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茶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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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243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茶叶
分类号: TS272
页数: 2
页码: 462-463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茶叶收购经历供销社统一收购到放开经营,1982年收购量最高,后通过合同收购保护茶农。
关键词: 宁海县 茶叶 供销社

内容

民国时期,茶农自饮自销,城乡商市收购少量零售。解放前夕,全县上市商品茶仅200公斤。解放后,民间用茶仍习惯向集市或产区购买,商业收购主销外地。
  1951年,供销社始收茶叶。到1952年底收购9.15吨。1954年,政府加强市场管理,规定茶叶由供销社统一收购,全面推行产销结合合同。并建立固定茶叶收购站,组织流动收购组,深入产区收购茶叶。1956年收购21吨。
  1958年,为支援外销,生产碎红茶,提出“打破社界队界,谁采谁有,片叶下山”的错误口号,开展大购大销。1958~1960年收购153.45吨,破坏了茶树正常生长。
  1963年,推行茶叶预购合同,发放预购定金,每百公斤茶叶奖售化肥125公斤,粮票25公斤。1970年,县内大批茶园成林,收购量激增。1977年收购542.6吨。1982年收购1976.3吨,为历史最高水平。
  1983年,茶叶滞销。为保护茶农利益,春茶仍全数收购,夏秋茶实行浮动价,当年收购1662.45吨。县供销社成立茶叶公司,帮助生产,积极推销。
  1984年,茶叶放开经营后,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商商、农商、林商联营。1985年,供销社收购量1095.85吨,占全县年产量57.2%。
  1986年,国内外茶叶市场回升,供销社及早签订购销合同,发放贴息贷
  款,供应生产专用物资,协调乡镇茶厂开展联营,避免多头抢购毛茶,当年供销社收购1503吨,占全县年产量71.3%。

知识出处

宁海县志

《宁海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首冠序言、概述、大事记,设专志25编。配以地图10幅,图表200余张,彩色、黑白照片100余帧。如实地展现了宁海的政治、经济、自然、人文、风情等各个方面的全貌,观点新颖,史料翔实,文笔洗炼,风格独特,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并记载了宁海从自然到社会、从历史到现状各方面的演变和发展状况。这是一册记载宁海县情的学术资料,是一部服务当前、传诸后世的历史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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