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民國]鎭海縣新志備稿 二十三》 古籍
唯一号: 113420020230000910
颗粒名称: 官制
分类号: D693.62
页数: 2
摘要: 本文介绍了镇海县在民国时期县官、场官、学官在清朝和民国时期的设置和职责变化。
关键词: 镇海县 官制 职责

内容

縣官 淸制設知縣一人縣丞一人典史一人巡檢三人民國初建以知縣爲民事長典史爲典獄官縣丞巡檢俱廢別設初級審判廳元年十一月改民事長爲縣知事二年十月改審判廳爲審檢所別設帮審員以知事兼檢察職務三年四月審檢所裁由縣知事兼理司法帮審員改爲承審員典獄官改爲管獄員縣知事得自辟掾屬分科辦事
  場官 淸乾隆以來縣設鹽場大使三人曰淸泉場龍頭場穿長場民國元年六月龍頭場歸併於慈谿之鳴鶴場祇存二場改大使爲鹽事長四年復改稱鹽知事
  學官 淸制設教諭一人訓導一人淸季科舉停廢學官亦停止選授民國以來別設文廟奉祀官一員俸由縣稅項下支給本邑至今尚無設置

知识出处

[民國]鎭海縣新志備稿 二十三

《[民國]鎭海縣新志備稿 二十三》

《镇海县新志备稿》分上下卷,附于民国《镇海县志》之后,记述民国《镇海县志》截稿后近事及补缺拾遗。本册为上卷,目录为:辛亥改革纪略、乡界划分之省令、沿革志、营建志、河渠志、赋税志、祠祀志、教育志、实业志、交通志、镇海县新志备稿表。

阅读

相关地名

镇海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