团由民政部副部长多吉才让陪同,赴建阳等地考察用外援款重建灾民新村情况,得到他们高度赞扬。
  10月18日至20日,福建省首届军队离退休干部运动会在武夷山市举行。
  12月5日至9日,在漳州市召开全省优抚工作会议,总结全省清查优抚事业经费工作。
  12月5日至11日,欧共体无国界医生组织克鲁耶特小姐和布伊逊先生在长汀、上杭、漳平3个县、市举行赠送救灾物资的交接发放仪式。12月,福建省拥军优属、拥政爱民领导小组成立,下设办公室(挂靠民政厅)。
  1991年
  1月10日,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会议在福州西湖宾馆礼堂举行。出席会议的有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总政治部主任杨白冰,国务委员陈俊生,中央和国家有关委部办,解放军各总部领导同志,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民政厅领导以及“双拥模范城(县)”代表共200多人。总政治部副主任周文元主持会议,民政部部长崔乃夫致开幕词,南京军区司令员固辉、福建省代省长贾庆林致欢迎词。
  春节前夕,民政厅组织7个慰问组先后到福州、连江、南安、仙游、周宁、建瓯等地,上门登户慰问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复退军人、伤残军人、烈军属、五保户、重灾户、特困户、殡葬职工等。
  3月60,福建省殡葬协会成立。
  3月13日,全省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在建瓯召开。
  3月23日至26日,全省民政局长会议在福州召开。会议总结“七•五”期间民政工作成就与经验,讨论《福建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讨论稿),部署1991年度民政工作。
  3月15日至18日,民政部副部长连尹到三明市考察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4月9日,福建民政康复医学会成立,李心宵任名誉理事长,张振郎任理事长。
  4月20日,省政府召开清理整顿社会团体动员大会,部署省级社团的清理整顿工作。
  7月25日止,省民政厅救灾捐赠接收站共收到社会各界、各单位和群众捐赠人民币1517.76万元,粮票44.94万斤。汇送给安徽657万元、粮票21.5万斤;江苏310万元、上海市159万元、浙江40万元、湖北40万元、河南40万元、贵州50万元。
  7月23日至25日,在福州召开全省城市街道工作会议。会议讨论加强街道工作意见,研究街道办事处体制改革思路。在会上,表彰了11个先进街道办事处、52个先进居委会和30名先进居委会主任。
  9月5日至7日,民政厅、老区办、民委、残联四家联合,以省政府名义召开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出席会议代表共350多名。会议主题是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更好地发挥稳定机制作用,搞好经济综合开发,帮助民政对象、残疾人和老区、少数民族地区人民向小康迈进。
  9月21日,福建省第二届残疾人运动会在福州举行,9个地市代表队的运动员194人参加比赛,福州市代表队获团体总分第一名。
  12月3日至4日,福建省民政学会第二次代表大会暨第四次民政理论研讨会在福州召开。会议总结学会成立以来的工作,讨论修改《福建省民政学会章程》,大会选举产生由41位同志组成的新一届学会理事会。会长张振郎(民政厅厅长)、副会长邱林华、兰杰北、董启清(民政厅副厅长)、郑文盘(福建师大副教授)、辛炳尧(厦门大学副教授)。理事会聘请伍洪祥、王直、李心〓为名誉会长,何启拔(厦门大学教授)、郑廷植(原科协副主席)、何方生(省社会学会会长)为顾问。研讨会收到论文64篇。会上表彰了20名民政学会工作和民政理论研究积极分子,并给提交第三次理论研讨会的11篇优秀论文作者颁奖。
  1992年
  1月9日,福建省军政座谈会、双拥模范单位命名、春节拥军优属慰问大会在榕召开。省委、省顾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纪委、驻闽三军和武警部队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在会上,宣读了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决定:福州市为“双拥模范城”,南靖县为“双拥模范县”,南安梅山镇、宁化泉上镇、莆田南日乡、古田风埔乡为“双拥模范乡(镇)”,建瓯县为“拥军优属模范县”,上杭县古田镇为“拥军优属模范镇”。
  3月22日至25日,福建省地市民政局长会议在漳州召开。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部署1992年民政工作任务。
  4月18日至22日,华东地区各省、市和计划单列市军休干部安置办主任会议在武夷山市召开。在会上,交流了经验,对今后进一步开展生产经营、加强军休干部分散安置服务管理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5月,省民政厅组织9个检查组,对九个地市的1991年度民政工作进行检查评比,评出先进民政局13个,表扬单位9个。
  7月3日至9日,南平、福州、三明、宁德、漳州、龙岩、莆田7个地、市、50个县(市)、534个乡、镇,5858个村遭受严重洪灾。死亡175人,倒塌民房30多万间,直接经济损失18.46亿元。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与省委书记陈光毅、省长贾庆林一道到福州灾区指挥抗灾。
  7月11日,民政部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联合组织开展全国百名拥军优属模范评比活动。福建有习近平(福州市委书记)、林荣护(晋江永和镇周坑村村民)、陈国同(霞浦县下浒镇外浒村村民)、蔡云治(女,莆田南日岛乡石盘村村民)4位同志获“拥军优属模范”光荣称号。
  7月16日,应民政部邀请,孟加拉国、美国、英国、印尼4国5位专家学者到尤溪、明溪、宁化等县考察村民自治活动。
  8月7日至9日,在长乐市召开全省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会议。
  8月21日,在龙岩市召开全省殡葬改革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议,传达民政部在山西长治市召开的全国部分省(区)土葬改革座谈会议精神,总结前三年殡葬改革工作,部署今后三年殡葬改革工作任务,并对全省殡葬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
  9月,福建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公司成立。
  10月6日至8日,在柘荣召开全省地市民政局长会议,讨论加快民政工作改革开放步伐的实施意见。在会上,给1991年度全省先进民政局颁发奖匾和奖状。
  11月16日至18日,在龙岩市召开全省退伍军人安置、军供工作会议。
  12月3日,省民政厅、省残联联合召开座谈会,庆祝首次国际残疾人日。
  12月12日,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主席邓朴方到福建检查指导残疾人工作。
  1993年
  2月3日至5日,在福州召开全省地市民政局长会议,传达全国民政厅局长会议精神,总结1992年度民政工作,探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民政工作改革开放的基本思路。
  3月29日至30日,在福州召开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传达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和《关于加快乡镇社会福利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4月23日,全省山地综合开发管理暨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会议在浦城召开。原民政部部长崔乃夫到会看望全体同志,并合影留念。5月18日至20日,福建双拥工作会议在泉州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全国纪念延安双拥运动50周年大会精神,总结交流两年多来全省开展双拥工作经验。省委、省政府、南京军区领导、省属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分管双拥工作的领导同志共130多名参加会议。
  9月16日至18日,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第二次代表大会在福州召开。
  11月,省委、省人民政府分别授予福州市郊区台江镇等37个乡(镇)和福州郊区洪山镇高桥村等229村“明星乡镇”、“明星村”荣誉称号。
  12月22日至26日,全国救灾救济工作座谈会在浦城县召开。在会上,有10个省民政厅代表介绍了经验。
  12月7日至8日,福建省民政学会在福州召开年会暨第5次民政理论研讨会。在会上,增补9名新理事,增补选钟明森为副会长、杨鲁军为副秘书长。研讨会交流论文65篇。在会上,表彰了21名1992年度优秀民政信息员,并给提交第4次民政理论研讨会的15篇优秀论文作者发了奖。
  12月9日,民政部副部长阎明复到福建考察民政工作。
  1994年
  1月5日至7日,福建省军休工作会议在福州召开,会议总结经验,部署任务,表彰了51名先进离退休干部、22名服务管理先进工作者和9个生产经营先进军休所。
  1月15日至16日,民政厅在古田县召开全省第二轮村民自治示范工作会议。
  4月5日,在福州召开全省残疾人工作会议。在会上,表彰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先进单位。
  4月26日,全省地市民政局长会议在福州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全国民政厅局长座谈会和全国基层民政组织建设经验交流会议精神,讨论如何以实际行动迎接第10次全国民政会议的召开。
  4月27日,全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在福州召开。会议总结交流经验,部署任务,表彰先进。
  8月25日,全国为在乡老复员军人解“三难”暨优抚处长会议在厦门召开。
  11月8日至15日,北京、上海、天津、江苏、广东、新疆、海南等13个省、市(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在福州和武夷山市召开。
  12月6日,全省退役士兵安置暨军供站工作会议在霞浦县召开,传达贯彻全国退役士兵安置会议、全国“军交”正规化建设会议精神,研究部署1995年工作任务。
  1995年
  1月9日至11日,全省地市民政局长会议在福州召开,会议传达全国民政厅局长会议精神,总结1994年工作,部署1995年工作任务。副省长童万亨出席会议并讲话。
  3月23日,福建省军供站开发建设促进会成立。
  4月12日至14日,福建省第15次民政会议在福州梅峰宾馆召开。会议总结6年来民政工作,研究确定至本世纪末民政事业发展的基本思路、目标和任务。民政部部长多吉才让莅临指导并作了重要讲话。省委、省政府领导贾庆林、陈明义等接见与会代表。副省长童万亨主持会议,省长陈明义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在会上,表彰了42个民政工作先进单位和67名先进个人。5月,民政厅按照省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进行机构改革,增设农村社会保险办公室、省纪委驻厅纪检组、省监察厅驻厅监察室;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合并(对外仍挂两个牌子),城市社会福利处更名为社会福利处,农村救济处更名为救灾救济处,民政处更名为社会事务处,地名办公室更名为区划地名处,人事处更名为人事教育处。
  10月13日,国务院批准,撤销福鼎县,设立福鼎市(县级)。
  10月27日,国务院批准福州市区划进行调整,郊区更名为晋安区。
  11月,福建省优待金社会统筹工作会议在莆田召开。会议确定从1996年起全省各地迅速推行优待金以县、市(区)为单位社会统筹,建立省、地、县三级拥军优属基金。
  11月中旬,华东地区(6省1市)殡改工作经验交流会在福建举行。与会代表参观了福州三山陵园、石狮永久墓园、厦门中华永久墓园和泉州、晋江、厦门等市殡仪馆。
  12月20日至30日,福建省退役士兵安置暨军供站工作会议在厦门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安置会议精神,总结1995年退伍安置和军供站工作,部署新年度工作任务。
  二、1950~1994年福建省民政工作若干情况表
  [=此处为表格(表附录150~90年代福建省民政事业费支出一览表单位:万元)=]
  注:“九十年代(平均数)”系指1990~1994年的平均数。
  [=此处为表格(表附录21979~1994年民政事业经费支出一览表单位:万元)=][=此处为表格页:表一(续表),表二(续表)=][=此处为表格页:表一(续表),表二(表附录31994年福建省民政工作对象情况表)=][=此处为表格页:表一(续表),表二(表附录41994年福建省民政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基本情况表)=][=此处为表格(续表)=]
  注:1.企业单位中其他人员包括医务人员。
  2.社会福利(商业、服务业)单位中生产人员指管理人员和服务员。
  3.民政学校中管理人员指职工、教师。
  三、福建省民政系统历年荣获省级以上先进单位、个人称号名单
  (一)全国先进单位和个人
  1.1959年全国福利教养工作先进集体
  福州市婴幼儿教养院福州市盲人福利院
  2.1982年全国殡葬先进工作者
  陈继革(福州市殡仪馆馆长)
  3.1984年全国“双拥"模范集体和个人
  (1)拥军优属模范单位
  厦门市郊区禾山人民公社
  (2)拥军模范
  林树球(晋江县永和乡周坑村)
  (3)模范伤残军人
  张亚标(龙海县港尾乡,一等伤残军人)
  4.1987年度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1)民政部最高荣誉奖——孺子牛奖
  蔡建设(晋江县第二福利厂厂长)
  (2)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
  福建省民政厅建阳竹洲农场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民政局
  (3)全国民政系统劳动模范
  蔡建设(晋江县第二福利厂厂长)
  罗常铭(沙县民政局长)
  林秀华(厦门市郊区民政局副局长)
  陈金华(长汀县民政局复退办干部)
  吴露昌(龙海县郭坑镇民政助理员)
  陈华祥(福安县溪潭乡民政助理员)
  王建国(福州市人民印刷厂工人)
  黄福英(仙游县福利院副院长)
  张瑞英(浦城县殡仪馆殡改员)
  5.1987年全国和华东地区军供先进单位
  (1)全国先进单位
  漳平军事饮食供应站
  (2)华东地区先进单位
  福州军事饮食供应站邵武
  军事饮食供应站
  莱舟军事饮食供应站
  6.1987年全国优秀特殊教育工作者
  高柳萍、张庆玲、刘云川、杨金珠、余新富、何碧英、黄彩玲
  7.1988年全国“双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先进集体
  罗源县双扶工作领导小组永春县人民政府
  厦门市郊区东孚乡东埔村委会
  沙县民政局
  泰宁县民政局
  仙游县书峰乡人民政府安
  溪县救灾扶贫基金会
  南靖县扶贫扶优科技协会
  龙海县郭坑镇人民政府
  福安县民政局
  霞浦县三沙镇人民政府
  永定县民政局
  武平县桃溪乡兰背坑林果场
  (2)先进个人
  陈宝森(南平市巨口乡)
  刘国锦(闽清县雄江乡)
  林忠寿(松溪县河东乡长巷村)
  8.1988年全国培养和开发使用军地两用人才先进单位和个人
  (1)先进单位
  福建省军区政治部
  龙岩军分区
  泉州军分区
  龙岩地区行政公署
  泉州市人民政府
  厦门市民政局
  长汀县人民政府
  永春县人民政府
  屏南县人民政府
  建阳县民政局
  华安县民政局
  闽侯县民政局
  2.先进个人
  刘明良(仙游县郊尾镇)
  詹昌杰(尤溪县西滨乡)
  黄跃春(惠安县张坂乡)
  曹灶兴(漳平县赤水乡)
  蔡建设(晋江县第二福利厂)
  林孔明(晋江县陈埭镇)
  张春茂(上杭县古田镇)9.1989年民政部、总政治部表彰的军休干部及军休所工作人员
  (1)先进军队离退休干部
  赵光辉陈有雄方宝树王奕坦陈民生朱绪奎
  叶成万韩发孔高建芝刘启东孙吉亭陈 辉
  (2)军休所先进工作人员
  吴玉珍陈永生
  (3)先进单位
  厦门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二)省级先进单位和个人
  1.1952年省拥军优属模范
  (1)烈属模范
  何细妹(上杭县)施玉英(福州市)
  张传陛(永定县)黄软妹(永定县)
  叶生端(平和县)
  (2)军属模范
  苏蔡地(龙岩县)邱福才(上杭县)
  郑传族(连江县)曾刊(惠安县)
  林桂兰(漳州市)沈舜金(诏安县)
  刘尾仔(建阳县)潘作通(闽侯县)
  吴木仙(沙县)吴荔枝(古田县)
  林阿珠(霞浦县)王依灼(长乐县)
  丁凤娥(浦城县)张豆花(云霄县)
  吴义播(宁洋县)尤默君(福州市)
  蔡 接(厦门市)苏秀鸾(厦门市)
  (3)革命伤残军人模范
  陈洪振(永定县)黄玉云(省革命残废军人速成中学)
  叶富清(屏南县)邱 芦(漳浦县)
  王昌宝(宁德县)
  (4)复员军人模范
  黄文正(晋江县)刘志雄(龙岩县)
  钟细弟(福安县)高成岗(平潭县)
  范金标(浦城县)庄廷兴(惠安县)
  李福钦(连江县)吴启生(漳州市)
  胡立统(古田县)张洪洁(宁化县)
  黄步周(长汀县)
  (5)拥军优属模范
  王香如(东山县)陈 带(长泰县)
  庄泗贵(惠安县)黄成发(东山县)
  黄兴亮(松溪县)李五凤(上杭县)
  (6)集体模范
  福州市小桥区烈军属工艺社 (烈军属模范)
  连江县透堡镇 (拥军优属模范)
  龙岩县石粉乡 (拥军优属模范)
  国营华东河内轮船公司福建分公司工会(拥军优属模范)
  连江县王依弟互助组(代耕模范)
  浦城县汤三呀代耕组(代耕模范)
  闽清县涂诗棫代耕组(代耕模范)
  龙岩县倪松偕互助组(代耕模范)
  宁德县王细群代耕组(代耕模范)
  永定县赖三材互助组(代耕模范)
  福州市郑依姆生产合作社(代耕模范)
  闽侯县林碧英互助组(代耕模范)
  南平县吴福钦代耕组(代耕模范)
  2.1959年省拥军优属和复员安置先进单位
  福州电讯器材厂
  福州自来水厂
  厦门市民主小学
  同安县东风公社东园大队
  清宁县禾口镇
  晋江县安海公社
  闽清县切面大队
  建瓯县超星公社小松大队
  平和县九峰公社九峰大队
  福建农业机械厂
  厦门大学
  厦门鱼肝油厂
  上杭县南阳公社
  德化县浔中公社农具厂
  南平市通用机械厂
  崇安县武夷公社
  云霄县下河大队
  宁德县洋中公社
  3.1982年省级拥军优属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
  (1)授予锦旗的拥军优属先进单位
  福州市粮食局厦门市民主小学
  厦门市郊区禾山公社
  建瓯县房道公社
  连江县人民政府
  连江县丹阳公社
  福鼎县沙埕公社台山大队
  福清县龙田公社
  莆田县商业综合公司城关第一蔬菜门市部
  晋江县金井粮站
  南安县梅山公社
  龙海县紫泥公社
  泰宁县人民政府
  (2)拥军优属先进单位
  福州市仓山第五粮管站机关粮站
  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街道办事处
  福州市台江区帮洲街道宫前居委会
  福州市郊区仓山公社
  福州市郊区琅岐公社
  闽侯县甘蔗镇人民武装部
  闽侯县祥谦公社卜洲大队
  厦门市粮油供应公司门市部
  厦门市罐头厂
  厦门市开元区梧村街道办事处
  厦门市鼓浪屿区内厝街道内厝居委会
  厦门市郊区杏林公社
  同安县莲花公社峰星大队
  南平市糖烟酒公司紫云商店
  南平市莱舟军供站
  南平市王台公社
  南平市炉下公社
  顺昌县岚下公社新源大队
  建阳县人民政府
  建瓯县人民政府
  建瓯县小桥公社
  浦城县古楼公社坑口小学
  邵武县粮食局
  崇安县洋庄公社大安大队
  光泽县荣富公社茶富大队松溪县旧县公社
  政和县铁山公社
  宁德地区粮食局储运科
  宁德县樟湾公社
  宁德县三都公社鸡公山大队
  连江县晓沃公社
  罗源县宵江公社
  福鼎县桐山公社
  霞浦县州洋公社
  霞清县牙城公社
  福安县城关蔬菜支前门市部
  福安县赛岐公社
  古田县鹤塘公社鹤塘大队
  屏南县寿山公社
  寿宁县托溪公社
  寿宁县凤阳公社官田大队
  周宁县七步公社
  周宁县玛坑公社
  柘荣县城郊公社
  闽清县民政局
  闽清县梅城镇人民政府
  永泰县同安公社
  长乐县梅花粮站
  长乐县航城公社泮野大队
  长乐县食品公司古槐食品站
  长乐县梅花公社梅西大队
  福清县人民政府
  福清县支前办公室
  福清县镜洋公社
  福清县港头公社
  平潭县复退安置办公室
  平潭县白青公社
  莆田县城关粮站
  莆田县忠门公社文甲大队
  莆田县南阳公社石盘大队
  莆田县江口公社上后大队
  仙游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仙游县枫亭公社东宅大队仙游县游洋公社游洋大队
  泉州市燃料公司
  泉州市复退安置办公室
  泉州市满堂红公社下洲大队
  惠安县小岞公社
  惠安县崇武公社大蚱大队
  惠安县螺阳公社锦里大队
  晋江县永宁公社西芩大队复退军人花蛤场
  晋江县永宁公社梅林大队
  晋江县永宁公社沙堤大队
  南安县向阳公社
  南安县溪美镇溪美大队
  南安县官桥公社山林大队
  南安县石井公社〓江大队
  安溪县感德公社
  永春县人民政府
  永春县玉斗公社
  永春县城郊公社
  永春县湖洋公社桃源大队
  德化县三班公社
  德化县杨梅公社
  漳州市粮油供销公司
  龙海县九湖公社林下大队
  云霄县下河公社内龙大队
  漳浦县佛昙公社白石大队
  漳浦县古雷公社油沃大队
  诏安县深桥公社溪南大队
  长泰县民政局
  东山县人民政府
  东山县实验小学
  南靖县和溪公社
  南靖县金山公社河乾大队
  南靖县靖城公社草前大队
  平和县崦岭公社诗坑大队
  平和县小溪镇新桥大队
  华安县仙都公社中圳大队
  龙岩市曹溪公社
  龙岩市白沙公社罗畲大队长汀县馆前公社
  长汀县新桥公社
  永定县合溪公社
  永定县坎市公社文溪大队
  上杭县通贤公社
  上杭县才溪公社才溪大队
  武平县桃溪公社湘坑大队
  漳平县人民政府
  连城县姑田公社中堡大队
  三明钢铁厂
  三明市岩前公社
  明溪县雪峰镇城东乡
  永安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清流县嵩溪公社
  宁化县泉上公社
  大田县谢洋公社
  尤溪县联合公社
  尤溪县城关公社园溪大队
  沙县粮食局
  沙县虬江公社
  将乐县南口公社
  泰宁县朱口公社朱口大队
  建宁县溪源公社
  (3)拥军优属先进工作者
  陈伙水 福州市劳动局干部
  林永辉 福州鼓楼区华大派出所副指导员
  何兰英(女)福州蔬菜公司西门批发部机关供应站主任
  吴春泽 省上游造船厂维修车间副组长
  吴如贞(女)福州东街光复居委会主任
  江化铨 闽侯县洋里公社洋里大队大队长
  李曼丽(女)厦门开元区深田居委会民政委员
  洪秀锦(女)厦门市思明区镇帮居委会民政委员
  陈顺平 厦门市何厝大队民政干部
  卢仁福 厦门市新林大队党支部书记
  林再明 同安策槽公社后田大队民兵营长
  蔡火在 同安大嶝公社嶝崎大队民兵营长
  郑希良 南平炉下公社民政助理员张盛辉顺晶际会公社慈太大队治保主任
  黄冠坤建阳县食品公司经理
  黄益作建阳县莒口公社人武部部长
  黄泽桂建阳县迪口公社迪口大队
  吴加行浦城县营厝公社丁俊大队党支部书记
  丁炳根邵武县城郊公社朱山大队党支部书记
  江玉良崇安县兴田公社城村大队
  官恭辉光泽县李坊公社场里大队长
  廖土章松溪县城关镇东门大队党支部副书记
  林则容连江县马鼻公社北街大队党支部委员
  翁兆洗福鼎县台山岛食品供应点
  詹永辉福安县潭头公社粮站副站长
  许守永古田县大甲公社民政助理员
  郑为亩周宁县泗桥公社民政助理员
  卢长贵长乐县邮电局摩托投递员
  陈春生长乐县江田供销社生产组长
  毛厚枝福清县民政局长
  余甫和福清县龙田公社民政助理员
  张克昌福清县上迳公社前宅大队党支部副书记
  翁祖明平潭县中楼公社盐田大队民兵营长
  姚琼玉(女)莆田西天尾公社后卓大队党支部书记
  陈文林莆田县黄石公社遮浪大队
  黄天桂莆田县华亭公社山牌大队党支部书记
  郑金俊仙游县赖店公社樟林大队党支部书记
  李鸟谅(女)晋江县永宁公社沙堤大队妇女主任
  王振壁南安县官桥公社民政助理员
  沈宝琳永春县东平公社民政助理员
  钟大珠龙海县莲花公社豆巷大队党支部委员
  郑净水长泰县城关公社民政助理员
  张添茂平和县城关公社鼓楼大队民政组长
  王宗昌龙岩地区劳动局副科长
  赖鼎华永定县西溪农场富家大队长
  李加雄漳平县双洋公社西洋大队
  高丕舜永安县小陶公社民政助理员
  刘加接大田县吴山公社科山大队党支部书记
  詹宏勋尤溪县池田公社民政助理员(4)优抚对象先进工作者
  周会举烈、军属,省农业厅副处长
  王妹哥(女)军属,福州市鼓山公社
  王兰旺一等残废军人,福州市灯泡厂离休干部
  段炎弟(女)军属,福州市仓山区中藤居委会主任
  陈德瑞退伍军人,福州市马尾快安大队党支部书记
  陈宝强退伍军人,福州市建新台屿大队
  陈庆榕退伍军人,福州市城门胪雷大队党支部书记
  陈凯发退伍军人,闽侯县南通文山大队民兵营长
  杨利淮烈、军属,闽侯县祥谦杨厝大队
  陈溪东军属,同安县马巷洪溪大队
  陈盛煜一等残废军人,南平市西芹珠地大队党支部委员
  余刘发军属,顺昌县水南余大队
  林凤珠(女)烈属,建瓯县徐墩山边大队
  周世勤退伍军人,浦城县磷肥厂
  黄家祥退伍军人,邵武县肖家坊将石大队长
  张启贤烈属,崇安县星村公社红星大队
  龚振凤(女)军属,光泽县城关公社双门大队
  杨双凤(女)松溪县河东大队妇女主任
  刘咸贵残废军人,政和县富美大队党支部委员
  范仁枝(女)军属,政和县上洋大队妇女主任
  詹李术退伍军人,宁德县洋中公社粮站
  朱福福退伍军人,宁德县亭里大队党支部书记
  杨金平退伍军人,连江县苔荼北茭大队民兵营长
  余碧英(女)军属,连江县埔口公社浦口大队妇女主任
  兰木顺退伍军人,罗源县霍口公社福湖大队
  叶细妹(女)军属,罗源县飞竹公社斌溪大队妇女主任
  林书富烈属,福鼎县前岐公社桥亭大队
  卓培吨军属,福鼎县秦屿区巨口乡
  陈丽财退伍军人,霞浦县北霜大队
  谢启贞复员军人,霞浦县板洋公社神洋大队
  陈发松军属,福安县上白石公社范坑大队党支部副书记
  范日顺退伍军人,福安县溪潭濑尾大队
  张钦蛏军属,古田县吉巷公社崎坑大队
  陈调华退伍军人,屏南县长桥公社新乡大队党支部副书记
  李式兴军属,寿宁县芹洋公社修竹大队
  李大仪退伍军人,周宁县李墩大队周细妹(女)军属,柘荣县东源公社上泥大队
  张永夭退伍军人,闽清县向中公社继善大队党支部书记
  黄成木退伍军人,闽清县坂东公社湖头大队党支部书记
  廖光庭退伍军人,闽清县白樟公社池埔大队党支部书记
  郑瑞兰(女)军属,永泰县盘谷小学
  黄国喜退伍军人,永泰县石油公司加油站
  雷夭书退伍军人,永泰县赤锡公社荷溪大队党支部书记
  李时荣退伍军人,长乐县石油公司加油站
  夏杏吓烈属,福清县东张公社漈山大队
  林友升军属,福清县东瀚公社东瀚大队退休教员
  林文灿退伍军人,平潭县北厝大队党支部书记
  薛经强退伍军人,平潭县敖东公社龙海大队民兵营长
  林文震退伍军人,莆田县大洋公社可山大队
  龚国顺退伍军人,莆田县城郊公社荔浦大队党支部副书记
  吴亚衔军属,莆田县涵江公社铁灶大队
  张玉荣退伍军人,仙游县东门大队
  兰文拼退伍军人,仙游县园庄公社东石大队
  庄金荣退伍军人,仙游县枫亭公社辉煌大队
  刘俊挺退伍军人,泉州市燃料公司
  吕国安退伍军人,泉州东海公社民政助理员
  陈奕清军属,泉州市纸箱厂
  陈锦辉退伍军人,泉州市城东公社挦美大队党支部委员
  张德源退伍军人,泉州市东海公社北星大队
  黄振生退伍军人,惠安县东园公社东园大队
  吴秀珠(女)军属,惠安县涂岭公社涂岭大队妇女主任
  林昆鹤退伍军人,惠安县黄塘公社省吟大队长
  张连成退伍军人,惠安县山腰公社后张大队民兵营长
  曾明辉残废军人,惠安县山霞公社安固大队长
  陈 义残废军人,晋江县安海公社庵前大队党支部委员
  施议道军属,晋江县龙湖公社埔头大队党支部委员
  陈夭助退伍军人,晋江县罗山公社梧安大队
  林选霞(女)军属,晋江县蚶江大队妇女主任
  吕发碧军属,南安县诗山公社企业办
  陈惜(女)烈属,南安县丰州公社西华大队
  潘渐妙退伍军人,南安县罗东公社炉山大队党支部书记
  赵守眺退伍军人,南安县城关公社路江大队长
  傅明玉(女)军属,南安县英都公社荣星大队妇女主任林兴杰退伍军人,安溪县官桥公社莲美大队民兵营长
  王水龙军属,安溪县城厢公社上营大队
  杨秀阁(女)烈属,安溪县蓬莱公社岭东大队
  郭清滋烈、军属,永春县仙夹公社龙湖大队
  洪永总退伍军人,永春县达浦公社汉口大队
  张土同退伍军人,永春县蓬壶公社美中大队民兵营长
  章木聪退伍军人,德化县浔中公社高阳大队
  杨和加退伍军人,漳州市天宝公社工商所所长
  林桂兰(女)军属,漳州市东铺头公社南台居委会主任
  王担工退伍军人,漳州石亭公社埔尾大队党支部书记
  李乌阉军属,龙海县步文公社书厅大队
  张亚标一等残废军人,龙海县港尾公社考后大队
  郭国富退伍军人,云霄县莆美公社上坑大队
  方国训退伍军人,云霄县东厦公社东厦大队民兵营长
  吴春和退伍军人,云霄县下河公社陂下大队
  李锦州退伍军人,漳浦县沙西公社高山大队
  李金章复员军人,漳浦县前亭公社刘下大队
  柯叶(女)烈、军属,漳浦县石榴公社梅东大队
  涂文央退伍军人,诏安县仙塘公社仙塘大队副大队长
  游祥冇退伍老红军,诏安县秀篆公社石东大队
  叶金福军属,长泰县陈巷公社美彭大队
  刘朝兴退伍军人,东山县康美公社马銮大队党支部书记
  高金平退伍军人,东山县杏陈公社高陈大队
  刘其祥烈、军属,南靖县南坑供销社
  陈文进军属,南靖县龙山公社东爱大队
  张长江军属,平和县文峰公社前埔大队
  阙清云烈、军属,华安县高安公社三洋大队
  郭汉江退伍军人,龙岩市大池种畜场
  林斯炫烈属,龙岩市江山公社铜砵大队
  杨梓梅军属,龙岩市红坊公社田心大队党支部书记
  江秀英(女)军属,长汀县红山公社中坪大队
  吕新彬烈属,长汀县河田公社根溪大队
  俞永娣(女)军属,永定县峰市公社大园大队党支部书记
  黄德元(女)烈属,上杭县城关公社天山居委会
  邱镜忠军属,上杭县兰溪公社兽医站
  梁宜永烈属,武平县湘店公社尧山大队副队长
  钟先贵退伍军人,武平县城关公社园丁大队钟细兰(女)军属,武平县灵岩大队
  陈炎根退伍军人,漳平县兰田公社兰田大队赤脚医生
  蔡长加军属,漳平县桂林大队
  林汝舟烈属,连城县新泉公社联溪大队
  沈爱珍(女)军属,连城县江坊大队妇女主任
  巫能昌残废军人,连城县宣和公社洋贝大队
  余秋生残废军人,三明市莘口公社沙阳大队
  王友旺军属,明溪县盖洋公社姜坊大队
  吴树怡军属,永安县安砂公社石碧大队
  罗敬木军属,清流县里田大队
  刘先湖军属,宁化县和官坑大队党支部书记
  吴德良军属,宁化县中沙大队
  郑占生退伍军人,大田县均溪公社林业站
  乐登科烈、军属,沙县洋溪公社上街大队
  杨荣梅(女)军属,将乐县古镛公社建设街党支部书记
  杨大昌军属,将乐县安仁公社福山大队
  叶德和军属,泰宁县杉城公社红光蔬菜大队党支部书记
  张延漠军属,建宁县交通局航运站
  李桃芳军属,建宁县均口公社修竹大队
  4.1985年福建省先进居委会和先进工作者
  (1)先进居委会
  福州市鼓楼区庆城居委会
  福州市鼓楼区光复居委会
  福州市鼓楼区汤门居委会
  福州市鼓楼区马道居委会
  福州市鼓楼区灵响居委会
  福州市鼓楼区九彩居委会
  福州市鼓楼区西园居委会
  福州市鼓楼区土山居委会
  福州市台江区星安居委会
  福州市台江区瀛光居委会
  福州市台江区中三居委会
  福州市台江区福德居委会
  福州市台江区正义居委会
  福州市台江区汀洲居委会
  福州市台江区大同居委会
  福州市台江区奋斗居委会
  福州市台江区十裥居委会福州市仓山区陶园居委会
  福州市仓山区信平居委会
  福州市仓山区马厂街居委会
  福州市仓山区通明居委会
  厦门市思明区下沃居委会
  厦门市思明区古城居委会
  厦门市思明区思南居委会
  厦门市思明区局口居委会
  厦门市开元区园南居委会
  厦门市开元区后江居委会
  厦门市开元区大井居委会
  厦门市开元区官尾居委会
  厦门市开元区开元下段居委会
  厦门市鼓浪屿区延平居委会
  厦门市集美学区第二居委会
  厦门市杏林区日东居委会
  厦门市杏林区东风居委会
  三明市梅列区钢花居委会
  三明市三元区台江居委会
  三明市三元区下洋居委会
  三明市三元区荆西居委会
  莆田市涵江区青年居委会
  莆田市荔城街道文献居委会
  泉州市岩江街道天祥居委会
  泉州市鲤中街道新峰居委会
  泉州市开元街道新青居委会
  泉州市海滨街道新门居委会
  漳州南坑街道漳糖居委会
  漳州市新桥街道解放居委会
  漳州市东埔街道东埔头居委会
  漳州市巷口街道苍园居委会
  南平市水东街道东溪居委会
  南平市水南街道水南居委会
  南平市梅山街道文宜居委会
  南平市紫云街道中华居委会
  南平市四鹤街道延福居委会
  龙岩市中城街道团结居委会
  龙岩市西城街道西平居委会邵武市昭阳街道华光居委会
  邵武市通泰街道亨太居委会
  邵武市晒口街道煤矿居委会
  邵武市水北街道桥头居委会
  永安市燕江街道忠义居委会
  (2)先进工作者
  林玉春(女)福州市鼓楼区城北居委会主任
  王淑英(女)福州市鼓楼区学院居委会主任
  林洁吾(女)福州市鼓楼区洋一居委会主任
  王金妹(女)福州市鼓楼区塔头居委会主任
  陈宝英(女)福州市台江区玉环居委会委员
  林依竹(女)福州市台江区河上居委会副主任
  陈秀宏(女)福州市台江区宫前居委会主任
  段炎弟(女)福州市仓山区中藤居委会党支书
  杨喜官(女)福州市仓山区河边居委会主任
  汪碧英(女)福州市马尾区进步里居委会主任
  郑如娟(女)厦门市思明区下沃居委会副主任
  陈亚集(女)厦门市开元区大同居委会主任
  彭新容(女)厦门市开元区金磅山居委会主任
  林丽贞(女)厦门市鼓浪屿区龙头居委会副主任
  陈惠珠(女)三明市三元区富兴居委会主任
  林云娥(女)三明市梅列区崇桂居委会主任
  陈少将(男)泉州市鲤中街道清华居委会主任
  洪亚珠(女)漳州市西桥街道延安居委会主任
  陈火妹(女)南平市黄墩街道东教居委会党支书
  李连辉(男)龙岩市中城街道北关居委会主任
  5.1986年福建省扶贫扶优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1)先进集体
  福州市
  罗源县双扶工作领导小组
  罗源县白塔乡人民政府
  连江县寥沿乡人民政府
  永泰县同安乡人民政府
  平潭县敖东乡人民政府
  福清县三山乡人民政府
  长乐县罗联乡人民政府
  连江县长龙乡真茹村委会
  罗源县西兰乡岭头村委会闽侯县荆溪乡关中村委会
  厦门市
  厦门市东孚乡东埔村委会
  厦门市杏林乡杏林村委会
  三明市
  沙县民政局
  泰宁县民政局
  将乐县民政局
  尤溪县城关镇星明村委会
  宁化县治平民政竹木藤器加工厂
  大田县早兴乡张墘村委会
  莆田市
  仙游县书峰乡人民政府
  仙游县城东乡人民政府
  莆田县北高乡人民政府
  泉州市
  永春县人民政府
  安溪县救灾扶贫基金会
  永春县农业银行
  安溪县西坪乡人民政府
  永春县苏坑乡人民政府
  南安县洪梅乡人民政府
  晋江县永兴复退军人企业公司
  德化县国宝乡内坂村退伍军人香菇场
  安溪县蓬莱镇罐头食品厂
  惠安县民政福利综合服务公司
  漳州市
  南靖县扶贫扶优科技协会
  龙海县郭坑镇人民政府
  平和县粮食局
  平和县民政局
  龙海县榜山乡人民政府
  南靖县龙山乡人民政府
  南靖县南坑乡人民政府
  漳浦县湖西畲族自治乡人民政府
  长泰县岩溪镇人民政府
  云霄县马铺乡福利农技咨询站
  漳浦县前亭乡双扶服务公司建阳地区
  政和县人民政府
  南平市巨口乡人民政府
  浦城县水北街乡人民政府
  建阳县黄坑乡人民政府
  建瓯县迪口乡人民政府
  顺昌县水南乡井垅村委会
  松溪县河东乡长巷村委会
  宁德地区
  福安县民政局
  古田县民政局
  霞浦县三沙镇人民政府
  柘荣县黄柏乡人民政府
  福安县松罗乡人民政府
  古田县大甲乡人民政府
  柘荣县东源乡人民政府
  周宁县咸村乡云门村委会
  古田县莪洋镇上溪村党支部
  龙岩地区
  永定县民政局
  武平县桃溪乡兰背坑果林场
  漳平县农业银行
  永定县金砂乡人民政府
  连城县新泉乡人民政府
  连城县赖源乡人民政府
  漳平县吾祠乡厚德茶叶初制厂
  (2)先进个人福州市
  陈为本连江县马鼻乡半田下村
  陈元昌罗源县宵江镇东湾村
  侯依照永泰县葛岭乡葛岭村
  林学玉平潭县流水乡山门村
  黄天宝平潭县沃前镇龙南村
  蒋天飞闽清县雄江乡桥头村
  林春生长乐县航城乡琴江村
  雷瑞兴福州市郊区红寮乡芙蓉中寮村
  方子进闽侯县廷坪乡流源村
  伍金坤福清县民政局干部刘国锦闽清县雄江乡民政助理员
  厦门市
  高美丽厦门市郊区东孚乡东瑶村
  叶志辉同安县莲花乡溪东村
  三明市
  聂明进建宁县溪口乡半元村
  胡德光沙县富口乡姜后村
  陈德连尤溪县八字桥乡洪牌村
  欧文杉尤溪县民政局干部
  邱宗仁明溪县盖洋区民政助理员
  吴继芬清流县沙芜乡上坪村
  王盛龙宁化县禾口乡立新村
  高丕舜永安县小陶镇民政助理员
  李荣生宁化县泉上镇泉上村
  林勇辉将乐县大源乡民政助理员
  江传师泰宁县大田乡民政助理员
  陈进钦大田县吴山乡吴山村
  周以炳大田县均溪镇许思坑村
  丁民彩泰宁县下渠乡陈元村
  莆田市
  王义琰莆田县平海乡平海村
  郑长辉莆田县城厢区城郊乡南门村
  吴开华莆田市涵江区涵江乡上梧村
  蔡三元莆田县渠桥乡沟尾村
  李美玉莆田县湄州乡后巷村
  郑元春仙游县西苑乡广桥村
  郑元琰仙游县园庄乡东石村
  泉州市
  刘泗水永春县东平乡外碧复退军人林果场
  雷金田德化县霞碧乡大溪村
  陈清培德化县挦中乡高阳村
  江柏林南安县码头镇杏东村
  陈礼阳南安县东田乡后堀村
  黄选民惠安县东园乡长新村
  潘德金惠安县黄塘乡具下村
  林火星泉州鲤城区河市乡溪井村
  杨志明安溪县魁斗乡副乡长
  张聪生晋江县内坑乡民政助理员漳州市
  钟添丁长泰县坂里乡高层村
  邹丁松华安县高安乡邦都村
  姚运达东山县陈城乡后窑村
  许文华漳州市芗城区芝山乡村内村
  林金石平和县坂仔乡东风村
  游钦锐平和县长乐乡秀峰村
  林江平诏安县梅岭乡林厝村
  蔡源美龙海县颜厝乡园中村
  吴海认南靖县船场乡西坑村
  吴国龙漳浦县湖西畲族自治乡城内村
  赖必周云霄县下河乡龙透村
  建阳地区
  林忠寿松溪县河东乡长巷村
  吴述坤顺昌县大千乡白石村
  黄惠文崇安县岚谷乡容溪村
  阮永胜政和县镇前乡连坑村
  魏焕寿政和县星溪乡民政助理员
  吴增培政和县澄源乡赤溪村
  黄学仁邵武市和平镇和平村
  肖九均邵武市肖家坊乡登高村
  刘水平南平市王台乡民政助理员
  俞子濠浦城县官路乡官路村
  杨延平光泽县鸾凤乡大洋村
  李道辉光泽县华侨乡民政助理员
  叶子明建阳县迥龙乡民政助理员
  陈德泉建瓯县东峰镇大房村
  宁德地区
  郑邦德柘荣县乍洋乡五蒲村
  陈华祥福安县溪潭乡民政助理员
  刘成生福安县溪柄乡采梅村
  李轶来福鼎县贯岭区排头乡
  陈常清福鼎县管阳区溪源乡
  江明发霞浦县三沙镇民政助理员
  彭兆旺古田县大甲乡食用菌公司
  卢幸福古田县凤埔乡西溪村
  吴祖根寿宁县竹管垅乡竹管垅村
  占齐淼寿宁县南阳乡溪南村兰月星周宁县咸村乡云门村
  谢道恭宁德县八都乡猴猸村
  吴永清屏南县双溪镇
  龙岩地区
  钟日祥武平县十方镇来福村
  罗永和武平县象洞乡官坑村
  徐鸿泰龙岩市万安乡高池村
  黄桂华龙岩市白沙乡营边村
  林炳木龙岩市苏坂乡美山村
  黄开亮上杭县南阳乡南坑村
  阙凤成上杭县通贤乡东里村
  吴连胜漳平县菁城镇菁东村
  罗素珍漳平县双洋乡元当村
  张炳辉永定县西溪乡小新村
  余德星长汀县古城乡苦竹村
  沈彦兴长汀县河田镇朱溪村
  罗大春连城县莒溪乡莒溪村
  6.1985~1987年省级以上优秀特殊教育工作者
  (1)1985年荣获省优秀特殊教育工作者
  罗丽英福州市盲聋哑学校教师
  陈纯娥厦门市聋哑学校副校长
  刘华宁漳州市聋哑学校副校长
  (2)1986年省优秀特殊教育工作者
  陈瑞珠福州市盲聋哑学校副校长
  吴航航泉州市聋哑学校校长
  侯宝光建瓯县聋哑学校负责人
  杨金龙莆田县聋哑学校教导主任
  郑彩春古田县聋哑学校教师
  杨惠根厦门市社会福利院护理组长
  四、为社会主义民政事业服务三十周年以上的民政干部名单
  福建省民政厅1990年2月在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颁发“为社会主义民政事业服务三十周年荣誉证书”的干部名单
  福州市
  李长华唐继伊贤图南赵宜端(女)郑宜松吴金官杨晋申邵思新黄西豪乌秀君(女)赵瑞珠(女) 刘淑铮
  王学仁苏勤忠唐季瑞林汉勇(女)郭云屏(女)王恕孙
  林德玉(女)林述冰(女)李宝铨贺兰花(女)黄子通徐桂芳
  任学涵易瑞英(女)施桂泉林娟秀(女)刘琳琅(女)陈孝箴
  冯殿传罗彩兰(女)吴友三陈熙(女)陈和清柯德建
  莆田市
  蔡玉满(女)陈景福 鲍志韶
  泉州市
  魏碧珠(女)王明耀 黄天德 许长西 王良聪 王振盛
  刘木枝苏玉章林琪民王秀玉(女)吴德意
  漳州市
  吴快来(女)唐素琴(女)陈海深 曾守文 张月德 林伦理
  许自务施秀粘(女)郑振芳
  厦门市
  陈海清许庆平黄秀美林郁文史维新
  三明市
  李光宗陆发良
  南平市
  邓全生 郑安汉 刘志敬 张爱梅(女) 蔡满天
  龙岩地区
  杨泉水陈天炳池粤松李敦宸吴江显
  宁德地区
  陈朴庵黄昌诚李长华黄寿孙
  省厅机关
  王方沈德潜吕吉甫陈梦骓陈坚程式
  戴启天黄永安王少岩张勇良宋士威潘荣桂
  民政厅属单位
  薛安然赵洪藻沈昉陈庆雄王仕杰翁春荣
  蔡元忠林祥禧李甡冠占振莹范基贞(女)吴依祥
  刘道本何炎麟宋友明顾锦荣叶辽宽薛聿群
  髙进民林炳元陈祥亨占天顺吕锦煌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民政志

《福建省志·民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始于1949年,下限止于1994年。记述了福建省民政工作的发展情况,分为行政区划、基层政权、退役官兵安置、自然灾害救济、收容遣送安置、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革命根据地工作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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