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编 商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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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2413
颗粒名称: 第十一编 商业
分类号: F727.55
页数: 48
页码: 433-480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商业历经变迁,从清末民初至今,商业发展曲折,1978年后形成开放式流通体制。
关键词: 宁海县 经济体制 开放式流通体制

内容

民国前,交通不便,经济落后,商业发展缓慢。清末民初,商风渐盛,多小本经营,无纯批发商。以农副土产和日常生活用品购销为主。店铺分布县城和主要集镇。农村多为小商、摊贩,集市交易居主要地位。饮食服务业多个体经营,前店后家,分布在城关和商旅要道。抗日战争期间,县境迭遭日军轰炸、劫掠,街道店铺几度受害。民国30年(1941)甬、奉等地沦陷,宁海一时成为浙东货物吞吐要地,商旅云集,商业畸形发展。民国34~35年,政府批准登记商业、饮食服务业476户,资本总额518万元。柴万成布庄登记资本23万元,为全县首户。抗战胜利后,国民党发动内战,横征暴敛,物价飞涨,经济萧条,经营困难,商店大批闭歇。
  解放后,国营商业从无到有,迅速发展。供销合作社自成系统,遍布乡镇,网点不断下伸。私营商业经过扶持和改造,大部转为合作商店、小组。社会主义统一市场逐步形成。国营、供销商业分工配合,采取多种形式,组织物资交流,领导和安排城乡市场。1958年后,商业体制多变,机构撤并,网点减少。合作商店、小组升级,个体商贩基本消失,集市贸易萎缩,流通渠道单一。“文化大革命”期间,一些传统经营服务项目遭严重破坏。1978年后,经济体制改革,商业放开经营。一些非商业部门开拓商业性经营,出现新的国营、集体和乡镇商业。个体商业发展尤为迅速。从而形成多种经济成份、多种流通渠道、多种经营方式的开放式流通体制。
  商品购销随生产发展而扩大。社会商品零售总额,除三年困难时期外,逐年稳步增长。1986年,全县商业机构5087个,、从业人员9994人。其中:零售机构4802个,个体占81.2%;人员7833人,个体占63.9。饮食服务经营机构1384个,个体占91.7%;从业人员2434人,个体占73%。社会商品零售总额21365万元,比1949年增长67.9倍,比1978年增长2.1倍。集市贸易成交额3587万元,比1978年增长1.7倍。农副产品采购额7848万元,比1952年增长33.3倍,比1978年增长1.6倍。外贸出口收购额1681万元,比1978年增长17.5倍。
  第一章 经营体制
  第一节 国营商业
  解放后,建立国营商业,主要分属商业、粮食、物资、水产4个部门。批发供应为主,城镇有零售商店。1978年后,各业经商,非商业部门办公司,批零兼有。1986年底,全县全民所有制商业机构181个,1889人。商品零售额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22.8%。
  商业系统 1950年初,百货宁波分公司奉化经营组来宁海设摊。次年1月宁波分公司宁海经营组成立。嗣后,花纱布商店、专卖事业分销处、食品经营组相继建立。至1956年发展为百货、食品、专卖、医药、交电、纺织品6个县公司和1个水产经营组。
  1958年,国营商业系统与供销合作社合并,各公司重新组合,成立棉百、食品、副食品、生产资料、农副产品5个经理部。农村商业机构统一组成人民公社供销部。1961年,国合分开,恢复专业公司。1966年,国合再次合并,县级公司又有变动。1978年国合分开时设百货、食品,五交化、燃料、糖烟酒、医药6个县公司。1985年,煤炭、石油分设公司。1986年,商业局所属百货、五交化、石油、烟糖、食品5个公司有:批发机构5个,零售机构38个,农副产品采购机构25个,储运机构6个。从业人员842人。纯销售额10279.1万元,利润264.9万元。
  
  粮食系统 1949年7月,县人民政府设财粮科(后改为粮食局),承担公粮统一收支、保管和调度,保障军需民食。1950年5月,中国粮食公司宁海办事处成立,担负城乡粮食购销业务。1952年10月办事处并入粮食局。1956年2月,中贸部直属的油脂公司归口粮食部门,形成统一的粮油商业独立体系,全面实行粮油统制。1977年设饲料公司。1983年5月,建粮油议购议销公司,经营议价业务。1984年8月,政企分开,成立粮油公司。
  区乡粮油经营管理机构,基本与各级行政机构相适应。1949年10月设区粮库。1954年9月改为区粮管所。主要乡村普设粮站,并配备乡镇粮食专管员。这一建制,延续未变。
  1986年,粮食商业机构有公司3个,粮管所7个,粮站41个,门市部1个,饲料供应站3个。实有人员562人。粮油纯销售额1547.5万元。其中:平价销售897.6万元,政策性亏损195.5万元;议价销售649.9万元,利润91.1万元。
  物资系统 1963年建县物资局,政企合一,与物资综合公司、农业机械公司合为一套班子。1965年、1968年曾两度撤局,下属公司几次改名。1979年后经营机构分细,农机公司划归农机局:燃料公司由商业系统划入。至1986年发展成生产物资服务、化工轻工、机电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物资协作开发、燃料、金属回收共8个公司,1个供应站,共干部职工185人。销售额5825.1万元,利润148.6万元。
  水产系统 1956年2月,设宁波水产供销公司宁海经营组。1961年10月,成立宁海水产供销公司。1980年成立渔需物资经理部。1985年3月,建水产养殖公司,从事扶植生产和购销业务。1986年底,供销公司下设长街、一市、桥头胡、西店经营组,城关水产贸易货栈、水产批发部,门市部2个,商场1个,胡陈港冷冻厂。全系统午部职工251人,销售额534.9万,利润47.9万元。
  第二节 供销合作社
  民国22年(1933)12月,古渡乡前横和小青塘分别成立食粮运销合作社,为县内最早合作社组织。民国24年,东岙、柘湖、拱西、泉竹、峰溪、秀屿等乡及长亭、缑城镇先后办社。民国30年初,县政府发觉办社中有弊,曾下令解散一批。次年,成立城区员工消费合作社,凭证按市价8折供应社员日用必需品,推动各地建社。民国33年,全县有供销、产销、运销等各类专营和战时合作社55个,并于次年11月成立县合作社联合社。后因战乱和物价飞涨,各类合作社在解放前夕均自行解散。
  另外,在中共党组织活动区前童乡,1940~1949年,由党组织发动先后组建合作社7个,但名称不一,存在时间不长,解放前夕全部停业。
  建国后,人民政府发动和支持群众投资办社。不久,栅下、马岙等6个基层社建立,社员344人,股金796.54元。1950年5月,宁海县合作总社成立,人民政府拨稻谷2.5万公斤,折人民币3405元作资金,开设门市部,职工共16人。
  1951年下半年,基层社发展迅速。至次年春,共建基层社19个,股金40928元。除自营棉布、百货、肥料、土特产、食品、副食品等外,并受国家委托,领导和管理农村市场,代营粮食、油料、木材等购销业务。1952年12月,县社设供应和推销两个批发栈,负责供应农民所需生产和生活资料,推销农副产品。至此,供销合作社经营体制基本形成。
  嗣后,基层社随行政和经济区域变化,经过整顿、归并、改组,1955年底共10个,下设门市部70个,分销处35个,购销站7个;县社批发栈撤销,分设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农副产品采购3个站。1956年底,全县供销系统职工442人。
  1958~1961年,1966~1977年,国合两次合并,集体经济变为全民经济。1978年国合分开,县级建专业公司。1983年体制改革,明确供销社集体所有制性质,经过清理、扩股,入股社员增到105495户、110650股,股金304110元。县社吸收基层社为“社员社”,定名为宁海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在发展过程中,陆续办起一些农副产品加工厂。
  1986年底,有生产资料、土产,特产、茶叶、工业品、副食品、储运综合等专业公司8个,并在宁波设经理部。基层社11个,分社42个。合计管理机构31个,采购机构77个,批发机构17个,零售机构266个,其他机构1个。商业职工2018人。农副产品采购额2782万元。商品零售额5894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27.6%。
  第三节 其他集体商业
  1956年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后,经过整顿下放,至1958年7月,全县合作商店56个、553人,资金8.18万元;参加合作小组266户、278人,资金4.05万元。人民公社化时全部进入国营商业和基层供销社。1961~1962年调整商业,过渡人员退出,恢复合作商业。1963年底,全县合作商店47个,合作小组25个,共728人,流动资金14.34万元。1964年后复受限制。“文化大革命”中又处理下放一批。
  1979年后,国家鼓励和扶持合作商业放开经营。有些部门为安排职工就业,开办集体性质商店。1985年,归口商业局的合作店、组,建起集体性质的商业综合公司,下设零售门市部17个,共253人。1986年底,全县集体所有制商业机构595个,1085人。商品零售额2605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2.2%。
  第四节 个体商业
  1956年对私营经济改造后,全县保留个体小商贩307户,377人。1958年全县商业“一体化”,个体商业受严格限制。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个体商业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取消,基本消失。
  1977年政策放宽,个体商贩增加。1979年底恢复到299人。1980年后,经济体制改革,有关部门从货源、设备、网点安排及资金、税收等多方面予以支持,城乡个体商业发展很快。1983年1814户,2158人。1986年底,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有3897户,占全县商业零售机构81.2%。从业人员5002人,占63.9%。资金502.4万元。商品零售额4016万元,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8.8%。
  第五节 集市贸易
  南宋年间,县治前大街即有固定的逢一集市。明崇祯初,县城发展为10日3市,农村头胡、长街、桑洲、一市、西店等17处,旬有1〜2市。到清代,全县为市之地二十有四,一月之中靡日无市。民国时期,沿习不衰。
  解放初,城乡集市贸易有很大发展,对活跃城乡市场,促进物资交流起了
  积极作用。1953年后,一些农副产品实行统购统销,上市商品减少。
  “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时期,集市贸易几度冷落。1978年集市改革,减少市点,统一市日,然影响流通,群众反对。1979年初恢复原有市集。1981年后,农副产品统购派购先后取消,集市交易更加兴旺。
  各地集市,除民国24年(1935)在县署西侧建过小菜场外(1955年拆除),均无专用场地,多在街道路旁交易。1979〜1986年,在城关、长街、力洋、桥头胡、梅林、西店等地开拓集市专用场地46090平方米,建棚屋11410平方米,配以摊位货架等设施;建立耕牛、仔猪、小商品等专业市场9处,共14850平方米,棚屋2250平方米。总投资108.9万元。1986年全县集市32处。
  成交额:1978年1325万元,1982年1958万元,1984年增至2674万元,1986年达3587万元,比1978年增长1.7倍。
  第二章 粮油购销
  第一节 粮食购销
  全县粮食丰年略余,平年自给,灾年欠缺。解放前,民间粮食自由交易。粮商集中在城关和桥头胡等地,居间作价,代客买卖。重灾年份,政府赈济、平粜,杯水车薪。大量粮食为富豪垄断,新粮登场压价收购,青黄不接抬价出售,大斗进小斗出,贫民深受盘剥。抗日战争期间,曾实行“计口授粮”,管制较严。
  解放初,实行国营商业领导下的自由购销政策。中粮公司担负县城粮食购销,区乡委托基层供销社代购代销。1953年,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全县粮食统由政府粮食部门经营管理。农村和城镇采取不同的购销方法。粮食部门除个别年份外,历年粮食购大于销,多有外调。1980年后,农业生产结构调整,计划粮食购销倒挂。1986年,全县粮食实际收购总量少于销售总量,出现逆差。
  农村购销 1954年省核定购销指标,县分配到乡,民主评议,计算到户,确定购销对象:余粮户统购粮食,自给户不购不销,缺粮户缺额定销。是年,实际征购33065吨,其中统购18415吨,比上年增59.92%。1955年实行“三定”到户,3年不变政策,全县定产103000吨,平均亩产211.5公斤,略低于常年水平。定购20250吨,定销6900吨。留粮:口粮人均236公斤;种籽粮每亩6公斤;饲料粮每头肉猪60公斤,公母猪100公斤,牛15公斤。是年,实际完成统购18945吨。
  1957年8月,以农业社为单位统购统销。秋后购了“过头粮”,翌春退库3600吨。1958年,改变粮食管理体制,实行购销差额包干,5年不变,增产不增购,减产不减免,余粮不强购。是年“大跃进”、“浮夸风”、“入库放卫星”,挖了社员口粮,购了种子粮,国家征购粮食37875吨,创“历史最高记录”。1959年。人民公社实行“食堂化”、“粮食供给制,吃饭不要钱”,“三定”口粮普遍超吃。1958~1959年共返销粮食15700吨。
  1960~1961年,粮食减产,政府贯彻“低标准,瓜菜代”方针,采取一系列度荒措施:(1)组织干部下乡,突击安排生活用粮5770吨,浮肿病人每人增发粮食7.5公斤。(2)发动群众大办代食品,节约粮食。国家收购番薯藤、玉米芯等8526吨,野生淀粉制酒原料810吨。宁波地委核定宁海代食品抵销成品口粮850吨,饲料粮210吨,上调代食品及野生淀粉原料3000吨。(3)从东北调入马铃薯种300吨,荞麦种25吨,发动社员生产自救,扩种早熟作物。1961年人均口粮164公斤,为解放后最低水平。
  1962年,为多购粮食,弥补库存,开展以工业品、化肥、黄酒等换购粮食。此项措施,延续多年。1963年,实行粮油包干,粮棉油挂钩政策,省核全县农村粮食包干指标购25525吨,销2570吨。是年,停垦还林5074亩,减购124.15吨,增销91.5吨。1964年,扩种棉花8000亩,减购875吨,增销125吨。1977年,种药材减购120吨。至1978年,全县征购任务19395吨,农村定销6060吨。
  1979年,执行中央与民休养生息指示,调整征购基数,减购4500吨,增销2250吨。1980年省核准粮改棉14731亩,减购4342.7吨,增销1438.9吨,全县粮食计划开始销大于购。是年,征购计划11740吨,统销计划17320吨,缺粮5580吨。
  1981年,调减主要稻谷集中产区征购基数1000吨。1982年,农村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粮食实行大包干,购粮对象变生产队为承包户。全县包干任务18750吨,实际完成征购及超议购粮食31415吨。
  1985年,粮食统购改为合同定购,任务15000吨。对农村贫困地区和25度坡地停垦还林增销粮食950吨。征购计划16000吨,统销计划22775吨,缺粮6775吨。1986年,全县实际收购粮食(包括议购)总计25335吨,销售26595吨,逆差1260吨。
  城镇供应 主要是对居民、职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非农业人口的口粮供应。1954年,控制销售指标供应粮食。是年实际供应2300吨,比上年增15%。1955年起实行按人定量,凭票供应。是年,人均定量153.6公斤成品粮。分工种月平均定量为:特重劳动24公斤,重体力劳动17.75公斤,轻体力劳动15.25公斤,脑力劳动14.5公斤,中学生13.8公斤,城镇居民11.25公斤。其中儿童按年龄分,月供3.5~12公斤。定量供应人口12074人。实际供应折原粮2440吨。后逐年增多。1961~1963年整顿清理,全县压缩商品粮供应人口9732人。1981年恢复供应2728人。
  1986年,全县供应人口36016人,平均年定量164.4公斤。分工种月平均定量为:特重劳动19.4公斤,重体力劳动17.9公斤,轻体力劳动15.2公斤,脑力劳动13.7公斤,中学生14.8公斤,城镇居民10.5公斤。其中儿童按年龄分3.5~12公斤。
  行业用粮 主要是工业生产中原辅料用粮。核定指标,计划供应,不足部分供应议价粮或自行采购、换购。
  议购议销 为适应粮食统购统销,有利于民间互通有无,调剂品种,1954年6月全县设14个国家初级粮食市场,1964年12月改为粮食交易所。1983年粮食部门设专职机构经营议价业务。1985年议购粮食11015吨,占收购总量32%,为1964年的6.5倍;议销粮食9410吨,占销售总量33.4%,为1964年的21倍。1986年,议购9325吨,占收购总量36.8%;议销6695吨,占销售总量25.2%。
  第二节 油脂购销
  解放初,国家粮油分口经营,县内无油脂专营机构,由省、专区油脂公司委托基层供销社代购代销。1956年归口粮食部门统一经营。
  油料收购 棉籽、油菜籽为主,桐、桕、茶籽少量。国家收购政策变化频繁。1953年冬实行计划收购,与粮食统购同时部署。1954年9月,实施棉籽与棉花同时统购。菜籽等由基层社代购。是年,收购食用油290.25吨。
  1955年,棉籽、菜籽统购,实行“留种全购”,按50%比率留油退饼。棉农自行加工按同比率计购棉油、棉饼。1956年5月,菜籽统购改为“增产多得多留”。1958年7月,全县油脂购销实行差额管理,多购归县,少购减销。
  1961年秋冬收购油料,实行工业品奖售。1963年,实行“三籽”全购,留油退饼,工业品奖售。规定每亩棉田留种12.5公斤,全县收购任务742.9吨。超额部分可以籽换油、退饼,每50公斤收费3.6元。1964年,油菜籽统购,购留各半,退饼50%,奖售工业品。
  1973年规定,棉籽,按皮棉定额统购,每50公斤皮棉购籽55公斤。油菜籽,按当年实产,人均留油1公斤计算,余籽全购;旋即改为统购40%。茶籽,按实产购留各半。花生,按面积派购,每亩派购干花生果50公斤,奖售化肥10公斤。以上超购部分,加价30%;每50公斤退饼,棉籽20公斤,菜籽25公斤。
  1975年,油菜籽按计划面积每亩统购15公斤,超额部分加价30%;退饼,统购部分全退,加价兑换减半。1978年,收购桐油或菜油每百公斤补助成品粮100公斤,化肥30公斤。1979年棉籽实行统购退油和超购返油政策:按核定种植面积,每亩留种15公斤,余籽全购;百斤退油1斤;超购部分加价50%。
  1980年,收购桐、茶籽及油,一律平议价各半。桐籽(油)议购价高于统购价1倍,每百公斤油奖售成品粮200公斤、化肥100公斤、食油5公斤;茶籽(油)议购价高于统购价50%,每百公斤油奖售成品粮100公斤、化肥30公斤。
  1981年,茶籽收购按30%统购价、70%加价计价,不给粮、肥奖售;桐籽(油),平议价各半及留油退饼奖售不变;油菜籽收购实行粮油挂钩,按计划面积每亩购10公斤,少完成0.5公斤,余粮队及自给队增购粮食1.5公斤,缺粮队减销粮食1.5公斤,超购部分加价50%,奖售原粮等量。
  1984年,油菜籽收购按统购价40%、超购价60%计价,不给奖售粮。是年4月1日起,桐籽(油)撤销购销牌价;次年5月起,桕籽(油)撤销购销牌价,实行自由购销。
  居民食油供应 1954年开始控制供应,适当照顾市场需要和私商经营。基层社代销实行包干。1956年11月,实行凭证供应不限量。1958年7月起,实行定量供应,城乡居民每人每月0.2公斤,重大节日增加0.1公斤,并视油源不定期增加补助油。1964年起,增加议价及半高价食油供应。
  第三节 粮油储运
  粮仓 宋代,分赋谷仓与积谷仓两种。嗣后历代沿袭,仓名纷纭,性质相同。宋嘉定《赤城志》载,米仓在县西40步,省库在县治西庑,还有悬渚仓(今三门悬渚)、港头仓(今白峤村);常平库储积谷,在丞厅北庑。明、清时,有存留仓、儒学仓、广储仓、预备仓、县仓,储赋谷;常平仓、义仓、社仓、广济仓及四乡借谷仓,储积谷。俱废。唯清雍正六年(1728)八月,长亭盐民洪福等11人发起,为纪念总督李福曜为民请命,在城内妙相寺西侧建社仓,为其立祠,房屋与石碑尚存。
  民国时期,积谷仓分县仓、乡镇仓两级,各置分仓。赋谷仓,县称集中仓,乡镇称收纳仓。民国22年(1933)修复育婴堂后县仓5间2弄,并在岔路地区建20所3000石仓容,存储积谷。民国30年起,分别在城隍庙、城内吕氏宗祠、梅林明智寺建赋谷仓。至民国34年,共建赋谷仓容19215石,内县集中仓5000石,乡镇收纳仓14215石;积谷仓15970石,内县仓5600石,乡镇仓10370石。
  解放初期,粮仓建设以扩修祠庙和民房为主。1950年,在城关、梅林、前童、大路周、花园、前张、屠家、王家、团堧等地扩修,库容12000吨。1952~1953年,在产粮区普建大糠垫底、竹簟铺面、麻包作壁的草棚仓,仓容8075吨,代替储备仓。至1953年底,全县共设粮仓70处,仓容23970吨。另有基层社代购代销仓27处,仓容2820吨。
  1954年后,兴建粮仓。是年建“苏式仓”。1956年建“房式仓”。同时改造民房仓,废草棚仓。至1965年,全县实有仓容33630吨,布局基本合理。
  1968~1969年,建战备仓。
  1971年仿建草泥结构“土圆仓”失败。次年改建“石圆仓”。1974年又改建“砖拱仓”。嗣后,形成多种形式的小型仓库,可储4950吨。
  1986年止,全县粮仓(含战备仓)37处,容量57000吨。
  粮食保管 历代政府对仓谷霉烂者从严定罪赔补,然无科学保管设施,唯出陈易新而粜,注意翻晒而已。民国37年,收纳仓每仓有管理员1人,仓丁1人。解放前夕已无存粮。
  解放初,重在保卫,派民兵分驻各库。后组织护粮委员会,全县护粮人数2684人。粮库配置风车、淌筛、量温计及水份测定器掌握粮情,利用自然条件通风、晾晒、冷冻,兼用药物清仓消毒,保证储粮安全。
  县内仓虫主要有:麦蛾、玉米象、蚕豆象、谷蠹、拟谷盗、锯谷盗、长角谷盗、米出尾虫、米黑虫、棉红蛉虫、粉螨等25种,以麦蛾、玉米象分布最广,危害最大。防治采用:扒沟、翻仓、地槽机械通风降湿降温;敌敌畏乳剂清仓清毒及压盖粮面;氯化苦、磷化氢酸解法、磷化铝帐膜屯装潮解法、磷化铝埋袋法等薰蒸;塑料薄膜低氧、低温、低剂密闭,及防虫灵拌和薰蒸等。
  1953年推行“无虫”粮仓经验,次年推行“四无”——无虫害、无霉烂、无鼠雀、无事故。1959年增加无异味、无变色、无病疫,称“七无”。1961年复称“四无”。1955年、1957年、1962年、1963年,获专区级保粮先进县称号。1979年、1985年,实现“四无”粮仓县。
  1986年初,采用“仓底横管薰蒸”新技术,具有效率高、耗费少、操作简便、安全可靠等优点。并普及电子测温仪,重点仓库配机械设备。
  油脂储存 民国时期,储油用缸甏,油商贩运有少量铁皮油箱。解放初期,委托基层社代销食油始用铁桶,容重分90、180公斤两种。1956年,采用木架竹壁、粘贴柿汁牛皮纸制成的土油柜。1959年在城关、桥头胡、力洋、沥头新建砖制水泥瓷面50吨油池各1只,因渗漏报废。1964年,城关建起50吨钢板油池1只及一批小油柜。1966年,建5吨战备油坦克4只,其中城关2只,黄坛和深甽各1只。1979年城关建500吨钢板油库。至1986年,全县油库(柜)20只,库容845吨。
  粮食调运 民国时期,输出输入基本同向。民国25年粮商外运米谷16683石,限销宁波、舟山、海门等地。民国34年缺粮22万担,由宁波、奉化、象山、三门、临海、黄岩等地输入。次年,进口麦粉500担,出口谷米5000担。建国后,粮食按国家计划调运。粮食调出:最多年份1953年,25470吨;最少年份1980年,80吨。粮食调入:最多年份1967年,6525吨,最少年份1953年,110吨。
  1952~1974年,调出321500吨,调入34500吨,出差287000吨,年均12480吨。1975~1986年,调出50500吨,调入39000吨,出差11500吨,年均960吨。
  县内调运,1954年开展“多港埠”运输,组织收粮人员带秤、袋下村,边检质过磅,边灌包下船。1955年发展为14港、23埠,征调稻谷6100吨,节约费用近5万元及大量劳力,县粮食局获全国粮食调运先进单位称号。1965年,按经济区域合理流向,实行跨行政区就近入库,扩建和改建港口仓站,使县内外粮运趋向合理。1973年,调运量1963吨,比1954年24930吨减少90%以上。
  油脂调运 民国时期,西区豆类主要流向天台、新昌、嵊县。食用油从宁波调入,非食用油从磐安、天台方向入境,内销或运销出海。建国后,由于粮田改种棉花,棉籽增多,1965年起全县食油由缺变余。1971年地区核定年上调食油150吨。1965~1986年,调往宁波、奉化、象山、舟山等地食油2206.8吨,年均100吨左右。
  第三章 生产资料购销
  第一节 金属材料
  民国时期,县内无专营金属材料商店。加工简易农具,多利用当地废旧金属,或向沪、甬等地采购。
  解放后,金属材料初由商业部门和供销社共同经营。1955年县计划委员会成立。县人民政府设生产资料科,在三门、长街、桥头胡分设经营组,后更名为生产资料站、经营部,属县供销社。金属材料由计委统一分配,分“申请单位”和“非申请单位”,采用调拨价与市场价两种价格体系。
  1957年,实行由地区管理、平衡的物资调拨制度,取消市场供应渠道。次年宁海并入象山县,宁城设金属材料批发站。1961年恢复宁海县建制,金属材料仍由县生产资料经营部经销。供应量不大。
  1963年,成立县物资局,统一经营金属材料。次年,供钢材195吨。尔后,稳步增长,品种增多,供应铜、铝等有色金属。70年代初,县内现代工业兴起。1972年供钢材898吨,生铁886吨。1977年起货源紧缺。是年,地区计划分配钢材744吨,实到342吨;经多方组织计划外钢材246吨。
  1978年后,计划调节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实行计划价和市场价并存的双轨制。金属材料作为商品进入市场,经营单位逐步扩散。工业局、二轻局、乡镇企业局下属经营部、公司及其他一些新成立的公司、私营企业,也有经营。随着机械和金属制品业发展,城乡基本建设工程增多,金属材料需求量成倍增加,物资部门多渠道组织货源。1984年6月,与山西省黎成县达成集资冶炼生铁协议,年返供生铁1000吨,换成钢材500吨。1985年,利用甲类外汇28万美元,进口罗纹钢1100吨。1986年,参加杭钢技改集资,年返供钢材1500吨。
  同时,供应量相应增加,仅宁海棉纺织厂工程建设供钢材1510吨。1982年,物资系统供钢材7636吨,比1976年增加近12倍;供应铜、铝、锌等有色金属623.96吨,比1976年增加49倍。1986年经营品种有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硬质合金3大类60多种,供应钢材9600吨,铜、铝、锌、镍等有色金属1862.24吨。
  第二节 化工原材料
  民国时期,县内仅有油漆、染料、小苏打等几种日用化工产品供应,由油漆染料店及杂货店经营。
  解放后,初由百货公司兼营,后由五金交电化工公司经营。1957年后逐步实行计划分配。1963年,主要化工原料划归物资部门,民用化工产品仍由商业部门供应。当时,物资部门经营的有硝酸、盐酸、硫酸、烧碱、纯碱(简称“三酸两碱”)、橡胶、轮胎、农用水管、平胶带、三角带、胶木粉等20多个品种,供应量不大。1969年,供应纯碱6吨、烧碱2吨、橡胶2吨、轮胎7套、炸药35吨。
  进入70年代,经营品种增多,计有“三酸两碱”、橡胶及其制品、输水管、氧气管、胶木粉、电玉粉、氰化钠、工业尿素、各种塑料、环氧树脂等150余种。主要供应化工、机械、纺织、采石、电镀、塑料加工等行业。
  1978年后,化工原料需求量激增。除“三酸两碱”、氰化钠、氰化钾及炸药等几种化工原料仍由国家作计划分配外,其他均以市场调节为主。各工业部门经理部、公司相继经营。这一时期,县内塑料加工业发展较快,全县年需各类塑料3000余吨,供需矛盾突出。
  第三节 机电设备
  解放初,由商业部门和供销社经营。1957年,机电产品纳入国家计划。1963年,物资部门成立,商业部门交叉经营一部分。1964年起,全由物资部门统一经营。品种只有小型机械设备、电工器材、仪器仪表、工量具、轴承等5大类,型号规格不全,品种不齐,数量亦少。当时钢材紧缺,用户购买机电产品采取以旧换新办法,对新建单位无法交旧的可以免交或补交。
  1970年后,地方工业发展,机电设备供应量上升。1973~1977年,供应机床157台,电动机2261台/10079千瓦,变压器344台/12365千伏安,载重汽车2辆。1978年后,供销体制改革,除一些短线产品继续实行计划分配外,其余放开经营,自由购销。乡镇企业迅速发展,机电产品需要量不断增长。1978~1980年,供应机床133台,电动机2436台/10636千瓦,变压器314台/18700千伏安,载重汽车22辆。
  1981年6月,县机电设备公司成立,对重点工程项目实行承包供应。1982年,为宁海棉纺织厂扩建工程包干供应成套机电设备192个品种规格,计1149台(件),金额81万元。1986年,公司经营品种有金属切削机床、工业机械、锻压设备、各种汽车、电工仪表、各档轴承、量具、磨具等10大类,3000多种。
  第四节 农业机具
  农业机械 解放前,仅有少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均由用户从沪、甬等地购入。50年代后期开始调入并供应农机,但数量很少。60年代起,外地调入数量逐步增加,县内也开始生产部分小型农机。1964年,县农业机械公司成立,隶县物资局,专营农机业务。1981年划归县农机局。经营主要品种:机械化农机具类,有拖拉机、机引农具、拖斗、机动打稻机及机动喷雾器等;农用动力及排灌机械类,有柴油机、柴油发电机组、汽轮机、电动机及水泵等;农副产品加工机械类,有碾米机、磨粉机、饲料粉碎机等;半机械化农具有脚踏打稻机等。此外,还经营各类农机具配件。
  供应办法,1979年前,各类农机及配件均按计划分配,计划供应。1980年,实行计划分配与市场调节相结合,以市场调节为主。1986年后,除部分拖拉机及柴油机外,全部实行市场调节,敞开供应。
  农机供应量增长很快。手扶拖拉机,1950~1977年的28年共供应411台,而1978~1986年的9年供应2107台,后9年比前28年增长4.1倍;柴油机,前28年供应3498台,后9年供应4195台,增长20%;水泵,前28前供应1798台,后9年供应2771台,增长54%。
  中小农具 铁、木、竹制为主,品种多,规格复杂。解放前,多由手工业工场直接出售。解放后,以供销社经营为主。初期因原材料缺乏,重在修旧,并召开手工业者与农民参加的展览交流会,签订生产供应合同,不足部分向外地采购。“大跃进”时期,原材料奇缺,部分农具凭票供应。后由供销社负责原料、燃料,生产部门按合同生产,交供销社出售。1962年销34万件。1963年,除部分产销直接见面外,供销社供应19万件。1964年开始供应塑料制品。70年代,年销40~50万件。1980年后放开经营,供销社供应量逐年减少。1982年供应47万件,1986年供应19万件。
  第五节 建筑材料
  砖、瓦、砂、石由生产者直供用户,商业不经营。
  水泥、玻璃、油毡等建筑材料,全赖外地调入。解放初由商业部门少量经营。1957年列入计划分配。1963年归口物资系统。水泥由县计委分配,玻璃、油毡等由用户申请购买。1971年,西店水泥厂投产,产品列入计划,由工厂直接供应。
  水泥供需矛盾长期突出。1970年前,水泥主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1970年后,工业基本建设占一定比例。1978年后,实行“双轨制”,计划外水泥及其他建筑材料敞开供应。其时,乡镇企业兴起,民用住房建设遍及城乡,建筑材料需要量激增。1979~1985年,平均年销水泥20460吨,1986年供应水泥26374吨,为1977年的5.28倍。其中50%属市场调节范围。
  玻璃供应1984年最多,计8399标箱,为1977年的2.33倍。
  第六节 煤炭石油
  煤炭购销 解放前,县内无供应。解放后,煤炭由国家计划分配。1956年,省首次分给煤炭计划,数量不多。1958年,供销社开始经营。工业生产始以煤炭为燃料。是年,“大办工业”,“全民炼钢”,供应4813吨。60年代开始由国营公司经营。1966年在城关供应居民生活用煤,是年,供应582吨。后扩大到乡镇居民,实行凭票定量供应。
  1966~1970年,全县销售煤炭26130吨,年均5226吨。1971~1978年,销售171691吨,年均21461吨。1979~1985年,销售399594吨,年均57085吨。1986年销售91472吨,为1965年的29.4倍。居民生活用煤每户每月定量:1人15公斤,2~3人40公斤,4~5人55公斤,6人以上65公斤。
  煤炭货源全由外省调入。1970年,王爱、桑洲、一市建小煤窑。1971~1972年,收购供应地产煤7388吨。1981年,组织供应协作煤9420吨。以后逐年增多。1982~1985年共供应协作煤61923吨,年均15481吨。1986年供应协作煤41024吨,比1981年增3.4倍,占销售总量45%。
  为节约用煤,1979年起,对工业用煤在核定煤炭供应计划同时,规定按20~35%回收煤渣,季内交清;少交2吨,扣供原煤1吨。是年回收煤渣3411吨。1986年回收8040吨。
  石油购销解放前,城乡杂货店仅有少量煤油供应民间照明。解放后,由国营商业经营。农渔业生产及农村照明用油由基层供销社供应。货源全由外地调入。
  50年代初,农民生活水平低,很少用煤油照明,1950年全县仅供煤油5吨。农村土地改革后,煤油使用量增加,1952年供应188吨。1954年,石油实行计划供应。1956年供应煤油254吨,并开始供应汽油和柴油。分配供应原则是:煤油,先农村后城镇,先照明后其他;柴油,优先安排农、渔业生产和农副产品加工运输需要;汽油,保证消防用油,一般车用汽油全面登记,凭证定量供应。随着生产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石油需求增加很快。1967年,国营商业供应煤油465吨,汽油8吨,柴油1526吨。1986年供应煤油623吨,汽油2541吨,柴油6481吨。
  第七节 肥料农药
  肥料 解放前,农家用自然肥料为主。商品肥多为虾鲓末、杂骨、油饼、明矾、蜊灰等。化肥习称“料精”、“肥田粉”,数量少,且价格贵,农民很少施用。解放后,化肥由供销社经营。用量逐渐增大,成为农业主要肥料。货源由外地调入,供不应求。品种由解放初的硫酸铵、过磷酸钙扩大到尿素、碳铵、氨水、氯化铵、氯化钾、硫酸钾、钙镁磷肥、硝酸铵、硝酸钠等10多种。供应方式,初为现货现售,订立合同赊购、定购,经济困难户还给贷款。1954年后列入计划分配,奖售化肥专项供应。1979年,宁海化肥厂投产,产品大部通过供销社供应用户。全县供销社化肥供应量:1952年180.7吨,1957年1297.5吨,1962年2395吨,1965年9483.1吨,1970年15041.2吨,1975年13898.7吨,1980年21145.1吨,1985年42466.4吨,1986年47392.8吨。
  “5406”细菌肥料,“大跃进”时期试行培育,因效果差而中止。1970年重制推广。1973年供应7.5吨,施田3500亩。同年制供孢子粉4吨,多用于夏季育秧。显效后销量渐增。1979年供应36.5吨。1980年后,地产化肥增多,地膜广泛使用,菌肥销量渐减,停止生产,库存到1983年供应完毕。
  绿肥,历来以苜蓿、紫云英(统称草子)为主。所需种籽多从奉化、鄞县等地贩入。1953年供销社供应192吨。1962年、1963年,以毛竹、小杂竹供给江苏省江阴县调入种籽150吨。1965年供应269.6吨,为历史供应量最高一年。为改变单纯依靠外地局面,鼓励各地自选、自繁、自留、自用,供销社奖售收购,调剂余缺。1980年全县草籽种自给有余。
  商品杂肥有油饼、杂骨、明矾、石膏、蜊灰及鱼杂肥等。解放后,供销社组织采购,多以低于成本价格供给农民。1957年供应2007吨。蜊灰和鱼杂肥,多由农民向产地直接采购。后因化肥增加,杂肥用量减少。
  农药 解放前,传统防治病虫害方法有:青油打?指浮尘子),烟梗、巴豆、茶籽饼、雷公藤杀螟等,统称“土农药”。50年代初,化学农药“六六六”、“二二三”相继调入供应。1956年,剧毒农药“1605”开始在棉田试用。60年代新增产品有:砷酸钙、敌百虫、乐果、三硝散、马拉松、氯丹、“八八九”、苏化203等60多种。70年代又有甲胺磷、井岗霉素、西维因、稻瘟净、稻脚青、代森胺、五氯酸钠、除草醚、速灭威、托布津、叶枯净、多菌丹、“402”以及除草、生长调节剂等20多种调入供应。西力生、赛力散、富民隆等有汞农药停止使用,以供应福美双,二硝散、五氯硝基和漂白粉等代替。80年代初,“六六六”、“二二三”、马拉松、杀螟粉等相继淘汰。1986年,主销品种是甲胺磷、叶蝉散、托布津等。
  化学农药供应长期紧张。全县供销社供应量:1952年6.1吨,1957年27.4吨,1962年481.5吨,1970年846.9吨,1975年1199.3吨,1979年1470.35吨为最多;1980年1337.3吨,1985年451.7吨,1986年478.4吨。
  第八节 耕牛和牛市场
  解放前,宁海耕牛自给有余。也有从黄岩方向贩入,役后流向宁波等地。买卖由牛贩子垄断。解放后,由国营或集体牛场经营,梅林、城关设有交易市场。1956年全县成交6763头,其中菜牛2243头。1957年,春耕缺牛严重,政府规定禁止耕牛外流,交易必须进场,同时向外地购入136头投放市场。1963年,牛市场放开,县际交易增多。1977年备耕旺季,城关牛市场入场交易的每市有300~400头。1984年,耕牛市场全面放开,牛贩、顾客进村上户交易,入场交易大为减少。
  第四章 土特产品购销
  第一节 棉花
  民国时期,棉田少,产量低。所产棉花,或棉农自用,或直接售给棉纺厂,或投入市场,或寄存商号货栈出售。当时城关“义和行”经营棉花,“柴万成”、“合润”等布店,兼收棉花加工棉絮门售。
  1950,始由国营公司收购。1951年,供销社建立棉站,此后一直归其经营,产品大部外调。1952年收购64.45吨。1954年,棉花实行统购统销,贯彻“快收、多收、收足”方针,棉农除按规定每人0.5~1公斤自留棉外,余均由国家收购。是年开始,发放预购定金,签订预购合同,奖售粮食、布票、化肥等。1955年收购210.9吨,1958年超500吨。三年困难时期,棉田缩减,产量剧降,部分产棉队分摘到户,暗地私分,有的偷运外地高价出售。1962年县内仅收157.75吨,完成省定400吨任务的39.4%。
  1964年,开展自留棉换购,每1.5公斤可纺棉奖布票5米;集体售棉增加食糖、卷烟等奖售。产区组织统购领导小组,贯彻“优棉优价,分等论价”,推行分摘、分晒、分存、分售,保证棉花质量,全年收购1955.60吨。
  1966~1975年,奖售标准降低,收购量仍在2500吨上下。由于外调受阻,库存上升,到1978年恢复正常。1980年收购量超5000吨。1983年,宁海棉纺织厂投产,棉花当地利用,不足部分工厂尚需外地采购。1984年,县内收购8126.15吨,创历史最高水平。
  1985年起,全县棉田面积减少,棉花统购改为合同定购。1986年收购4878.2吨。
  第二节 茶叶
  民国时期,茶农自饮自销,城乡商市收购少量零售。解放前夕,全县上市商品茶仅200公斤。解放后,民间用茶仍习惯向集市或产区购买,商业收购主销外地。
  1951年,供销社始收茶叶。到1952年底收购9.15吨。1954年,政府加强市场管理,规定茶叶由供销社统一收购,全面推行产销结合合同。并建立固定茶叶收购站,组织流动收购组,深入产区收购茶叶。1956年收购21吨。
  1958年,为支援外销,生产碎红茶,提出“打破社界队界,谁采谁有,片叶下山”的错误口号,开展大购大销。1958~1960年收购153.45吨,破坏了茶树正常生长。
  1963年,推行茶叶预购合同,发放预购定金,每百公斤茶叶奖售化肥125公斤,粮票25公斤。1970年,县内大批茶园成林,收购量激增。1977年收购542.6吨。1982年收购1976.3吨,为历史最高水平。
  1983年,茶叶滞销。为保护茶农利益,春茶仍全数收购,夏秋茶实行浮动价,当年收购1662.45吨。县供销社成立茶叶公司,帮助生产,积极推销。
  1984年,茶叶放开经营后,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商商、农商、林商联营。1985年,供销社收购量1095.85吨,占全县年产量57.2%。
  1986年,国内外茶叶市场回升,供销社及早签订购销合同,发放贴息贷
  款,供应生产专用物资,协调乡镇茶厂开展联营,避免多头抢购毛茶,当年供销社收购1503吨,占全县年产量71.3%。
  第三节 蚕茧
  民国时期,产茧不多,民间土法缫丝,自织出售。1956年,蚕桑生产列入规划,供销社收茧250公斤。此后生产有发展。1960年,收茧13.95吨。1961~1962年大面积毁桑种粮,生产直线下降,1963年仅收购2.8吨。此后生产恢复,逐步发展。1969年收购量超50吨。1970~1985年,共收茧2140.95吨,年均133.8吨。1986年收购233.25吨,为历史最高水平。
  1969年前,收购的蚕茧主要调往宁波。1970年宁海丝厂投产,县内蚕茧由供销社为省丝绸公司代购,交丝厂仓库,向省结算,不足部分由丝厂直接向外采购。
  第四节 兔毛
  50年代,全县养兔很少。1955年,供销社只收兔毛19.5公斤。1960年大量发展养兔,收兔毛1849公斤。后两年兔毛收购回落。1964年推广改良长毛兔,是年收购2099公斤。1965年后养兔时有起落。1966~1979年,年收购量9000~14000公斤。1982年达21751公斤,后两年又回落。1985年收购5993公斤。1986年发展最快,收购量31739公斤,为历史最高水平。所收兔毛全部外调宁波。
  第五节 土纸
  竹浆造纸,历史较久。民国时期,大部行销沪、甬,供迷信烧用。民国38年(1949)初,城关纸店12家,80人,资本15.3万元。主要经营学习用品及迷信品。
  1951年供销社开始经营。1954年收购972.35吨,为最高年份。1956年台灾后原料不足,向新昌、奉化采购纸料72.5吨,帮助恢复生产。到1959年,年收土纸750吨左右。1960年因资源减少,只收72.1吨,为历史最低年份。1965年收购恢复到709.8吨。以后时有升降,多数年份在150~300吨之间。历年均有外调。自销零售,1957年最多为216.6吨,1982年最少为20.2吨,多数年份在50~150吨左右。
  【附】 废旧物资收购
  50年代初,供销社开始收购废金属。继而品种扩大,各基层社设收购点;组织小商贩订代购合同,串乡兑换收购;举办“废品展览”,鼓励群众投售。年收购额10余万元。1958年“大跃进”发动群众投售废铜烂铁,收购额猛增到82.75万元。1961年迅即回落,仅收3.87万元。1976年上升到22.72万元。以后逐年增长。1978年34.29万元。1986年收购品种200余种,收购额43.41万元。
  第五章 副食品购销
  第一节 猪禽蛋
  解放前私商经营。肉铺以城关和集镇为中心,自购、自宰、自销。1949年初,城关有肉铺7户、21人,禽蛋多在集市交易。
  解放初由土产公司兼营,农村委托供销社代购。1953年起,国营食品经营机构逐步建立。1956年,屠宰业“一步登天”,全县城乡由食品公司统一经营,偏远山区仍由供销社自行购销。
  食品经营重点是扶植生产,组织生猪购销。1954年生猪实行预购,工作中偏重活猪登记,忽视宣传,引起群众误解,一度盲目宰猪。此后30年,生猪收购基本上采取预购、派购、售猪留肉,以及发放预购定金、奖售饲料粮和工业品办法,奖售标准时有变化。完成任务后多余部分允许议购议销。1964年、1983年,收购鸭蛋也曾实行奖售。1985年取消派购,猪禽蛋全面放开自由交易。食品公司通过合同定购或市场收购,掌握货源,调节市场,经营比重下降。
  猪肉供应,1959年开始凭票定量。禽蛋主要保证外调,当地供应不多,居民多在集市购买,重大节日和特需另行安排。是年猪肉定量:机关、工厂、团体食堂,每人每月0.2公斤,公社食堂每人每月0.1公斤。结婚5公斤,丧事2.5公斤,产妇产期两个月内1.5~2.5公斤,病人适当照顾。饮食店减供40%。城镇居民凭证每户供应鲜蛋0.25公斤。均不能正常兑现。1960~1961年,除特需外,基本无肉蛋供应。1963年生猪生产回升,猪肉供应实行两种价格:定量部分牌价,敞开部分议价。1964年停发肉票,敞开供应。1975年12月又发肉票,每人每月居民1公斤,农业人口0.3公斤。此后视生产情况时有反复。1985年生猪放开经营后,个体户自购自宰自销,比重上升,价格提高,供应量增多。每逢元旦、春节,对城镇居民仍凭票供应一定数量的猪、禽、蛋,价格略低于市价。
  全县猪、禽、蛋历来自给有余,食品公司年年有外调任务。也有调入,以调节市场供应和扩大经营。
  第二节 糖烟酒
  民国时期,县内南北杂货店多有经营。1949年初,城关有糖食、卷烟、南货店44户,从业人员251人。
  食糖 民间素有蔗制土糖和米制饴糖习惯。建国初期,食糖自由买卖。当地土糖衰落,国营商业几无收购,货源全由外地分配调入。70年代初,国营宁海糖厂及长街、力洋、一市区11个集体糖厂先后投产。1979年县内收购2513吨,为历史最高年份。后因糖料比价偏低,农民改种其他作物,糖厂逐年减产,收购量逐年降低。1986年仅收147吨,货源重赖外地调入。
  食糖销售,初以红糖为主,数量不大。1954年开始,需求增加,货源不足。当年,实行掌握出售,每人限购0.25公斤。产妇、婴儿、病人及特殊用糖凭政府机关证明供应。工业行业用糖视货源专项安排。以后生活用糖改发糖票。1961年,部分食糖高价敞开供应,砂糖每公斤6.80元。1965年7月恢复平价。1979年敞开供应。
  卷烟 建国初,宁海县宁昌烟草股份有限公司在城关和桥头胡设推销处,批发地产烟。1950年初关闭。继而杭州利群烟厂在桥头胡设点批发。卷烟实行专卖后,批发业务统由国营商业掌握,货源由外地调入。1957年大力推销,全县销3934箱。1958年开始供应紧张。1961年8月实行凭票供应,是年销1343箱,仅及1957年的三分之一。1965年恢复敞开供应。1979年后,销量逐年增加,甲乙级烟供不应求,一直实行凭票或分配供应。
  酒类 民间自酿自食黄白酒,历史悠久。1953年前,全县较大私营酒坊,兼营批发、零售。酒类统购专卖后,国营商业掌握酿酒原料分配,接管批发业务。由于国家核定酿酒用粮有限,黄、白酒供应长期不足。1957年下半年开始控制供应,甲级黄酒多在节日供应,平时供应合成黄酒。1960年,工厂利用野生淀粉酿酒,商业部门用酒精配制代白酒供应市场。1961年8月黄酒凭票供应。1975年定量每人每月0.25公斤。春耕和节日,凭购货证每户增加0.5~1公斤。1980年后,一批乡镇酒厂陆续投产,野生原料酿酒和代白酒停止生产。酒类全部敞开,满足供应。
  1981年,宁海啤酒厂投产后,啤酒除自销外,还可向外地销售。
  第三节 水产品
  主要是海水产品。解放前由私商经营,有的行栈通过汛前放款取得鱼货购买权,操纵鱼价,用拖延付款,多秤少算等手段,渔民实得仅为鱼价的40%。民国35年(1946)全县鲜咸货业18户,鱼行11家。
  解放初期,国营、供销社、私营商贩共存。1951年,城关有鱼鲜业19家。鱼货自由购销,价格沿用“斤谷斤鱼”、“斤粮斤鱼”的历史比价,参照需求情况,现场议价。1956年起实行计划收购,计划价格。近海作业产品采取“全年计划,一次下达,分季交售,年终结算,超产增购,以丰补歉。”收购比例为主要经济鱼类实产量90%,一般鱼类实产量60%,超产部分增购50%。1957年8月规定主要经济鱼类统一收购,1962年收购比例调为80%。
  1966~1978年规定渔民自食外,全部卖给国家,由水产供销公司统一经营。1979年,主要品种改为派购和议购相结合,派购量为常年产量60%,按国家牌价60%,议价40%结算,并与供应柴油挂钩。全县收购7328吨,为历史最高年份。1985年后取消派购,全面放开经营。
  市场供应,1958年前需大力推销,县内年销2000吨左右。1959年后开始计划安排,重大节日和农忙季节,城镇居民凭票定量供应,农村组织分配,供应一直偏紧。县内销售量1967年最高,为4050吨。1985年后,供应大部在集市。个体商贩从石浦等地贩运入境,水产公司经营比重下降。
  从实行计划收购起,宁海被定为水产品计划调出单位。也有调入,以调剂花色品种。1965年省决定本地销价按石浦流向安排,货源来自宁波的,平均每百公斤亏6~12元,列政策性亏损。
  第四节 干鲜果
  柑桔 解放初,全县产5吨左右,自食为主,少量投入市场。当地供应全由外地运入。1956年销售65吨。1958年开始发展生产,三年困难时期又遭破坏。此后重获发展。进入70年代,列入统一收购,由供销社经营。1972年收购71.3吨,县内供应得以自给。嗣后,收购量大幅度上升。1979年收购3510.6吨,除县内鲜桔供应和加工罐头外,调出2200吨。1980年,统购改为购六留四,收购量减到1619.15吨,大量柑桔直接流向外地。1981年,改进收购方法,注意价格调节,收购量回升。1983年收4060.45吨,创历史最高水平。1984年,乡镇办罐头厂兴起,进厂加工鲜桔4653吨,供销社收购仅284.35吨。1985年起,柑桔购销全面放开。
  其他鲜果 解放前,桃、梅、李、杨梅、梨、柿、杏、枇杷等四乡皆有,产地很广。然以自生结果为主,产量低,大多自食或馈送亲友,少量上市。解放初期未重视。“大跃进”时期砍伐严重,除杨梅外几近绝迹。以后,桃、梅、李、梨、葡萄、杨梅、西瓜等都有发展,以西瓜为多。这些水果,供销社收购限于零售,大部由农民自产自销。苹果、香蕉、雪梨等大宗品种,全由外地购入供应。1986年,供销社供应苹果10.48万公斤,香蕉0.34万公斤,雪梨0.14万公斤。
  干果 1956年前,全由省供销社计划分配调入。1956年供应桂圆2.84万公斤,荔枝5.41万公斤,红枣2.59万公斤,核桃1.2万公斤。1957年,市场开放,省分配量减少,开始计划外采购。是年,向产地采购红黑枣2.81万公斤,核桃2.61万公斤,缓和市场供应。“大跃进”时期,干果断市。1964年共供应干果29.96万公斤。“文化大革命”期间,原有业务关系中断,主要干果凭票供应。1978年,南北产地联系恢复。是年,计划分配干果2.65万公斤,计划外采购16.07万公斤。1980年计划外采购43.3万公斤,为历史最高水平。1986年,供销社供应桂圆1.87万公斤,荔枝3.67万公斤,红黑枣9.06万公斤,核桃9.01万公斤。
  第五节 干鲜菜
  蔬菜 品种较多,四季皆有。农民历来自产自销,肩挑摆摊,集市交易。笋干、萝卜有外销。
  1958年开始,城镇蔬菜供应短缺。1961年12月,政府着手安排居民吃菜问题。当时,一面向外采购,一面拨出部分酒、烟、锅、席、碗、盆等商品与农民换购蔬菜。1962年城关居民定量供应。机关、团体、全民企事业干部职工,每人每月凭卡供应10公斤;集镇居民及集体人员每人每月5~7.5公斤。
  1963年,城关建立蔬菜基地,但不稳定,供销社每年向宁波、慈溪等地采购40多万公斤。1962~1966年国家亏损补贴2万元左右。
  1967年,基地面积减少,供应仍很紧张。1974年,部分基地转种其他作物,上市鲜菜43.67万公斤,城关居民平均每人每日0.06公斤。是年,仅大白菜、雪里蕻调入27万多公斤。
  此后,基地面积扩大,产量增加,外地调入逐年减少。1986年,基地提供商品菜90万公斤。加上农民自产自销,供应改善。
  干菜 主要是笋干、绿笋和咸菜,农民自产自销。70年代始产黄花菜,供销社收购供应,1974年收购最多为170担。其他如萝卜干、酱菜、霉干菜等,主要从绍兴、萧山、慈溪、宁波等地调入。
  第六节 食盐
  历来由国家统管,官收为主。民初承清制,运销行包商。商人交钱买“引”,为输课运盐之凭证。民国4年(1915)废“引”,改征盐税。后因私盐浸灌,民国21年试办轻税。宁海南半县销长亭、玉泉盐,北半县销余姚盐。民国22年,县内配销象山玉泉场轻税盐店22家。民国26年增至34家。抗日战争爆发后,内地存盐空虚,抢运产区存盐。民国27年,长亭场奉令增产,尽数官收。民国29年,宁海轻税区运销玉泉盐45151担,长亭盐12660担。然民间购食官盐者不过十之一二,大多转销重税区。
  民国30年,北半县食盐供应断绝,与南半县并销长亭、玉泉盐。民国31年,食盐实施专卖。次年,全县设公卖店8家:缑城2家,沙柳、双港、西店、留黄、马岙、桑洲各1家。民国33年,食盐带征附税,盐价激涨,私盐骤增,官销锐减。国民政府决定“计口授盐”,然无法推行。民国34年,成立宁海督销委员会,组织食盐配销处,月定销500担。各区、乡专人负责,按保分摊每月2担,全县402保,共804担,名为“授盐”,实为强征。是年11月,紫溪乡公所呈报,私盐每斤3~4元,官盐每斤25.3元,民食皆私。
  民国34年2月,停办专卖。抗战胜利后,盐商向象山配盐,自由竞销。民国37年曾批准黄墩人屠姓组设利民官盐号,直去岱山场配盐运桥头胡一带销售,月认销额200担。
  建国后,食盐就场征税,自由运销。50年代由供销社经营,盐源来自石浦。经过几次政治运动,加之人民生活安定,私盐绝迹。1951年供食盐1518吨。1956年2868吨,人均7.64公斤。1961年,由食品公司经营,供销社零售。因省外调入减少,食盐凭证定量供应,每月每人625克,次年减为550克。
  1970年10月,县盐业公司成立。年需调入食盐2000~3000吨,1973年最多为3720吨。年销盐4000余吨。1978年,县内产盐自给,歉产年份仍需调入。1979~1983年,供应县外1715吨。1982年最多,外调900吨。私盐重新出现。1986年,销食盐4368吨,工业盐128吨,渔盐28吨,合计4524吨。城关食盐零售价,1966年每500克0.13元;1986年0.15元。
  第六章 日用工业品购销
  第一节 棉布百货
  清末民初,县城棉布业规模居各业之首。百货专业商店较少。民国38年(1949)初,城关柴万成、荣昌、袁福昌、合润、万茂祥5家布店,从业35人,总资本71万元。百杂货店18户。时,全县布店职工147人。1954年,农村布商48户,56人,总资本20857元。
  50年代初,国营商业、供销社与私商共存,棉百货全由外地调入。地产仅低档棉布——平丝条,商业收购尚有外调。1954年棉布实行统购统销,居民用布定量凭票供应。1955年开始供应手表、缝纫机。1956年私商归口国合商业。当时,购买力薄弱,商品供过于求,国合商业密切配合,利用传统集市,组织以工业品下乡为主的物资交流会,深入偏远地区流动供应,扩大销售。手表、缝纫机、呢绒等高档商品还可赊销。
  “大跃进”时期,盲目生产,盲目收购,一些质次价高、无使用价值的商品收购进来,造成不少损失。
  1959~1962年,市场供应全面紧张,全县开始发放“购货证”。火柴、肥皂、胶鞋、牙膏、热水瓶、手帕、棉毯、民用线等20余种商品,先后实行凭证供应。棉毛衫裤、卫生衫裤等主要针棉织品凭布票供应,全县出现抢购现象。1962年1月发放“选购票”,凭票选购品种增多。进口手表等少数商品,实行高价敞开供应。
  1963年,市场供应趋向缓和。“文化大革命”初期,化妆品和一些商品因图案被认为“四旧”停止销售。红布、纸张、油彩、响器等销量剧增,供不应求。而后货源趋紧。1969年,肥皂、火柴、民用线等重新凭证供应。
  70年代,地方日用品生产迅速发展,棉布、棉毛衫裤、卫生衫裤、汗衫背心、胶鞋、锦纶丝袜等,商业全部收购,大部调往外地。
  1979年后,凭票凭证供应商品陆续放开。1983年,取消棉布统购统销,所有商品敞开供应,工厂产品自销增多,商业收购地产品比重下降。各业经商,个体户发展尤为迅速。1986年,全县经营棉百商品的批零机构不下百数家。
  第二节 五金交电
  解放初由百货商店经营。市场销售主要是铅丝、元钉和少量电灯泡,货源全由外地调入。1951年开始供应自行车。1956年后,国营商业机构几经变动,逐步形成五金交电化工公司,日用五金、交通器材、民用化工产品等品种逐步扩大。1958年开始销售半导体收音机。铅丝、元钉长期供不应求,一度采取分配和凭证供应办法。同时寻求地方货源,组织地产品收购。
  由于“大跃进”期间,盲目收购,1961年清理出质次价高乃至无使用价值的商品作削价及报废处理。1962年后,销售量不断增加,各区供销社普设五金交电专业供应点。
  “文化大革命”初期,红黄油漆、颜料及有关品种供不应求。进入70年代,地方工业兴建,日用五金、电器材料供应上升。
  1978年后,货源充裕,销售量大幅度增长,尤以电灯泡、日光灯和家用电器为显著。1979年开始销售黑白、彩色电视机。进入80年代,电风扇、收录机、洗衣机、电冰箱,相继供应市场。流通领域放开,一些非商业部门及个体户竞相经营。1986年,全县经营五金交电商品批零机构近百家。
  第三节 日用杂品
  日用杂品品种繁多,历来由农民自产自销,手工业者产销兼营、杂货商店自购自销,多种形式并存。解放后,供销社经营的主要有草席、日用陶瓷器、铁锅及其他炊事用具等。除缸甏、土碗县内有产外,大都向宁波、温州、台州等地采购。
  50年代初,农村土地改革后,农民集中资金投入生产,购买日用杂品不多,供销社年销售在50~60万元之间。1956年台灾后,日用杂品急需添补,供销社专向宁波、温州等地增购铁锅2250只,土碗53000只,草席1700条,补充供应。
  “大跃进”期间,农村实现“食堂化”,号召“献铜献铁”,炊事用具多受毁坏。1961~1964年销量猛增,仅1961年就向外地采购炊事用具22896件,竹木器1303件,陶瓷器37266件,草席3000余条。嗣后,供应稳步上升,质量由粗转精。
  1979年农业丰收,贮藏粮食、种籽、饲料等需要大缸,而陶器厂转产,市场大缸脱销,群众反映强烈。经县人民政府指令恢复生产,并向奉化等地采购,以补不足。
  1985年后,粗瓷器销量剧减,细瓷盆、碟普遍进入农家。200多元一套的成套高档金花餐具也甚紧俏。
  第七章 饮食服务业
  第一节 饮食业
  民国34~35年(1945~1946),全县登记6户,资本4.3万元。县城5户,最大为升平楼菜馆,资本2万元。余为小吃、点心店。解放前夕,登记的仅存2户,资本3000元。1951年,县城行业会员12户,资金2665元。1955年普查,8月底全县229户、265人。其中县城75户、95人,农村154户、170人。摊商占56%。经过社会主义改造,至1958年7月,有合作商店15户、121人,资金8800元;参加合作小组34户、35人,资金2200元;保持自营52人。同年11月,并入人民公社供销部,网点大幅度减少。1960年底,除城关及桑洲、梅林、长街、黄坛等交通要道外,农村饮食店一律撤销。
  1961年底,国营宁海县饮食服务总店成立,隶属商业局。在城关设饮食网点8个,职工56人。1965年,总店并入食品公司,农村饮食业逐渐恢复。后受“文化大革命”影响,推行“自我服务”,许多传统菜点被废,经营特色消失,服务质量降低。
  1972年,成立县饮食服务公司。
  1978年后,镇办、村办、个体饮食业大批开设。1984年12月,国营宁海大同酒家开业,新增糕点、饮料等供应项目。1986年,全县饮食经营机构539个,1168人。其中:个体户476个,占88.3%;人员784人,占67.1%。城关地区个体饮食业122家、211人,资金88万元。
  第二节 旅馆业
  旧称客栈,规模小,多设于交通要道,兼供旅客膳食。民国31年(1942)县城最多时33家。民国34~35年登记,全县30户,资本14.25万元。其中县城18户,资本11.12万元;农村12户,资本3.1万元。解放前夕,县城尚存15户、45人,资本7.6万元。
  解放后列特种行业管理。1951年行业会员29户,资金7535元。1956年初,全县44户,70人,床位398张。其中县城13户、14人,床位130张;农村31户、56人,床位268张。对私营工商业进行改造后,分属国营商业和供销社。
  60年代,各区供销社先后扩建旅馆。在城关,1963年建国营宁海旅馆,1964年建国营东方旅馆。1978年后,镇办,村办、个体旅馆兴起。县城的北湖旅馆、北山旅馆、龙山大楼、桃源楼、杨柳饭店、春风饭店及环南综合服务公司等,旅馆、餐厅兼营,可与国营媲美。1986年,全县旅馆业122家。其中全民和集体所有制旅馆37户,243人。
  此外,政府机关许多部门有招待所。1986年,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有招待所12家。其中县府招待所规模最大.建筑面积1万多平方米,床位490个,并配有相应的餐厅、会议室等设施。
  第三节 其他服务业
  理发业 民国时期,城关有店,农村除店外,多为“剃头担”上门服务。民国30年(1941)全县理发会员167人。民国34~35年登记仅18户。
  解放初,县城理发业11户,25人。1956年统计,全县179户,315人。其中城关12户,50人。对私改造时;县城并为1个理发服务小组,不久更名城关理发服务社。农村保持个体经营。1967年,城关于县前、桃源桥成立两家理发店。1978年后发展迅速。1986年,集体理发业6户,个体理发数百户。其中城关有147户,169人。
  照相业 长期集中县城。解放前夕2户、3人,资本2600元。1956年公私合营并为1家,清产核资2000元。1960年成立国营宁海照相店。1978年后,主要集镇出现个体照相业。1985年,宁海照相店更名宁海彩色照相中心,兼营日用工业品,并在城隍庙设分部。1986年,全县全民2户,12人;个体户城关59户,65人。
  洗染业 清同治十年(1871)。王瑶山在城关小米巷口开三阳染店,以地产靛青为染料,民国29年停业。民国35年登记,全县5户。城关咸新染坊,资本3万元。长街3户,桑洲1户,合计资本2.6万元。50年代末先后停业。至1986年,城关又先后办起集体洗染店3家。
  浴室 1956年,县总工会在春浪桥首办工人浴室,对外营业。至1958年由商业部门接办。1962年址移市门头,后又移体育巷。均冬季营业,因经济效益差,时断时续。
  此外,1978年后发展起来的其他个体服务业,主要为消费品修理。1986年,全县428户、542人(有证)。其中城关74户、100人。
  第八章 对外贸易
  第一节 出口商品
  民国时期,出口商品主要有金丝草帽、树根雕、白木玩具等手工艺品。解放后品种增多。1974年成立县对外贸易公司。出口商品先后有7大类80余个品种,通过口岸进出口公司,行销亚洲、欧洲、非洲、北美洲40多个国家和地区。全县外贸商品收购额,按计划价计算:1974年52万元,1978年103万元,1980年277万元,1981年292万元,1982年234万元,1983年230万元,1984年447万元,1985年1133万元,1986年1685万元。
  粮油食品类 1962年为鱼片、海蜇皮等水产品。以后,大米、食用植物油、蚕豆等农副产品相继销售海外。1974年后,发展为再制蛋、冻蛏肉、鳗苗、活猪、水煮笋、柑桔、对虾等30余种。1974~1985年共收购281.86万元,1986年收购99.97万元。主销日本、罗马尼亚及东南亚国家和地区。主要商品有:
  蚕豆 1965年开始出口。1971年出口192.05吨。1974~1982年因国际市场变化而停止。1983年出口15吨。1984年320.70吨。主销日本、新加坡、香港等地。
  鳗苗 创汇率高。1979年对日本出口23公斤,后逐年增多。1985年出口200公斤。1986年,外地商贩争相抢购,县内收购仅70公斤。
  生猪 1954年曾出口56头,后停止。1979年后,引进良种繁育,出口量逐年增加。1986年出口2749头。主要是中猪,精肉率高,供应香港。
  水煮笋 1984年出口10.94吨。后逐年增加,1986年101.2吨。主销日本。
  冻蛏肉 1979年出口31吨。此后连年出口,虽有起伏,仍保持优势。1986年最多,为164吨,价值106.86万元。主销日本。
  对虾 1982年开始出口2吨。后每年出口。1984年20吨,1986年113吨。主销日本。
  土畜产类 主要有蜂蜜、山苍籽油、姜油、棕榈籽、兔毛等8种。1965年开始出口。1974~1986年出口收购总额231.13万元。主销美国、日本、香港等国家和地区。
  姜油为高级调味品。1977年开始出口。1979年出口79.06万元。主销美国。
  轻工业品类 主要有花色卷笔刀、手套等4种。1981年开始出口。1982年出口收购额20.55万元。主销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香港等东南亚国家和地区。
  花色卷笔刀销势最好。1981年前供镇海、奉化、临海等地加工玩具出口。1981年直接对东南亚国家出口。品种主要有动物头笔刀、四用背镜笔刀、立体多用笔刀、人像滚珠笔刀等。出口量1981年3000箩,1986年为15700箩。
  矿产类 主要为粘土(木节土)。1972年开始出口,主销新加坡、阿尔巴尼亚等国。至1977年共出口88吨。
  纺织品类 1973年开始出口白厂丝。后有绸缎、全棉文化衫、绒布、棉纱、坯布等7种。1985年出口746.20万元。1986年增至1173.24万元,占全部出口收购额69.62%。主销日本、新几内亚及港澳地区。
  棉纱 1984年开始出口,收购2800件,价254.80万元。国际市场需求量较大。1986年出口10341件,主销港澳地区。
  坯布 1986年开始出口,主要品种为全棉坯布、涤棉服装用坯等。当年出口149.24万米,主销港澳地区。
  五金机械类 1967年向阿富汗出口65—260型钢片式磨粉机后,陆续又有挡圈钳、自动螺丝批、花色钳、轧光机、压缩机、谷糙分离筛、圆钢链、铝锅等24种出口。出口最高年份1986年,收购额345.90万元。主销亚洲、非洲、欧洲18个国家和地区。
  工艺品类 民国15年(1926)就有金丝草帽出口。此后又有白木玩具、树根雕等。解放后有石刻、竹编、木雕、竹雕、珍珠等10多个品种。1974~1986年,收购额260.91万元,销20多个国家和地区。近年来,以下两种产品较俏:
  玻璃画 有挂屏、台屏、立屏3种样式。1985年开始出口2200幅。1986年增至5823幅,收购额29.27万元。主销日本、英国、美国、意大利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
  仿古木雕 有手提桶、古盒、面盆等10多个品种。1979年开始出口,收购额1.15万元。1986年增至4万元,主销美国、日本及东南亚国家。
  第二节 经营方式
  计划收购 主要是粮油食品和土产畜产类商品。省、市进出口公司直接向企业下达指令性计划,大多由县冷藏公司、食品罐头厂、青珠农场等企业提供货源,交口岸公司出口。年收购额一般几十万元。1986年257万元,占全县出口收购额15.2%。
  合同收购 主要是工业品、加工类商品。1974年开始,由口岸公司、出口企业、县外贸公司签订三角合同。企业按合同交货,县外贸公司垫资金结算,口岸公司验收、付款。年收购额几十万至几百万元。1986年1425万元,占全县出口收购额84.6%。
  县外贸公司经营 主要是鳗苗。由省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下达收购任务,县外贸公司经理部组织收购、交货,向省结算。1986年出口收购额占全县0.2%。
  来料加工 1984年,县第二工艺美术厂承接香港远东家具有限公司来料,加工花榈木螺甸镶嵌家具,产品销香港,获工缴费5万美元。1985年,上金模具厂承接港商电子计算器模具来料加工,收工缴费2万美元。

知识出处

宁海县志

《宁海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首冠序言、概述、大事记,设专志25编。配以地图10幅,图表200余张,彩色、黑白照片100余帧。如实地展现了宁海的政治、经济、自然、人文、风情等各个方面的全貌,观点新颖,史料翔实,文笔洗炼,风格独特,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并记载了宁海从自然到社会、从历史到现状各方面的演变和发展状况。这是一册记载宁海县情的学术资料,是一部服务当前、传诸后世的历史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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