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货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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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247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货币
分类号: F82
页数: 4
页码: 502-505
摘要: 本文记述了清末民初至1950年代,中国货币经历了银元、法币、人民币的变迁,人民币逐渐成为法定货币。
关键词: 宁海县 货币变迁 法定货币

内容

银币 清末民初,银两与银元并用。大宗交易和政府机关记帐以银两为单位,实际流通以银元为主。民国3年(1914),北洋政府规定银元为国币。民国22年3月,废除银两,银本位双轨制至此结束。
  银元,俗称“银洋钿”。流通多为“鹰洋”、“孙洋”、“袁洋”、“船洋”、“龙洋”等5种。民国24年11月,禁止银元流通。但在纸币贬值、物价混乱之时,民间仍乐于作为货币流通。
  金属辅币有银角、制钱和铜元。银角多是广东铸的贰角、壹角。制钱俗称“铜钱”,为最小单位,铜元兴起后被淘汰。民国16年后无流通。铜元俗称“铜板”,多用“当十”(1枚当铜钱10文)1种。民国24年后,尚有镍、铝质辅币及1分铜币流通。抗日战争开始,货币贬值,金属辅币本身价值大于面值,市上遂消失。
  法币 民国24年实施“法币政策”,指定中央、中国、交通、农民4家银行发行,面额最高为拾元。县内还有四明、实业、垦业、中南等民营银行纸币流通,通称钞票。初与银元等值。民国28年,全县流通总额33万元。尔后币值日落。民国31年起,法币由中央银行独家发行。同年4月,政府将原来专供缴纳关税之用的“关金券”(全称“海关金单位兑换券”)以1关金合20元法币之比投入流通,后与法币同步贬值。民国37年,法币最高面额为伍百万元。同年8月,政府发行“金圆券”取代旧法币。1金圆券合法币300万元。金圆券号“金本位”。初期面额最高拾元,次年4月升至壹百万元,贬值速度比法币更甚,民间自发用银元或大米等实物计价交换。1949年7月,人民政府明令禁止流通,并于1950年以13500元金圆券兑换人民币1元的比率收回。
  人民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1949年7月开始使用。
  1950年5月,人民政府着手禁用银元和收兑金圆券工作,推行人民币。在此期间,沿海国民党残部偷运假人民币抢购物资,扰乱金融,破坏人民币信誉。县人民银行成立“反假”斗争小组,展开反假票斗争。至1952年末,共缴获假票770余万元。
  1955年3月1日,人民币改制。全国发行新人民币,1元合旧人民币1万元。全县建立兑换点14个,迅速收回旧币1010196万元。
  1964年4月10日至5月20日,县人民银行奉令收回苏联代印的叁元、伍元、拾元3种人民币,共219万元。
  辅币原均为纸币。1957年12月1日发行铝质分币,有一分、二分、五分3种,与纸币混合流通。1981年春夏间,铝分币一度紧缺,经有计划投放后转归正常。
  1980年4月15日,奉令发行4种金属币:一元镍币和一角、二角、五角铜质辅币,因发行量少,群众争相珍藏,市上极为少见。
  1950~1986年,全县人民币累计投放186765万元,回笼170782万元,净投放15983万元。投放渠道:信用支出,即储蓄和信用社提现占40.13%,工资性支出20.28%,农副产品采购支出19.88%,其他19.71%。回笼:商品销售占70.14%,信用回笼17.67%,其他12.19%。1970年前,除少数年份外,回笼大于投放;1971年后,投放大于回笼,且差额逐年扩大。1979年净投放超1000万元,1986年达4243万元。
  货币流通量,据银行测算:1974年前不足500万元,1978年714万元,1980年增至1580万元,1986年为5901万元。城乡居民手持现金,1974年前不足300万元,1978年580万元,1980年增至1216万元,1986年为5219万元。

知识出处

宁海县志

《宁海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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