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经济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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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254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经济检察
分类号: D926.32
页数: 1
页码: 622
摘要: 本文记述了经济检察工作查处贪污、偷税等经济犯罪,立案侦查多起案件,挽回经济损失。
关键词: 宁海县 经济检察 贪污

内容

由检察部门直接立案侦查的经济犯罪案件,有贪污、行贿受贿、偷税抗税、假冒商标及挪用救济款物等。
  50年代初期,经济检察工作主要是发动群众,检举查处偷税漏税和干部的贪污行为。1952年,检察机关设检举箱,动员群众检举揭发。仅据3个月统计,收到并查处经济案件检举信600余件,其中检举干部贪污近500件,检举私商偷税漏税100余件。合作化时期,经济检察涉及范围较广,除上述内容外,还包括破坏农业合作化、侵犯公共财产、妨害经济管理等方面案件。其检察方式主要依靠发案单位力量,组织侦查。1956年9月,院内成立侦查组,受理各种经济案件63件,侦查终结向法院提起公诉的18件。1961~1965年,受理经济案件24件,向法院提起公诉13件,移送有关单位作行政处分8件。1965年,查实古渡乡信用社主任贪污公款3000元,是当年最大的贪污案。1982年2月,经济检察科直接受理经济案件61件93人,立案侦查18件23人,向法院提起公诉12件17人,免予起诉6件6人。1980~1986年,立案侦查的经济案件105件143人。其中贪污案60件80人,受贿案8件9人,盗伐滥伐森林案35件52人;万元以上的经济大案9件14人。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木材270余立方米。

知识出处

宁海县志

《宁海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首冠序言、概述、大事记,设专志25编。配以地图10幅,图表200余张,彩色、黑白照片100余帧。如实地展现了宁海的政治、经济、自然、人文、风情等各个方面的全貌,观点新颖,史料翔实,文笔洗炼,风格独特,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并记载了宁海从自然到社会、从历史到现状各方面的演变和发展状况。这是一册记载宁海县情的学术资料,是一部服务当前、传诸后世的历史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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