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联产承包责任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白石村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3517
颗粒名称: 第五节 联产承包责任制
分类号: F327.55
页数: 3
页码: 75-77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82年,白石村实行联产到组到劳的生产责任制,后调整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延长土地承包期至户,恢复土地耕者有其责的制度。1983年成立生产合作社管理委员会,后于1988年消失,1999年底成立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
关键词: 宁海县 生产关系 联产承包

内容

1982年始,农业实行联产到组到劳的生产责任制,实行“超产全奖,减产全赔”的办法。改原3个队为3个组,计293户,签约土地承包360亩。当年粮食产量324700公斤。完成农业税和定购89256公斤,集体储备粮3359公斤。1984年按继续稳定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延长土地承包期,从原来承包到组调整为承包到户,承包期至年,并与承包户签订合同书,恢复白石村土地耕者有其责的制度。
  1983年成立生产合作社管理委员会,1988年消失。1999年底成立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

知识出处

白石村志

《白石村志》

出版者:团结出版社

白石村是浙江宁海县城东南隅的一个村落。本书记录了全村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历史和现状。上限村之发端、下限1990年底。

阅读

相关地名

白石村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