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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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2504
颗粒名称: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
分类号: D665
页数: 24
页码: 538-561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党组织建立发展、代表大会、县委会、纪委、党员教育历程概述。
关键词: 宁海县 代表大会 县委会

内容

第一节 组织建立和发展
  宁海党组织的建立(1926~1929) 1926年夏,上海大学学生中共党员蒋如琮(今三门县人)和在浙江省教育厅图书馆工作的中共党员范金镳,约同旅沪、旅杭进步青年多人回乡筹建宁海中学,并开展党的活动。9月,宁海中学(初称正学高等小学中学部)开学,同时成立中共宁海中学支部,有党员5人,以蒋如琮、范金镳为负责人。是为宁海有中共党组织之始,隶中共杭州地委。至10月,师生中党员发展至13人。
  宁海中学开学不久,即遭地方顽固势力迫害,范金镳、蒋如琮被迫出走,支部亦暂停活动。
  1927年1月,中共临海特别支部调蒋益谦、李平来宁海中学工作。2月,汪维恒至宁海恢复党组织,建立中共宁海支部,党员16人,蒋益谦任书记,邬植庭、李平分别负责组织、宣传工作,属中共临海特别支部领导。
  随着北伐战争的胜利,宁海出现国共合作局面,党组织在城乡发展了多个支部,计有:宁中支部,党员20人;城区支部,党员5人;溪南支部,党员7人;海游支部,党员8人;亭旁支部,党员8人,以及洪石、长街、上金、桑洲等支部和茶院小组。
  1927年“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蒋益谦、李平被捕(后在押解途中脱身),范金镳遭通缉出走,王育和隐蔽。5月,中共临海特别支部派林迪生来宁海主持党的工作。随后,中共台州特派员杨毅卿来宁海。7月,成立中共宁海县临时委员会,邬逸民任书记,杨毅卿为组织委员,金甘淡、包定负责宣传工作。9月,邬逸民因遭通缉而隐蔽,改由杨毅卿任县委书记,委员有包定、金甘淡、蒋建人(又名象升、介人),属中共浙江省委领导。
  1928年初,由蒋建人接任县委书记,并充实边逢春、许杰、叶信庄为委员。时有城区、珠前、亭旁、海游4个区委(一说7个,增东乡、高枧、上金),共辖城区、学校、溪南、洪石、峡山、璜溪口、桥头胡、梅林、东岙、上叶、桑洲、悬渚、南溪、任家、包家、西山、高枧、珠岙、长街等支部。在浙江省委指示下,于3月15日召开临时县委扩大会议,到会25人,改临时县委为县委员会,由卢经训(又名王逸仙)任县委书记,包定等7人为常委,委员13人。县委下属5个区委,39个支部,有党员545名,团员330名。亭旁区党团组织发展最快,有党团员555名。
  1928年5月,亭旁起义失败后,中共党员遭到残酷镇压。8月,中共台属特委派周炳文来宁海负责县委工作。9月,改派袁佐文(又名胡碧珠)担任县委书记,在当时白色恐怖下,未能开展工作。
  1929年1月,改由叶其萋负责县委工作。5月,中共中央巡视员邵天民来宁海视察工作,召开党的活动分子会议,改中共宁海县委为临时县委,仍由叶其萋负责。党组织逐步得到恢复,计有:城区2个支部,东一区3个支部,东二区6个支部,南一区2个支部,南二区1个支部,西一区1个支部,西二区2个支部,共7区17个支部。
  1930年后,因白色恐怖严重,少数隐蔽的党团员只得作长期埋伏,中断组织活动。
  抗日战争时期的党组织(1937~1945) 1938年2月,由徐孝慰辗转至鄞县观音庄会见中共浙东临委领导鲍浙潮等,接上党的关系。浙东临时特支派竺良模来宁海,恢复部分大革命时期党员的组织关系,于1938年4月产生中共宁海县临时委员会,书记陈星。5月,改隶宁绍特委。
  1938年8月,中共天台县委派宁海籍党员金光(又名金良才)、童时校等回宁海发展党员,建立亭旁特别支部和前童支部,均属天台县委领导。10月,台属特委决定成立中共天宁中心县委(包括宁海西南区和临海大石),书记丁学渊,组织部长朱崇碧,宣传部长张子敬。
  1939年1月,中共宁海临时县委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建立城区支部、东乡支部和璜溪口支部。5月,陈星离开宁海,临时县委由徐锡琪负责。是年暑期,王家扬、俞圣舟等在海游成立暑假支部,属天宁县委领导。9月,海游成立侨光中学支部,属天台县委领导。至10月,中共台属特委将原属天宁中心县委的宁海西南区党组织划出,单独成立中共宁海县工作委员会,书记林谦,组织部长金光,宣传部长叶信亥。海游暑假支部和侨光中学支部归宁海工委领导。12月,宁海临时县委下属之东乡支部党员谢时春、闻瑞金等受党派遣加入宁海县战时政治工作队,在队内成立支部。
  1940年4月,中共宁海临时县委和宁海县工委合并,成立中共宁海县委员会,书记林谦,副书记金光,组织部长邬荣茸,宣传部长徐锡琪,青运委员徐孝慰,武装委员叶信亥。8月,宁海县委书记由金光接任。此时,县委下属有亭旁、海游,珠岙3区委,侨光中学、前童、城区、东乡、璜溪口等支部,党员176人。
  1941年3月,自天台回乡的党员林默之(原名叶和中)、王惜耶等成立桑洲支部,隶天台县委。
  由于三门已于1940年建县,1941年8月中共浙江省委决定成立三门县委,将原属宁海县委的海游、亭旁、珠岙3区的党组织关系划给三门县,桑洲支部则划归宁海县委领导。
  1941年夏,天台、黄岩等县党组织遭破坏,台属特委决定以灵江为界,划为台属(北)特委和台属(南)特委,宁海划归台属(北)。时宁海县委书记金光外调,宁海党的工作由台属(北)特委联络员许少春负责。
  同年10月,省委决定改委员制为特派员制。宁海特派员为许少春。1942年7月,许少春被派往华中局请示工作,宁海党组织改由林默之负责。
  1943年初,许少春回宁海仍任特派员。6月,建中共宁海西南区工委,下辖9个支部。
  1944年3月,重又成立中共宁海县工作委员会,书记童衍孝,委员杨民奎(宣传)、童先林(组织)、童连昌(统战)。下设区级联络员,东北区杨民奎,西区童衍孝,南区童先林,城区李黎。时有党员75人。
  1945年3月,中共宁海县工委辖16个支部,共有党员79人。
  解放战争时期的党组织(1946~1949) 抗日胜利,浙东党的领导机关奉命北撤。台属党组织有半年多时间失去与上级党的联系,坚持独立活动。1946年3月,特派员许少春接上中共华中局关系,台属党组织由华中局直接领导。在许外出时,委托宁海县工委兼管天台、三门2县党的工作。同年12月华中局在上海召开会议,宣布成立中共浙东工委(1947年冬改为浙东临委),并确定以台属地区为中心开展武装斗争。
  1947年1月底,浙东工委在宁海西乡白岭根召开干部会议(称“梅花村会议”),成立中共台属工委,部署在台属地区开展武装斗争。此后,宁海县工委由台属工委领导。1948年3月,许少春被捕,5月前童有2名党员被捕,部分党组织遭到破坏。台属工委决定由童先林兼负宁海、三门2县党的工作。6月,台属工委成立中共宁(海)新(昌)工委,书记杨民奎。8月在宁海兰田庵会议上,浙东临委书记顾德欢宣布成立中共宁(海)天(台)新(昌)工委,书记邹逸,副书记杨民奎。10月初,台属工委分为台东工委和台西工委,改宁天新工委为宁新工委,书记杨民奎,委员童先林分管政权。属台东工委。
  1949年3月,浙东临委决定恢复台属工委。时武装斗争范围扩大,党的组织得到整顿和发展。6月初,随军南下干部到达上金,与宁海地方干部会师。是时,中共浙江六地委(台州)决定正式成立中共宁海县委员会,书记杨民奎。当时,宁海设有西南区委,全县有党支部39个,党员380人。
  解放后党组织的发展(1949~1986) 1949年7月6日,县委从岔路上金进驻县城。接着,先后建立城关区、东区、西南区、桥头胡区、深甽区5个区委会。
  解放初,中央有关文件规定,地下党员暂缓登记,1951年全县党员仅261名。1954年党员增至1168名。全县104个乡,建立支部90个乡,尚有8个乡无党员。县级机关成立党总支,下辖县委、县府、财贸等15个机关支部。至1956年,随着合作化运动和各项建设事业的进展,发展党员1258名,其中工业22名,农业1117名,财贸82名,文卫16名,机关21名。建有总支38个,支部258个,基本上改变了县内基层党组织力量薄弱的状况。
  1958年,在“大跃进”形势下,从下半年开始,分批发展党员2091名,其中农业1694名,工交215名,文卫75名,财贸42名,机关53名,其他12名。个别党组织在发展党员时,有追求数量,降低党员标准的现象。
  1961年底全县有党员5589名,其中农业4139名,工业275名,金融77名,文卫166名,机关627名,交通基建40名,财贸237名,其他28名。城关镇委及区委共8个,基层党委54个,其中人民公社52个,国营农场1个,机关1个。全县1035个生产大队,建有支部的771个,党小组12个,尚有124个大队无党员。1962年贯彻“更加提高党员标准,切实保证党员质量”方针,仅吸收新党员18名。1963年中央布置重新登记党员工作,不久,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开始,党员登记工作停止。1966年,全县共有党员6011名。
  “文化大革命”开始不久,党组织停止活动,后由各级革命委员会实行党政“一元化领导”。1971年5月恢复县委,相继重建区委、公社党委等基层党组织。至1973年建有城关镇委及区委共8个,基层党委53个,其中人民公社49个,机关3个,其他1个;党总支6个,党组3个;党支部1087个,其中农业840个,工业92个,财贸32个,文卫33个,交通基建10个,机关78个,其他2个。全县党员共9464名,其中农业6592名,工业885名,交通基建141名,文卫333名,财贸549名,机关942名,其他22名。1974年开展“批林批孔”运动,突击发展党员356名,后根据中央对处理突击发展党员的指示精神,通过培养、教育、考察,到1981年承认320名,除名36名。
  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反革命集团后,建党工作进一步贯彻“积极慎重”的方针。1978年共有党员12046名,其中大学文化程度107名,占0.89%;35岁以下青壮年4171名,占34.6%;妇女998名,占8.3%。1979年开始注意在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至1982年,全县14075名党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410名,占3%。1984年,党政机关实行机构改革,党组织也作适当调整。全县设城关镇委及区委共8个,基层党委76个(机关19个,乡镇48个,工业4个,文卫1个,基本建设1个,农业2个,其他1个),党组16个,总支12个,支部1447个,共有党员14708名。1985年发展党员1388名,其中知识分子298名,占21.5%;35岁以下956名,占68.9%。
  1986年,全县共有党员17017名,其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1324名,占7.8%;女党员1524名,占9%。
  第二节 党的代表大会
  中共宁海县党的代表大会始于1956年,至1986年共召开6次。
  第一次代表大会 1956年5月28日至6月2日在城关召开。出席正式代表267名,列席代表30名。大会审议通过县委工作报告和关于党的监察工作报告。选出县委委员19名,候补委员4名,组成第一届县委会;选出出席省党代会代表8名。大会号召全党同志加强团结,密切联系群众,转变思想落后于实际,领导落后于群众的状况,克服骄傲自满、主观主义、命令主义作风,为实现今后两年的政治任务而奋斗。会后,一届一次全委会选出常委7名,组成县委常务委员会(简称常委会);选出监察委员9名,成立县委监察委员会(简称监委)。
  第二次代表大会 1959年12月8~11日在宁海城关镇召开中共象山县(时宁海并入象山县)第二次代表大会。出席正式代表345名,列席代表46名。大会审议通过县委工作报告。选出县委委员25名,候补委员7名,组成第二届县委会。大会在“继续大跃进”和“深入反右倾”的形势下,制订“更大更好更全面跃进”的规划,提出在三五年内实现全县工业化,农业机械化、水利化和电气化的口号。会后,“跃进风”继续泛滥。二届一次全委会选出常委12名,组成县委常委会,并始设县委书记处。同时,选出监察委员7名,组成县委监委。
  第三次代表大会 1963年2月11~16日在城关召开。出席正式代表294名,列席代表32名。大会以中共中央八届十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审议通过县委工作报告。大会认为,3年来全县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上取得了成绩,但也走了不少弯路。主要在农业生产上,指标过高,刮了“浮夸风”;在所有制观念上,混淆全民与集体的界限,刮了“共产风”;在建设事业上,战线过长,规模过大,脱离实际,刮了“瞎指挥风”;对农村出现的分小小队、分田到户等,认为是自发资本主义势力抬头,运用“阶级斗争观点”加以批判与限制。大会提出今后任务,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进一步巩固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逐步实际农业现代化。选出县委委员17名,候补委员4名,组成第三届县委会;选出出席省党代会代表5名。作出关于“加强民主集中制”等决议。三届一次全委会选出常委8名,组成县委常委会;选出监察委员8名,组成县委监委。
  第四次代表大会 1971年5月9~13日在城关召开。出席正式代表615名,列席代表44名。大会审议通过中共宁海县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工作报告。报告对“文化大革命”作了错误的肯定和颂扬,提出今后要继续认真搞好“斗、批、改”,“深入开展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运动”。以“军、干、群”三结合和“老、中、青”三结合的要求,选出县委委员26名,候补委员3名,组成第四届县委会。四届一次全委会选出常委10名,组成县委常委会。并作出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毛泽东主席《五·九批示》的决议。
  第五次代表大会 1979年3月6~9日在城关召开。出席正式代表465名。大会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审议通过县委工作报告。选出县委委员33名,候补委员2名,组成第五届县委会。大会遵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路线,总结县第四次党代大会以来,特别是粉碎“四人帮”反革命集团以后的工作,拨乱反正,消除“左”的影响,动员全党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同心同德,团结一致,为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奋斗。五届一次全委会选出常委12名,组成县委常委会;选出纪检委员7名,成立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纪委)。
  第六次代表大会 1984年6月20~24日在城关召开。出席正式代表397名。大会中心议题是:围绕“翻两番”的宏伟目标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的根本任务,讨论今后工作。大会审议通过县委《立志改革,勇于创新,为加快我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而奋斗》的工作报告和纪委的工作报告。选出县委委员25名,候补委员4名,组成第六届县委会;选出纪检委员13名,组成中共宁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六届一次全委会选出常委9名,组成县委常委会。
  第三节 县委会及其工作机构
  宁海中共党组织自建立起至1949年,县级领导机构经历支部、临时委员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等过程。1949年6月以后,县委会始成为常设机构。1956年以前,主要负责人,包括书记、委员等,均由上级党指派或委任。1956年起,由县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委员人数,先期一般为3~5人。1956年增至23人(含候补委员4人),设常委会,有常委7人。1979年产生的第五届县委会人数最多,有委员35人(含候补委员2人),其中常委12人。1984年第六届县委会有委员29人(含候补委员4人),其中常委9人。
  县委会内,先期无专门职能机构,只设委员(或称部长)分管组织和宣传等工作。1940年成立的县委会,有组织、宣传、青年和武装4部。1944年成立的县工作委员会,有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和统战委员。1948年成立的宁新工委,设组织、宣传和民众运动3部,另有秘书1人。建国以后,分工渐趋严密,且随各时期的工作需要而作更动。
  第四节 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机构设置 中共宁海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于1950年6月,属县委一个工作部门,专职干部2人。1956年6月撤销县委纪委,建立县委监察委员会。“文化大革命”开始,县委监委停止工作。1969年4月,根据中共“九大”决定取消各级监察机构,县监委随撤。1979年3月,县第五次党代表大会决定恢复和重建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配专职干部7人。
  1984年1月,县委纪委升格为中共宁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6月,县第六次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纪律检查委员会,并设常委会。下置办公室,教育组、违纪案件审查组,专职干部增至13人。1986年,全县45个部办委局党委(组)建立纪检组,8个区(镇)、48个乡(镇)党委配有专职(或兼职)纪检员,1044个农村党支部和173个工矿企事业单位党组织配有纪检员,逐级落实纪检工作责任制。
  1984年1月以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由麻绍星担任。
  主要工作 县纪委除加强对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外,并在维护党章、严肃党纪、纯洁组织等方面开展工作。
  查处违纪案件 1950~1956年,在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抗美援朝、“三反”、“五反”、互助合作、粮食统购统销等工作中,对犯有包庇敌人、贪污腐化、官僚主义、违反粮食政策、拆社退社的党员进行查处。7年中共查处违纪党员129人,其中党内劝告11人,党内警告53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撤销工作7人,留党察看18人,开除党籍38人。1957年至“文化大革命”期间,不适当地强调阶级斗争,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扩大了处理面。1957~1965年,共查处党员573人,其中党内警告86人,党内严重警告111人,撤销党内职务42人,留党察看93人,开除党籍241人。1966~1978年,违纪案件由县革委会政工组和组织部办理,共查处党员223人,其中党内警告24人,党内严重警告30人,撤销党内职务14人,留党察看60人,开除党籍95人。1979年县纪委重建后,至1986年,共查处违纪党员419人,其中党内警告108人,党内严重警告86人,撤销党内职务27人,留党察看106人,开除党籍92人。
  1984~1986年,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斗争,共立案165起,涉及195人,其中受党纪处分58人;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41.5万元。
  纠正党内不正之风 1982~1983年,对1979年以来干部、党员建私房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其中违纪建房的共120户,按政策折价收购未建地基42户;罚款68户,计金额18538元;并对个别党员作了党纪处分。1984年,又对干部、党员分房中的不正之风进行检查清理。其中副局级以上干部住房超标准的48人,共1012.9平方米,按规定分别作出清退和加租处理。1985年,对36个党政机关单位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整顿。其中党政机关领导和干部担任企业负责人的23人,除2人外,全部退出;企业停办的17家,转办8家,符合条件保留11家,人、财、物均与机关脱钩。同时,配合、支持有关部门,对滥发奖金实物、用公款请客送礼及乱涨价等不正之风,也作了检查清理。
  审理、甄别案件 1957年“反右”斗争中,错误地开除了一批党员和个别县委常委、副县长的党籍。1959年,未经省、地委批准,把3位县委领导人打成“宗派主义反党集团”。嗣后,又将坚持地方斗争的部分同志作为“地方主义反党集团”批处。随之,全县层层“反右倾、拔白旗”,“改造落后”,搞揭发、批判、处分。1961年下半年起,根据中央指示,对1958年以来受批判和处分的人员进行甄别平反,先后为两个“反党集团”作了平反。全县撤销或减轻党纪处分98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出现冤假错案36起,尤以“宁(海)三(门)天(台)反共救国军”假案(简称“宁三天”)受害人员最多。1970年县组成专门班子陆续进行平反工作,对受害者除政治上一律平反、恢复名誉外,生活上给予经济补助共14万元,安排其本人或子女招工135人。
  1979年3月起,县纪委配合县委落实政策办公室等部门,对历史老案进行复查。纠正全错和部分错的案件208件,为470名党员、干部分别落实了政策。复查地下党历史遗留案件255件,为100名地下党同志恢复党籍、更改党龄,并作其他补救。.对424名农村早期党员和在党秘密活动时期有过贡献的非党群众,也分别给予经济补助。对“反右”斗争中被错划为右派的116人,全部作了改正。对“文化大革命”中受审查的党员、干部全面进行复查,共平反550人。.对与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案件有牵连被列案审查的210人,经甄别后,除54人作定性处理外,其余均分别给予解脱和正常违纪问题处理。
  第五节 党员教育
  经常教育 解放前,党组织处于秘密活动状态,主要是组织党员学习《社会发展史》、《大众哲学》等书籍及进步刊物,进行共产主义理想教育、组织纪律教育及形势教育。
  建国后,根据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采取上党课、轮训、开组织生活会等多种形式,进行经常性教育。50年代至60年代前期,经常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学习党的章 程,开展争做好党员活动。“文化大革命”期间,党组织停止活动。1978年后,党员教育制度逐步恢复、健全。1981年起,各级党组织建立“三会一课”制度,通过党员大会、支部会、小组生活会和上党课,对党员进行教育。同时,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简称“双争”)活动。1982年,各党支部普遍制订“双争”计划,年底全县共评出先进党、支部106个,优秀党员285名。1983年,评出先进党支部67个,优秀党员241名。1984年,为整党作准备,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员必读》,有13000多名党员参加轮训,占党员总数的90%.是年评出先进党支部84个,优秀党员278名。1985年,对党员进行理想、宗旨、党风党纪和民主法制教育,使全体党员普遍受到1~2次教育。1986年,评出先进党支部77个,优秀党员156名,其中省级先进支部1个。自1982年以来,先后有7人获中共浙江省委授予的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详见下表:
  党校教育 1948年,中共浙东临委在宁海山洋游击根据地举办燎原干部训练班,是为宁海县有计划集中培训干部之始,共办2期,50余人。1949年8〜11月,中共宁海县委在县城举办地方干部训练班3期,共100多人。
  1953年12月于城关西门(今印刷厂址)建立中共宁海县委干校,1959年6月改名中共象山县委党校(时宁海并入象山县)。1961年10月称中共宁海县委党校,次年迁城关东门(今丝厂址)。1971年在原党校建立宁海县毛泽东思想学习班领导小组,并迁址跃龙山。1973年5月恢复中共宁海县委党校。1986年,有工作人员20人,其中专任教员12人。
  1953~1956年,以互助合作为中心内容,举办农村干部训练班19期,学员8499人次。1957~1965年,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的方针政策、共产主义理想和“阶级斗争”教育。“文化大革命”期间,党校教育活动基本停止。1977~1979年,由县委在党校直接举办学习班,主要揭批“四人帮”的反革命罪行。1980~1982年,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为主要内容,举办党政干部轮训班25期,学员4892人次。1983~1984年,举办党政机关股长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以上干部培训班2期,每期3个月,学员36人,学习《政治经济学》和党史,并颁发单科结业证书。与此同时,结合整党,举办党员轮训班15期,学员3213人次。1986年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为内容,举办党员、干部轮训班6期,学员561人次。
  1983~1985年,党校与宁海中学合办党政干部高中班,学员42人,发给高中毕业证书。1984年7月创办两年制干部中专班,至1986年毕业50人,在校50人。1985年6月设立浙江省刊授中专宁海辅导站,学制3年,有刊授学员510人。
  整党整风 建国后,除在历次政治运动中结合进行整党整风外,集中整党3次。
  第一次,1952年结合“三反”、“五反”进行。自2月初至6月5日,参加“三反”学习人员577人。5月开展整党,先机关后农村,至10月结束。全县有1534名干部受到教育,内党员195名。有24名党员受党纪处分,其中开除党籍4人,不承认党员2人,动员退党1人,取消候补党员资格17人。
  第二次,1970年7月至1971年11月。以“九大”通过的新党章和这一时期的中央文件为主要学习内容,宗旨是“以批修整风为纲,进行一次思想和政治路线方面的教育”。以举办学习班的形式进行。通过整党,“吐故纳新”,恢复组织生活6707人,暂挂组织生活261人,受党纪处分27人,其中开除党籍3人,劝退出党11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13人。吸收新党员387人。
  第三次,1985年6月至1986年11月。整党内容分5个专题:为人民服务宗旨,共产主义理想,遵守党的纪律,局部和全局关系,否定“文化大革命”。基本任务是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全县参加整党党员10217人。有236名党员受组织处分,其中开除党籍9人,留党察看17人,撤销职务3人,严重警告55人,除名45人,劝退出党11人,不予党员登记11人,暂缓登记62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8人,延长预备期15人。通过整党,发展新党员327人。
  第六节 宣传
  1928年发动亭旁起义阶段,宣传口号是:“建立工农红军,建立工农苏维埃政权,乡村中一切政权归农会!”
  抗日战争初期,根据党的号召开展抗日宣传活动。
  1938年,党组织以抗日后援会名义,创办《生路》刊物,在城内桃源桥下开办抗建书店。5月,建立儿童救亡歌剧团,在县内巡回演出抗日戏剧,后被国民党当局解散,旋又组成少年宣传队,继续进行抗日宣传。1939年暑期,中共亭旁特支成立暑假服务团,以青年学生组成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下乡开展抗日宣传活动。
  。
  1947年“梅花村会议”后,党领导的武装部队、民运工作队以及地下党员活动于全县各地,号召工农群众武装起来,建立人民政权,夺取全国胜利。
  解放初,宣传党的《入城守则》、《约法八章》。之后开展减租减息、征粮支前、剿匪反霸等内容的宣传。1951年重点宣传《土地改革法》、《镇压反革命条例》。并进行抗美援朝的宣传,推行签订爱国公约,发动和平签名,捐献飞机大炮。1952年发展宣传员,组成一支1300多人的宣传队伍,宣传第一部《婚姻法》。
  1953年,大张旗鼓宣传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总路线、总任务,及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全县培训骨干1200余人,组成14个宣传队,采用“诉苦情,挖穷根”等形式,有72万人次受到教育。1954年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培训报告员382名,配合普选,宣传“千金难买选民证”、“选好人,办好事”。1955年,宣传中央《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掀起合作化高潮。
  1957年开展全党整风,发动群众大放大鸣。1958年宣传“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1959年贯彻《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开始纠正“五风”(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瞎指挥风和特殊化风)错误。同年9月贯彻中共中央八届八中全会精神,宣传“反右倾,鼓干劲”,再次掀起“大跃进”狂潮。
  1961年宣传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1962年贯彻中央七千人大会精神,农村人民公社核算单位下放,宣传“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政策。
  1962年下半年传达宣传中共八届十中全会精神,不符实际地估计阶级斗争形势,错误地批判“单干风”、“翻案风”。1963年农村开展以清工分、清帐目、清财物、清仓库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宣传教育运动。随之,接连传达宣传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前10条)、1964年《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后10条)和1965年1月《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23条)等文件精神。宣传的中心是如何深入开展“四清”(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运动,错误地提出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这一时期,宣传的另一重要内容为学雷锋、学焦裕禄以及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
  1966年开始“文化大革命”后,宣传部被批为“阎王殿”,停止工作。1968年起,宣传工作由县革委会政工组的宣传办公室负责。宣传工作均以“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为指导,不断批右反右,鼓吹极左路线。
  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后,全县城乡展开揭批“四人帮”的反革命罪行。1977年7月调整后的中共宁海县委,重建宣传部,党的宣传工作始复正常。1978年底开始,大力宣传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制订的新时期的总路线,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问题的讨论,批判“两个凡是”观点,宣传解放思想,拨乱反正,纠正“文化大革命”中的错误观念。1979~1981年,宣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及《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1981年全县举办130多期学习班,参加学习6.4万人次。
  1980年开始,连续五年宣传贯彻中央关于农村工作五个1号文件,推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1982年起,连年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月”和“文明礼貌月”活动。继之,开展以“五讲四美”(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和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三热爱”(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共产党)和“三优”(优质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为内容的宣传,城乡普创文明单位(村),“五好家庭”活动。1983年,开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严重经济犯罪活动,宣传部门积极配合。1985年继农村经济改革之后,在工业、交通、商业等各业开展体制改革的宣传发动。同时开展法律知识教育,进行普法宣传。
  第七节 统一战线
  地方性和谈 1949年2月,国民党宁海县政府县长邬子匀,派童一秋(省参议员)、童岳川(县府秘书)与浙东游击纵队四支队、中共台工委联系,要求举行地方性和谈。经浙东临委委员、四支队司令员马青和台工委委员詹步行等商定后,于2月19日在前童童连昌家举行谈判。中共代表詹步行,联络员童连昌。国民党方面有县政府代表童岳川,缑城镇代表胡通威。中共方面提出:(1)立即释放政治犯;(2)停止一切反人民活动;(3)不准在游击区征兵、征粮、征税及派兵骚扰;(4)保护城内各机关单位公共财产,不得破坏、盗窃。国民党方面提出:(1)不要用武力解放宁海,如攻城要提前告诉县政府;(2)同意释放政治犯;(3)游击区可以成立地方自治,但应承担政府税赋、征兵义务。谈判未全部达成协议,仅被关押的2名共产党员于会后得释。
  组织各界人士参政议政 1949年7月下旬,县委、县人民政府召开地方士绅座谈会,出席会议的有干藻等25人。会议由人民政府县长报告目前形势,阐明政府政策法令,要求大家认清形势,协助政府做好社会治安等工作。与会人员表示拥护政府政策法令,愿意协助政府做好各项工作。
  1952年10月,县委设统一战线工作部,专司统战工作。后根据各界人士的政治态度,确定41人为爱国民主人士。1959~1961年,组织各界人士参加地、县举办的政治学习班学习,计530人次。
  1956~1966年的4届人大会议中,每届均有1名非党人士(中共党外人士)被推举当选为副县长。1979年后,统战工作的范围和对象扩大,包括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知名人士,非党知识分子干部,原工商业者,少数民族,起义投诚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旅台,港、澳同胞和爱国华侨的眷属,归国华侨,从台湾回乡定居人员和爱国宗教界人士等,计1500余人。1980年的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当选非党副主任1名。1984年的十届人大,当选非党副主任2名,非党副县长1名。1983年召开的县第一届政协会议中,非党委员占67%,非党常委占66.7%,当选非党副主席1名。1984年召开的二届政协,非党委员占69%,非党常委占66%,有非党副主席3人。
  对旅居台、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工作 宁海旅居台湾同胞共408户,1362人,其中将级和相当于将级人员11人。县内有台(湾)属422户,2310人。1984年8月至1986年3月,先后召开台属联络员会议3次,有联络员26人。1980年以来,接待回乡探亲的旅台同胞80余人次,安置4名旅台同胞回乡定居。在县台属去台湾(或香港)会亲14批,28人次。
  1986年底统计,旅居香港、澳门同胞200户,983人。
  自清代至民国,出国经商、从事各种职业以及留学的渐多。解放前去台后又移居国外者亦多。1986年统计,宁海在海外的侨胞和外籍华裔共238户,716人,分布于21个国家。
  1981年3月成立宁海县归国华侨联合会。1984年10月换届,更名为宁海县归侨侨眷联合会,由委员19人组成,设主席1人,副主席3人。
  在土地改革分配、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中,对侨胞、外籍华裔和港澳同胞的眷属,按照“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原则,予以照顾。在招工、升学、住房分配、物资供应等方面,亦按政策予以照顾。60年代初的困难时期,县发放侨汇物资供应券,优惠供应紧俏商品。1980年增加建筑侨汇供应项目,1984年起鼓励用侨汇购建住房,凡建筑侨汇农村达2万元、城关达3万元的,准建房者眷属户口“农转非”1人。1980〜1986年,接待来县探亲、游览和洽谈工商业务的侨胞和港澳同胞300余人次,去香港、美国会亲的侨眷、港澳眷属20余人次。
  落实统战政策 1956年对私改造时,被划为工商业者176人。1978年后遵照中央指示,重新予以区别定性,被区别为小商、小贩、手工业者99人,并分别发给定性通知书。1980年后,按照政策,归还华侨房产9户,2381平方米;台属房产24户,2408平方米;宗教房产23处,6600平方米。同时,对“文化大革命”期间统战人士被查抄的财物进行清退工作,至1986年底,共清退174户,退实物197件,变价款4381元。
  第八节 信访工作
  建国初期,人民来信来访工作由县委、县人民政府两个办公室秘书兼管。1962年7月,成立县人民来信来访接待室,专职干部2人。1964年,建立县长、副县长在城关、力洋两地分别定期接待来访群众的制度。1868年11月至1976年,县革委会办事组设信访办公室,专职干部增至4人。1978~1980年,要求纠正、平反“文化大革命”期间发生的冤假错案的信访激增,县成立处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1980年9月,全县首次开展了信访工作检查活动。1981年7月起,定每月10日为县领导“接待日”,由县委常委、副县长、人大正副主任、政协正副主席轮流接待来访群众。1982年8月县召开首次信访、落实政策工作会议。1983年起,县信访办公室干部增至5人,并建立县信访办公会议制度,由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研究处理重大信访问题。县纪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单位均设立信访办公室,各区(镇)均聘用信访专职干部1人。1984年,制订《宁海县信访工作责任制》,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定期研究处理成批性信访和疑难问题。至1986年,由县信访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处理的成批性信访案件有:
  清退“文化大革命”中查抄财物 “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县有4000多户被抄家,一批财物被收缴。1970年根据中央指示,成立县清退“文化大革命”查抄财物办公室,由县信访室会同有关单位,对申诉户作了清退。1980年起,继续进行此项工作。1982年8月后,清退“文化大革命”查抄财物问题作为成批性重点信访工作,由1名县委副书记负责,组织专门力量,集中3个月时间,当年清退3042户,计实物20749件,变价款55967.75元。至1986年底,共清退4116户,计实物38698件(其中文物449件),变价款104914.75元。
  落实无户口人员户粮全县无户口人员有1992人。1984年结合农村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给予落实1833人,占应落户人数的92%。
  纠正错划家庭成份 在土地改革和“改造落后队”工作中,有少数家庭被错划为地主、富农成份。1978年后,有114户要求纠正。有关部门根据政策,经过复查,报县人民政府批准,至1986年予以纠正93户。

知识出处

宁海县志

《宁海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首冠序言、概述、大事记,设专志25编。配以地图10幅,图表200余张,彩色、黑白照片100余帧。如实地展现了宁海的政治、经济、自然、人文、风情等各个方面的全貌,观点新颖,史料翔实,文笔洗炼,风格独特,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并记载了宁海从自然到社会、从历史到现状各方面的演变和发展状况。这是一册记载宁海县情的学术资料,是一部服务当前、传诸后世的历史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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