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宁海县粮食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13020020240002953 |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市场销售 |
| 分类号: | F326.11;F724.71 |
| 页数: | 9 |
| 页码: | 108-116 |
| 摘要: | 本文概述了宁海县民国时期至解放初期缑城等地的粮食销售与供应情况。民国时期,缑城实施了民食公营调剂、农仓调节等措施,通过粮食调剂委员会、食粮信用运销合作社等机构调节民食。同时,实行军公学米配给制度,但粮源短缺,配售标准多次调整。解放初期,国家开始民食供应,通过中粮公司自营与基层合作社代营两种体制打击投机粮商,稳定粮价。1952年起,执行《赊销与代销社优待粮办法》,扶植基层社经营。同时,实行公粮供应,包括公务人员、军队、监所囚粮及以粮代薪等,经历了从财政粮到贸易粮的转变。期间,粮食销售与供应政策不断调整,以适应时代需求。 |
| 关键词: | 宁海县 粮食 市场销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