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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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民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313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行政区划
分类号: K928.2
页数: 18
页码: 45-62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的行政区划在历史上经历了多次变迁。唐代实行乡里制,宋代推行保甲法,元代承袭宋制,明代则改为都分图制。清代雍正年间,将都改为庄,宣统年间又改为乡镇。民国时期,行政区划多次调整,实行村里制、乡镇制、保甲制等。1949年宁海解放后,建立了新的行政区划,包括5个区和29个乡级机构。1950年代后,行政区划再次进行大规模调整,撤销和合并了一些区乡,建立了人民公社。1980年代,宁海县逐渐恢复了乡的建制,并成立了一批建制镇。至1988年,全县设7区、11镇(含1个县辖镇)、38乡,下辖891个行政村和4个街道办事处。
关键词: 宁海县 民政工作 行政区划

内容

清、光绪《宁海县志》记载:考唐制,凡州县皆置乡里,以百户为里,五里为乡。郭内为坊,郊外为村。宋神宗时行保甲法。诸乡各有都,都各有保。元承宋制。明、洪武中遣官疆理天下,乃去保甲,立都分图。按《赤城志》宁海郭内有坊十一而无巷,分六乡,一十九里,编都五十三,分图九十三。清、雍正六年,将51都改为93庄。每庄各立庄胥,以司田赋之事。至宣统二年(1910),因筹办地方自治,又将庄改为乡镇。其时,全县分为城区和长亭、海游、新宁三镇及茂林、儒雅、亭旁、星聚、松溪、拱台、秀屿、五云、回浦、久安、成文等十一乡,所辖庄不变。
  民国十七年(1928),推行村里制,宁海县分为193里,是浙江省地方基层组织。民国十八年(1929)六月五日,国民政府公布《县组织法》,其中第七条规定:“凡县内百户以上村庄地方为乡,其不满百户者得联合各村庄编为一乡。百户以上之街市地方为镇。”第十条规定:“乡镇居民以25户为闾,5户为邻。”
  民国二十一年(1932),中央订颁区乡镇自治法令,乃将浙江省原来的村里制改为乡镇。全县划分为6区,192乡镇。即:第一区(驻县城),辖37乡镇;第二区(驻长街),辖29乡镇;第三区(驻健跳),辖20乡镇;第四区(驻海游),辖27乡镇;第五区(驻前童),辖21乡镇,第六区(驻梅林),辖58乡镇。乡镇设乡镇公所,由乡镇民代表选出乡镇长。乡镇之内编闾邻,有闾长、邻长,由闾邻各户长推选。数乡镇划一区,设区公所。区长由县政府委派。到民国二十二年(1933)十二月二十六日,沿海十二县区乡镇闾邻业已组织完成。宁海计7区,172乡,20镇,3305闾,16269邻。
  民国二十三年(1934)十二月二日,奉省民政厅训令,举办保甲制度,户设户长,十户为甲。甲设甲长,十甲为保。保设保长,须随时稽查户口变动,依法办理登记,签订规约,具结联保。同时颁布《浙江省保甲章程》。到民国二十四年(1935),宁海县保甲编整已于六月底办理完竣,全县共有5区,81乡镇,828保,8228甲。
  民国二十八年(1939)一月一日,裁撤区署,改设巡回督导区,
  同时合并乡镇,全县有7督导区,3镇,51乡。即:
  第一督导区,辖7乡镇:缑城(镇)、双港、官岭、梅七、峰溪、辛凤、留横。第二督导区,辖7乡镇:长亭(镇)、水车、力洋、柘浦、胡陈、东仓、古渡。
  第三督导区,辖6乡:永丰、六鳌、琴江、蛟龙、龙山、双溪。
  第四督导区,辖10乡镇:海游(镇)、沙柳、东岙、上叶、葛岙、悬渚、杨家、任家、包家、梅家。
  第五督导区,辖10乡:石娄、珠溪、高吴、竹柘、塔山、拱西、上金、王爱、桑州、麻岙。
  第六督导区,辖8乡:成文、紫溪、香山、长大、西店、深甽、里岙、龙马。
  第七督导区,辖6乡:黄汶、石应、砂琦、溪下、泉竹、冠庄。
  民国三十二年(1943)四月一日,重新建立区署,迄抗日胜利后撤销。
  民国三十五年(1946),抗日胜利。十二月二十五日,宁海县办理户口总校正,全县计有47582户,221380人,编为40乡镇,390保,3681甲。
  民国三十六年(1947)底,奉省民政厅令,全县区划再加以调整为2镇20乡256保3282甲,直至解放,列表如下:
  1949年7月5日,宁海解放,县人民政府成立,接管了国民党政权。在此之后,全县建立了5区:城关区(9月废缑城镇。原缑城镇辖区划分为中城镇、东城镇、西城镇属城关区),东区,西南区,桥头胡区,深甽区。29乡级机构沿旧制。
  城关区,辖7乡镇:中城(镇)、东城(镇)、西城(镇)、桂峰、水车、松溪、茂林。
  东区,辖6乡镇:长亭(镇)、胡青、水东、柘浦、儒雅、梦鼎。
  西南区,辖7乡:前童、竹林、团结、拱西、登台、秀屿、旗门。
  深甽区,辖4乡:义溪、三省、紫文、双溪。
  桥头胡区,辖5乡:久安、薛山、孝孺、山水、回浦。
  1950年8月撤城关区,该中城、东城、西城三镇合并为城关镇,直属县领导;东区分建长街、力洋两区;西南区分建一市、岔路两区。增设黄坦区。深甽区改称梅林区。除城关镇外,区人民政府改为区公所,为县派出机构。各区设正副区长。有的乡所辖范围较广,宜于划分。故将桂峰乡划分为桂峰、水车两乡;松溪乡划分为松溪、辛凤两乡;塔林乡划分为前童、竹林两乡;久安乡划分为久安、薛岙两乡;回浦乡划分为回浦、山水两乡。废除保甲制。136个村改造完成村政权工作。
  1951年,岔路区有人口44273人,划成两个区,在桑州地区增设一个区,一市、流洋、沙柳、金板增设一个区。城郊区,在原城关内划为城关镇,城外村庄的水车、双港划给一市区,桂峰乡划给力洋区。原桥头胡区的竹口、回浦、冠庄、钱岙、山水等五个乡划归城郊区。全县划为7区1镇104乡。其中人口在5000以上的有3个乡,5000以下至4000的有5个乡,4000以下至3000的有27个乡,3000以下至2000的有39个乡,2000以下至1000的有27个乡,1000以下的有3个乡。
  1952年,为了便于领导,省民政厅同意宁海人民政府意见,新建深甽区。
  1956年,全县有76055户,290279人,村庄536个。组织1413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入社农户33934户,占全县总户数的48.1%;手工业生产合作社33个,占手工业户的17.1%;渔业生产合作社27个,占渔业户的36%。根据宁海县的自然条件及合作社发展新的形势,以及加强沿海和山区对敌斗争的需要,撤去梅林、力洋、一市三个区。全县104个乡并为40个乡。
  1957年,经宁海县第二届人民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讨论决定,设立梅林、桥头胡、长街、力洋、一市、岔路、黄坛七个区公所,作为县人委派出机构。
  1958年,在完成农业合作化不久,遵照《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全县开始搞人民公社化运动,从原来的13个区,70个乡的建制,由于贯彻了“政社合一”的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政治、经济、文化全面发展的原则,全县建立了22个人民公社,105个大队(即管理区),代替区乡组织的领导,既是行政组织,又是生产组织。
  1959年,经县委研究决定,撤销民主公社的大队建制。公社直接抓到生产队。
  1960年,地委同意将原西店公社的梅林大队和九顷大队合并建立梅林人民公社。
  1961年,宁海人民公社调整前成立宁海区,包括城关镇、城郊公社、白峤公社、水车公社、辛岭公社、回浦公社、竹口公社。同年十二月份,地委同意将桥头胡区所属梅林、凤潭两公社划归西店区领导。
  1962年,宁波地委同意将西店区的梅林、凤潭公社划回桥头胡区领导,并同意建立青珠人民公社。
  1963年,撤销山岙公社并入黄坛公社,撤销白峤公社分别并入水车、越溪两公社,撤销九顷公社分别并入梅林、黄墩和山水公社。
  1964年,撤销宁海、西店、黄坛三个区。原西店区的紫溪、西店、香山三个公社划属深甽区领导。宁海区撤销后,所属各公社直属县府领导。
  1965年4月,为了方便群众,经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更改西垫人民公社为西店人民公社,沥洋人民公社为力洋人民公社;莘岭人民公社为辛岭人民公社的名字。
  同年5月,撤深甽区改建深甽特区,由宁波地委、宁海县委双重领导,以县委领导为主。12月,将直属的西溪、双峰两公社划属深甽特区管辖。1969年2月,撤深甽特区,复建深甽区,管辖范围不变。1969年2月,撤长街区,建立长街人民公社,下属长亭、龙浦、山头、青珠、岳井、伍山6公社,改称“宣传站”。1972年1月,撤长街人民公社,恢复长街区,下属6个“宣传站”,亦同时恢复为公社。
  1973年恢复黄坛区,管辖县直属的城郊、黄坛、辛岭、回浦、竹口,以及从深甽区划给的双峰、西溪等8公社。是年全县为7区,1县属镇,49公社。
  1981年7月,将长亭、民主、车岙、梅七、东岙5公社分别更名为长街、大佳何、旗门、七市、麻山公社。
  1983年,改变“政社合一”体制,以社建乡,名不变。由公社、大队复名为乡、村。全县共有7区,1县属镇、48乡。
  1984年10月,经上级批准,宁海县长街、力洋、桥头胡(黄墩更名)、西店为第一批建制镇。同年12月又批准梅林、桑州两乡改为建制镇,管辖范围和政府驻地不变。
  1985年,又批准深甽、峡山两乡为建制镇。
  1987年12月,前童乡又改为建制镇。1988年9月,黄坛乡批准为建制镇。(附一)
  各镇成立镇人民政府,设镇长1名,副镇长若干名。至此,全县设7区,11镇(含1个县辖镇),38乡,891个行政村,4个街道办事处。(附二)

知识出处

宁海县民政志

《宁海县民政志》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体,分列民政机构、基层政权建设、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双拥优抚、灾害救济、社会福利、老龄工作等18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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