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被征地养老保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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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岭南村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285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被征地养老保险
分类号: F840.612
页数: 2
页码: 167-168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4年起,宁海县实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三方共担费用,待遇因个人情况而异。至2019年,参保人数达257人,已领保险金224人。
关键词: 宁海县 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

内容

2004年3月,被征地农民按照“人地对应”的原则实施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基金采取个人、集体、政府三方共同负担,并做出参保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之后参保人员可享受保险待遇档次的规定。全村共计参保人数257人,现已领取保险金人数有224人。由于档次、性别、年龄的不同,缴费标准、个人缴费、政府补贴亦不同,结果待遇也不同。以2019年为例,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办理年龄对应的缴费标准及待遇列表如下,供被征地者参保时参照执行。

知识出处

岭南村志

《岭南村志》

本书上溯事物发端,下限迄至2018年底,记述了岭南村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26章,内容包括:置村沿革、人口、农村土地改革、农业、工业、林业、商贸服务业、水利、交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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