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控告申诉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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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2552
颗粒名称: 第六节 控告申诉检察
分类号: D926.32
页数: 2
页码: 623-624
摘要: 本文记述了控告申诉检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平反冤案,查处犯罪,建立检察长接待制度,复查历史老案。
关键词: 宁海县 控告申诉检察 群众来信来访

内容

控告申诉检察,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组成部分。1952年,县检察署处理申诉、来信600余件,按规定作了自办或转办。之后,处理申诉来信每年不少于200件。1962~1965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21件(次),其中检举反革命犯罪活动和刑事犯罪活动95件,控告干部非法侵犯人权或贪污85件,不服司法机关处理而申诉34件。县检察院自行查处的59件,其中平反冤案1件,查处后逮捕法办的4件4人。1978年设立控告申诉(信访)室,平均每年受理信访约600件(次),除自办外,其余依“归口处理”的原则,及时转交有关部门查处。1982年12月建立检察长接待制度,规定每月的十日为“接待日”,由检察长亲自接待来访群众。1986年,对历史老案进行复查,对证据不足、处理不当的29件老案,依法作出免予起诉的决定。

知识出处

宁海县志

《宁海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首冠序言、概述、大事记,设专志25编。配以地图10幅,图表200余张,彩色、黑白照片100余帧。如实地展现了宁海的政治、经济、自然、人文、风情等各个方面的全貌,观点新颖,史料翔实,文笔洗炼,风格独特,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并记载了宁海从自然到社会、从历史到现状各方面的演变和发展状况。这是一册记载宁海县情的学术资料,是一部服务当前、传诸后世的历史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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