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宁海县民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13020020240003130 |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行政区划 |
| 分类号: | K928.2 |
| 页数: | 18 |
| 页码: | 45-62 |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的行政区划在历史上经历了多次变迁。唐代实行乡里制,宋代推行保甲法,元代承袭宋制,明代则改为都分图制。清代雍正年间,将都改为庄,宣统年间又改为乡镇。民国时期,行政区划多次调整,实行村里制、乡镇制、保甲制等。1949年宁海解放后,建立了新的行政区划,包括5个区和29个乡级机构。1950年代后,行政区划再次进行大规模调整,撤销和合并了一些区乡,建立了人民公社。1980年代,宁海县逐渐恢复了乡的建制,并成立了一批建制镇。至1988年,全县设7区、11镇(含1个县辖镇)、38乡,下辖891个行政村和4个街道办事处。 |
| 关键词: | 宁海县 民政工作 行政区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