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行政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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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264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行政管理
分类号: G526
页数: 2
页码: 734-735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教育行政机构历经多次变革,1986年起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
关键词: 宁海县 教育行政机构 分级办学

内容

行政机构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县置劝学所,设总董主管教育。民国初,撤劝学所,设教育科。民国6年(1917)复设劝学所,与教育科并存,前者为执行机关,后者为监督机关。民国12年改置教育局,另设董事会为审议机构。民国21年,改董事会为教育委员会。民国24年7月,裁局设科,由第四科主管教育。民国28年后,第四科先后改称教育科、第三科。
  1949年7月,县人民政府设文教科。1956年10月,改为文教局。1958年10月,宁海并入象山县,改为象山县文教卫生部,下设文教、卫生两组。1961年10月,宁海、象山分设,恢复宁海县文教局。1962年6月,合文教局、卫生科为文卫局。次年4月又恢复文教局。“文化大革命”初机构瘫痪。1968年起,先后由县革委会政工组教育革命办公室和政工组教育局接管教育。1977年9月,恢复县文教局。1981年7月,设立县教育局,此后机构无变更。
  管理体制 清末,学堂设堂长,主校务。民国间,设校董会,负责选聘校长、筹划经费及监督管理重大教育事项,校务则由校长负责。
  解放后,实行校务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1950年起,区(镇)乡中心校逐步配辅导副校长,负责辅导所属各校。1959年,各大公社(后以区为单位)设专职文卫书记,领导社(区)内各小学;中学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文化大革命”中期,建立校革命委员会或革命领导小组。1969年,“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城镇各校;贫下中农组成的“贫管会”管理农村各校。1978年,恢复校长分工负责制。
  1986年起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宁海中学、宁海二中、县电大工作站、县教师进修学校、县农技校、县技工学校、县卫生进修学校、县城镇高级职业中学、县农村高级职业中学,县中心幼儿园及各区(镇)完中,其办学单位为县人民政府,由教育局或有关主管局(委)主管。各乡(镇)中心小学和初级中学,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办学,区公所和乡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乡(镇)为主;村校和几个村联办的学校,一般实行村办村管。县教育局负指导与督促检查之责,并管理公办教师人事。对在编民办教师的辞退,则须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知识出处

宁海县志

《宁海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首冠序言、概述、大事记,设专志25编。配以地图10幅,图表200余张,彩色、黑白照片100余帧。如实地展现了宁海的政治、经济、自然、人文、风情等各个方面的全貌,观点新颖,史料翔实,文笔洗炼,风格独特,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并记载了宁海从自然到社会、从历史到现状各方面的演变和发展状况。这是一册记载宁海县情的学术资料,是一部服务当前、传诸后世的历史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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