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水产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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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244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水产品
分类号: F762.6
页数: 2
页码: 467-468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水产品经营由私商到国营、私营共存,再到全面放开,供应方式及收购计划不断变化。
关键词: 宁海县 水产品 经营方式

内容

主要是海水产品。解放前由私商经营,有的行栈通过汛前放款取得鱼货购买权,操纵鱼价,用拖延付款,多秤少算等手段,渔民实得仅为鱼价的40%。民国35年(1946)全县鲜咸货业18户,鱼行11家。
  解放初期,国营、供销社、私营商贩共存。1951年,城关有鱼鲜业19家。鱼货自由购销,价格沿用“斤谷斤鱼”、“斤粮斤鱼”的历史比价,参照需求情况,现场议价。1956年起实行计划收购,计划价格。近海作业产品采取“全年计划,一次下达,分季交售,年终结算,超产增购,以丰补歉。”收购比例为主要经济鱼类实产量90%,一般鱼类实产量60%,超产部分增购50%。1957年8月规定主要经济鱼类统一收购,1962年收购比例调为80%。
  1966~1978年规定渔民自食外,全部卖给国家,由水产供销公司统一经营。1979年,主要品种改为派购和议购相结合,派购量为常年产量60%,按国家牌价60%,议价40%结算,并与供应柴油挂钩。全县收购7328吨,为历史最高年份。1985年后取消派购,全面放开经营。
  市场供应,1958年前需大力推销,县内年销2000吨左右。1959年后开始计划安排,重大节日和农忙季节,城镇居民凭票定量供应,农村组织分配,供应一直偏紧。县内销售量1967年最高,为4050吨。1985年后,供应大部在集市。个体商贩从石浦等地贩运入境,水产公司经营比重下降。
  从实行计划收购起,宁海被定为水产品计划调出单位。也有调入,以调剂花色品种。1965年省决定本地销价按石浦流向安排,货源来自宁波的,平均每百公斤亏6~12元,列政策性亏损。

知识出处

宁海县志

《宁海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首冠序言、概述、大事记,设专志25编。配以地图10幅,图表200余张,彩色、黑白照片100余帧。如实地展现了宁海的政治、经济、自然、人文、风情等各个方面的全貌,观点新颖,史料翔实,文笔洗炼,风格独特,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并记载了宁海从自然到社会、从历史到现状各方面的演变和发展状况。这是一册记载宁海县情的学术资料,是一部服务当前、传诸后世的历史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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