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应南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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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平阳文史资料第二十四辑》
唯一号: 113530020230002248
人物姓名: 黎应南
人物异名: 字:见山;号:斗一
文件路径: 1135/01/object/PDF/113510020230000015/001
起始页: 0150.pdf
时代:
卒年: 1832

传略

清代道光年间,平阳县知县黎应南(?—1832),字见山,号斗一,是智商特别高的奇才,也是人生结局特别惨的人物。 道光十年至十二年(1830—1832),黎应南受任平阳县知县,一县之主,绝对权威,相当于如今的县委书记兼县长。作为封建时代的县级第一把手,他以儒学思想立身,绝不敢敛财中饱私囊;并能体恤民间疾苦,除弊兴利,施政很有起色。他与臭名昭著的平阳县官黄梅、徐映台等形成强烈的对比,赢得了很好口碑。但是,由于他固守重义忘利的定势思维,读不懂永嘉学说中的利义辩证,理财无方,轻信小人,竟弄得自己最后时身上一文不名,“死无葬身之地”,被人丢进野葬场。他的悲哀人生结局,催人泪下、发人深思。

知识出处

平阳文史资料第二十四辑

《平阳文史资料第二十四辑》

出版者:平阳县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

本书收录了《山门顶坑剿匪战》、《试谈平阳的竹文化》、《我县历史上的中等师范教育》、《清末民初平阳留日学生考》、《顺溪镬炉的兴衰》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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