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监所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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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2551
颗粒名称: 第五节 监所检察
分类号: D926.32
页数: 1
页码: 623
摘要: 本文记述了监所检察负责监督刑事案件判决、裁定执行和监所活动合法性,历史中多次发现并纠正问题。
关键词: 宁海县 监所检察 刑事案件

内容

监所检察,是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负有司法和行政监督的责任。
  1952年2月、12月,县检察署两次对县看守所进行检查。1956年5月检查时,发现有无证关押、超期关押、久羁不审等问题。在1963年3月一次检查中,发现有关押4年以上的未决犯1名,2年以上未决犯2名。1978年检察院重建后,1979年6月30日至7月2日对看守所进行检察,发现在押犯中有12名久羁未决。以上均依法及时作了纠正。1980年,检察院确定1名干部专管监所检察工作,是年监所检察32次。1981年,定期监所检察42次,不定期检察84次。1982年监所检察科建立后,实行每周检察3~4次,并配合公安部门进行不定期的清监,加强在押犯的教育。对实施监外执行的罪犯亦作检察。1983年,在监所检察中,查处在押犯逃脱案2件2人,狱霸侮辱案1件1人,并向法院提起公诉,对罪犯增判了刑期。1986年,发现被假释、保外就医的23名监外执行人犯,有18人管理措施不落实,均作纠正。对其中1名已失去保外就医条件的建议收监,1名在保外就医期间又行犯罪的决定收捕。

知识出处

宁海县志

《宁海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首冠序言、概述、大事记,设专志25编。配以地图10幅,图表200余张,彩色、黑白照片100余帧。如实地展现了宁海的政治、经济、自然、人文、风情等各个方面的全貌,观点新颖,史料翔实,文笔洗炼,风格独特,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并记载了宁海从自然到社会、从历史到现状各方面的演变和发展状况。这是一册记载宁海县情的学术资料,是一部服务当前、传诸后世的历史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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