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婚姻 家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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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岭南村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287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婚姻 家庭
分类号: D923.9
页数: 2
页码: 193-194
摘要: 本文记述岭南村婚姻家庭变迁:旧婚制废除,新法提倡自由恋爱;家庭结构趋小,3-5人小家庭占主导,新建家庭多以夫妻为核心。
关键词: 宁海县 村民生活 婚姻家庭

内容

一、婚姻状况
  旧时婚姻皆由父母做主,媒妁说合,讲求门当户对。婚姻缔结除明媒正娶外,尚有童养媳、换亲、纳亲、典妻、卖妻、抡亲、招赘等方式。其中招赘之习今村中仍有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政府开展妇女解放运动,实施“男女平等”政策。恋爱自由,婚姻自主,男女青年志同道合,年龄合格,办理结婚登记,即成合法夫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贯彻执行,废除了旧婚姻制度。禁止童养媳、换亲、纳亲、典妻、卖妻、抡亲等旧的婚姻缔结方法,实行“一夫一妻”制,提倡男女平等、自由恋爱、自主婚姻。
  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交通、经济的快速发展,村内出现跨地域婚嫁,不少青年村民与省内外其他地区的青年结婚。
  二、家庭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岭南村每户之间人口数量悬殊,大户人家户均人口通常在10人左右,而一般村民户均人口约3-5人。
  改革开放以后,男子婚后自立门户习以为常,岭南村家庭结构趋小趋简。至2019年,全村497户家庭中,独居家庭有64户,占12.8%;2-3人的家庭235户,占47.3%;4-5人的家庭146户占,29.4%;6人及以上的家庭52户,仅占10.5%。3-5人的小家庭明显占了绝大部分。另外,几代人合住的家庭中,则以两代合住居多,三代次之,四代少见。新建家庭一般以夫妻为核心分割居住居多,以年长父母为核心组建的家庭正在减少。

知识出处

岭南村志

《岭南村志》

本书上溯事物发端,下限迄至2018年底,记述了岭南村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26章,内容包括:置村沿革、人口、农村土地改革、农业、工业、林业、商贸服务业、水利、交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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