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收容、遣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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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260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收容、遣送
分类号: D632.1
页数: 2
页码: 674-675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历史上就有收养弃婴传统,解放后民政部门继续收养;同时遣送外地流入的盲流人员。
关键词: 宁海县 收养弃婴 民政部门

内容

弃婴收容抚养 清同治七年(1868),知县孙熹倡议于县署西侧建育婴堂,收养部分弃婴。民国18年(1929),扩展成立宁海县救济院,设育婴所。另在城东白石头仁慈堂设示范育婴所。同时,乡间还有古渡乡私立拯婴会、柘浦乡育婴会、湖山乡育婴堂等,后因经费不支而停、并。民国23年,石应乡民妇丁云轩在屠家独资创办孤儿院,民国34年改为石应乡基督教恤孤院,民国37年迁梅林花园村,土地改革后停办。
  解放后,乡间育婴堂(院)均停办。原宁海县救济院由人民政府接收,改为生产救济院。当时该院有平屋25间,田763亩,地20亩,山塘1亩,员工5人。院内抚养婴孩9人,幼儿12人,院外雇养婴孩21人,合计42人。后因调整布局,于1952年11月奉命并入奉化县教养院。
  县救济院撤并后,弃婴由民政部门出资雇人抚养,如有人需要领作子女的,予以领养。50年代共收养弃婴42人,60年代收养18人,70年代后期收养50人。1980~1986年,收养弃婴220人,除25人送宁波福利院、4人留县抚养外,余均陆续由外地人领作养女。县每年收养弃婴一项支出1.5万余元。
  盲流人员遣送 1951年,外地流入人员主要是苏北、皖北等地灾民。是年,共收容遣送234人。1962年,县成立收容遣送站,对外地流入人员,除给予膳宿外,还每人发给棉被1条,衣服1套,然后送回原籍安置。是年遣送246人,1964年遣送505人,1969年遣送100多人。此后,遣送任务逐年减少。

知识出处

宁海县志

《宁海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首冠序言、概述、大事记,设专志25编。配以地图10幅,图表200余张,彩色、黑白照片100余帧。如实地展现了宁海的政治、经济、自然、人文、风情等各个方面的全貌,观点新颖,史料翔实,文笔洗炼,风格独特,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并记载了宁海从自然到社会、从历史到现状各方面的演变和发展状况。这是一册记载宁海县情的学术资料,是一部服务当前、传诸后世的历史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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