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公祠

知识类型: 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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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民國]鎭海縣志 八》
唯一号: 113435020230001919
作品名称: 顧公祠
文件路径: 1134/02/object/PDF/113413020230000009/001
起始页: 0055.pdf
分类: 建筑
分类号: K928.75
主题词: 祠堂-名胜古迹-中国

作品简介

南薰門外祀明知縣顧宗孟唐令志稿今圯采訪册 薛三省記今令所稱爲民者非少然多自爲名有善惟恐不揚及巳去又 惟恐不傳誦德之石巋然道周遺愛之祠奕奕相望此寧盡若峴與桐民所 不能忘抑或有窺其微意巧爲附和者也故今於去留之際能無意爲民者 斯巳難矣况民實有其意而能介然持不屑以爲民如我顧侯者眞民父母 也侯蒞邑未期當事爲疏調繁仁和會仁和令已前選不果調而邑之民則 恐更有繁邑復借侯去羣具上治狀謂邑不可一日舍侯者侯詫曰吾不遷 不徙是爲何名而重辱我訊得主名召數而撻之巳卒伍譁賴侯撫定而臨 觀更幸完德侯不巳號衆築址江滸謀祠侯侯呼與語若輩不聞律禁任內 立碑耶若愛我何乃貽我譴久之諸生復謀梓侯政侯聞正色拒之曰吾愧 不德耳若有之民豈無口而借舌於木重之災也蓋侯之無意爲名若此然 其名績實建不朽侯巳去彌見思爲樹石寅賓館紀德而意猶無巳更卽城 之南俯江而祠貌侯像祝屬余記謂侯在邑余適里居其善狀非余莫能悉 也侯材偉識沈器宇凝定守介而思密遇事敢任然不喜因事立名每踵前 美緣飾成之自非所不得巳與所可垂久遠不輕革故及意所任雖當事不 能撓巳邑僻小而宿重兵歲時當塗蒞師供億繁苦百姓積思息肩不可得 會邑多沒產前令黎侯請以十三爲貯器雇役費蘇民困緖未竟而以憂去 左右者乘侯初至以爲不便於官多方淆之侯順民欲持之力更爲增補所 未備令可久雖已去猶未忘梁笱之恤惟恐或更也邑賦往多宿蠹及黎侯 創爲徵比法守籍者無所施巧數有異議侯一切循故倂期會亦時弛以便 民及大籍田賦目察手讐飛詭之弊盡絕更前所未覩也邑河渠西達慈者 濬自時侯西南達鄞者濬自丁侯歲久且淤而大江以南則兩侯亦所未及 也侯因旱爲倂濬而畫地分雜員督之慮其漁民而給口供寧少餘及河通 而百姓更喜爲不擾蓋侯壹意造民不以塗耳目論語所稱先勞書所稱無 違拂者皆兼有焉嘗旱祈雨積旬日不應民意亦倦劇因少濡輒罷禱侯謂 如此何以望秋更禱龍百里外必得澍乃巳其禳醮乃上下往來餱糧皆官 爲給蓋自侯在邑未嘗少費百姓銖粟之供也每嘗簡劾雖道遠不爲預期 第隨事之暇與道之便以命前驅猝出不意多得事情蓋侯性警敏凡人貌 與姓名及筆蹤一經目輒不忘每所摘發如神明然未始刻爲洗索惟御左 右不少假率得譴去餘亦競兢以引退爲幸諸曹既空舍至徒隸直不給役 矣往鹽販受官符者率倚捕爲姦利符日壅侯熟𫝹販惟苦符刻曰故令捕 得操權乃寬爲期視昔三之而後更符於是販爭受符不數月符積無幾者 侯更爲寬期者五之符遂一日盡捕無所得利蓋侯善心計其約束下多此 類不盡刻法也侯廉潔自性而居恆更蔬儉日供不過錢數十文未嘗市縑 帛卽所需布素皆平市或僞增直亦隨給不問也邑人因相戒無欺侯云徵 科不少羨半銖守藏吏白輸解費無所出侯應曰銖銖而稱至兩必有贏毋 容憂聽訟曰無留牘悉手奏成絕不輕罰鍰積穀曰額恆不足及哀乞又倂 爲蠲貸率嗇他經費及捐市僧稅補之蓋侯邇民如此而於士則少遠嘗曰 士猶蔓也近乃緣人自朝朔望講業程藝外不令得私干乃身家所關又未 始不以情恤衡士隨一日短長不主宿評淹士獲品題以知名者衆故無問 見識不見識皆服侯善造士而二百年來邑亦若再造學宮之頹者完縣衙 之朽者陋者創廣寅賓館之隘者敞威遠山城與大嵩所城傾圯者繕且建 卽東隅古刹亦爲經費惜行遽不及視成其餘工小者不勝數邑皆莫知費 何措與工所由竣此皆他令所難侯則不自以爲難也其所難蓋在獲上方 伍譁時實先有所激因借援邊發憤勢橫燎不可遏時主者意示威顧洶洶 無誰何會侯身自撫解疑若市德以爲名及給行糧前後數貳令以難侯侯 竟行意能使行者就道邑獲安而餘伍亦賴以安郡嘗檄侯榷關稅侯以爲 汚不屑也及不可謝則惟務寬商以招來商船日麕至甫二時常額外得羨 五百餘金侯悉籍上郡郡亦矜名不私人侯所爲得籍繕學宮以此余憶往 邑有閒田二百餘畝守欲盡益郡學時黎侯力爭憖割七十畝爲學田初非 郡所得私有也有如侯扼郡之橐而奪其私以爲公此非絕意獲上胡能無 少顧慮焉余故曰難也余聞侯行日攀臥於道者千萬人各以濟伍醵錢奉 幣進革屨乞留故所御縣示去思侯麾謝不能得免爲受屨以答其意遂積 至百盡以留邑藏中或曰侯將以示將來侯聞之笑曰吾雖欲攜之而不能 盡攜故置之何敢以爲名也此視昔良吏受一錢而復投者何以異又侯嘗 畜雙鶴麋鹿亦留置邑倂爲著之以並於挂服捐駒之誼焉侯名宗孟字巖 叟蘇州吳縣人萬歷己未進士是冬十一月蒞邑天啓四年冬十月以計行 隨徵入御史臺今以終養歸里祠成於行之明年又明年 余歸而以士民之意爲之記則天啓六年丙寅冬十月也

知识出处

[民國]鎭海縣志 八

《[民國]鎭海縣志 八》

民国《镇海县志》由县知事洪锡范、盛鸿焘修,镇海王友莱、慈溪杨敏曾同纂。志自民国九年(1920)始修,至十三年稿成,二十年刊行。全书45卷,首1卷,地图1卷。本册对应的卷数及目录:《镇海县志》卷十三(坛庙上)、卷十四(坛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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