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编 卫生 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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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2689
颗粒名称: 第二十二编 卫生 体育
分类号: R199;G812.755
页数: 30
页码: 789-818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建国后卫生条件显著改善,医疗设备和技术进步,民间体育运动历史悠久,建国后体育事业迅速发展。
关键词: 宁海县 卫生条件 医疗设备

内容

解放前,宁海医疗条件落后,连年有天花、麻疹、白喉、伤寒、痢疾、疟疾等传染病和血吸虫病、丝虫病等地方病流行。建国后,卫生保健事业日有发展,医疗设备和技术不断改进,全县逐步形成医疗防疫网络。1986年,有县级医院2所,防疫站、妇幼保健所、卫生进修学校各1所,区(镇)中心卫生院7所,乡(镇)卫生院42所,村保健站357个。病床671张,比解放初增加27倍。全民和集体医疗卫生技术人员1022人,比解放初增加5.7倍。另有个体行医医生76人,乡村医生47人,农村卫生员354人。多年来坚持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防疫工作,传染病和地方病发病率明显下降。
  民间体育运动历史悠久。清光绪《宁海县志》载,唐广德间(763~764)跃龙山有钓游处。宋、元时设射圃。明、清多棋弈。尤其是民间武术,代不乏人。民国时期,现代体育活动逐渐兴起,曾举行全县运动会2届,春季运动会和分区运动会各1届。建国后,群众性体育事业迅速发展,运动水平逐步提高。至1986年止,计举行全县性运动会5届,职工运动会1届,中小学生运动会11届。县运动员参加浙江省竞赛获前三名的团体22名次,个人24人次;参加宁波地区(市)竞赛获第一名的团体33名次,个人156人次。
  第一章 医疗
  第一节 机构
  民国初期,城乡始有私人医院、诊所。民国30年(1941),创办公立宁海县卫生院,院址在城东孔家庵,首任院长吴文伟。后移财神庙,并拆建、新建平房14间,有病床24张,产床1张,共有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15名。私人医院有达生、合康、缑城、济宁、普仁等。民国33年,力洋、柘浦、紫溪、黄坛、长街5乡镇分别成立卫生所,各配医务人员3人。次年,在文正、拱西2区设立县卫生分院,各配医务人员5人。民国35年,桑洲、香山、官岭3乡亦成立卫生所,各配人员2人。以上机构除县卫生院和部分私营医院、诊所外,其余至解放前夕停办。
  建国后,经改造私营医院、诊所,新建一批医疗机构,逐步形成县、区、乡、村四级医疗网络。
  县人民医院 解放初,县人民政府接收宁海县卫生院,于1950年命名宁海县人民政府卫生院。1956年改称宁海县人民医院,设病床35张,有工作人员27人,成为全县医疗技术指导中心。1958年起,院舍经多次扩充,新建门诊大楼、住院大楼及配套设施。至1986年,医院占地13.7亩,建筑面积16538平方米。工作人员共303人,其中主治医师15人。设有中西医内外科、妇产科、小儿科、传染病科、五官科、眼科、口腔科、骨科、皮肤科、心血管科、神经内科、泌尿外科和病理、麻醉、检验、放射、心电图、脑电图、纤维胃镜、B型超声波等38个科室。住院部置7个病区,共病床300张。全年门诊28.74万人次,住院8.98万床日。是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医院。
  医院设有制剂室,自制葡萄糖注射液、胎盘组织液等药品数十种。
  县疗养院 1961年,成立宁海县疗养院于跃龙山,配工作人员13人,病床24张。1963年撤销。
  县中医院 1984年底开始筹建,地址城关大北门外。国家拨款和地方投资共100多万元。医院占地13亩,建筑面积5309平方米。1986年9月建成,10月1日开诊。有病床60张,工作人员53人,其中医疗技术人员43人(主治医师4人)。设中医内科、妇科、小儿科、骨伤科、针灸、推拿以及西医内科、外科、中西医结合科、妇科、眼科等科室,并有化验、放射、心电图等设备。
  城关镇中心卫生院 1956年2月,城关镇创办宁海县第一联合诊所,地址市门头,工作人员5人。1958年城关牙科联合诊所并入,改名宁海人民公社医院。1961年又改称宁海县联合卫生院,工作人员增至22人。1965年定址鸡行口(今西大街东端),新建二层楼房9间。1966年并入县人民医院。1968年又单独分立,复原称。1980年扩建四层门诊大楼。1984年改称城关镇中心卫生院。至1986年,总计医疗用房面积1330平方米,工作人员62人。设中医内科、妇科、小儿科、西医内科、外科、牙科、妇产科、中西医结合科及放射室、化验室、心电图室等21个科室。中医妇科较著名。并附设卫生医药服务站1所。是年,门诊9.22万人次,为全县门诊量最大的区(镇)级医院。
  区中心卫生院 1952年,成立长街、岔路、桥头胡3区卫生所。1956年建立力洋、一市2区卫生所。1959年区卫生所改称公社医院,1962年改为区卫生院。1968年设深甽区卫生院。至此,全县除黄坛区外,其他6区均设有卫生院。1984年,区卫生院统一改称区中心卫生院。属全民单位。1986年,全县各区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共243人,病床155张,设中西医内外科等。是年,计门诊24.03万人次,住院3.47万床日。
  乡(镇)卫生院 1953年开始组织私营药铺、诊所为联合诊所。至1956年,建立乡(镇)联合诊所23个。1959年联合诊所改名公社管理区保健站,1962年改称公社联合保健站,1965年又改名为公社保健所,1972年再改称公社卫生所。至1984年,乡(镇)卫生所发展至42个,并均改称乡(镇)卫生院。属集体性质。1986年,全县乡(镇)卫生院共有工作人员360人,病床186张。是年,计门诊67.79万人次,住院1.61万床日。
  农村(单位)保健站、室 1959年,在培训农村保健员的基础上,建立生产大队保健站55个,生产队保健室153个,共保健员973人。1968~1970年,农村合作医疗兴起,有合作医疗站599个,“赤脚医生”1173人。1985年起合作医疗站改称村保健站。1986年,整顿保健站,保留357个。并举行乡村医务人员测试,有合格乡村医生47人,卫生员354人。
  单位保健室,解放前仅宁海中学、宁海师范、正学初中设有诊疗室。建国后,一些中学、工厂和农林场陆续设立医务室或保健室。至1986年,全县有单位医务室36个,共医务人员71人,其中西医师33人,西医士22人,护士2人,药剂员1人,其他初级卫生技术人员13人。
  第二节 队伍
  中医 民国前由内外科中医医治人民疾病。北宋罗适,明初方孝孺,均通医道,罗适有医学著作《伤寒救俗方》。清代,南乡麻炯善治麻痘,城内王模世习岐黄,均负盛名。民国时期,著名中医有城内王瑞麐,胡陈方宅三,梅枝田德昭、田康?,黄坛严志韶、严苍山父子,里岙张素园,洪家洪醉樵(敬熙),以及世传麻痘的七市蒋赐第,擅治湿温的竹林王一民等。民国36年(1947),全县有开业执照的中医39人。
  解放初,有中医50余人。其中朱余光擅妇科,林祥宗专伤寒,盛君章之内科,王乐成之滋补,各有所长。另有部分民间单方医生,七市筲箕湾田家能治蕲蛇咬伤,桥头胡屠家善治疯狗咬伤,梅林汪家和城关滕家专医疔疮。1953年,中医参加联合诊所22人。此后,通过多种形式加以培养,中医队伍逐渐扩大。至1986年,有内、外、妇、儿、伤、眼、牙及针灸、推拿等科中医177人。
  西医 民国时期较著名的西医,有胡润初、林祥龙、石学舜、严雅鉴、吴文伟及牙科钱坚白等。至解放前夕,全县有西医10余人。
  建国后,通过培训和大中专医校分配,西医队伍不断扩大。解放初有西医55人,1965年236人,1979年增至670人。1986年发展到845人,其中主治医师20人,医师级161人,医士级457人,初级207人。西医人员,遍及城乡。
  此外,至1986年底,经批准开业的个体中西医76人。
  医务人员培训 解放前,行医者多以拜师学习后从业,少数出自专门学校。民国30~32年,县卫生院举办卫生人员干训班2期,每期招收学员20人,培训时间1年。民国33年培训卫生实习生9名。同时向各乡(镇)招收青年妇女2名,举办助产员训练班1期。
  建国后,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医务人员。50年代,安排老中医带徒22人。60~70年代,带徒46人。1980~1982年,带徒7人。
  1952年,县举办首次防疫训练班,培训乡村防疫员332人。1956年,培训农村保健员、接生员共947人。60~70年代,培训、复训2211人次。1980~1986年,又培训、复训725人次。
  1958年8月,于城内司马第创办县卫生学校,先后招收医士生3班132人,护士生1班51人,学制均三年。后因精简并班,毕业91人。到1961年停办。1973年9月,县人民医院附设卫生学校,校址冠庄都总庙,培训两年制医士57人,护士22人,中医25人。1976年改名县半工半读卫生学校,培训“赤脚医生”4期,300人,中草药药剂员40人。并举办“西医学中医”学习班,培训36人。次年改为县卫生学校,培训在职医务人员43人。1979年又改称县卫生进修学校,址移城关西门外。同时开办医学基础班,培训88人。1980年,培训在职中药药剂员33人,西药药剂员31人,医士90人,护理员22人。次年培训在职防疫员60人。1982年,培训牙科医生46人。1984年,开办医学基础提高班,培训在职医务人员34人,妇幼保健员28人。1986年,省卫生厅和省教委定宁海卫生进修学校为宁波市卫生学校教学点,统一招护士生1班50人,培训护理员1班52人。
  从50年代起,陆续选送医务人员到上一级医院或卫生学校进修。至1979年,去省、地(市)医疗卫生单位进修年平均30余人次。1980年去省进修77人,去市进修78人,为最多一年。1985~1986年,送省、市进修共43人,其中去省进修21人,市进修22人。
  第三节 设备
  解放前,以听诊器为主要诊断器械。50年代初,县人民医院购置显微镜、化验器、氧气瓶、电冰箱和万能手术床等。1958年安装使用第一台50毫安X光机。60年代,增置麻醉机、气管镜、膀胱镜、直肠镜、超声波仪、心电图机和万能产床、救护车等。70年代,添置食道镜、支气管镜、200毫安X光机、塔式蒸水器和颅脑骨科、眼科、牙科等器械。80年代前6年,购置血库冰箱、脑电图机、超声心动图机、纤维胃镜、心电监护仪、同步呼吸器,400毫安X光机、裂隙灯显微镜、微波理疗机、双球管200毫安X光机和B型超声波诊断仪等。至1986年,县人民医院有价值较高的医疗器械74件,其中万元以上8件。
  基层单位医疗设备亦不断改善。1963年,长街区卫生院首先配置30毫安X光机。至1986年,各区(镇)中心卫生院均配有200毫安X光机、培养箱、无影灯、心电图机、万能手术床、超声波诊断仪等。乡(镇)卫生院有12所配置X光机,4所有心电图机。每个医院均有显微镜、电冰箱和高压消毒器等设备。
  第四节 技术
  解放前,医疗技术落后。除少数名医外,西医内科仅能诊治一般常见病,外科只做些脓肿切排和外伤缝合等小手术。
  建国后,医疗技术不断提高。1953年,县人民医院开始做阑尾切除和疝修补等下腹部手术。60年代,能做脾切除、肝修补、胆囊和胃切除及植皮手术。妇产科能做输卵管结扎、卵巢囊肿摘除、宫外孕和剖腹产手术。至70年代,开展“外刺”和中药抗休克麻醉,后者在省内处于领先地位。外科又开展肝左叶切除,甲状腺癌和胃癌根除术,门静脉分流和脾肾静脉吻合术,以及膀胱、前列腺、颅脑等手术。妇产科能做子宫全切除术和天花粉引产。对急性腹症采用中西医结合治疗,取得较好效果。
  80年代,县人民医院内科除能较正确诊断和处理各种疑难杂症外,还开设心血管、内分泌、神经内科等专科门诊,应用莨菪类药物治疗出血性小肠炎,抢救河豚鱼中毒,取得满意效果。胸外科开展食道癌清除术,肺肿瘤摘除术和心包、心腔刺伤修补术,神经外科开展脊髓错构瘤和脑脓肿切除术,骨科断肢再植、自体血管移植、人工股骨头置换及腰椎病灶清除术等,均获得成功。普通外科能做颈部淋巴清扫和直肠癌淋巴清扫术。妇产科能做阴式子宫切除和输卵管吻合术。口、眼、五官科能做Ⅱ腭裂修补、牙再植、脸部整容、眼球内异物吸取,及白内障、青光眼手术等。放射科能做脑血管、肾盂和肝、胆穿刺造影及断层摄片。检验科能做各种生化检查、细菌培养及血清免疫检查。制剂室能自制大输液、部分内服药和外用药。区级医院能做下腹部手术,其中长街、力洋区卫生院能做上腹部手术。部分乡(镇)卫生院能做女子绝育等手术。
  第二章 中西药品
  第一节 药材生产
  种植收购 解放前,宁海出产中药材以药用野生植物和动物、虫蜕之类为主。其中白龙潭的前胡,运销宁波、上海,并有少量出口。解放初至1955年,组织供销社、药店职工上门收购野生中药材130余种,年产量50余吨。1956年起,鼓励农民种植中药材,当年双湖乡岭下村和官岭乡外朱村首种白术等53亩。1957年后,逐步扩大。1960~1968年平均每年种植500余亩,年产量约145吨。后实行粮药挂钩,种植面积继续发展。1969年,共种1184亩,有白术、米仁、浙贝、麦冬、玉竹、红花、川芎、丹参、太子参、杜仲、生地、芍药等30多个品种,并引种省外药材山西党参、宁夏枸杞、印度穿心莲等,总产量250余吨。1979年,在板昌、双水、箬岙、赤岙、山上方等大队建立药材生产基地,配专人管理。其中板昌、双水、山上方等大队药材生产收入达1万元以上。此后,种植面积逐年有所缩减,1986年594亩,产量167.5吨。
  此外,历年医药公司及其所属机构收购的野生中药材,尚有金银花、前胡、黄精、天门冬、丝瓜络、大蓟、小蓟、半夏、防己、木瓜、覆盆子、香附子、苦参、何首乌、沙参、陈皮、天南星、益母草、虎杖根、车前草、天花粉、鱼腥草、鹿含草、仙鹤草、五茄皮、生地黄、凤尾草、扁蓄草、地丁草、蒲公英、对坐草、半枝莲、女贞子等150多种,以及动物类蕲蛇、蜈蚣、蛇蜕、蝉蜕、鳖甲、克蛇龟、蜣螂、穿山甲、蛤壳、蛎壳、地鳖虫、鸡内金等20余种。
  加工制造 解放前,城内各家中药铺能自制丸、散、膏、丹。建国后,县医药公司在加工、制作中药饮片的基础上,于1971年11月附设制药厂,年产神曲、养血安神糖浆、半夏露等中成药50余吨。
  1983年,单独成立宁海中药厂(又名宁波四明中药厂),改属工业系统。厂址在城东花楼庙后,建筑面积2811.7平方米。职工58人。主要产品有儿宝、半夏露、霍香正气水、痛经宁糖浆、养血安神糖浆、益母草膏、养血当归膏、清宫补膏、杞圆强身补酒等20多种,兼制西药红汞、紫药水、碘酒等。其中“儿宝”于1985年获省儿童用品优秀新产品奖。1984~1986年,生产中成药408吨,总产值217.6万元。
  第二节 药品经营
  中药铺 清代,在县署内设左、右营春药局。旋废。清末,县城有天德堂、瑞丰2家中药铺。民国时期,陆续开设的有普仁堂、天生堂、饮和堂、其丰、寿康、甡生堂、五中和、同蔚春、益寿堂、万象春、余庆堂、人和堂、新寿康、寅丰斋、日森等近20家。各乡(镇)亦有药店。均私营。以经营中药为主,兼售西药阿斯匹林、奎宁丸等。
  解放初期,城内尚有寅丰斋、五中和、庆和堂、万象春、同蔚春、益寿堂、瑞丰、其丰、新寿康等9家中药铺。1956年3月,开始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城内私营药铺全部转入公私合营,合并成立国新药店,设2个门市部。农村药店先后并入联合诊断。至1980年后,又出现个体药店。
  医药公司 1956年8月接收原公私合营国新药店,成立县医药公司,经营西药和医疗器械及化学试剂、玻璃仪器等。1958年,改称中国医药公司浙江省宁海县公司(简称中西药公司),扩大药材生产、收购、加工等业务,统一经营中西药械产供销。1959~1960年在长街、力洋、桥头胡设立药店,兼营药品批发和中药材收购业务。1966年,原国新药店2个门市部改名为朝阳药店和为民药店。1980年,建立县医药管理局,与医药公司合为一套班子,二块牌子,主要负责医药行业的生产、经营工作。1981年4月,新建西店药店。1983年1月,在桃源南路开设南山药店。以上药店均隶属县医药公司。1984年县医药管理局撤销。1986年,县医药公司有职工125人。
  医药公司销售总额,1960年74.8万元,1965年78.42万元,1970年202.06万元,1975年339.58万元,1980年555.53万元,1986年达992.68万元,为最高年份。
  第三节 药政管理
  民国时期,由县卫生院负责药政管理,办理药商登记等。建国后,由县人民政府卫生科接管。1962年配专职药政干部,对医药人员进行检验登记、发证,制止药商抬高药价,限制剧毒、麻醉药品使用。“文化大革命”期间,药政管理混乱。1979年组织人员对全县重点医疗单位进行药政检查。1980年后,县卫生局设专职干部管理,药政工作得到恢复,并加强检查监督,严格执行持证制药、卖药制度。1981年,对药厂、县级医院制剂室进行整顿验收、发证。1984年,处理一批伪劣药品,价值5000余元。1985年,贯彻《药品管理法》,对药品经营、生产、使用单位全面实行许可证制度。同年9月,清理淘汰药品127种,收缴从福建晋江市购入的清肺灵冲剂、枇杷叶冲剂、舒肝灵冲剂、板兰根冲剂、银翘冲剂等一批假药,于北湖饭店前当众烧毁,计值64847元。
  第三章 防疫保健
  第一节 防疫机构
  民国24年(1935),县设临时“时疫病院”,专治传染病。建国后,贯彻“预防为主”方针,防疫机构逐步建立。
  县防疫站 1956年5月,县人民政府卫生院防疫股改建县防疫站,地址城关司马第,工作人员16人。1958年迁县人民医院办公。同年10月,迁县前巷保险公司旧址。1960年复迁入县人民医院,1962年又迁回司马第。1972年,新建三层办公楼于塔山路,建筑面积908平方米。1986年,人员增至63人,分设卫生、防疫、宣教、环卫、食品、寄生虫防治、检验、水改及站办公室等9个科室。陆续配有X光机和尘毒检测、生化毒物检验等仪器。
  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 1956年县成立血吸虫病防治(简称血防)五人小组,无固定机构,工作临时指派人员。1964年,成立防疫指挥部,兼血防领导工作。1966年正式成立血防领导小组。次年设血防领导小组办公室于卫生局内。1980年新建血防用房于塔山路,工作人员3人。1984年5月,改称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
  第二节 传染病防治
  旧社会流行的传染病甚多,以天花、麻疹、疟疾、痢疾、霍乱等为害最剧。民国29~38年(1940~1949)10年中,有7年发生天花,4年发生霍乱,发疟疾、染麻疹的更多,有“痘里不死麻里死”的民谣。民国30年染天花8人,全部死亡。民国32年患天花135人,死36人。民国34年,胡陈天花发病47人,死16人。民国35年,里岙乡第一中心国民学校因天花流行而被迫停课。患霍乱而死者更甚,民国29年发病32人,死亡10人。民国31年8月,县城市门头、鸡行一带发生真性霍乱,县政府采取封锁隔离措施,死亡45人。民国36年,流行性脑膜炎发病141人,死亡16人。
  民国时期,预防接种数量很少。民国23年,达生医院于中城区注射霍乱预防针100人次。次年,上海济生会派员来县城为各校学生施种牛痘。民国32年,县卫生院免费施种牛痘2000余人。翌年,缑城、拱西等17个乡镇种牛痘17908人,并注射伤寒、霍乱混合苗2346人。
  建国后,逐步开展全面预防接种。1950年普种牛痘。1952年,预防接种牛痘、霍乱、白喉、伤寒、鼠疫等疫苗。同年,县举办防疫训练班,培训乡村防疫员332人,逐级建立疫情报告制度。1955~1956年,增加百日咳、卡介苗、脊灰、炭疽、流行性乙型脑炎等疫苗。1967~1970年,又增加钩端螺旋体、破伤风、麻疹、流行性脑膜炎和破伤风类毒素等疫苗。至1984年,预防接种疫苗达16种。同年在城关开展“计划免疫”试点工作。次年全县普遍开展,规定每月15日为“接种日”。
  1986年经全面普查结果:建国以来,全县天花、鼠疫等传染病未有发现,副霍乱、白喉等急性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脑炎、麻疹等发病率显著下降。
  第三节 地方病防治
  血吸虫病 俗称臌胀病。以钉螺为传染媒介,是县内流行的主要地方病。民国23年(1934),国民党中央卫生实验所所长陈方之在《新医药》上发表《血蛭病之研究》一文,点到宁海黄坛、范家发现钉螺。据城郊乡罗家、许家、严家村老人回忆,该3村在解放前死于臌胀病的34人,其中9户绝了后,但未引起当局重视。
  1955年在征兵体检中,首次发现血吸虫病人,立即引起人民政府重视,开展血吸虫病普查。发现城关镇、城郊、黄坛、水车、辛岭、回浦、竹口、桑洲、岔路、前童、竹林、梅林、凤潭、山水、毛屿、胡陈、东仓等17乡镇有患者2952人,病牛772头。最严重的是城郊乡严家村,患病率达75.5%。上述乡(镇)104个村中有钉螺面积168.65万平方米。
  随后,组织医务人员和发动群众,开展治病灭螺工作。1956年组织41名医务人员和9名知识青年,“皮试”13.27万人,查出血吸虫病人219人,治疗150人。1958年,组织医务人员30人和杭州、温州卫校实习学生50余人,成立血防专业队,查出病人800多人,治疗600余人。同时进行“三光”药杀灭螺处理。1963年,以罗家、严家、许家为重点,首次使用五氯酚钠灭螺面积850平方米,土埋474平方米,治疗病人51人。1964年,组织28名医务人员在屠岙胡、蔡家2村搞点,历时38天,灭螺面积14159平方米,查出病人219人,均作治疗。同时,在城关南门段城河开展开新河填旧河的突击战,灭螺面积9588平方米,治疗病人224人。1965年,组织62名医务人员去黄坛、辛岭等公社,发动群众灭螺面积28万平方米,查出病人907名,多数予以治疗。1966年,又组织52名医务人员参加的血防工作队,赴凤潭、梅林等公社,灭螺面积10.56万平方米,查出病人577人。
  1970年,全县发动25万人次参加普查钉螺,10余万人次灭螺,250名医务人员查病治病,灭螺面积140万平方米,普查粪便近10万人,治病1400余人,为规模最大效果最好一年。是年,宁海血防工作获中共中央(1970)49号文件表扬。4月宁波地区在宁海召开血防工作现场会。1971年按省规定“五项标准”检查,宁海基本消灭血吸虫病。此后,重点转入复查、巩固工作。到1986年,又发现回浦、前童等乡镇有钉螺面积140平方米,但未发现病人。
  丝虫病 俗称大脚疯。解放前对此病无防治记载。1956年开始至1986年底,先后对丝虫病开展18次普查普治,查清全县41个乡镇、423个村有此病流行。微丝蚴率在20.1~30%的2个村,5.1~20%的23个村,1.1~5%的133个村,1%以下208个村,有病史体征而无微丝蚴血症57个村。其中山水公社感染率20%以上,回浦、竹口、紫溪、古渡、龙浦、官岭、七市、东岙等乡在5~10%之间。除长街镇车岙村为班氏丝虫外,余均马来虫种。宁海属中低度流行区。
  1959年普查16.29万人,查出丝虫病患者9808人,其中晚期病人(大脚腿)1082人,治疗4608人。1970年普查29.49万人,有病人1737人,治疗1674人。1973年,抽调城乡医务人员60余名,组成丝虫病防治专业队,赴流行较为严重地区进行防治工作,共普查20.82万人,查出患者1386人,均予治疗。1979年,对1970年以来1496名历史病人作抽血复查1280人,微丝蚴阳性36人,阳性率降至2.81%。后经反复调查治疗,至1983年上半年,随机抽查16个乡28个村的7686人,微丝蚴阳性6人,阳性率0.078%。这6例病人均在长街镇车岙村,该村阳性率为0.8%。至此,全县达到卫生部规定基本消灭丝虫病的标准。1986年,经省有关部门考核复查13个乡14个村的7868人,查出微丝蚴阳性4人(其中车岙村3人,七市乡大陈村1人),阳性率0.045%。是年5月,省卫生厅正式批复宁海基本消灭丝虫病。
  钩虫病 俗称黄胖病。也是宁海流行较广的一种地方性寄生虫病,以岔路、黄坛、深甽等区较为严重。1956年开始普查与防治。至1959年,共检查大便10.49万人,患此病1.32万人。岔路区感染最高,为23.9%,力洋、长街区14.7%。1962年全县普查结果,钩虫病阳性率12~15%,共病人33000余人。1970~1975年再次检查治疗,共查30.36万人,发现患者4.8万人,均予免费治疗。80年代重点转入调查研究工作。1981年研究了不同地区钩虫病感染率和虫种,认为此病感染率以丘陵地区为高,虫种以十二指肠钩虫和美洲钩虫为主。
  肺吸虫病 1979年8月,在深甽区首先发现此病。1980~1983年开展普查,并对各地捕捉的15274只石蟹作分离囊蚴检查,其中5克以上的3633只,呈阳性1313只,阳性率36.14%;5克以下的5~10只为一组,共查1837组,呈阳性475组,感染率25.86%。除沿海和少数平原地区外,有30个公社均有此病流行,平均感染率31.92%,以深甽、前童、黄坛为重点感染地区。对患者均予免费治疗。
  1986年,对西溪冷凤洞附近捉到的石蟹进行分离,得到一种特殊囊蚴,经动物接种回收到成虫,送上海预防医学研究中心和浙江医学科学研究院寄生虫病研究所鉴定,认为是全国的一种新种,定名为“蛤氏肺吸虫”。
  地方性甲状腺肿 俗称大头颈疯。1984~1985年,在大佳何、山水、双峰、西溪、黄坛、双湖、大蔡等7个乡抽查8万人,有患者554人,治疗550人。
  地方性氟中毒 1984年普查6.76万人,有此病患者387人,发病率0.5%。其中长街、青珠农场检查299人中,发病77人,患病率高达25.7%,主要原因是饮水含氟量过高,经饮水改造后,氟中毒人数大为下降。
  第四节 妇幼保健
  保健机构 1956年,县成立妇幼保健站,设在县人民医院内,配工作人员7人。是时,全县有妇幼保健人员33人,农村接生员191人,初步建立妇幼保健网络。1977年站址迁西门外(即今卫校),后迁至司马第。1985年5月,在环城东路新建三层大楼7间,占地面积3亩,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1986年初,妇幼保健站改名妇幼保健所,工作人员增至16人。所内设妇保科、儿保科、宣教科、门诊部,有计划生育指导、产妇儿童保健、婚前检查等项目。住院部设计划生育病床10张。
  妇女保健 农村合作化后,开展妇女卫生保健工作,推行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四期”劳动保护,调派农活经期就干不就湿,孕期就轻不就重,哺乳期就近不就远。1958年开始进行妇女病普查和治疗,是年有妇女病患者3255人,治愈率60%。“文化大革命”初期,检查工作一度中断。1973年,检查大蔡、前横、青珠、长亭、竹林、峡山、越溪、辛岭等公社及青珠农场妇女4890人,有妇女病患者1765人,治愈率70.5%。1978年后,检查工作经常化,每年检查1/3公社,3年一轮转。1986年,检查1824人,有妇女病患者1094人,治疗907人。至此,累计普查出妇女病患者13.03万人次,治愈率80.5%。
  儿童保健 1952年起开办农忙托儿所。是年,长街区有临时托儿所77个,入托幼儿347名。1958年,全县有农忙托儿所50个,入托幼儿1000余人。1959年起为儿童普种卡介苗。1961年,对全县儿童进行健康检查,发现营养不良症者2134人,均进行治疗。“文化大革命”期间,幼托工作停顿,至1978年后逐渐恢复。1981~1983年,逐步开展系统管理,建立儿童健康档案6860人,并培训保育员1265人次。1984年出生婴儿7628人,建立健康档案5212人,建卡率68.3%。其中一市区出生618人,建卡510人,建卡率达82.5%。1986年,全县0~7岁儿童58488人,健康检查12711人,发现缺钙807人,营养不良等348人,均予治疗。
  新法接生 旧时,民间妇女分娩均自生自理,或请“土产婆”(又名接生婆)接生,常用破碗屑或锈剪刀截脐,以致婴儿感染破伤风而死亡达30%以上,难产产妇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民国30年(1941),县卫生院设助产士2人,开始用新法助产。此后3年中安全助产315人,孕期检查400人次,产后访视1128人次。1950年,农村助产状况未有改变,梅林区由“土产婆”接生58人,破伤风死亡婴儿25人。1951年起,着手改造农村“土产婆”,推行新法接生,实行“一躺三消毒”的操作规范。1956年全县新法接生率35.8%。1959年建立农村产院93所。1965年新法接生率70%,新生儿患破伤风仅11人。1981年,农村新法接生率为96.9%,达到省定合格标准。1982年,在试点基础上,对896名孕妇进行系统管理,建卡立案,做到产前有检查,产后有访视,有病及时诊治。至1986年,累计培训接生员2793人次。是年,新法接生率达99.46%,住院接生率78.28%,产妇建卡率83.22%,婴儿死亡率降至1.7%以下。
  第五节 公共卫生
  民国时期,公共卫生主要由县卫生院负责。解放初,由县卫生院防疫组管理。1952年,结合反对美帝国主义细菌战,成立县防疫委员会。次年,县防疫委员会改组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负责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环境卫生 民国时,县城配有“清道夫”2~3人,负责清除街道垃圾。由县警察局设卫生警司检查监督。民国25年(1936),县政府通令取缔道旁露天粪坑,规定挑粪过街必须加盖,并在城内设垃圾箱39只。
  建国初,废“清道夫”,改置清洁班,配清洁员4~6人。1960年,成立城关镇环境卫生管理所(简称环卫所),所址市门头,环卫所与清洁班并存,前者管理粪便,后者清运垃圾。1963年,清洁班并入环卫所,迁址健康路。1983~1985年,在环城西路建环卫所办公楼及车库,建筑面积688平方米。至1986年,全所有固定职工29人。人民政府累计拨款54万元,购置环卫专用车11辆,建贮粪池3处,总容积1129立方米。垃圾堆放点35处,中转站6个,又于白峤岭北侧征地46亩,辟作垃圾场,投资6.6万元。是年,日清运垃圾22吨。
  县城原无公共厕所,居民均在住宅内外自备粪缸或粪桶,农民多在街巷路口设置简陋厕所或露天粪缸,积肥壅田。1963年起,实行粪便统一管理,凡集体单位和公共厕所,由环卫所负责打扫、清运。1983~1986年,投资26.6万元(内单位集资13.4万元),在城内建造型新颖、各具一格的公共厕所15处。同时无偿接管各村公厕28处,折价收购12处,由环卫所统一管理。日清运粪便26吨。
  农村卫生,民国时无管理措施。1952年,在全县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消灭“五毒”(鼠、蝇、蚊、蚤、虱)。合作化后,结合积肥,清阴沟,扫垃圾,开展卫生运动。每逢台灾后,于灾区喷施药物进行环境消毒。1963年起,开展以管水管粪和改良水井、厕所、畜舍、炉灶、环境(简称“两管五改”)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1971年,推广梅林公社岙胡大队“两管五改”经验,全县先后改良公用水井541只,建造灶边井174只,新建和改建无害公共厕所521处。1974年,省“两管五改”经验交流会在宁海召开。
  1981年起,爱国卫生运动与“五讲四美”、“文明礼貌月”活动结合起来,开展创文明卫生单位活动。1984年,梅林镇岙胡、胜建2村被评为省级文明卫生单位。1986年,县人武部、工商银行、商业招待所、中心幼儿园等19个单位被评为县级文明卫生单位。
  饮水卫生 民间向以饮用井水为主,一些山区亦饮用溪水,东南沿海则就地挖塘,饮用“天落水”,易受污染。民国24年,县政府在“行政计划”中曾提到民间饮水存在问题和水改5条措施,但无结果。
  解放初,县培训饮水消毒员69名,负责撒漂白粉消毒。1964年,消毒水井8629只。70年代,推广灶边井,改修公用水井,沿海地区设天水池。1980年,农村始建自来水(详见本志《城乡建设编》)。
  县卫生防疫部门对不同类型的饮水进行监测。1984年,全县设12个点,分丰水期和枯水期2次采样,一般化学指标测6个项目,测得144个数据,符合饮水标准占80.6%。1986年,测水样241份,每份测3~23个项目,共测得2636个数据,其中符合国家饮水标准的2140个,符合率81.05%。
  食品卫生 1957年,县人民委员会颁发《饮食卫生管理细则》,开始对饮食业进行管理,并制发饮食业卫生许可证。1960年,贯彻卫生部饮食卫生“五四”制,在全县饮食行业开展对照检查,严格规章制度。1983年,贯彻国家《食品卫生法》,对食品行业卫生进行法制管理。对从事饮食业人员开展全面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教育。是年应体检7220人,实检7150人,受检率99%。对查出有病不宜从事饮食业人员,均调整工作。1984年,县设食品卫生监督员6人,区镇乡设食品卫生检查员45人,培训食品从业人员5383人。1986年,又对从事饮食业人员进行体检,实检8448人,占应检人员98.7%。并帮助食品厂家建化验室11个,培训食品化验员23人,以提高自我监测能力。同时,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国营和集体)食品卫生档案,全县应建456份,均已建立。是年,县水产供销公司冷冻厂和县罐头食品厂,均被国家卫生部授予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先进单位。
  学校卫生 民国28年,宁海中学始设诊疗室,配校医1人。民国32年规定学生健康检查记分分六级,一至五级为健康学生,第六级不予记分。民国37年对城区各校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受检1202人,应矫治120人,但无矫治措施。
  1953年,对正学初中(今长洋中学)学生进行全面体检,受检学生354人,其中营养不良23人,沙眼90人,视力障碍33人,耳疾31人,听觉障碍33人,龋齿49人,扁桃腺炎38人,贫血和各种慢性病39人,健康状况不佳。次年10月,县人民政府召开乡以上学校保健员(教师兼任)学习会,进行学生保健知识教育。并由当地医院会同教师对学生进行不定期体检,对有病者及时治疗。1980年,县防疫站配1名专职干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从此每年轮流对部分学校学生进行体检。1982年培训学校保健教师1期,共63人。1985年,对区中心校以上24所学校15619名学生进行体检,发现视力不良占24.53%,沙眼10.28%,龋齿22.66%,鼻病14.5%,普遍采取“药疗”、“理疗”等措施,予以矫治。1986年,全县有9所中等学校配上校医,设医务室,先后开设卫生课。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6860人。
  第四章 体育事业
  第一节 群众体育
  宁海古代有垂钓、弈棋、划船、游泳、狩猎、武术等民间体育活动。其中习武之风尤盛,跑马、射箭、打弹及刀、枪、剑、棍等武艺代代相传。明代邬元绰精于弹,凡禽鸟唳空,应手而得。清代张文成棒点镇标,叶相彩掌击磨石,僧如海杖驻贼船,皆名噪一时。民国期间,任振飞、钱清波、王志鹏、李和富、王明成、刘文淼等皆精于武术。其他群众性的体育活动,有打拳、耍棒、滚叉、跳桌等武技表演。沿海群众,常进行潜水、踩水等游泳活动。山区人民有举石担、打石锁、端石礅等体育锻炼。乡村儿童有传统的跳绳、踢毽、放风筝、打陀螺等体育活动。
  建国后,体育活动由县文教科(局)兼管。1957年,县成立体育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设文教局内,配专职干部1人。1967年体委单独建制。1984年又隶教育局。1986年,专职干部增至5人。
  1951年,举行县第一届人民运动大会。此后,全县各大村庄多有篮球场,经常开展比赛活动。工厂、机关、企事业单位普遍建立工间操制度,并开展各项竞赛活动。1957年,正式成立县男子篮球队和乒乓球队,曾多次外出参赛。1961年10月,县乒乓球队参加宁波地区比赛,名列前茅。“文化大革命”期间,群众体育活动一度冷落。1976年举行全县游泳比赛,机关、团体、工厂、学校、农村等代表1000余人参加,从南门大溪下水,顺流而下,至屠岙胡上岸,全程3000米。同一时期,长街区885人,一市区500余人,分别在车岙港和一市港进行游泳比赛。80年代,群众体育活动进入新的阶段,武术活动再度兴起,群众自发的太极拳、舞剑、气功、羽毛球、台球等活动异常活跃。1982年,县人民银行被省评为群众体育先进单位。1983年,浙江省武术比赛在宁海举行。1984年,县分别成立棋类、钓鱼协会。是年,桥头胡区被省体委、团委、文化厅命名为“体育之乡”。
  第二节 学校体育
  清光绪二十八至三十年(1902~1904),城内柏屏小学堂和务本女校开始设体操课。民国12年起实行新学制,改体操课为体育课,一、二年级为唱游课。体育项目有团体操、田径、球类以及秋千、浪板、滑梯等。乡村小学则以跑步、跳高、跳远、投掷、跳绳、踢毽等运动为主。并举行季节性的远足、爬山等活动。
  建国后,各级学校普遍开设体育课和课外活动,早晨和课间有广播操。体育教学内容,除基本动作和技巧外,还增添支撑、跳跃、单双杠、武术等。1957~1960年,提倡勤工俭学,有体力劳动代替体育的倾向,学校体育一度削弱。1961年后,体育活动恢复正常,并推行课间眼保健操。“文化大革命”期间,学校体育遭到干扰。1978年县教育局增设文体股,次年又配备体育教研员,学校体育工作逐步加强。
  达标活动 1955年,宁海中学首先推行国家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简称劳卫制)。1957年,各中等学校和区(镇)中心校均实行劳卫制锻炼,每年有75%的学生分别达一、二级标准。1978年,贯彻国家体委、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学校体育、卫生“双规定”,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次年,按“双规定”进行检查评比,宁海中学、城中小学、城东小学、峡山小学被评为县先进单位。1980年,宁海中学、力洋中学被评为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先进单位。1982年,全县有227所中小学开展达标(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活动。是年,全县达标共13533人,其中优秀1072人,获省达标竞赛二等奖,力洋中学获全能奖。1983年,省首次进行贯彻双规定检查验收,宁海中学被评为市重点中学第一名。1984年,省进行达标评比,宁海获达标集体奖,长街区校获全能奖,青珠农场学校受到表彰。1986年,全县有299所中小学开展达标活动,共达标43616人,其中优秀12690人,长街、岳井、回浦3所乡校获省集体优秀奖。
  建国以来,全县向大中专院校输送体育人才99人,向省体工队输送7人。至1986年,全县累计有国家等级运动员423人,其中一级1人(童忠勇),二级82人,三级215人,少年级125人。
  体育师资 民国时期,专职体育教师仅10多人,余均兼职。建国后,体育教师队伍不断扩大,并先后举办有关军体教学、国家锻炼标准化和《体育教学大纲》等培训班5期,受训250人次,业务素质逐步提高。1982年,宁海中学杨廷麟被评为全国千名优秀体育教师之一。1983年,成立县中小学体育协会。1984年举行中小学体育教学比赛,宁海中学胡建国、冯振琴,桥头胡中学张再兴,城中小学胡良斌,均获省级一等奖。1986年,全县有专职体育教师256人,其中大专毕业41人,中专毕业11人。国家等级裁判员172人,其中一级7人,二级59人,三级106人。
  第三节 业余体校
  1974年9月,县体委创办中小学学生业余体育学校(简称少体校),在城关设5个分校。第一分校在宁海中学,设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体操等5个训练项目;第二分校在城中小学,设乒乓球、足球;第三分校在城东小学,设女子篮球、羽毛球;第四分校在城南小学,设男子篮球、乒乓球;第五分校在城西小学,设排球、体操。在农村学校建立培训网点,桥头胡中学和桥头胡、长街小学为排球点,一市、岔路、黄坛等中学为篮球点,力洋中学为篮球、射击点。后又增加城关中学、青珠农场学校为田径点,峡山小学为乒乓球、足球点。1980年,县少体校被省体委评为先进单位,青珠农场体校评为市先进单位。1982年,县规定宁海中学招收新生时,优先招收体育优秀学生10%以上,作为重点培养对象。1983年调整体校网点,建立以宁海中学为总部,城关地区为重点,中学集中,小学分散,层层衔接的训练网络。体操改为武术。1986年,少体校有学生250余人,每周坚持训练10~15小时。
  1985年,在全县确立体育传统项目,作为训练重点。省级有长街区校的小排球,城中小学的小足球;县级有宁海中学、长街中学、西店团结初中和青珠农场学校的田径,宁海、岔路、城关等中学和城南小学的篮球,宁海、长街中学和城西小学的排球,宁海中学和峡山小学的足球,力洋、桥头胡中学的射击,峡山初中和桥头胡区校的乒乓球等。
  县少体校运动员,多次外出参赛获奖。1977年,篮球队参加省小学分区赛获冠军。1979年,小足球队(城中小学)参加省分区赛获冠军。1978~1982年,小排球队(长街区校)参加省分区赛3次,男、女队均获冠军。1984年,少体校朱岳明参加省青少年运动会,获1500米长跑冠军。次年,城中小学童淑丹参加省业余体校武术比赛,获少女乙组全能冠军。1986年城南小学陈蓓参加省少体校武术比赛,获儿女乙组全能冠军。同年4月,少体校武术队参加宁波市第十届运动会,获团体总分第一名。
  第四节 体育设施
  社会体育设施 清代,在县城南门外辟有占地200余亩的校练场(即南校场),作为士兵操练用地。宣统三年(1911),县令张正芬私自卖给大湖胡懿卿。民国23年(1934),由县长李涵夫收回,作为集会和运动场地。建国后,旧校练场废弃。
  1977年,县体委在县府大院前东侧首建三合土地面的灯光球场,占地面积1639平方米,可容观众1600人。1985年县阀门厂兴建简易灯光球场。
  1985年,县体委在灯光球场东边始建带顶溜冰场,面积约600平方米。翌年,城关白石村建带有斜坡跑道的溜冰场,长街、大湖、力洋、西店、桥头胡等地陆续办起溜冰场。
  学校体育设施 民国19年,宁海中学辟运动场,占地面积1980平方米。民国25年后,大蔡、大湖、黄墩、桑洲、柘浦、缑南等小学分别建立运动场,供分区召开运动会之用,其余多数学校尚无专设运动场。建国后,各中小学逐步开辟运动场,并增添各种体育设施。1954年宁海中学建成含300米跑道的田径场。后几经扩大,运动场面积达13000多平方米,设有400米环形跑道和篮、排、足球场。其他各校主要设施有:1976~1980年,桥头胡、力洋中学各设射击场1个;1984年,城关中学、峡山小学各设小足球场1个,长街、桥头胡中学、城西小学和桥头胡区校各设排球场1个;1985年,力洋中学建简易泳游池1个;1986年,全县中、小学计有篮球架94副,乒乓球台108副,单杠90副,双杠26副,体操垫600块等。
  第五章 体育比赛
  第一节 县内比赛
  民国11年(1922)秋,在正学小学举行小学生运动会,参加者有城区各校及观澜小学等。
  民国21年秋,举行首届教育系统运动会。
  民国23年4月,在正学小学举行首届县运动会,参加40余人。项目有田径、足球、篮球、武术等。韦永彬获总分第一。还有提灯竞走、化装竞走、高跷等风趣项目。
  民国26年4月,在南校场举行第二届县运动会,为时3天。参赛的有40个单位,共运动员612人,分中学、小学、民众3大组。比赛项目有田径、国术、团体操等。城关骆耀庆获急行跳运、铅球、标枪三项冠军。
  民国30年11月,全县分5区举行运动会,参赛学校60所,运动员3251人。
  民国37年5月,举行为期3天的全县春季运动会,比赛项目有团体操、田径、球类等。
  1951年5月,在宁中操场举行建国后县首届人民运动会,为期6天。参加运动员717人,其中民众男子272人,女子101人;中学生男女103人,小学生男女241人,是宁海有史以来时间最长、规模最大的体育盛会。黄坛农民朱仁官获1500、3000、5000米长跑三项冠军。
  1954年国庆节,举行县第二届人民运动会,参赛运动员554人。
  1960年1月,举行县第三届人民运动会,为期3天。比赛项目有田径、举重、射击、球类等。51个单位378人参赛。
  1982年7月,举行县第四届人民运动会。设田径、棋类、篮球、乒乓球等项目。有10个代表队480人参赛。
  1986年11月,举行县第五届人民运动会,为期3天。分设田径、球类等项目。参加田径比赛的有11个代表队671人,参加篮球比赛的15个代表队191人。
  此外,建国以来还举行全县中小学生运动会11届,幼儿运动会1届,职工运动会1届。举办田径、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射击、游泳、拔河、钓鱼、棋类等单项比赛活动多次。
  第二节 县外比赛
  民国23年(1934),大蔡篮球队与奉化初中、民众队进行友谊赛,俱获胜利。民国35年,县国术代表队首次参加浙江省运动会。民国37年,季学钧被选入省篮球队,参加全国第六届运动会,获得名次。
  建国后,县运动员出外比赛活动频繁,其中主要有:
  1956年,县职工代表参加省首届工人运动会,胡教焕撑竿跳高获第二名。
  1957年12月,县农民篮球队赴临海参加比赛。
  1958年,县代表队参加省第三届运动会,石世真获成年男子400米、800米两项冠军;杨象宪、杨爱莲分获成年男子400米栏和成年女子手榴弹冠军;胡为弟获少年男子甲100米冠军;上官明华参加篮球赛,也获得名次。
  1959~1963年,县射击队,乒乓球队先后3次参加宁波地区比赛。
  1964年,县代表队参加省第四届运动会,冯振琴获成年女子体操第一名。
  70年代,县代表队参加宁波地区比赛有:篮球、排球、乒乓球各5次,足球、射击各4次,田径3次,体操、游泳各1次。参加省比赛有:田径、排球、射击各2次,篮球、足球各1次。其中获省前三名的团体5名次,个人5人次。
  80年代,参加省、地(市)比赛活动更多。项目增加棋类、武术等。1982年,长街区校排球队代表地区参加省比赛,男女队双获第一名。至1986年,共获省团体前三名的16名次(其中排球7名次,足球、武术各4名次,篮球1名次);个人前三名的12人次(其中武术9人次,田径3人次)。
  建国以来,县运动员参加浙江省比赛获前三名的团体22名次,个人24人次;参加宁波地区(市)比赛获第一名的团体33名次,个人156人次。

知识出处

宁海县志

《宁海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首冠序言、概述、大事记,设专志25编。配以地图10幅,图表200余张,彩色、黑白照片100余帧。如实地展现了宁海的政治、经济、自然、人文、风情等各个方面的全貌,观点新颖,史料翔实,文笔洗炼,风格独特,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并记载了宁海从自然到社会、从历史到现状各方面的演变和发展状况。这是一册记载宁海县情的学术资料,是一部服务当前、传诸后世的历史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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