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教育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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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2643
颗粒名称: 第六章 教育行政
分类号: G472.5
页数: 4
页码: 734-737
摘要: 文章介绍了宁海县行政管理体制、教育经费来源及校舍设备的发展历程。
关键词: 宁海县 行政管理 教育经费

内容

第一节 行政管理
  行政机构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县置劝学所,设总董主管教育。民国初,撤劝学所,设教育科。民国6年(1917)复设劝学所,与教育科并存,前者为执行机关,后者为监督机关。民国12年改置教育局,另设董事会为审议机构。民国21年,改董事会为教育委员会。民国24年7月,裁局设科,由第四科主管教育。民国28年后,第四科先后改称教育科、第三科。
  1949年7月,县人民政府设文教科。1956年10月,改为文教局。1958年10月,宁海并入象山县,改为象山县文教卫生部,下设文教、卫生两组。1961年10月,宁海、象山分设,恢复宁海县文教局。1962年6月,合文教局、卫生科为文卫局。次年4月又恢复文教局。“文化大革命”初机构瘫痪。1968年起,先后由县革委会政工组教育革命办公室和政工组教育局接管教育。1977年9月,恢复县文教局。1981年7月,设立县教育局,此后机构无变更。
  管理体制 清末,学堂设堂长,主校务。民国间,设校董会,负责选聘校长、筹划经费及监督管理重大教育事项,校务则由校长负责。
  解放后,实行校务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1950年起,区(镇)乡中心校逐步配辅导副校长,负责辅导所属各校。1959年,各大公社(后以区为单位)设专职文卫书记,领导社(区)内各小学;中学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文化大革命”中期,建立校革命委员会或革命领导小组。1969年,“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城镇各校;贫下中农组成的“贫管会”管理农村各校。1978年,恢复校长分工负责制。
  1986年起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宁海中学、宁海二中、县电大工作站、县教师进修学校、县农技校、县技工学校、县卫生进修学校、县城镇高级职业中学、县农村高级职业中学,县中心幼儿园及各区(镇)完中,其办学单位为县人民政府,由教育局或有关主管局(委)主管。各乡(镇)中心小学和初级中学,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办学,区公所和乡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乡(镇)为主;村校和几个村联办的学校,一般实行村办村管。县教育局负指导与督促检查之责,并管理公办教师人事。对在编民办教师的辞退,则须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二节 教育经费
  清代书院,院舍多系集资兴建或利用寺院,其余各费均出自学田。光绪《宁海县志》载,19所书院(塾)共有学田2600余亩。清末学堂经费,私立由办学者自筹,公立由学田维持,官立则以公款为主。光绪三十四年(1908)《浙江省学务岁入类别统计表》载宁海县官立高等小学堂经费岁入情况:产业出租收入2672元,存款利息470元,官款拨给533元,公款提充2280元,学生缴纳854元,派捐1806元,乐捐100元,杂入180元,共8895元。
  民国初,定县税四成充教育经费,余自筹。民国11年(1922)4月《浙江教育月刊》载,宁海教育经费由县税拨充年约5600元,镇乡自筹年约23160元。后者大部分为学田收入。民国19年,拨田赋附加为宁海中学基金,并划兰头山石宕港税充中学常年经费。民国20年,县中学常年经费5934元,设备总值3100元,未达立案最低标准。是年,全县教育经费收入17242.09元,学田收益约占三分之二。教育经费的支配,据民国22年厦门大学教育学院调查表所列宁海县情况,全县教育经费总额15681元,其中用于特殊学校600元,初级小学1500元,完全小学6120元,初级中学6851元,补助费220元,各项开会费390元。民国31年起,广筹学田充教育基金。是年增筹34732.95亩,累计36561亩。民国37年,共有学田40695亩,约占全县耕地的十分之一,年可收稻谷200余万公斤。其间,县立农校经费由原文正书院院产拨充,私立正学初中系私人资助。
  解放初,宁海中学经费系县财政拨款,私立正学初中由校董事会筹措。各乡(镇)学校均赖学田维持。1949年底,据292所学校统计,共有学田48753.66石(约合1.95万亩),年收稻谷约60万公斤。1950年底,有16所小学改县立,经费由县财政拨支。是年下半年,《县地方经费支出概算书》列小学经费大米10.66万公斤,折金额2.13万元。1951年,学田在土地改革中被分配,学校改以学杂费、劝募款及村有公产等维持。是年底,县府按每亩田征谷1.5公斤,地1公斤,充部分教育经费。1952年,绝大部分小学改为公办。此后,除私立学校经费仍自筹、民办学校实行公助外,余均由县人民政府拨给。其中民办学校公助经费:1958年为783.3元,1965年6.02万元,1976年5.84万元,1985年59.63万元。1985年5月,县开始征收教育事业费附加,补充教育经费。次年,全县计征总额157.83万元,实征103.7万元。
  第三节校舍、设备
  校舍 清宣统元年(1909)《浙江教育官报》载,宁海公立长亭初等小学堂校舍系新建,余皆由寺、祠、庵、庙等改设或借设。、
  民国初,县立正学小学就文昌书院旧址修建校舍20余间。民国32年(1943),县立中学、师范及几所小学新建扩建部分教学用房。次年,对240所小学调查统计,校舍新建者9校,余沿用祠堂、庙宇。民国34~35年,县《督学视导表》载,新宁区受视导46校,校舍新建者7校,借设39校。黄墩区共视导23校,校舍新建者2校,借设21校。
  1950年秋起,陆续兴建校舍。《宁海县中小学校舍档案册》载,至1955年共建校舍5415.42平方米,投资27.68万元。1956~1958年,各区均新建中学校舍,宁海中学建“求是楼”,合计建筑面积5384平方米,值47.76万元。1973年,宁中建成“柔石楼”。1975年统计,全县48所区、社中心小学,有40所新建教学楼。1982年,宁中建成建筑面积1720平方米的实验大楼。1978~1982年,全县中小学校舍新建和维修情况如下表(单位:平方米):
  1983年,省教育厅提出“1985年要基本做到校校无危房”。是年,县人民政府发动集资办学,当年集资17.56万元。1983~1986年,共拆建、维修危房5.59万平方米,新建4.88万平方米,总投资385.85万元,其中省人民政府补助29.5万元。
  1986年底统计,全县中小学校舍建筑面积共33.76万平方米。其中普通中学59所,10.83万平方米;职业中学5所,0.65万平方米;小学556所,22.28万平方米。建国以来,8所完中和各区乡中心校共新建校舍11.56万平方米,总投资806.69万元。县内尚有危房面积5.5万平方米,约占16%。
  设备 民国34~35年,县《督学视导表》载,新宁区受视导46校,其中备有字典20校,有大算盘15校,有风琴14校,有橡皮球13校,有儿童图书9校。黄墩区视导23校,其中有计时用具13校,有中国地图6校,有大算盘2校,有风琴5校,有橡皮球5校(7只),有图书仅1校(10册)。
  建国后,学校仪器设备逐步添置、完善。1982年,县建立教学仪器站,全面规划和调拨各校仪器设备。至1986年,8所完中仪器设备达部颁I类标准的1所,值6.3万元;达Ⅱ类标准的3所,各值2.5万元;余均有值2万元的设备。51所初中仪器设备达部颁I类标准的1所,值2.5万元;设有实验中心的14所,总值18万元;其余初中平均有值5000元的设备。乡镇中心校及部分完小的仪器设备,总值5万余元。

知识出处

宁海县志

《宁海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首冠序言、概述、大事记,设专志25编。配以地图10幅,图表200余张,彩色、黑白照片100余帧。如实地展现了宁海的政治、经济、自然、人文、风情等各个方面的全貌,观点新颖,史料翔实,文笔洗炼,风格独特,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并记载了宁海从自然到社会、从历史到现状各方面的演变和发展状况。这是一册记载宁海县情的学术资料,是一部服务当前、传诸后世的历史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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