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案件执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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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2559
颗粒名称: 第六节 案件执行
分类号: D926.22
页数: 1
页码: 630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82年起县法院执行未结案件,1984年成立执行庭,至1986年执行民事、经济案件。
关键词: 宁海县 民事案件 经济案件

内容

1982年10月,为全面实施《民事诉讼法》,县法院组织人员在岔路法庭辖区内进行案件执行试点工作,一星期内共执行1973年以来已经生效而未执行的案件22件。至年底,全县共执行115件。1983年执行126件,占应执行数78.2%。1984年8月,正式成立执行庭。1984~1986年,执行民事案件722件,占应执行数84.94%;执行经济案件82件,占应执行数38%。

知识出处

宁海县志

《宁海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首冠序言、概述、大事记,设专志25编。配以地图10幅,图表200余张,彩色、黑白照片100余帧。如实地展现了宁海的政治、经济、自然、人文、风情等各个方面的全貌,观点新颖,史料翔实,文笔洗炼,风格独特,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并记载了宁海从自然到社会、从历史到现状各方面的演变和发展状况。这是一册记载宁海县情的学术资料,是一部服务当前、传诸后世的历史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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