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信访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宁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2512
颗粒名称: 第八节 信访工作
分类号: D613
页数: 2
页码: 560-561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信访工作发展历程,包括成立接待室、制定责任制、处理成批性信访案件等。
关键词: 宁海县 信访工作 接待室

内容

建国初期,人民来信来访工作由县委、县人民政府两个办公室秘书兼管。1962年7月,成立县人民来信来访接待室,专职干部2人。1964年,建立县长、副县长在城关、力洋两地分别定期接待来访群众的制度。1868年11月至1976年,县革委会办事组设信访办公室,专职干部增至4人。1978~1980年,要求纠正、平反“文化大革命”期间发生的冤假错案的信访激增,县成立处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1980年9月,全县首次开展了信访工作检查活动。1981年7月起,定每月10日为县领导“接待日”,由县委常委、副县长、人大正副主任、政协正副主席轮流接待来访群众。1982年8月县召开首次信访、落实政策工作会议。1983年起,县信访办公室干部增至5人,并建立县信访办公会议制度,由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研究处理重大信访问题。县纪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单位均设立信访办公室,各区(镇)均聘用信访专职干部1人。1984年,制订《宁海县信访工作责任制》,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定期研究处理成批性信访和疑难问题。至1986年,由县信访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处理的成批性信访案件有:
  清退“文化大革命”中查抄财物 “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县有4000多户被抄家,一批财物被收缴。1970年根据中央指示,成立县清退“文化大革命”查抄财物办公室,由县信访室会同有关单位,对申诉户作了清退。1980年起,继续进行此项工作。1982年8月后,清退“文化大革命”查抄财物问题作为成批性重点信访工作,由1名县委副书记负责,组织专门力量,集中3个月时间,当年清退3042户,计实物20749件,变价款55967.75元。至1986年底,共清退4116户,计实物38698件(其中文物449件),变价款104914.75元。
  落实无户口人员户粮全县无户口人员有1992人。1984年结合农村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给予落实1833人,占应落户人数的92%。
  纠正错划家庭成份 在土地改革和“改造落后队”工作中,有少数家庭被错划为地主、富农成份。1978年后,有114户要求纠正。有关部门根据政策,经过复查,报县人民政府批准,至1986年予以纠正93户。

知识出处

宁海县志

《宁海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首冠序言、概述、大事记,设专志25编。配以地图10幅,图表200余张,彩色、黑白照片100余帧。如实地展现了宁海的政治、经济、自然、人文、风情等各个方面的全貌,观点新颖,史料翔实,文笔洗炼,风格独特,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并记载了宁海从自然到社会、从历史到现状各方面的演变和发展状况。这是一册记载宁海县情的学术资料,是一部服务当前、传诸后世的历史文献。

阅读

相关地名

宁海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