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工程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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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233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工程管理
分类号: F426.61
页数: 2
页码: 345-346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水利管理体制逐步完善,实行分级管理,综合经营,建立岗位责任制和用水管理制度。
关键词: 宁海县 水利管理 分级管理

内容

民国以前的水利、围垦工程,为数不多,规模不大,均由受益户自行管理。民国19年(1930),由县政府建设科掌管。民国35年成立县水利委员会,协助县政府办理水利、围垦事宜。并建立宁东、宁西、宁中水利协会,实行分片管理。有的还自发成立各种水利、围垦组织,推选负责人,制订管理规程。如济生堤防修委员会、穆家砩修建委员会、桑洲乡水利合作社等。经费来源,采取受益田亩摊收、群众投资、就地募捐等办法解决。
  建国后,本着谁建谁有的原则确定管理体制。对既有国家投资,又有集体投资的工程,按工程规模大小,实行分级管理。县水利局设工程管理所,负责管理库容1000万立方米以上的车岙港、胡陈港、杨梅岭、黄坛、力洋等5座国营水库,及国营机电排灌站、水闸等工程;区镇乡负责管理库容100~1000万立方米的水库,及1000亩以上的海塘堤防,业务技术由县水利部门负责指导;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下的水库,及1000亩以下的海塘堤防、水闸、排灌站、防洪堤、主渠道等,均由所在乡(镇)政府管理,业务技术由区水管会负责指导;山塘、支渠、小型机埠等工程,均由受益村自行管理。
  全县5座国营水库,10座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小(一)型水库,以及10处1000亩以上的海塘,均建立工程管理处(所),有管理人员464人。其中5座国营水库381人。工程管理,逐步从生产型向经营型发展,实行灌溉、防洪、发电、养鱼、农工副业综合经营,独立核算,以库养库。
  在水库管理处(所)内部建立岗位责任制。并通过灌区代表大会,制订用水管理乡规民约,建立集中水权,统一管理;定量分水,节约归己;轮流灌溉,分级负责;分等论价,按亩收费等制度。洞口庙水库通过灌区代表大会,制订灌区用水管理条例:(1)不准村民个人到水库放水;(2)实行轮流放水;(3)由水库人员管总渠、村放水员管支渠,实行两级管理放水;(4)团结互让,合理用水,节约用水。全县45座10~100万立方米的小(二)型水库,均已落实专人管水放水责任制。

知识出处

宁海县志

《宁海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首冠序言、概述、大事记,设专志25编。配以地图10幅,图表200余张,彩色、黑白照片100余帧。如实地展现了宁海的政治、经济、自然、人文、风情等各个方面的全貌,观点新颖,史料翔实,文笔洗炼,风格独特,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并记载了宁海从自然到社会、从历史到现状各方面的演变和发展状况。这是一册记载宁海县情的学术资料,是一部服务当前、传诸后世的历史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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