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预算外收支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宁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2462
颗粒名称: 第四节 预算外收支
分类号: F812.45
页数: 1
页码: 488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56至1986年宁海县预算外收支共1566.94万元和1536.07万元,结余30.87万元。
关键词: 宁海县 预算外收支 结余

内容

预算外收支自1956年始。至1986年,预算外收入共1566.94万元(1958~1960年系宁、象两县合并数)。来源为:工商税附加164.43万元,农业税附加482.17万元,渔业税分成36.66万元,企业折旧基金180.35万元,公用事业(水、电费)附加80.86万元,“五小”企业留成450.20万元,盐税提成4.28万元,其他提留167.99万元。
  预算外支出共1536.07万元。其中:“五小”等三项费用占20.31%,工交商事业费33.41%,农林水事业费10.53%,城镇公用事业费17.24%,文教卫生事业费12.87%,行政管理费1.68%,其他支出3.96%。
  1986年底止,结余30.87万元。

知识出处

宁海县志

《宁海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首冠序言、概述、大事记,设专志25编。配以地图10幅,图表200余张,彩色、黑白照片100余帧。如实地展现了宁海的政治、经济、自然、人文、风情等各个方面的全貌,观点新颖,史料翔实,文笔洗炼,风格独特,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并记载了宁海从自然到社会、从历史到现状各方面的演变和发展状况。这是一册记载宁海县情的学术资料,是一部服务当前、传诸后世的历史文献。

阅读

相关地名

宁海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