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保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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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2479
颗粒名称: 第八节 保险
分类号: F84
页数: 1
页码: 513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保险业始于民国23年,历经波折后于1981年重建,1986年已有多项保险业务。
关键词: 宁海县 保险业 业务

内容

民国23年(1934)6月,上海天一保险公司在城关柴万成布庄设代理处,开办水、火、人寿保险,为县内保险业之始。民国26年1月,浙江地方银行宁海办事处代理中央信托局开办保险。因乏人投保,业务均少。
  1951年4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县人民银行设特约代理处。1953年4月,撤代理处,建支公司。并先后在力洋、西店、桥头胡设乙类代理处。1958年6月,支公司并入财政局。11月机构撤销,保险业务停办。
  1981年2月,在人民银行重建特约代理处,次年7月恢复支公司。1984年从人民银行分出单立。1986年有职工23人。全县农业银行基层机构和信用社,及回浦、凤潭、梅林、大佳何、深甽、长街等乡镇和县交通监理所,均有代理处。并有兼职人身险协保员110人。
  1953~1957年,先后开办企业和家庭财产险、货物运输险、运输工具和旅客意外险、渔船和耕牛险、渔工团体人身险。共收保费33.91万元;赔款7.62万元,赔付率22.5%(缺1957年数)。1956年台灾,赔付企业财产损失2.91万元,渔业损失1.74万元,耕牛损失0.15万元,合计4.80万元,为该年全部赔付额77.8%。
  1981年以后,除耕牛险外,上述险种先后恢复。1985年增办简易人身险和养老金保险。1986年开办师生平安险。6年保费共收入428.64万元;赔付259.52万元,赔付率60.5%。

知识出处

宁海县志

《宁海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首冠序言、概述、大事记,设专志25编。配以地图10幅,图表200余张,彩色、黑白照片100余帧。如实地展现了宁海的政治、经济、自然、人文、风情等各个方面的全貌,观点新颖,史料翔实,文笔洗炼,风格独特,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并记载了宁海从自然到社会、从历史到现状各方面的演变和发展状况。这是一册记载宁海县情的学术资料,是一部服务当前、传诸后世的历史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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