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公共建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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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248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公共建筑
分类号: F294.9
页数: 4
页码: 515-518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机关、商业、教育、文体医疗用房历史变迁,建国后新建房屋大幅增加。
关键词: 宁海县 机关用房 商业用房

内容

机关办公用房 宋《赤城志》载,县署内建有县衙、簿厅、尉司等用房。明朝,县署有较大扩建,除在原址改建知县、县丞、主簿、典司4衙外,另在四周增建布政、察院、按察、海道4司用房。民国时期,县政府机关仍设在县署内。民国24年(1935)在县大堂西侧增建办公厅平屋5间,32年在署西新建国民党县党部会堂兼办公二层楼1幢,随后在署前拆建地方法院平屋2幢,35年拆建警察局楼房3间。
  解放初期,中共宁海县委和县人民政府大部分科室,均设在原民国时期的县党部及县署内。1955年,首次在县署东侧建砖木结构二层办公楼1幢734平方米。后又陆续拆建、新建二至六层办公楼4幢,为中共宁海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政协,以及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计划委员会、县科学技术委员会、县团委、县妇联等机关办公房。县属大部分局随着机构发展,逐年迁出县署,另行建房。
  缑城镇公所,民国时期设在大米巷(今水角凌路)陈长官祠内。解放后,城关镇人民政府驻地多次迁移。1978年在桃源南路建联体办公楼1幢1275平方米,驻地始定。
  1986年底,县、镇各机关共有办公用房建筑面积4.44万平方米。其中建国后新建3.99万平方米,占90%。
  商业、金融、服务业用房 解放前,县城商店主要分布在中大街南北两侧。营业用房均私有,以砖木结构二层楼为主,平房亦不少,多属清末和民国时期建筑。50年代变化不大。1964年后,逐渐在中大街的拓宽段建二层砖混结构营业楼。1972年,建筑向四层发展。1981年起,在桃源南北路、北大街、车站路、中大街等地所建的营业楼,向五至六层发展。至1986年底,县城共有商业、金融、服务业用房建筑面积16.67万平方米。其中建国后新建13.18万平方米,占79.1%。
  学校教育用房 旧时,属于教育用房的有儒学(学宫)、蒲湖试院和缑城、文昌书院等。清光绪三十年(1904),王钜韶于文昌书院内添建平屋7间,创办官立高等小学堂(今城关中学址),为近代校舍建设之始。民国17年(1928)宁海县立中学于蒲湖试院内建教学楼11间,33年宁海简易师范于西门建教学楼2幢。此外,中小学校舍有所增建,而为数甚少。
  建国后,学校用房增加迅速。至1986年底,县城共有学校教育用房建筑面积4.48万平方米,其中建国后新建3.94万平方米,占88%。宁海中学有教学大楼、实验大楼、师生宿舍共14460平方米,其中1949年前为1080平方米,50年代建1040平方米,60年代建2535平方米,70年代建1087平方米,80年代前6年建8718平方米。其余各中小学校舍,亦多属新建。
  文体、医疗、科研用房 过去属于公有的此类用房甚少。民众教育馆设在关岳庙内,戏馆利用钱家祠堂。民国34年,县卫生院由财神庙拆建门诊室平屋8间,住院部6间。县农业推广所用房很少。解放后,随着文体、医疗、科研等事业发展,建设亦多。至1986年底,县城共有医疗用房建筑面积2.98万平方米,文化、体育用房1.37万平方米,科研用房0.25万平方米,广播用房0.26万平方米。

知识出处

宁海县志

《宁海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首冠序言、概述、大事记,设专志25编。配以地图10幅,图表200余张,彩色、黑白照片100余帧。如实地展现了宁海的政治、经济、自然、人文、风情等各个方面的全貌,观点新颖,史料翔实,文笔洗炼,风格独特,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并记载了宁海从自然到社会、从历史到现状各方面的演变和发展状况。这是一册记载宁海县情的学术资料,是一部服务当前、传诸后世的历史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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