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防疫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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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2699
颗粒名称: 第三章 防疫保健
分类号: R199
页数: 9
页码: 800-808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防疫机构逐步建立,开展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加强妇幼保健和公共卫生工作。
关键词: 宁海县 防疫机构 传染病防治

内容

第一节 防疫机构
  民国24年(1935),县设临时“时疫病院”,专治传染病。建国后,贯彻“预防为主”方针,防疫机构逐步建立。
  县防疫站 1956年5月,县人民政府卫生院防疫股改建县防疫站,地址城关司马第,工作人员16人。1958年迁县人民医院办公。同年10月,迁县前巷保险公司旧址。1960年复迁入县人民医院,1962年又迁回司马第。1972年,新建三层办公楼于塔山路,建筑面积908平方米。1986年,人员增至63人,分设卫生、防疫、宣教、环卫、食品、寄生虫防治、检验、水改及站办公室等9个科室。陆续配有X光机和尘毒检测、生化毒物检验等仪器。
  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 1956年县成立血吸虫病防治(简称血防)五人小组,无固定机构,工作临时指派人员。1964年,成立防疫指挥部,兼血防领导工作。1966年正式成立血防领导小组。次年设血防领导小组办公室于卫生局内。1980年新建血防用房于塔山路,工作人员3人。1984年5月,改称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
  第二节 传染病防治
  旧社会流行的传染病甚多,以天花、麻疹、疟疾、痢疾、霍乱等为害最剧。民国29~38年(1940~1949)10年中,有7年发生天花,4年发生霍乱,发疟疾、染麻疹的更多,有“痘里不死麻里死”的民谣。民国30年染天花8人,全部死亡。民国32年患天花135人,死36人。民国34年,胡陈天花发病47人,死16人。民国35年,里岙乡第一中心国民学校因天花流行而被迫停课。患霍乱而死者更甚,民国29年发病32人,死亡10人。民国31年8月,县城市门头、鸡行一带发生真性霍乱,县政府采取封锁隔离措施,死亡45人。民国36年,流行性脑膜炎发病141人,死亡16人。
  民国时期,预防接种数量很少。民国23年,达生医院于中城区注射霍乱预防针100人次。次年,上海济生会派员来县城为各校学生施种牛痘。民国32年,县卫生院免费施种牛痘2000余人。翌年,缑城、拱西等17个乡镇种牛痘17908人,并注射伤寒、霍乱混合苗2346人。
  建国后,逐步开展全面预防接种。1950年普种牛痘。1952年,预防接种牛痘、霍乱、白喉、伤寒、鼠疫等疫苗。同年,县举办防疫训练班,培训乡村防疫员332人,逐级建立疫情报告制度。1955~1956年,增加百日咳、卡介苗、脊灰、炭疽、流行性乙型脑炎等疫苗。1967~1970年,又增加钩端螺旋体、破伤风、麻疹、流行性脑膜炎和破伤风类毒素等疫苗。至1984年,预防接种疫苗达16种。同年在城关开展“计划免疫”试点工作。次年全县普遍开展,规定每月15日为“接种日”。
  1986年经全面普查结果:建国以来,全县天花、鼠疫等传染病未有发现,副霍乱、白喉等急性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脑炎、麻疹等发病率显著下降。
  第三节 地方病防治
  血吸虫病 俗称臌胀病。以钉螺为传染媒介,是县内流行的主要地方病。民国23年(1934),国民党中央卫生实验所所长陈方之在《新医药》上发表《血蛭病之研究》一文,点到宁海黄坛、范家发现钉螺。据城郊乡罗家、许家、严家村老人回忆,该3村在解放前死于臌胀病的34人,其中9户绝了后,但未引起当局重视。
  1955年在征兵体检中,首次发现血吸虫病人,立即引起人民政府重视,开展血吸虫病普查。发现城关镇、城郊、黄坛、水车、辛岭、回浦、竹口、桑洲、岔路、前童、竹林、梅林、凤潭、山水、毛屿、胡陈、东仓等17乡镇有患者2952人,病牛772头。最严重的是城郊乡严家村,患病率达75.5%。上述乡(镇)104个村中有钉螺面积168.65万平方米。
  随后,组织医务人员和发动群众,开展治病灭螺工作。1956年组织41名医务人员和9名知识青年,“皮试”13.27万人,查出血吸虫病人219人,治疗150人。1958年,组织医务人员30人和杭州、温州卫校实习学生50余人,成立血防专业队,查出病人800多人,治疗600余人。同时进行“三光”药杀灭螺处理。1963年,以罗家、严家、许家为重点,首次使用五氯酚钠灭螺面积850平方米,土埋474平方米,治疗病人51人。1964年,组织28名医务人员在屠岙胡、蔡家2村搞点,历时38天,灭螺面积14159平方米,查出病人219人,均作治疗。同时,在城关南门段城河开展开新河填旧河的突击战,灭螺面积9588平方米,治疗病人224人。1965年,组织62名医务人员去黄坛、辛岭等公社,发动群众灭螺面积28万平方米,查出病人907名,多数予以治疗。1966年,又组织52名医务人员参加的血防工作队,赴凤潭、梅林等公社,灭螺面积10.56万平方米,查出病人577人。
  1970年,全县发动25万人次参加普查钉螺,10余万人次灭螺,250名医务人员查病治病,灭螺面积140万平方米,普查粪便近10万人,治病1400余人,为规模最大效果最好一年。是年,宁海血防工作获中共中央(1970)49号文件表扬。4月宁波地区在宁海召开血防工作现场会。1971年按省规定“五项标准”检查,宁海基本消灭血吸虫病。此后,重点转入复查、巩固工作。到1986年,又发现回浦、前童等乡镇有钉螺面积140平方米,但未发现病人。
  丝虫病 俗称大脚疯。解放前对此病无防治记载。1956年开始至1986年底,先后对丝虫病开展18次普查普治,查清全县41个乡镇、423个村有此病流行。微丝蚴率在20.1~30%的2个村,5.1~20%的23个村,1.1~5%的133个村,1%以下208个村,有病史体征而无微丝蚴血症57个村。其中山水公社感染率20%以上,回浦、竹口、紫溪、古渡、龙浦、官岭、七市、东岙等乡在5~10%之间。除长街镇车岙村为班氏丝虫外,余均马来虫种。宁海属中低度流行区。
  1959年普查16.29万人,查出丝虫病患者9808人,其中晚期病人(大脚腿)1082人,治疗4608人。1970年普查29.49万人,有病人1737人,治疗1674人。1973年,抽调城乡医务人员60余名,组成丝虫病防治专业队,赴流行较为严重地区进行防治工作,共普查20.82万人,查出患者1386人,均予治疗。1979年,对1970年以来1496名历史病人作抽血复查1280人,微丝蚴阳性36人,阳性率降至2.81%。后经反复调查治疗,至1983年上半年,随机抽查16个乡28个村的7686人,微丝蚴阳性6人,阳性率0.078%。这6例病人均在长街镇车岙村,该村阳性率为0.8%。至此,全县达到卫生部规定基本消灭丝虫病的标准。1986年,经省有关部门考核复查13个乡14个村的7868人,查出微丝蚴阳性4人(其中车岙村3人,七市乡大陈村1人),阳性率0.045%。是年5月,省卫生厅正式批复宁海基本消灭丝虫病。
  钩虫病 俗称黄胖病。也是宁海流行较广的一种地方性寄生虫病,以岔路、黄坛、深甽等区较为严重。1956年开始普查与防治。至1959年,共检查大便10.49万人,患此病1.32万人。岔路区感染最高,为23.9%,力洋、长街区14.7%。1962年全县普查结果,钩虫病阳性率12~15%,共病人33000余人。1970~1975年再次检查治疗,共查30.36万人,发现患者4.8万人,均予免费治疗。80年代重点转入调查研究工作。1981年研究了不同地区钩虫病感染率和虫种,认为此病感染率以丘陵地区为高,虫种以十二指肠钩虫和美洲钩虫为主。
  肺吸虫病 1979年8月,在深甽区首先发现此病。1980~1983年开展普查,并对各地捕捉的15274只石蟹作分离囊蚴检查,其中5克以上的3633只,呈阳性1313只,阳性率36.14%;5克以下的5~10只为一组,共查1837组,呈阳性475组,感染率25.86%。除沿海和少数平原地区外,有30个公社均有此病流行,平均感染率31.92%,以深甽、前童、黄坛为重点感染地区。对患者均予免费治疗。
  1986年,对西溪冷凤洞附近捉到的石蟹进行分离,得到一种特殊囊蚴,经动物接种回收到成虫,送上海预防医学研究中心和浙江医学科学研究院寄生虫病研究所鉴定,认为是全国的一种新种,定名为“蛤氏肺吸虫”。
  地方性甲状腺肿 俗称大头颈疯。1984~1985年,在大佳何、山水、双峰、西溪、黄坛、双湖、大蔡等7个乡抽查8万人,有患者554人,治疗550人。
  地方性氟中毒 1984年普查6.76万人,有此病患者387人,发病率0.5%。其中长街、青珠农场检查299人中,发病77人,患病率高达25.7%,主要原因是饮水含氟量过高,经饮水改造后,氟中毒人数大为下降。
  第四节 妇幼保健
  保健机构 1956年,县成立妇幼保健站,设在县人民医院内,配工作人员7人。是时,全县有妇幼保健人员33人,农村接生员191人,初步建立妇幼保健网络。1977年站址迁西门外(即今卫校),后迁至司马第。1985年5月,在环城东路新建三层大楼7间,占地面积3亩,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1986年初,妇幼保健站改名妇幼保健所,工作人员增至16人。所内设妇保科、儿保科、宣教科、门诊部,有计划生育指导、产妇儿童保健、婚前检查等项目。住院部设计划生育病床10张。
  妇女保健 农村合作化后,开展妇女卫生保健工作,推行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四期”劳动保护,调派农活经期就干不就湿,孕期就轻不就重,哺乳期就近不就远。1958年开始进行妇女病普查和治疗,是年有妇女病患者3255人,治愈率60%。“文化大革命”初期,检查工作一度中断。1973年,检查大蔡、前横、青珠、长亭、竹林、峡山、越溪、辛岭等公社及青珠农场妇女4890人,有妇女病患者1765人,治愈率70.5%。1978年后,检查工作经常化,每年检查1/3公社,3年一轮转。1986年,检查1824人,有妇女病患者1094人,治疗907人。至此,累计普查出妇女病患者13.03万人次,治愈率80.5%。
  儿童保健 1952年起开办农忙托儿所。是年,长街区有临时托儿所77个,入托幼儿347名。1958年,全县有农忙托儿所50个,入托幼儿1000余人。1959年起为儿童普种卡介苗。1961年,对全县儿童进行健康检查,发现营养不良症者2134人,均进行治疗。“文化大革命”期间,幼托工作停顿,至1978年后逐渐恢复。1981~1983年,逐步开展系统管理,建立儿童健康档案6860人,并培训保育员1265人次。1984年出生婴儿7628人,建立健康档案5212人,建卡率68.3%。其中一市区出生618人,建卡510人,建卡率达82.5%。1986年,全县0~7岁儿童58488人,健康检查12711人,发现缺钙807人,营养不良等348人,均予治疗。
  新法接生 旧时,民间妇女分娩均自生自理,或请“土产婆”(又名接生婆)接生,常用破碗屑或锈剪刀截脐,以致婴儿感染破伤风而死亡达30%以上,难产产妇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民国30年(1941),县卫生院设助产士2人,开始用新法助产。此后3年中安全助产315人,孕期检查400人次,产后访视1128人次。1950年,农村助产状况未有改变,梅林区由“土产婆”接生58人,破伤风死亡婴儿25人。1951年起,着手改造农村“土产婆”,推行新法接生,实行“一躺三消毒”的操作规范。1956年全县新法接生率35.8%。1959年建立农村产院93所。1965年新法接生率70%,新生儿患破伤风仅11人。1981年,农村新法接生率为96.9%,达到省定合格标准。1982年,在试点基础上,对896名孕妇进行系统管理,建卡立案,做到产前有检查,产后有访视,有病及时诊治。至1986年,累计培训接生员2793人次。是年,新法接生率达99.46%,住院接生率78.28%,产妇建卡率83.22%,婴儿死亡率降至1.7%以下。
  第五节 公共卫生
  民国时期,公共卫生主要由县卫生院负责。解放初,由县卫生院防疫组管理。1952年,结合反对美帝国主义细菌战,成立县防疫委员会。次年,县防疫委员会改组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负责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环境卫生 民国时,县城配有“清道夫”2~3人,负责清除街道垃圾。由县警察局设卫生警司检查监督。民国25年(1936),县政府通令取缔道旁露天粪坑,规定挑粪过街必须加盖,并在城内设垃圾箱39只。
  建国初,废“清道夫”,改置清洁班,配清洁员4~6人。1960年,成立城关镇环境卫生管理所(简称环卫所),所址市门头,环卫所与清洁班并存,前者管理粪便,后者清运垃圾。1963年,清洁班并入环卫所,迁址健康路。1983~1985年,在环城西路建环卫所办公楼及车库,建筑面积688平方米。至1986年,全所有固定职工29人。人民政府累计拨款54万元,购置环卫专用车11辆,建贮粪池3处,总容积1129立方米。垃圾堆放点35处,中转站6个,又于白峤岭北侧征地46亩,辟作垃圾场,投资6.6万元。是年,日清运垃圾22吨。
  县城原无公共厕所,居民均在住宅内外自备粪缸或粪桶,农民多在街巷路口设置简陋厕所或露天粪缸,积肥壅田。1963年起,实行粪便统一管理,凡集体单位和公共厕所,由环卫所负责打扫、清运。1983~1986年,投资26.6万元(内单位集资13.4万元),在城内建造型新颖、各具一格的公共厕所15处。同时无偿接管各村公厕28处,折价收购12处,由环卫所统一管理。日清运粪便26吨。
  农村卫生,民国时无管理措施。1952年,在全县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消灭“五毒”(鼠、蝇、蚊、蚤、虱)。合作化后,结合积肥,清阴沟,扫垃圾,开展卫生运动。每逢台灾后,于灾区喷施药物进行环境消毒。1963年起,开展以管水管粪和改良水井、厕所、畜舍、炉灶、环境(简称“两管五改”)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1971年,推广梅林公社岙胡大队“两管五改”经验,全县先后改良公用水井541只,建造灶边井174只,新建和改建无害公共厕所521处。1974年,省“两管五改”经验交流会在宁海召开。
  1981年起,爱国卫生运动与“五讲四美”、“文明礼貌月”活动结合起来,开展创文明卫生单位活动。1984年,梅林镇岙胡、胜建2村被评为省级文明卫生单位。1986年,县人武部、工商银行、商业招待所、中心幼儿园等19个单位被评为县级文明卫生单位。
  饮水卫生 民间向以饮用井水为主,一些山区亦饮用溪水,东南沿海则就地挖塘,饮用“天落水”,易受污染。民国24年,县政府在“行政计划”中曾提到民间饮水存在问题和水改5条措施,但无结果。
  解放初,县培训饮水消毒员69名,负责撒漂白粉消毒。1964年,消毒水井8629只。70年代,推广灶边井,改修公用水井,沿海地区设天水池。1980年,农村始建自来水(详见本志《城乡建设编》)。
  县卫生防疫部门对不同类型的饮水进行监测。1984年,全县设12个点,分丰水期和枯水期2次采样,一般化学指标测6个项目,测得144个数据,符合饮水标准占80.6%。1986年,测水样241份,每份测3~23个项目,共测得2636个数据,其中符合国家饮水标准的2140个,符合率81.05%。
  食品卫生 1957年,县人民委员会颁发《饮食卫生管理细则》,开始对饮食业进行管理,并制发饮食业卫生许可证。1960年,贯彻卫生部饮食卫生“五四”制,在全县饮食行业开展对照检查,严格规章制度。1983年,贯彻国家《食品卫生法》,对食品行业卫生进行法制管理。对从事饮食业人员开展全面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教育。是年应体检7220人,实检7150人,受检率99%。对查出有病不宜从事饮食业人员,均调整工作。1984年,县设食品卫生监督员6人,区镇乡设食品卫生检查员45人,培训食品从业人员5383人。1986年,又对从事饮食业人员进行体检,实检8448人,占应检人员98.7%。并帮助食品厂家建化验室11个,培训食品化验员23人,以提高自我监测能力。同时,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国营和集体)食品卫生档案,全县应建456份,均已建立。是年,县水产供销公司冷冻厂和县罐头食品厂,均被国家卫生部授予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先进单位。
  学校卫生 民国28年,宁海中学始设诊疗室,配校医1人。民国32年规定学生健康检查记分分六级,一至五级为健康学生,第六级不予记分。民国37年对城区各校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受检1202人,应矫治120人,但无矫治措施。
  1953年,对正学初中(今长洋中学)学生进行全面体检,受检学生354人,其中营养不良23人,沙眼90人,视力障碍33人,耳疾31人,听觉障碍33人,龋齿49人,扁桃腺炎38人,贫血和各种慢性病39人,健康状况不佳。次年10月,县人民政府召开乡以上学校保健员(教师兼任)学习会,进行学生保健知识教育。并由当地医院会同教师对学生进行不定期体检,对有病者及时治疗。1980年,县防疫站配1名专职干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从此每年轮流对部分学校学生进行体检。1982年培训学校保健教师1期,共63人。1985年,对区中心校以上24所学校15619名学生进行体检,发现视力不良占24.53%,沙眼10.28%,龋齿22.66%,鼻病14.5%,普遍采取“药疗”、“理疗”等措施,予以矫治。1986年,全县有9所中等学校配上校医,设医务室,先后开设卫生课。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6860人。

知识出处

宁海县志

《宁海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首冠序言、概述、大事记,设专志25编。配以地图10幅,图表200余张,彩色、黑白照片100余帧。如实地展现了宁海的政治、经济、自然、人文、风情等各个方面的全貌,观点新颖,史料翔实,文笔洗炼,风格独特,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并记载了宁海从自然到社会、从历史到现状各方面的演变和发展状况。这是一册记载宁海县情的学术资料,是一部服务当前、传诸后世的历史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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