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经营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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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2414
颗粒名称: 第一章 经营体制
分类号: F721.1
页数: 6
页码: 437-442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及其他集体商业的发展历程和基本情况。
关键词: 宁海县 国营商业 供销合作社

内容

第一节 国营商业
  解放后,建立国营商业,主要分属商业、粮食、物资、水产4个部门。批发供应为主,城镇有零售商店。1978年后,各业经商,非商业部门办公司,批零兼有。1986年底,全县全民所有制商业机构181个,1889人。商品零售额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22.8%。
  商业系统 1950年初,百货宁波分公司奉化经营组来宁海设摊。次年1月宁波分公司宁海经营组成立。嗣后,花纱布商店、专卖事业分销处、食品经营组相继建立。至1956年发展为百货、食品、专卖、医药、交电、纺织品6个县公司和1个水产经营组。
  1958年,国营商业系统与供销合作社合并,各公司重新组合,成立棉百、食品、副食品、生产资料、农副产品5个经理部。农村商业机构统一组成人民公社供销部。1961年,国合分开,恢复专业公司。1966年,国合再次合并,县级公司又有变动。1978年国合分开时设百货、食品,五交化、燃料、糖烟酒、医药6个县公司。1985年,煤炭、石油分设公司。1986年,商业局所属百货、五交化、石油、烟糖、食品5个公司有:批发机构5个,零售机构38个,农副产品采购机构25个,储运机构6个。从业人员842人。纯销售额10279.1万元,利润264.9万元。
  粮食系统 1949年7月,县人民政府设财粮科(后改为粮食局),承担公粮统一收支、保管和调度,保障军需民食。1950年5月,中国粮食公司宁海办事处成立,担负城乡粮食购销业务。1952年10月办事处并入粮食局。1956年2月,中贸部直属的油脂公司归口粮食部门,形成统一的粮油商业独立体系,全面实行粮油统制。1977年设饲料公司。1983年5月,建粮油议购议销公司,经营议价业务。1984年8月,政企分开,成立粮油公司。
  区乡粮油经营管理机构,基本与各级行政机构相适应。1949年10月设区粮库。1954年9月改为区粮管所。主要乡村普设粮站,并配备乡镇粮食专管员。这一建制,延续未变。
  1986年,粮食商业机构有公司3个,粮管所7个,粮站41个,门市部1个,饲料供应站3个。实有人员562人。粮油纯销售额1547.5万元。其中:平价销售897.6万元,政策性亏损195.5万元;议价销售649.9万元,利润91.1万元。
  物资系统 1963年建县物资局,政企合一,与物资综合公司、农业机械公司合为一套班子。1965年、1968年曾两度撤局,下属公司几次改名。1979年后经营机构分细,农机公司划归农机局:燃料公司由商业系统划入。至1986年发展成生产物资服务、化工轻工、机电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物资协作开发、燃料、金属回收共8个公司,1个供应站,共干部职工185人。销售额5825.1万元,利润148.6万元。
  水产系统 1956年2月,设宁波水产供销公司宁海经营组。1961年10月,成立宁海水产供销公司。1980年成立渔需物资经理部。1985年3月,建水产养殖公司,从事扶植生产和购销业务。1986年底,供销公司下设长街、一市、桥头胡、西店经营组,城关水产贸易货栈、水产批发部,门市部2个,商场1个,胡陈港冷冻厂。全系统午部职工251人,销售额534.9万,利润47.9万元。
  第二节 供销合作社
  民国22年(1933)12月,古渡乡前横和小青塘分别成立食粮运销合作社,为县内最早合作社组织。民国24年,东岙、柘湖、拱西、泉竹、峰溪、秀屿等乡及长亭、缑城镇先后办社。民国30年初,县政府发觉办社中有弊,曾下令解散一批。次年,成立城区员工消费合作社,凭证按市价8折供应社员日用必需品,推动各地建社。民国33年,全县有供销、产销、运销等各类专营和战时合作社55个,并于次年11月成立县合作社联合社。后因战乱和物价飞涨,各类合作社在解放前夕均自行解散。
  另外,在中共党组织活动区前童乡,1940~1949年,由党组织发动先后组建合作社7个,但名称不一,存在时间不长,解放前夕全部停业。
  建国后,人民政府发动和支持群众投资办社。不久,栅下、马岙等6个基层社建立,社员344人,股金796.54元。1950年5月,宁海县合作总社成立,人民政府拨稻谷2.5万公斤,折人民币3405元作资金,开设门市部,职工共16人。
  1951年下半年,基层社发展迅速。至次年春,共建基层社19个,股金40928元。除自营棉布、百货、肥料、土特产、食品、副食品等外,并受国家委托,领导和管理农村市场,代营粮食、油料、木材等购销业务。1952年12月,县社设供应和推销两个批发栈,负责供应农民所需生产和生活资料,推销农副产品。至此,供销合作社经营体制基本形成。
  嗣后,基层社随行政和经济区域变化,经过整顿、归并、改组,1955年底共10个,下设门市部70个,分销处35个,购销站7个;县社批发栈撤销,分设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农副产品采购3个站。1956年底,全县供销系统职工442人。
  1958~1961年,1966~1977年,国合两次合并,集体经济变为全民经济。1978年国合分开,县级建专业公司。1983年体制改革,明确供销社集体所有制性质,经过清理、扩股,入股社员增到105495户、110650股,股金304110元。县社吸收基层社为“社员社”,定名为宁海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在发展过程中,陆续办起一些农副产品加工厂。
  1986年底,有生产资料、土产,特产、茶叶、工业品、副食品、储运综合等专业公司8个,并在宁波设经理部。基层社11个,分社42个。合计管理机构31个,采购机构77个,批发机构17个,零售机构266个,其他机构1个。商业职工2018人。农副产品采购额2782万元。商品零售额5894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27.6%。
  第三节 其他集体商业
  1956年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后,经过整顿下放,至1958年7月,全县合作商店56个、553人,资金8.18万元;参加合作小组266户、278人,资金4.05万元。人民公社化时全部进入国营商业和基层供销社。1961~1962年调整商业,过渡人员退出,恢复合作商业。1963年底,全县合作商店47个,合作小组25个,共728人,流动资金14.34万元。1964年后复受限制。“文化大革命”中又处理下放一批。
  1979年后,国家鼓励和扶持合作商业放开经营。有些部门为安排职工就业,开办集体性质商店。1985年,归口商业局的合作店、组,建起集体性质的商业综合公司,下设零售门市部17个,共253人。1986年底,全县集体所有制商业机构595个,1085人。商品零售额2605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2.2%。
  第四节 个体商业
  1956年对私营经济改造后,全县保留个体小商贩307户,377人。1958年全县商业“一体化”,个体商业受严格限制。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个体商业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取消,基本消失。
  1977年政策放宽,个体商贩增加。1979年底恢复到299人。1980年后,经济体制改革,有关部门从货源、设备、网点安排及资金、税收等多方面予以支持,城乡个体商业发展很快。1983年1814户,2158人。1986年底,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有3897户,占全县商业零售机构81.2%。从业人员5002人,占63.9%。资金502.4万元。商品零售额4016万元,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8.8%。
  第五节 集市贸易
  南宋年间,县治前大街即有固定的逢一集市。明崇祯初,县城发展为10日3市,农村头胡、长街、桑洲、一市、西店等17处,旬有1〜2市。到清代,全县为市之地二十有四,一月之中靡日无市。民国时期,沿习不衰。
  解放初,城乡集市贸易有很大发展,对活跃城乡市场,促进物资交流起了
  积极作用。1953年后,一些农副产品实行统购统销,上市商品减少。
  “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时期,集市贸易几度冷落。1978年集市改革,减少市点,统一市日,然影响流通,群众反对。1979年初恢复原有市集。1981年后,农副产品统购派购先后取消,集市交易更加兴旺。
  各地集市,除民国24年(1935)在县署西侧建过小菜场外(1955年拆除),均无专用场地,多在街道路旁交易。1979〜1986年,在城关、长街、力洋、桥头胡、梅林、西店等地开拓集市专用场地46090平方米,建棚屋11410平方米,配以摊位货架等设施;建立耕牛、仔猪、小商品等专业市场9处,共14850平方米,棚屋2250平方米。总投资108.9万元。1986年全县集市32处。
  成交额:1978年1325万元,1982年1958万元,1984年增至2674万元,1986年达3587万元,比1978年增长1.7倍。

知识出处

宁海县志

《宁海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首冠序言、概述、大事记,设专志25编。配以地图10幅,图表200余张,彩色、黑白照片100余帧。如实地展现了宁海的政治、经济、自然、人文、风情等各个方面的全貌,观点新颖,史料翔实,文笔洗炼,风格独特,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并记载了宁海从自然到社会、从历史到现状各方面的演变和发展状况。这是一册记载宁海县情的学术资料,是一部服务当前、传诸后世的历史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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