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糖烟酒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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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244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糖烟酒
分类号: F768.2
页数: 2
页码: 466-467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杂货店经营变迁,食糖、卷烟、酒类供应方式经历多次调整,逐渐满足市场需求。
关键词: 宁海县 杂货店 食糖

内容

民国时期,县内南北杂货店多有经营。1949年初,城关有糖食、卷烟、南货店44户,从业人员251人。
  食糖 民间素有蔗制土糖和米制饴糖习惯。建国初期,食糖自由买卖。当地土糖衰落,国营商业几无收购,货源全由外地分配调入。70年代初,国营宁海糖厂及长街、力洋、一市区11个集体糖厂先后投产。1979年县内收购2513吨,为历史最高年份。后因糖料比价偏低,农民改种其他作物,糖厂逐年减产,收购量逐年降低。1986年仅收147吨,货源重赖外地调入。
  食糖销售,初以红糖为主,数量不大。1954年开始,需求增加,货源不足。当年,实行掌握出售,每人限购0.25公斤。产妇、婴儿、病人及特殊用糖凭政府机关证明供应。工业行业用糖视货源专项安排。以后生活用糖改发糖票。1961年,部分食糖高价敞开供应,砂糖每公斤6.80元。1965年7月恢复平价。1979年敞开供应。
  卷烟 建国初,宁海县宁昌烟草股份有限公司在城关和桥头胡设推销处,批发地产烟。1950年初关闭。继而杭州利群烟厂在桥头胡设点批发。卷烟实行专卖后,批发业务统由国营商业掌握,货源由外地调入。1957年大力推销,全县销3934箱。1958年开始供应紧张。1961年8月实行凭票供应,是年销1343箱,仅及1957年的三分之一。1965年恢复敞开供应。1979年后,销量逐年增加,甲乙级烟供不应求,一直实行凭票或分配供应。
  酒类 民间自酿自食黄白酒,历史悠久。1953年前,全县较大私营酒坊,兼营批发、零售。酒类统购专卖后,国营商业掌握酿酒原料分配,接管批发业务。由于国家核定酿酒用粮有限,黄、白酒供应长期不足。1957年下半年开始控制供应,甲级黄酒多在节日供应,平时供应合成黄酒。1960年,工厂利用野生淀粉酿酒,商业部门用酒精配制代白酒供应市场。1961年8月黄酒凭票供应。1975年定量每人每月0.25公斤。春耕和节日,凭购货证每户增加0.5~1公斤。1980年后,一批乡镇酒厂陆续投产,野生原料酿酒和代白酒停止生产。酒类全部敞开,满足供应。
  1981年,宁海啤酒厂投产后,啤酒除自销外,还可向外地销售。

知识出处

宁海县志

《宁海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首冠序言、概述、大事记,设专志25编。配以地图10幅,图表200余张,彩色、黑白照片100余帧。如实地展现了宁海的政治、经济、自然、人文、风情等各个方面的全貌,观点新颖,史料翔实,文笔洗炼,风格独特,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并记载了宁海从自然到社会、从历史到现状各方面的演变和发展状况。这是一册记载宁海县情的学术资料,是一部服务当前、传诸后世的历史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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