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体育事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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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2705
颗粒名称: 第四章 体育事业
分类号: G812.755
页数: 5
页码: 808-812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群众体育、学校体育活跃,业余体校成绩显著,体育设施逐步完善。
关键词: 宁海县 群众体育 学校体育

内容

第一节 群众体育
  宁海古代有垂钓、弈棋、划船、游泳、狩猎、武术等民间体育活动。其中习武之风尤盛,跑马、射箭、打弹及刀、枪、剑、棍等武艺代代相传。明代邬元绰精于弹,凡禽鸟唳空,应手而得。清代张文成棒点镇标,叶相彩掌击磨石,僧如海杖驻贼船,皆名噪一时。民国期间,任振飞、钱清波、王志鹏、李和富、王明成、刘文淼等皆精于武术。其他群众性的体育活动,有打拳、耍棒、滚叉、跳桌等武技表演。沿海群众,常进行潜水、踩水等游泳活动。山区人民有举石担、打石锁、端石礅等体育锻炼。乡村儿童有传统的跳绳、踢毽、放风筝、打陀螺等体育活动。
  建国后,体育活动由县文教科(局)兼管。1957年,县成立体育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设文教局内,配专职干部1人。1967年体委单独建制。1984年又隶教育局。1986年,专职干部增至5人。
  1951年,举行县第一届人民运动大会。此后,全县各大村庄多有篮球场,经常开展比赛活动。工厂、机关、企事业单位普遍建立工间操制度,并开展各项竞赛活动。1957年,正式成立县男子篮球队和乒乓球队,曾多次外出参赛。1961年10月,县乒乓球队参加宁波地区比赛,名列前茅。“文化大革命”期间,群众体育活动一度冷落。1976年举行全县游泳比赛,机关、团体、工厂、学校、农村等代表1000余人参加,从南门大溪下水,顺流而下,至屠岙胡上岸,全程3000米。同一时期,长街区885人,一市区500余人,分别在车岙港和一市港进行游泳比赛。80年代,群众体育活动进入新的阶段,武术活动再度兴起,群众自发的太极拳、舞剑、气功、羽毛球、台球等活动异常活跃。1982年,县人民银行被省评为群众体育先进单位。1983年,浙江省武术比赛在宁海举行。1984年,县分别成立棋类、钓鱼协会。是年,桥头胡区被省体委、团委、文化厅命名为“体育之乡”。
  第二节 学校体育
  清光绪二十八至三十年(1902~1904),城内柏屏小学堂和务本女校开始设体操课。民国12年起实行新学制,改体操课为体育课,一、二年级为唱游课。体育项目有团体操、田径、球类以及秋千、浪板、滑梯等。乡村小学则以跑步、跳高、跳远、投掷、跳绳、踢毽等运动为主。并举行季节性的远足、爬山等活动。
  建国后,各级学校普遍开设体育课和课外活动,早晨和课间有广播操。体育教学内容,除基本动作和技巧外,还增添支撑、跳跃、单双杠、武术等。1957~1960年,提倡勤工俭学,有体力劳动代替体育的倾向,学校体育一度削弱。1961年后,体育活动恢复正常,并推行课间眼保健操。“文化大革命”期间,学校体育遭到干扰。1978年县教育局增设文体股,次年又配备体育教研员,学校体育工作逐步加强。
  达标活动 1955年,宁海中学首先推行国家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简称劳卫制)。1957年,各中等学校和区(镇)中心校均实行劳卫制锻炼,每年有75%的学生分别达一、二级标准。1978年,贯彻国家体委、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学校体育、卫生“双规定”,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次年,按“双规定”进行检查评比,宁海中学、城中小学、城东小学、峡山小学被评为县先进单位。1980年,宁海中学、力洋中学被评为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先进单位。1982年,全县有227所中小学开展达标(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活动。是年,全县达标共13533人,其中优秀1072人,获省达标竞赛二等奖,力洋中学获全能奖。1983年,省首次进行贯彻双规定检查验收,宁海中学被评为市重点中学第一名。1984年,省进行达标评比,宁海获达标集体奖,长街区校获全能奖,青珠农场学校受到表彰。1986年,全县有299所中小学开展达标活动,共达标43616人,其中优秀12690人,长街、岳井、回浦3所乡校获省集体优秀奖。
  建国以来,全县向大中专院校输送体育人才99人,向省体工队输送7人。至1986年,全县累计有国家等级运动员423人,其中一级1人(童忠勇),二级82人,三级215人,少年级125人。
  体育师资 民国时期,专职体育教师仅10多人,余均兼职。建国后,体育教师队伍不断扩大,并先后举办有关军体教学、国家锻炼标准化和《体育教学大纲》等培训班5期,受训250人次,业务素质逐步提高。1982年,宁海中学杨廷麟被评为全国千名优秀体育教师之一。1983年,成立县中小学体育协会。1984年举行中小学体育教学比赛,宁海中学胡建国、冯振琴,桥头胡中学张再兴,城中小学胡良斌,均获省级一等奖。1986年,全县有专职体育教师256人,其中大专毕业41人,中专毕业11人。国家等级裁判员172人,其中一级7人,二级59人,三级106人。
  第三节 业余体校
  1974年9月,县体委创办中小学学生业余体育学校(简称少体校),在城关设5个分校。第一分校在宁海中学,设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体操等5个训练项目;第二分校在城中小学,设乒乓球、足球;第三分校在城东小学,设女子篮球、羽毛球;第四分校在城南小学,设男子篮球、乒乓球;第五分校在城西小学,设排球、体操。在农村学校建立培训网点,桥头胡中学和桥头胡、长街小学为排球点,一市、岔路、黄坛等中学为篮球点,力洋中学为篮球、射击点。后又增加城关中学、青珠农场学校为田径点,峡山小学为乒乓球、足球点。1980年,县少体校被省体委评为先进单位,青珠农场体校评为市先进单位。1982年,县规定宁海中学招收新生时,优先招收体育优秀学生10%以上,作为重点培养对象。1983年调整体校网点,建立以宁海中学为总部,城关地区为重点,中学集中,小学分散,层层衔接的训练网络。体操改为武术。1986年,少体校有学生250余人,每周坚持训练10~15小时。
  1985年,在全县确立体育传统项目,作为训练重点。省级有长街区校的小排球,城中小学的小足球;县级有宁海中学、长街中学、西店团结初中和青珠农场学校的田径,宁海、岔路、城关等中学和城南小学的篮球,宁海、长街中学和城西小学的排球,宁海中学和峡山小学的足球,力洋、桥头胡中学的射击,峡山初中和桥头胡区校的乒乓球等。
  县少体校运动员,多次外出参赛获奖。1977年,篮球队参加省小学分区赛获冠军。1979年,小足球队(城中小学)参加省分区赛获冠军。1978~1982年,小排球队(长街区校)参加省分区赛3次,男、女队均获冠军。1984年,少体校朱岳明参加省青少年运动会,获1500米长跑冠军。次年,城中小学童淑丹参加省业余体校武术比赛,获少女乙组全能冠军。1986年城南小学陈蓓参加省少体校武术比赛,获儿女乙组全能冠军。同年4月,少体校武术队参加宁波市第十届运动会,获团体总分第一名。
  第四节 体育设施
  社会体育设施 清代,在县城南门外辟有占地200余亩的校练场(即南校场),作为士兵操练用地。宣统三年(1911),县令张正芬私自卖给大湖胡懿卿。民国23年(1934),由县长李涵夫收回,作为集会和运动场地。建国后,旧校练场废弃。
  1977年,县体委在县府大院前东侧首建三合土地面的灯光球场,占地面积1639平方米,可容观众1600人。1985年县阀门厂兴建简易灯光球场。
  1985年,县体委在灯光球场东边始建带顶溜冰场,面积约600平方米。翌年,城关白石村建带有斜坡跑道的溜冰场,长街、大湖、力洋、西店、桥头胡等地陆续办起溜冰场。
  学校体育设施 民国19年,宁海中学辟运动场,占地面积1980平方米。民国25年后,大蔡、大湖、黄墩、桑洲、柘浦、缑南等小学分别建立运动场,供分区召开运动会之用,其余多数学校尚无专设运动场。建国后,各中小学逐步开辟运动场,并增添各种体育设施。1954年宁海中学建成含300米跑道的田径场。后几经扩大,运动场面积达13000多平方米,设有400米环形跑道和篮、排、足球场。其他各校主要设施有:1976~1980年,桥头胡、力洋中学各设射击场1个;1984年,城关中学、峡山小学各设小足球场1个,长街、桥头胡中学、城西小学和桥头胡区校各设排球场1个;1985年,力洋中学建简易泳游池1个;1986年,全县中、小学计有篮球架94副,乒乓球台108副,单杠90副,双杠26副,体操垫600块等。

知识出处

宁海县志

《宁海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首冠序言、概述、大事记,设专志25编。配以地图10幅,图表200余张,彩色、黑白照片100余帧。如实地展现了宁海的政治、经济、自然、人文、风情等各个方面的全貌,观点新颖,史料翔实,文笔洗炼,风格独特,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并记载了宁海从自然到社会、从历史到现状各方面的演变和发展状况。这是一册记载宁海县情的学术资料,是一部服务当前、传诸后世的历史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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