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复退安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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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259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复退安置
分类号: D632.3
页数: 2
页码: 667-668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成立复员安置机构,妥善安排复退军人,扶持其生产发展,助力致富。
关键词: 宁海县 复退军人 安置

内容

1950年,县成立复员委员会,各区乡建立相应组织,负责复员军人安置工作。1952年县复委会更名为转业建设委员会。1969年建立安置办公室。1975年成立复退军人接收安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根据“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安置原则,努力做到妥善安排,各得其所。1950年底,接收复员军人76名,他们的困难较多,政府给予解决住房27间,田地34亩,并帮助解决婚姻4人,偿还债务2人。至1958年底,全县接收复退军人1806人,输送到工业、交通、建筑等单位工作的较多。此后,义务兵大批退伍,1959~1976年,共接收7046人。安置工作,转向以扶持发展生产为主。有困难的,则劳动或工作由集体酌情照顾,政府适当补助。1977~1986年10年中,共接收退伍军人5024人,其中回农村4248人,占84.5%;安排全民单位工作470人,占9.4%;集体单位工作306人,占6.1%。注意发挥军、地两用人才的作用,1984~1986年介绍学有专长的退伍军人到企事业单位工作143人。
  1982年农村建立家庭联产承包制后,有关部门从财力、物力上优先支持复退军人。1983年后的4年中,共提供农业贷款17.32万元,化肥7.26吨,农药1850公斤,办企业贷款163万元。1984年,扶持复退军人1176户,其中种植业353户,养殖业272户,运输业139户,加工业80户,承包乡村企业134户,其他行业165户。至1986年底,已有401户起步致富,其中年收入3000~5000元249户,5000~1万元119户,万元以上33户。

知识出处

宁海县志

《宁海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首冠序言、概述、大事记,设专志25编。配以地图10幅,图表200余张,彩色、黑白照片100余帧。如实地展现了宁海的政治、经济、自然、人文、风情等各个方面的全貌,观点新颖,史料翔实,文笔洗炼,风格独特,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并记载了宁海从自然到社会、从历史到现状各方面的演变和发展状况。这是一册记载宁海县情的学术资料,是一部服务当前、传诸后世的历史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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