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翁义举不可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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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阳文史资料第三十七辑》 图书
唯一号: 113520020230001365
颗粒名称: 朴翁义举不可忘
其他题名: 平阳郑朴翁捡帝骨补证
分类号: K295.54
页数: 5
页码: 103-107
摘要: 本文记述了郑朴翁与林景熙等共拾宋陵遗骨,因历史记载遗漏、主角掩盖及宣传不力,其贡献被忽视,应加强对其历史地位的研究与宣传。
关键词: 郑朴翁 宋陵拾骨 平阳县

内容

郑朴翁(1240—1302),字宗仁,号初心,平阳焦下(今昆阳镇石塘蕉雅村)人,弱冠入太学,宋咸淳末,赐上舍释褐,历福州教授、常州主簿、国子正等。擅文能诗,著有《四书指要》二十卷、《礼记正义》一卷、《续古杂著》二卷、《厚伦诗》一卷、《初心斋集》若干卷、《易说》若干卷。林景熙《故国子正郑公墓志铭》,称其文“烂其河汉”,行“丰厥根干”。景炎三年(1278),即南宋亡国的前夜,元江南释教总统杨琏真珈发掘建于会稽(今绍兴)的南宋高、孝、光、宁、理、度六帝陵,盗取珍宝。朴翁恨“遗骨于草莽”,痛愤不已,与同乡同窗林景熙,装作采药(或乞丐)者,冒死捡拾高、孝二帝骸骨,装入函内,托言佛经,埋瘗兰亭附近,植冬青志之,以表达强烈的民族气节。同时拾骨的尚有当地的唐珏(玉潜)、王英孙(修竹)、谢翱等人。此乃南宋末年一桩可歌可泣的事件,至今仍为人传颂与乐道。相比之下,郑朴翁拾骨的影响,远不及林景熙、唐珏、王英孙大,甚至有人怀疑他是否参与拾骨。今天若有人提及林景熙,皆知其拾骨之事,而提及郑朴翁却罕有人晓,渐被人所遗忘,这显然是一件遗憾的事。究其原因,大致有三。
  失载太多
  失载始于元代,如元罗有开《唐义士传》,只记唐玉潜,不提郑朴翁;郑元祐《遂昌杂录》,仅记林景熙,不提郑朴翁;元王逢《白塔行引》只记唐珏与林景熙,不提郑朴翁。
  明失载最多,如张丁《冬青树引注并跋》只记王修竹,不提郑朴翁;孙希普《冬青树引注跋》只记唐珏、林景熙及谢翱,不提郑朴翁。此外,如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叶子奇《草木子》、商辂《续通鉴纲目》、陈彦生《林霁山<梦中作>辨》、文徵明《会稽双义祠碑》、朗瑛《七修类稿》宋陵遗骼事、张元忭《唐林二义士说》等,均不提郑朴翁。
  清及民国亦有失载者,例如王士祯《带经堂诗话》、万斯同《书林唐二义士传后》、毕沅《续资治通鉴》等,均只记唐珏、林景熙等,而不及郑朴翁。民国《平阳县志》卷三十五《郑朴翁传》,也失载。
  失载的原因,当是对郑朴翁不甚了解所致,因而或干脆不记,或作种种猜想。有人甚至怀疑他是否有参与拾骨,主张“待考”。如清黄宗羲《冬青树引注》:“宋陵收骨事,山阴王修竹英孙所为,而唐玉潜、林霁山为之先后,盖修竹富而好礼客,玉潜、霁山皆在其门……《霁山集》中有郑朴翁,《厓山志》有政和人余刚亮,尚可考也。”万斯同《书林唐二义士传后》还指责《温州府志》谓“霁山与郑朴翁为之”为“私其乡人之词,非公论也”。其实,这些猜测都是没有任何依据的,早就有人为郑朴翁提出辩护。如明代季本《跋王修竹窆宋遗骸事后》说:“今唐、林二君已崇祀于攒陵,而于王、郑诸君尚未之及,亦司风教者一缺典也。”对郑朴翁等未入祠表示遗憾。又如明毛秀《辨<霁山集>中<梦中作>诗下章祖程注说谬说》曰:“章注二函之说数是而骨非,亦传闻之失耳,但其谓与林同事为郑朴翁,则有可信者……则葬骨事必与先生同,理之所有。”还说:“敬服止庵睿序考见之精核,且喜因疑而见郑朴翁之高义也。”然而,由于辩者声音太小,后人照样失载或存疑。
  主角所掩
  关于宋陵拾骨事的主角,陈增杰《收葬宋陵遗骨事及<梦中作>诗辨证》说:“林景熙、唐珏为此义举之主角,无可疑问。”论证充足。只是想补充一点是:林、唐、孙、郑等义士同时拾骨,为什么林、唐成了主角而孙、郑不是呢?清毕沅《续资治通鉴》似乎透露了此中的消息:称这次拾骨从筹划到行动都是秘密进行的,四个人都参加,但事情泄密后暴露身份时,“人多指珏、景熙”而不提孙、郑。还说:“谓旦夕祸且不测,珏、景熙亦自承,不以为惧。事幸不发,人皆称曰唐、林二义士。”从这段记载中,疑暴露身份最早的应该是唐、林二位,且表现特别勇敢,“不以为惧”,后人还为他俩修建“双义祠”以供凭吊,编成传奇《冬青记》予以演出。这样,他俩就自然成了义举的主角。也有人为郑朴翁等非主角者抱不平,如全祖望《六陵祠祭议与绍守杜君》说:“六陵之事,尚有所商。盖唐、林故祠,在攒宫旁,彭季山以为尚应有王修竹,乃本之张孟兼,则多其一;黄梨洲以为尚应有郑朴翁、谢皋羽,则又多其二:万季野续考之,以为尚应有《癸辛杂识》之陵使罗铣,则又多其一。罗事虽不与唐、林宿相谋,而其义则同,不可为非一体也。………故当合而称曰‘六义士祠’。”
  主角的待遇当然要比配角高,例如专为唐、林修建的“双义祠”,位于名宦祠侧,享有春秋二祭的特权;岁久塌圮后,明嘉靖间同知县张鉴改建为“攒宫”,长洲文徵明为其立碑,并撰作《绍兴双义祠碑》文,称二公“高义卓行,比隆豫让”,“岁时有事六陵,以次入公祠,与陵相为始终,亦庶几二公之志”。各种典籍纷纷为他们立传。而作为配角的郑朴翁就无此待遇,人们仅在记载主角时将其挂在末位,带上一笔,更多的则干脆不提。这是很不公允的,正如陈增杰《收葬宋陵遗骨事及(梦中作)诗辨证》所考:“章注谓郑朴翁(宗仁)与景熙一起收殓,是可信的。郑所作《悼国赋》有‘遗骸于草莽兮,吾则暨同志托佛于越山’语:连文凤《寄常州簿郑宗仁并序》云:‘稽山禹穴,莽为狐兔:神龙遗蜕,散乱榛芜。孝子仁人,一夕悉取而归之。’可证。”意谓郑朴翁的义举不容怀疑。
  宣传不力
  任何义举,除了自身产生的影响力之外,主要还得靠宣传,包括自我宣传与他人宣传。与林景熙比较,郑朴翁在这两方面均远不如他。
  在自我宣传方面,郑朴翁只写过一首《悼国赋》云:“吾适生于流离兮,惟欷歔而不忍言。国统正于蒙古兮,金枝霜木其凋残。遗骸于草莽兮,吾则暨同志托佛经于越山。耻狗彘以自污兮,宁啮雪瀑下之芗湾。”表达了自己于亡国之际,同林景熙一起秘拾遗骸的过程及因耻作亡国奴而归隐故里的心情。林景熙之作,可考者至少有《梦中作》(四首)《冬青花》《春愁》《酬谢皋父见寄》《次翁秀峰》等八首。其中最有名的是《梦中作》与《冬青花》。前者“独有春风知此意,年年杜宇泣冬青”,后者“冬青花,花时一日肠九折”“蜀魂飞绕百鸟臣,夜半一声山竹裂”云云,广为传诵与援引。造成这种情况,当与郑为学者、林为诗人有关,前者专于学问,后者以诗言志;更由于前者的论著皆佚,而后者的诗文悉存。
  在他人宣传方面,郑朴翁除了谢翱《山阴道中呈正朴翁》、连文凤《寄常州簿郑宗仁并序》等少数几位友人的诗作对其义举颂扬外,其他人的文章均仅提及或作轻描淡写而已。林景熙撰写的《故国子正郑公墓志铭》也不提拾骨事,或许是避嫌之故。至于《浙江通志》《温州府志》《平阳县志》等志书,虽均立有小传,却又仅作林景熙的陪衬而已,如1993年版《平阳县志》林景熙传计820字,郑朴翁传只有214字,为前者的四分之一。而宣传林景熙的文章不仅多,且留下大量古迹,除绍兴“双义祠”外,平阳有“南渡孤忠”“文谢齐芳”两座牌坊及墓碑等。更值得一提的是,明卜世臣还为他编了《冬青记》传奇剧本,全剧两卷36出,以他与唐珏为主角,以冒死拾骨为主线,以表他们收骨之功德。剧终时,杨琏枭首众示,林景熙亲往宋陵祭奠,祭毕,圣旨下达,封为右丞相,并冠以“故宋”二字,以全其节。首演于昆山虎丘千人石上,“观者万人,多泣下者”(吕天成《曲品》)。清代蒋士铨所编《冬青树》传奇,凡38出。其中亦穿插《冬青记》的关目,如第10出《收陵》、11出《收骨》、17出《私葬》、18出《梦报》等,即演林、唐拾骨事,可惜均不提郑朴翁。
  总之,郑朴翁与林景熙冒死收葬宋陵遗骸的行为,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与民族利益及人民愿望高度一致,有着强烈的民族感情与爱国精神,赢得历代人民的敬佩,是平阳的骄傲!林景熙的义举已受到高度的重视,不仅出版了《霁山集》《林景熙集校注》等专著,政府还拨款重修林景熙墓,建“仰霁亭”“林景熙诗词碑林”等。较之林景熙,郑朴翁却是一片空白,连他的住址与墓葬在何处均还不清楚,近年经平阳学者陈崇华田野调查,才初步确定其故里为万全石塘。(见《芗山瀑下隐大义》)其著作散失无存,有待悉心搜寻。希望能引起当地政府与乡亲的重视,可否从郑氏宗谱入手,顺藤摸瓜,尽可能搜集他的史料,通过宣传与研究,以发扬这位先哲为我们树立的忠于国家与民族的优良传统,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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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文史资料第三十七辑

《平阳文史资料第三十七辑》

本书收录多篇回忆性文章,涉及政协提案、个人履职、革命历史等领域,展现多位人物的情怀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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