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练市镇志上》 图书 |
| 唯一号: | 113320020230000423 |
| 颗粒名称: | 第七节 民间金融 |
| 分类号: | F830.3 |
| 页数: | 4 |
| 页码: | 425-428 |
| 摘要: | 民间金融是相对于国家依法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而言的,泛指非金融机构的自然人、企业以及其他经济主体(财政除外)之间以货币资金为标的的价值转移及本息支付。从公元200多年的夏商时期,到秦朝统一货币,然后到中国盛唐,伴随着国家统一,经济发展,以民间信贷为主要形式的民间金融日渐昌盛。尤其到了明清时代的钱庄票号,中国的民间信贷业务发展到了高潮。当时并没有官办的金融机构,基本上都是民间金融机构在货币交易和流通中发挥作用。 |
| 关键词: | 练市镇 金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