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刑事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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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254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刑事检察
分类号: D926.32
页数: 2
页码: 621-622
摘要: 本文记述了刑事检察职能逐步强化,建国初配合中心工作,后开展法律监督,1983年起集中打击七类犯罪分子。
关键词: 宁海县 刑事检察 法律监督

内容

刑事检察,包括侦查监督、提起公诉、出庭公诉、审判监督等内容。通过检察,打击敌人,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治安。
  建国初,刑事检察主要是配合当时中心工作,运用人民民主专政手段,发动群众参加“三反”、“五反”,检举不法犯罪行为。同时,对公安机关的逮捕、释放及法院的判决有不当的提出纠正。1955年4月,开始办理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主持公诉等工作,逐步开展法律监督职能。1956年在审查起诉中,发现一件反革命案,被告经审查因证据不足而释放。此后,对公安机关提请捕办的案件,均认真复核,依法审批。1983年3月至1986年底,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集中打击杀人、放火、强奸、抢劫、爆炸、流氓集团、重大盗窃等七方面的犯罪分子。其中1983年批捕的犯罪分子中,七类案犯占65%。

知识出处

宁海县志

《宁海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首冠序言、概述、大事记,设专志25编。配以地图10幅,图表200余张,彩色、黑白照片100余帧。如实地展现了宁海的政治、经济、自然、人文、风情等各个方面的全貌,观点新颖,史料翔实,文笔洗炼,风格独特,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并记载了宁海从自然到社会、从历史到现状各方面的演变和发展状况。这是一册记载宁海县情的学术资料,是一部服务当前、传诸后世的历史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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