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憲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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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民國]鎭海縣志 十三》
唯一号: 113430020230004266
人物姓名: 陳憲
人物异名: 字:宗禮
文件路径: 1134/02/object/PDF/113413020230000014/001
起始页: 00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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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略

陳憲,男,字宗禮,端禮從子。○案:《陳誌稿》以憲爲治之子。又案《蛟川詩話》:憲能詩,有《題仙人閣詩》。永樂十六年進士,授監察禦史,巡按湖廣,莊重知憲體。又按江西,鋤翦豪猾,肅淸風紀。糾察郡縣吏之賢否而去留之,不爲權貴少屈。南昌之民舊苦三司供給,憲因裁之,凡一切宿弊靡不釐革。人謂之「陳一掃」。尤善折獄。有婦人,其夫被人謀死,愬諸官,經年未斷。憲按其地,因禱於神。夢神吿曰:「鬥穀三升米。」便問陳宗禮,憲晨起據案推之,見鄰裏排年姓名有康七。良久曰:「殺婦之夫者得非康七乎?」其人叩頭請罪,卒置之法。一郡稱爲神明。吉安守禦千戶臧淸貪淫兇惡殺人殆不勝紀,都司受賄常曲庇之。憲至,廉淸殺一家無罪三人執訊引伏,械送京師。民舞抃於道,未幾,憲歸會同官以鞫獄出入相訐者引憲初鞫爲證俱集刑部。憲事已白,以待覆奏未出,然已有病。時施禮署尙書寬而無製屬吏肆爲奸弊,凡死罪繫獄者悉得自便。臧淸雖罪狀著明尙繫獄未決。夜竊至憲所詬罵捶擊憲憲忿恨竟卒於刑部。於是公論皆咎禮。上問侍臣曰:「聞禦史陳憲能持身振憲紀今安在?」侍臣以實對。上立命磔淸於市。分省人物考。

知识出处

[民國]鎭海縣志 十三

《[民國]鎭海縣志 十三》

民国《镇海县志》由县知事洪锡范、盛鸿焘修,镇海王友莱、慈溪杨敏曾同纂。志自民国九年(1920)始修,至十三年稿成,二十年刊行。全书45卷,首1卷,地图1卷。本册对应的卷数及目录:《镇海县志》卷二十二(人物传一)、卷二十三(人物传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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