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客货运输附加费定额标准

知识类型: 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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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交通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1020240000610
图表名称: 公路客货运输附加费定额标准
起始页: 0539.pdf
结束页: 0539.pdf
图表类型: 统计表
分类号: F505
关键词: 宁海县 公路客货运输 附加费

内容

类别 标准项目 征收标准 备注 货车 15吨以下(不含15吨) 65. 0元/月吨 包括所有集装箱专用车 和农用货车。 15吨以上部分(含15吨) 32. 5元/月吨 挂车 33. 5元月/吨 旅游出租 轿车 70. 0元月/吨 不含驾驶员座位。 19座以下(不含轿车) 70. 0元/月吨 20座以上 60. 0元/月吨 定线不定班面包车 70. 0元/月吨 大客 200千米以内 80.0元/月吨 大客不含驾驶员座位和 售票员座位。 201千米以上 105. 0元/月吨 300千米以上 130. 0元/月吨 农用车 农用四轮客车、底盘质量0.5吨 150. 0元/月吨 列入定线不定班的参照 标准征收。 农用四轮、底盘质量0. 6吨以上 300. 0元/月吨 三卡 50. 0元/月吨 货车 厢式货车 85.0元/月吨 农用拖拉机,半年一次性 缴费按90元计征,每季 一次按50兀计征。 拖拉机 拖拉机 160. 0元/月吨 特种车 特种车 32. 5元/月吨

附注

注:1.客运班车不论经营者经济性质一律按:核定班次X25元X75%X里程X0.025(元)X车辆核定载客座位数计算,按月定额包干计征。2.省内营运的车辆相互代征的公建金必须与营收一并结算给车属单位。3.外省进驻浙江省的班车,在浙江省境内始发时,一律按浙江省班车的征费标准(单程),由接纳单位代征,并解缴所在地征收部门。

知识出处

宁海县交通志

《宁海县交通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设道路交通,铁路交通,水路交通,交通管理,交通工业、科技,文明创建、群英荟萃6编,记载了宁海县交通事业发展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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