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兵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宁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2571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兵役
分类号: E265
页数: 3
页码: 643-645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兵役制度经历了招募制、志愿兵役制、义务兵役制,征兵情况有所变化。
关键词: 宁海县 征兵制 志愿兵役制

内容

第一节 征兵制
  民国前期,军队扩充兵员行招募制。民国22年(1933)10月,民国政府军事委员会南昌行营第4招募处第17分处第2组,在宁海招募兵士300名。次年,又招募教导处学兵50名。
  民国25年3月,民国政府颁布《兵役法》中规定,凡国民年在18~45岁之男丁,均须服兵役。随后,成立县和各乡镇兵役协会,实行征兵。应征壮丁服役类别和入伍先后,由抽签决定。民国27年,省政府颁布《战时纳金缓役办法》规定,中签而不愿入伍者,允许买丁替代。征兵中,营私舞弊、冒名顶替、卖丁放丁、胡拉乱抓等现象严重,逃丁、抗丁多有发生,故以抓捕手段(俗称“河壮丁”)逐级押送入伍。据《三年来之宁海县政》记载:民国30年全县共征集922名,31年征1085名,32年征1039名,经兵役科体检验收,平均约剔退十分之四。但所分配兵额,有增无减,欠额结清无期。
  第二节 志愿兵役制
  解放以前,县内先后约有300余人,志愿参加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解放初,有一批知识青年自愿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国初期,实行志愿兵役制,由青年自愿报名,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入伍。1951年,全县人民响应“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号召,有数千名适龄青年报名参军,经检查合格入伍者607人。并出现不少父母送儿子、妻子送丈夫和兄弟争着参军的事例。凡被批准入伍者,戴大红花,兴高彩烈。各级政府和群众敲锣打鼓,欢送他们入伍。至1953年底,全县参加志愿兵的共1735人。
  第三节 义务兵役制
  1954年冬,遵照政务院命令,实行义务兵役制。12月,县先在久安乡(今桥头胡镇)试点,而后于城关、梅林、力洋设站征集。广大适龄青年及家属纷纷响应,争相报名。马岙乡青年俞德斋应征入伍,其父作诗勉儿为国当好兵,诗曰:“投笔从戎学汉超,阿儿志气入云霄;以忠报国示孝道,歼灭豺狼命万条。”全县有父母送子应征209人,妻子送夫入伍60人,兄弟争先参军316人,超额完成征集任务。1954~1978年,共征兵21次,累计应征入伍12729人。
  1978年起,试行以义务兵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1984年10月1日正式实行。1979~1986年,全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共2298人,其中部分转为志愿兵。预备役登记在1956年曾试行一次,1978年后逐步走上正轨。1986年,全县共编入预备役人员43707人,其中28周岁以下退伍军人服一类预备役,余服二类预备役。
  另外,从1965年开始在宁海招收空军飞行学员。主要是在各中学在校高中适龄男性学生中选送。至1986年,全县共选送飞行学员18名。

知识出处

宁海县志

《宁海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首冠序言、概述、大事记,设专志25编。配以地图10幅,图表200余张,彩色、黑白照片100余帧。如实地展现了宁海的政治、经济、自然、人文、风情等各个方面的全貌,观点新颖,史料翔实,文笔洗炼,风格独特,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并记载了宁海从自然到社会、从历史到现状各方面的演变和发展状况。这是一册记载宁海县情的学术资料,是一部服务当前、传诸后世的历史文献。

阅读

相关地名

宁海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