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粮油购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宁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2420
颗粒名称: 第二章 粮油购销
分类号: F721.2
页数: 9
页码: 443-451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粮食购销、油脂购销及粮油储运的历史变迁,包括政策调整与仓储设施。
关键词: 宁海县 粮食购销 油脂购销

内容

第一节 粮食购销
  全县粮食丰年略余,平年自给,灾年欠缺。解放前,民间粮食自由交易。粮商集中在城关和桥头胡等地,居间作价,代客买卖。重灾年份,政府赈济、平粜,杯水车薪。大量粮食为富豪垄断,新粮登场压价收购,青黄不接抬价出售,大斗进小斗出,贫民深受盘剥。抗日战争期间,曾实行“计口授粮”,管制较严。
  解放初,实行国营商业领导下的自由购销政策。中粮公司担负县城粮食购销,区乡委托基层供销社代购代销。1953年,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全县粮食统由政府粮食部门经营管理。农村和城镇采取不同的购销方法。粮食部门除个别年份外,历年粮食购大于销,多有外调。1980年后,农业生产结构调整,计划粮食购销倒挂。1986年,全县粮食实际收购总量少于销售总量,出现逆差。
  农村购销 1954年省核定购销指标,县分配到乡,民主评议,计算到户,确定购销对象:余粮户统购粮食,自给户不购不销,缺粮户缺额定销。是年,实际征购33065吨,其中统购18415吨,比上年增59.92%。1955年实行“三定”到户,3年不变政策,全县定产103000吨,平均亩产211.5公斤,略低于常年水平。定购20250吨,定销6900吨。留粮:口粮人均236公斤;种籽粮每亩6公斤;饲料粮每头肉猪60公斤,公母猪100公斤,牛15公斤。是年,实际完成统购18945吨。
  1957年8月,以农业社为单位统购统销。秋后购了“过头粮”,翌春退库3600吨。1958年,改变粮食管理体制,实行购销差额包干,5年不变,增产不增购,减产不减免,余粮不强购。是年“大跃进”、“浮夸风”、“入库放卫星”,挖了社员口粮,购了种子粮,国家征购粮食37875吨,创“历史最高记录”。1959年。人民公社实行“食堂化”、“粮食供给制,吃饭不要钱”,“三定”口粮普遍超吃。1958~1959年共返销粮食15700吨。
  1960~1961年,粮食减产,政府贯彻“低标准,瓜菜代”方针,采取一系列度荒措施:(1)组织干部下乡,突击安排生活用粮5770吨,浮肿病人每人增发粮食7.5公斤。(2)发动群众大办代食品,节约粮食。国家收购番薯藤、玉米芯等8526吨,野生淀粉制酒原料810吨。宁波地委核定宁海代食品抵销成品口粮850吨,饲料粮210吨,上调代食品及野生淀粉原料3000吨。(3)从东北调入马铃薯种300吨,荞麦种25吨,发动社员生产自救,扩种早熟作物。1961年人均口粮164公斤,为解放后最低水平。
  1962年,为多购粮食,弥补库存,开展以工业品、化肥、黄酒等换购粮食。此项措施,延续多年。1963年,实行粮油包干,粮棉油挂钩政策,省核全县农村粮食包干指标购25525吨,销2570吨。是年,停垦还林5074亩,减购124.15吨,增销91.5吨。1964年,扩种棉花8000亩,减购875吨,增销125吨。1977年,种药材减购120吨。至1978年,全县征购任务19395吨,农村定销6060吨。
  1979年,执行中央与民休养生息指示,调整征购基数,减购4500吨,增销2250吨。1980年省核准粮改棉14731亩,减购4342.7吨,增销1438.9吨,全县粮食计划开始销大于购。是年,征购计划11740吨,统销计划17320吨,缺粮5580吨。
  1981年,调减主要稻谷集中产区征购基数1000吨。1982年,农村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粮食实行大包干,购粮对象变生产队为承包户。全县包干任务18750吨,实际完成征购及超议购粮食31415吨。
  1985年,粮食统购改为合同定购,任务15000吨。对农村贫困地区和25度坡地停垦还林增销粮食950吨。征购计划16000吨,统销计划22775吨,缺粮6775吨。1986年,全县实际收购粮食(包括议购)总计25335吨,销售26595吨,逆差1260吨。
  城镇供应 主要是对居民、职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非农业人口的口粮供应。1954年,控制销售指标供应粮食。是年实际供应2300吨,比上年增15%。1955年起实行按人定量,凭票供应。是年,人均定量153.6公斤成品粮。分工种月平均定量为:特重劳动24公斤,重体力劳动17.75公斤,轻体力劳动15.25公斤,脑力劳动14.5公斤,中学生13.8公斤,城镇居民11.25公斤。其中儿童按年龄分,月供3.5~12公斤。定量供应人口12074人。实际供应折原粮2440吨。后逐年增多。1961~1963年整顿清理,全县压缩商品粮供应人口9732人。1981年恢复供应2728人。
  1986年,全县供应人口36016人,平均年定量164.4公斤。分工种月平均定量为:特重劳动19.4公斤,重体力劳动17.9公斤,轻体力劳动15.2公斤,脑力劳动13.7公斤,中学生14.8公斤,城镇居民10.5公斤。其中儿童按年龄分3.5~12公斤。
  行业用粮 主要是工业生产中原辅料用粮。核定指标,计划供应,不足部分供应议价粮或自行采购、换购。
  议购议销 为适应粮食统购统销,有利于民间互通有无,调剂品种,1954年6月全县设14个国家初级粮食市场,1964年12月改为粮食交易所。1983年粮食部门设专职机构经营议价业务。1985年议购粮食11015吨,占收购总量32%,为1964年的6.5倍;议销粮食9410吨,占销售总量33.4%,为1964年的21倍。1986年,议购9325吨,占收购总量36.8%;议销6695吨,占销售总量25.2%。
  第二节 油脂购销
  解放初,国家粮油分口经营,县内无油脂专营机构,由省、专区油脂公司委托基层供销社代购代销。1956年归口粮食部门统一经营。
  油料收购 棉籽、油菜籽为主,桐、桕、茶籽少量。国家收购政策变化频繁。1953年冬实行计划收购,与粮食统购同时部署。1954年9月,实施棉籽与棉花同时统购。菜籽等由基层社代购。是年,收购食用油290.25吨。
  1955年,棉籽、菜籽统购,实行“留种全购”,按50%比率留油退饼。棉农自行加工按同比率计购棉油、棉饼。1956年5月,菜籽统购改为“增产多得多留”。1958年7月,全县油脂购销实行差额管理,多购归县,少购减销。
  1961年秋冬收购油料,实行工业品奖售。1963年,实行“三籽”全购,留油退饼,工业品奖售。规定每亩棉田留种12.5公斤,全县收购任务742.9吨。超额部分可以籽换油、退饼,每50公斤收费3.6元。1964年,油菜籽统购,购留各半,退饼50%,奖售工业品。
  1973年规定,棉籽,按皮棉定额统购,每50公斤皮棉购籽55公斤。油菜籽,按当年实产,人均留油1公斤计算,余籽全购;旋即改为统购40%。茶籽,按实产购留各半。花生,按面积派购,每亩派购干花生果50公斤,奖售化肥10公斤。以上超购部分,加价30%;每50公斤退饼,棉籽20公斤,菜籽25公斤。
  1975年,油菜籽按计划面积每亩统购15公斤,超额部分加价30%;退饼,统购部分全退,加价兑换减半。1978年,收购桐油或菜油每百公斤补助成品粮100公斤,化肥30公斤。1979年棉籽实行统购退油和超购返油政策:按核定种植面积,每亩留种15公斤,余籽全购;百斤退油1斤;超购部分加价50%。
  1980年,收购桐、茶籽及油,一律平议价各半。桐籽(油)议购价高于统购价1倍,每百公斤油奖售成品粮200公斤、化肥100公斤、食油5公斤;茶籽(油)议购价高于统购价50%,每百公斤油奖售成品粮100公斤、化肥30公斤。
  1981年,茶籽收购按30%统购价、70%加价计价,不给粮、肥奖售;桐籽(油),平议价各半及留油退饼奖售不变;油菜籽收购实行粮油挂钩,按计划面积每亩购10公斤,少完成0.5公斤,余粮队及自给队增购粮食1.5公斤,缺粮队减销粮食1.5公斤,超购部分加价50%,奖售原粮等量。
  1984年,油菜籽收购按统购价40%、超购价60%计价,不给奖售粮。是年4月1日起,桐籽(油)撤销购销牌价;次年5月起,桕籽(油)撤销购销牌价,实行自由购销。
  居民食油供应 1954年开始控制供应,适当照顾市场需要和私商经营。基层社代销实行包干。1956年11月,实行凭证供应不限量。1958年7月起,实行定量供应,城乡居民每人每月0.2公斤,重大节日增加0.1公斤,并视油源不定期增加补助油。1964年起,增加议价及半高价食油供应。
  第三节 粮油储运
  粮仓 宋代,分赋谷仓与积谷仓两种。嗣后历代沿袭,仓名纷纭,性质相同。宋嘉定《赤城志》载,米仓在县西40步,省库在县治西庑,还有悬渚仓(今三门悬渚)、港头仓(今白峤村);常平库储积谷,在丞厅北庑。明、清时,有存留仓、儒学仓、广储仓、预备仓、县仓,储赋谷;常平仓、义仓、社仓、广济仓及四乡借谷仓,储积谷。俱废。唯清雍正六年(1728)八月,长亭盐民洪福等11人发起,为纪念总督李福曜为民请命,在城内妙相寺西侧建社仓,为其立祠,房屋与石碑尚存。
  民国时期,积谷仓分县仓、乡镇仓两级,各置分仓。赋谷仓,县称集中仓,乡镇称收纳仓。民国22年(1933)修复育婴堂后县仓5间2弄,并在岔路地区建20所3000石仓容,存储积谷。民国30年起,分别在城隍庙、城内吕氏宗祠、梅林明智寺建赋谷仓。至民国34年,共建赋谷仓容19215石,内县集中仓5000石,乡镇收纳仓14215石;积谷仓15970石,内县仓5600石,乡镇仓10370石。
  解放初期,粮仓建设以扩修祠庙和民房为主。1950年,在城关、梅林、前童、大路周、花园、前张、屠家、王家、团堧等地扩修,库容12000吨。1952~1953年,在产粮区普建大糠垫底、竹簟铺面、麻包作壁的草棚仓,仓容8075吨,代替储备仓。至1953年底,全县共设粮仓70处,仓容23970吨。另有基层社代购代销仓27处,仓容2820吨。
  1954年后,兴建粮仓。是年建“苏式仓”。1956年建“房式仓”。同时改造民房仓,废草棚仓。至1965年,全县实有仓容33630吨,布局基本合理。
  1968~1969年,建战备仓。
  1971年仿建草泥结构“土圆仓”失败。次年改建“石圆仓”。1974年又改建“砖拱仓”。嗣后,形成多种形式的小型仓库,可储4950吨。
  1986年止,全县粮仓(含战备仓)37处,容量57000吨。
  粮食保管 历代政府对仓谷霉烂者从严定罪赔补,然无科学保管设施,唯出陈易新而粜,注意翻晒而已。民国37年,收纳仓每仓有管理员1人,仓丁1人。解放前夕已无存粮。
  解放初,重在保卫,派民兵分驻各库。后组织护粮委员会,全县护粮人数2684人。粮库配置风车、淌筛、量温计及水份测定器掌握粮情,利用自然条件通风、晾晒、冷冻,兼用药物清仓消毒,保证储粮安全。
  县内仓虫主要有:麦蛾、玉米象、蚕豆象、谷蠹、拟谷盗、锯谷盗、长角谷盗、米出尾虫、米黑虫、棉红蛉虫、粉螨等25种,以麦蛾、玉米象分布最广,危害最大。防治采用:扒沟、翻仓、地槽机械通风降湿降温;敌敌畏乳剂清仓清毒及压盖粮面;氯化苦、磷化氢酸解法、磷化铝帐膜屯装潮解法、磷化铝埋袋法等薰蒸;塑料薄膜低氧、低温、低剂密闭,及防虫灵拌和薰蒸等。
  1953年推行“无虫”粮仓经验,次年推行“四无”——无虫害、无霉烂、无鼠雀、无事故。1959年增加无异味、无变色、无病疫,称“七无”。1961年复称“四无”。1955年、1957年、1962年、1963年,获专区级保粮先进县称号。1979年、1985年,实现“四无”粮仓县。
  1986年初,采用“仓底横管薰蒸”新技术,具有效率高、耗费少、操作简便、安全可靠等优点。并普及电子测温仪,重点仓库配机械设备。
  油脂储存 民国时期,储油用缸甏,油商贩运有少量铁皮油箱。解放初期,委托基层社代销食油始用铁桶,容重分90、180公斤两种。1956年,采用木架竹壁、粘贴柿汁牛皮纸制成的土油柜。1959年在城关、桥头胡、力洋、沥头新建砖制水泥瓷面50吨油池各1只,因渗漏报废。1964年,城关建起50吨钢板油池1只及一批小油柜。1966年,建5吨战备油坦克4只,其中城关2只,黄坛和深甽各1只。1979年城关建500吨钢板油库。至1986年,全县油库(柜)20只,库容845吨。
  粮食调运 民国时期,输出输入基本同向。民国25年粮商外运米谷16683石,限销宁波、舟山、海门等地。民国34年缺粮22万担,由宁波、奉化、象山、三门、临海、黄岩等地输入。次年,进口麦粉500担,出口谷米5000担。建国后,粮食按国家计划调运。粮食调出:最多年份1953年,25470吨;最少年份1980年,80吨。粮食调入:最多年份1967年,6525吨,最少年份1953年,110吨。
  1952~1974年,调出321500吨,调入34500吨,出差287000吨,年均12480吨。1975~1986年,调出50500吨,调入39000吨,出差11500吨,年均960吨。
  县内调运,1954年开展“多港埠”运输,组织收粮人员带秤、袋下村,边检质过磅,边灌包下船。1955年发展为14港、23埠,征调稻谷6100吨,节约费用近5万元及大量劳力,县粮食局获全国粮食调运先进单位称号。1965年,按经济区域合理流向,实行跨行政区就近入库,扩建和改建港口仓站,使县内外粮运趋向合理。1973年,调运量1963吨,比1954年24930吨减少90%以上。
  油脂调运 民国时期,西区豆类主要流向天台、新昌、嵊县。食用油从宁波调入,非食用油从磐安、天台方向入境,内销或运销出海。建国后,由于粮田改种棉花,棉籽增多,1965年起全县食油由缺变余。1971年地区核定年上调食油150吨。1965~1986年,调往宁波、奉化、象山、舟山等地食油2206.8吨,年均100吨左右。

知识出处

宁海县志

《宁海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首冠序言、概述、大事记,设专志25编。配以地图10幅,图表200余张,彩色、黑白照片100余帧。如实地展现了宁海的政治、经济、自然、人文、风情等各个方面的全貌,观点新颖,史料翔实,文笔洗炼,风格独特,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并记载了宁海从自然到社会、从历史到现状各方面的演变和发展状况。这是一册记载宁海县情的学术资料,是一部服务当前、传诸后世的历史文献。

阅读

相关地名

宁海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