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生产资料购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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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2424
颗粒名称: 第三章 生产资料购销
分类号: F721.2
页数: 10
页码: 452-461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解放后各类物资供应情况,包括金属材料、化工原料、机电设备等逐渐纳入计划分配。
关键词: 宁海县 物资供应 金属材料

内容

第一节 金属材料
  民国时期,县内无专营金属材料商店。加工简易农具,多利用当地废旧金属,或向沪、甬等地采购。
  解放后,金属材料初由商业部门和供销社共同经营。1955年县计划委员会成立。县人民政府设生产资料科,在三门、长街、桥头胡分设经营组,后更名为生产资料站、经营部,属县供销社。金属材料由计委统一分配,分“申请单位”和“非申请单位”,采用调拨价与市场价两种价格体系。
  1957年,实行由地区管理、平衡的物资调拨制度,取消市场供应渠道。次年宁海并入象山县,宁城设金属材料批发站。1961年恢复宁海县建制,金属材料仍由县生产资料经营部经销。供应量不大。
  1963年,成立县物资局,统一经营金属材料。次年,供钢材195吨。尔后,稳步增长,品种增多,供应铜、铝等有色金属。70年代初,县内现代工业兴起。1972年供钢材898吨,生铁886吨。1977年起货源紧缺。是年,地区计划分配钢材744吨,实到342吨;经多方组织计划外钢材246吨。
  1978年后,计划调节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实行计划价和市场价并存的双轨制。金属材料作为商品进入市场,经营单位逐步扩散。工业局、二轻局、乡镇企业局下属经营部、公司及其他一些新成立的公司、私营企业,也有经营。随着机械和金属制品业发展,城乡基本建设工程增多,金属材料需求量成倍增加,物资部门多渠道组织货源。1984年6月,与山西省黎成县达成集资冶炼生铁协议,年返供生铁1000吨,换成钢材500吨。1985年,利用甲类外汇28万美元,进口罗纹钢1100吨。1986年,参加杭钢技改集资,年返供钢材1500吨。
  同时,供应量相应增加,仅宁海棉纺织厂工程建设供钢材1510吨。1982年,物资系统供钢材7636吨,比1976年增加近12倍;供应铜、铝、锌等有色金属623.96吨,比1976年增加49倍。1986年经营品种有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硬质合金3大类60多种,供应钢材9600吨,铜、铝、锌、镍等有色金属1862.24吨。
  第二节 化工原材料
  民国时期,县内仅有油漆、染料、小苏打等几种日用化工产品供应,由油漆染料店及杂货店经营。
  解放后,初由百货公司兼营,后由五金交电化工公司经营。1957年后逐步实行计划分配。1963年,主要化工原料划归物资部门,民用化工产品仍由商业部门供应。当时,物资部门经营的有硝酸、盐酸、硫酸、烧碱、纯碱(简称“三酸两碱”)、橡胶、轮胎、农用水管、平胶带、三角带、胶木粉等20多个品种,供应量不大。1969年,供应纯碱6吨、烧碱2吨、橡胶2吨、轮胎7套、炸药35吨。
  进入70年代,经营品种增多,计有“三酸两碱”、橡胶及其制品、输水管、氧气管、胶木粉、电玉粉、氰化钠、工业尿素、各种塑料、环氧树脂等150余种。主要供应化工、机械、纺织、采石、电镀、塑料加工等行业。
  1978年后,化工原料需求量激增。除“三酸两碱”、氰化钠、氰化钾及炸药等几种化工原料仍由国家作计划分配外,其他均以市场调节为主。各工业部门经理部、公司相继经营。这一时期,县内塑料加工业发展较快,全县年需各类塑料3000余吨,供需矛盾突出。
  第三节 机电设备
  解放初,由商业部门和供销社经营。1957年,机电产品纳入国家计划。1963年,物资部门成立,商业部门交叉经营一部分。1964年起,全由物资部门统一经营。品种只有小型机械设备、电工器材、仪器仪表、工量具、轴承等5大类,型号规格不全,品种不齐,数量亦少。当时钢材紧缺,用户购买机电产品采取以旧换新办法,对新建单位无法交旧的可以免交或补交。
  1970年后,地方工业发展,机电设备供应量上升。1973~1977年,供应机床157台,电动机2261台/10079千瓦,变压器344台/12365千伏安,载重汽车2辆。1978年后,供销体制改革,除一些短线产品继续实行计划分配外,其余放开经营,自由购销。乡镇企业迅速发展,机电产品需要量不断增长。1978~1980年,供应机床133台,电动机2436台/10636千瓦,变压器314台/18700千伏安,载重汽车22辆。
  1981年6月,县机电设备公司成立,对重点工程项目实行承包供应。1982年,为宁海棉纺织厂扩建工程包干供应成套机电设备192个品种规格,计1149台(件),金额81万元。1986年,公司经营品种有金属切削机床、工业机械、锻压设备、各种汽车、电工仪表、各档轴承、量具、磨具等10大类,3000多种。
  第四节 农业机具
  农业机械 解放前,仅有少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均由用户从沪、甬等地购入。50年代后期开始调入并供应农机,但数量很少。60年代起,外地调入数量逐步增加,县内也开始生产部分小型农机。1964年,县农业机械公司成立,隶县物资局,专营农机业务。1981年划归县农机局。经营主要品种:机械化农机具类,有拖拉机、机引农具、拖斗、机动打稻机及机动喷雾器等;农用动力及排灌机械类,有柴油机、柴油发电机组、汽轮机、电动机及水泵等;农副产品加工机械类,有碾米机、磨粉机、饲料粉碎机等;半机械化农具有脚踏打稻机等。此外,还经营各类农机具配件。
  供应办法,1979年前,各类农机及配件均按计划分配,计划供应。1980年,实行计划分配与市场调节相结合,以市场调节为主。1986年后,除部分拖拉机及柴油机外,全部实行市场调节,敞开供应。
  农机供应量增长很快。手扶拖拉机,1950~1977年的28年共供应411台,而1978~1986年的9年供应2107台,后9年比前28年增长4.1倍;柴油机,前28年供应3498台,后9年供应4195台,增长20%;水泵,前28前供应1798台,后9年供应2771台,增长54%。
  中小农具 铁、木、竹制为主,品种多,规格复杂。解放前,多由手工业工场直接出售。解放后,以供销社经营为主。初期因原材料缺乏,重在修旧,并召开手工业者与农民参加的展览交流会,签订生产供应合同,不足部分向外地采购。“大跃进”时期,原材料奇缺,部分农具凭票供应。后由供销社负责原料、燃料,生产部门按合同生产,交供销社出售。1962年销34万件。1963年,除部分产销直接见面外,供销社供应19万件。1964年开始供应塑料制品。70年代,年销40~50万件。1980年后放开经营,供销社供应量逐年减少。1982年供应47万件,1986年供应19万件。
  第五节 建筑材料
  砖、瓦、砂、石由生产者直供用户,商业不经营。
  水泥、玻璃、油毡等建筑材料,全赖外地调入。解放初由商业部门少量经营。1957年列入计划分配。1963年归口物资系统。水泥由县计委分配,玻璃、油毡等由用户申请购买。1971年,西店水泥厂投产,产品列入计划,由工厂直接供应。
  水泥供需矛盾长期突出。1970年前,水泥主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1970年后,工业基本建设占一定比例。1978年后,实行“双轨制”,计划外水泥及其他建筑材料敞开供应。其时,乡镇企业兴起,民用住房建设遍及城乡,建筑材料需要量激增。1979~1985年,平均年销水泥20460吨,1986年供应水泥26374吨,为1977年的5.28倍。其中50%属市场调节范围。
  玻璃供应1984年最多,计8399标箱,为1977年的2.33倍。
  第六节 煤炭石油
  煤炭购销 解放前,县内无供应。解放后,煤炭由国家计划分配。1956年,省首次分给煤炭计划,数量不多。1958年,供销社开始经营。工业生产始以煤炭为燃料。是年,“大办工业”,“全民炼钢”,供应4813吨。60年代开始由国营公司经营。1966年在城关供应居民生活用煤,是年,供应582吨。后扩大到乡镇居民,实行凭票定量供应。
  1966~1970年,全县销售煤炭26130吨,年均5226吨。1971~1978年,销售171691吨,年均21461吨。1979~1985年,销售399594吨,年均57085吨。1986年销售91472吨,为1965年的29.4倍。居民生活用煤每户每月定量:1人15公斤,2~3人40公斤,4~5人55公斤,6人以上65公斤。
  煤炭货源全由外省调入。1970年,王爱、桑洲、一市建小煤窑。1971~1972年,收购供应地产煤7388吨。1981年,组织供应协作煤9420吨。以后逐年增多。1982~1985年共供应协作煤61923吨,年均15481吨。1986年供应协作煤41024吨,比1981年增3.4倍,占销售总量45%。
  为节约用煤,1979年起,对工业用煤在核定煤炭供应计划同时,规定按20~35%回收煤渣,季内交清;少交2吨,扣供原煤1吨。是年回收煤渣3411吨。1986年回收8040吨。
  石油购销解放前,城乡杂货店仅有少量煤油供应民间照明。解放后,由国营商业经营。农渔业生产及农村照明用油由基层供销社供应。货源全由外地调入。
  50年代初,农民生活水平低,很少用煤油照明,1950年全县仅供煤油5吨。农村土地改革后,煤油使用量增加,1952年供应188吨。1954年,石油实行计划供应。1956年供应煤油254吨,并开始供应汽油和柴油。分配供应原则是:煤油,先农村后城镇,先照明后其他;柴油,优先安排农、渔业生产和农副产品加工运输需要;汽油,保证消防用油,一般车用汽油全面登记,凭证定量供应。随着生产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石油需求增加很快。1967年,国营商业供应煤油465吨,汽油8吨,柴油1526吨。1986年供应煤油623吨,汽油2541吨,柴油6481吨。
  第七节 肥料农药
  肥料 解放前,农家用自然肥料为主。商品肥多为虾鲓末、杂骨、油饼、明矾、蜊灰等。化肥习称“料精”、“肥田粉”,数量少,且价格贵,农民很少施用。解放后,化肥由供销社经营。用量逐渐增大,成为农业主要肥料。货源由外地调入,供不应求。品种由解放初的硫酸铵、过磷酸钙扩大到尿素、碳铵、氨水、氯化铵、氯化钾、硫酸钾、钙镁磷肥、硝酸铵、硝酸钠等10多种。供应方式,初为现货现售,订立合同赊购、定购,经济困难户还给贷款。1954年后列入计划分配,奖售化肥专项供应。1979年,宁海化肥厂投产,产品大部通过供销社供应用户。全县供销社化肥供应量:1952年180.7吨,1957年1297.5吨,1962年2395吨,1965年9483.1吨,1970年15041.2吨,1975年13898.7吨,1980年21145.1吨,1985年42466.4吨,1986年47392.8吨。
  “5406”细菌肥料,“大跃进”时期试行培育,因效果差而中止。1970年重制推广。1973年供应7.5吨,施田3500亩。同年制供孢子粉4吨,多用于夏季育秧。显效后销量渐增。1979年供应36.5吨。1980年后,地产化肥增多,地膜广泛使用,菌肥销量渐减,停止生产,库存到1983年供应完毕。
  绿肥,历来以苜蓿、紫云英(统称草子)为主。所需种籽多从奉化、鄞县等地贩入。1953年供销社供应192吨。1962年、1963年,以毛竹、小杂竹供给江苏省江阴县调入种籽150吨。1965年供应269.6吨,为历史供应量最高一年。为改变单纯依靠外地局面,鼓励各地自选、自繁、自留、自用,供销社奖售收购,调剂余缺。1980年全县草籽种自给有余。
  商品杂肥有油饼、杂骨、明矾、石膏、蜊灰及鱼杂肥等。解放后,供销社组织采购,多以低于成本价格供给农民。1957年供应2007吨。蜊灰和鱼杂肥,多由农民向产地直接采购。后因化肥增加,杂肥用量减少。
  农药 解放前,传统防治病虫害方法有:青油打?指浮尘子),烟梗、巴豆、茶籽饼、雷公藤杀螟等,统称“土农药”。50年代初,化学农药“六六六”、“二二三”相继调入供应。1956年,剧毒农药“1605”开始在棉田试用。60年代新增产品有:砷酸钙、敌百虫、乐果、三硝散、马拉松、氯丹、“八八九”、苏化203等60多种。70年代又有甲胺磷、井岗霉素、西维因、稻瘟净、稻脚青、代森胺、五氯酸钠、除草醚、速灭威、托布津、叶枯净、多菌丹、“402”以及除草、生长调节剂等20多种调入供应。西力生、赛力散、富民隆等有汞农药停止使用,以供应福美双,二硝散、五氯硝基和漂白粉等代替。80年代初,“六六六”、“二二三”、马拉松、杀螟粉等相继淘汰。1986年,主销品种是甲胺磷、叶蝉散、托布津等。
  化学农药供应长期紧张。全县供销社供应量:1952年6.1吨,1957年27.4吨,1962年481.5吨,1970年846.9吨,1975年1199.3吨,1979年1470.35吨为最多;1980年1337.3吨,1985年451.7吨,1986年478.4吨。
  第八节 耕牛和牛市场
  解放前,宁海耕牛自给有余。也有从黄岩方向贩入,役后流向宁波等地。买卖由牛贩子垄断。解放后,由国营或集体牛场经营,梅林、城关设有交易市场。1956年全县成交6763头,其中菜牛2243头。1957年,春耕缺牛严重,政府规定禁止耕牛外流,交易必须进场,同时向外地购入136头投放市场。1963年,牛市场放开,县际交易增多。1977年备耕旺季,城关牛市场入场交易的每市有300~400头。1984年,耕牛市场全面放开,牛贩、顾客进村上户交易,入场交易大为减少。

知识出处

宁海县志

《宁海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首冠序言、概述、大事记,设专志25编。配以地图10幅,图表200余张,彩色、黑白照片100余帧。如实地展现了宁海的政治、经济、自然、人文、风情等各个方面的全貌,观点新颖,史料翔实,文笔洗炼,风格独特,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并记载了宁海从自然到社会、从历史到现状各方面的演变和发展状况。这是一册记载宁海县情的学术资料,是一部服务当前、传诸后世的历史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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