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税务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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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246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税务机构
分类号: F810.42
页数: 2
页码: 490-491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税收机构历经多次变革,从民国至1986年,机构设置不断调整和完善。
关键词: 宁海县 税收机构 变革

内容

民国时期,大宗税收属中央控制,各设机构,条条下伸征收。田赋及县捐杂税,由县征收。机构林立,变动频繁。县内设立的国税机构先后有:直接税宁海分局、省税务局新昌分局宁象办公处、宁海烟酒专卖业务所、宁海渔业稽征所、两浙区宁海盐务支局、凫溪统捐分局、宁海查缉所、瓯海关宁海分卡、浙东货运管理处宁海管理站等。并分别在各主要集镇和交通要道设立关卡,征取税收。
  地方税务机构有:
  县粮政科(又称二科)。民国元年(1912)建立,管理地方税捐。民国20年起兼办营业税。民国27年税务移交赋税征收处。
  田赋粮食管理处。民初承清制,县署大堂两廊设田赋征收总柜,四乡设征收分柜。民国25年改为田赋征收处。民国27年又改称赋税征收处。民国30年田赋由中央接管,成立财政部浙江省宁海县田赋管理处。民国32年与县粮政科合并,成立田赋粮食管理处,并在城关、梅林、茶院、一市、岔路设征收办事处。
  税捐稽征所。民国27年7月为宁海县税务分处,隶省第六区税务处。10月份改为赋税征收处,在长街、西店、桑洲、海游(今属三门县)设分处。民国29年7月,改组为县税务局。民国31年又改称县税征收处,在黄墩、茶院、岔路、梅林设稽征所。民国35年改成税捐稽征处,在长街、黄墩、岔路(后移桑洲)设稽征分处。民国37年改“处”为“所”,在桥头胡、凫溪设检查站。
  乡镇经费征收处。民国32年7月成立。翌年4月撤并。
  1949年7月,人民政府财粮科接管旧财、粮、税机构,开征地方税。10月,成立宁海查征站,属临海稽征所,征收直接税和货物税。11月,在鼓楼前设城关稽征所,小北门车站派员驻征。相继成立深甽、桥头胡、西南区、东区稽征所。1950年4月,国、地税合并,成立县税务局。下设桥头胡、长街、岔路、梅林4个税务所,统一收税。9月,在小北门设检查站,力洋、西店、一市设稽征组。
  1958年,税务局并入财政局。下设长街、桥头胡、黄坛税务所,一市税务组。10月,全县成立人民公社,税务所、组并入公社财务部。宁海并入象山后,称象山县财政局。1961年10月,恢复宁海县建制,重设宁海税务局。1965年后,财政、税务两局先合署后合并。1970年11月,财税与银行合并称财政金融局。1973年2月分设,成立财政税务局。1986年底,下属机构有城关、黄坛、岔路、一市、力洋、长街、桥头胡、深甽、西店财政税务所,所辖乡镇设驻财税员。并在胡陈港设稽征组,桑洲、西店设税务检查站。

知识出处

宁海县志

《宁海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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